行政法关系论文-蒋艺晨

行政法关系论文-蒋艺晨

导读:本文包含了行政法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自由市场,国家权力,宏观调控,强制性

行政法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蒋艺晨[1](2018)在《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论述》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现代法治发展下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各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如经济法与行政法之关系,本文主要从二者产生的背景、调整对象、调整方式、功能作用这些方面比较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差异,又通过二者之间的内部互动性得出其需要相互联合促进社会发展的联系性。进而指出,从当中的差异归结出部门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为社会更好的服务,同时又应当看到二者之间的联系,重视其相辅相成,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关系才更有利于部门法之间的发展与协作。(本文来源于《新西部》期刊2018年21期)

高雯宇[2](2018)在《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站在宪法以及行政法角度,宪法是行政的基础,具有一定的概括作用,宪法的法律效力最大,而行政法仅仅是宪法的一部分,属于子法,与宪法是从属关系。政府是执行行政法的主体,应该尽力帮助宪法实现行政化,发挥其监督职能。本文从宪法与行政的关系出发,针对生存权,分析了其保护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7期)

秦圣[3](2018)在《探讨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今,我国已经将科学发展观同宪法融合,着力坚持着以人为本,为更好地促进人全面发展努力着,更重要的是宪法的人权内容中包含的首要权利就是生存权。这样条件下,人们有了更强的保护生存权这样的意识。本篇文章重点阐述了宪法与行政权有着怎样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一些关于生存权的保护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1期)

徐博文[4](2017)在《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宪法和行政的关系看,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是一种静态的、概括性的法律规范,而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行政法的母法。而行政法相对于宪法则是子法,是宪法具体实施的规范和措施,是动态的宪法,具有普通的法律约束力,但是不能违背宪法。政府作为行政法的主体,应该不断完善有关公民生存权的法律制度,而且在执行公务时,要以法律为准绳,避免侵犯公民的生存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7年03期)

蒋安杰[5](2016)在《刑法改革中的刑法与行政法关系问题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9月16日,2016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第一单元主题为“刑法改革中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学术年会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宪权教授和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主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教授、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曾粤兴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6-10-26)

李曦[6](2015)在《转型时期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定位与重构》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建立,我国经济法开始建立并在不断健全。经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自经济法学建立以来不断被人们所探讨。社会市场经济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使经济法的有关内容已经不能够完全适应维护和谐稳定的市场经济秩序以及构建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的需要,因此在社会政治经济的转型期,对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进行重新定位和重构是必要而迫切的。(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研究》期刊2015年15期)

孟佳彬[7](2015)在《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如果从宪法和行政法的关系角度出发,那么宪法就是行政法的母法,宪法是行政法的基础,是前提,是静态的,是概括的,它是有最高法律效力的;但是行政法只是宪法的一部分,是宪法的子法,用于实施宪法的相关内容,具有动态的特性,并且拥有一般的法律效力,但是和宪法相比是从属关系。行政法的执行主体就是政府,所以说政府应该尽力促使宪法行政法化,转变相关职能并且加强监督功能,通过对生存权的完善来对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保护,要给予司法对生存权的有效救济,这样才能确保人们的生存权,让人们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本文来源于《才智》期刊2015年02期)

刘艺[8](2013)在《封闭与开放:论行政与行政法关系的两重维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直受行政管理认知的影响,行政法系统很难按独立的法律预期来解决行政争议。为了更好的说明行政法与行政的关系,我们需要一种"有穿透力的内部视角",即行政法系统在认知上对行政管理开放,在运作上则保持法律封闭性的立场。行政法靠符码化保持其规范运行的封闭性,靠纲要化获得其认知上的开放性,才能建立以"法"与"非法"为基准的独立的行政法系统。(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3年05期)

余计灵[9](2013)在《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宪法跟行政法关系角度上来看,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是基础前提、是概括的、是静态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而行政法是宪法的子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实施,是运动着的宪法,具有普通法律效力,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政府作为行政法的执行主体,应该通过完善生存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促使宪法行政法化、转变职能与加强监督、赋予司法对生存权的有效救济等手段和方法来保护人们的生存权,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3年14期)

何磊[10](2013)在《论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从规范分析视角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解读》一文中研究指出文章从宪法基本原则的角度对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进行解读,并选取行政法中学校的校车安全领域、房屋拆迁、食品安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具有代表性的领域,运用社会学的定性分析的方法,深入分析行政法原则受到宪法基本原则影响。(本文来源于《鄂州大学学报》期刊2013年02期)

行政法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站在宪法以及行政法角度,宪法是行政的基础,具有一定的概括作用,宪法的法律效力最大,而行政法仅仅是宪法的一部分,属于子法,与宪法是从属关系。政府是执行行政法的主体,应该尽力帮助宪法实现行政化,发挥其监督职能。本文从宪法与行政的关系出发,针对生存权,分析了其保护问题。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行政法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蒋艺晨.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论述[J].新西部.2018

[2].高雯宇.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法制博览.2018

[3].秦圣.探讨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法制博览.2018

[4].徐博文.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法制博览.2017

[5].蒋安杰.刑法改革中的刑法与行政法关系问题探讨[N].法制日报.2016

[6].李曦.转型时期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的定位与重构[J].商业经济研究.2015

[7].孟佳彬.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才智.2015

[8].刘艺.封闭与开放:论行政与行政法关系的两重维度[J].南京社会科学.2013

[9].余计灵.浅析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角度谈生存权的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3

[10].何磊.论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从规范分析视角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解读[J].鄂州大学学报.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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