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刑事法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刑事案件,法律责任,律师,刑事法律,主体,上诉人,养犬。
刑事法律责任论文文献综述
熊郑[1](2019)在《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伴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以及加强落实安全生产的改革不断完善,我国生产企业对于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需要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也在加强防范,并且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生产经营过程中法律风险是必然存在的,而如何减少和规避法律风险,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法律责任这些都是企业需要认真对待的。本文将简要分析在当前环境的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所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以及应对措施。(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3期)
林诗淞[2](2019)在《试论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水平的提升,禁养犬的饲养数量也在直线上升。而在禁养犬饲养数量上升的同时,禁养犬伤人案件也越来越多。禁养犬伤人案件,不仅会给受害人带来生命财产威胁,还会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就需要对禁养犬伤人案件给予刑事法律追责和处罚,才能减少这类性质恶劣事件的发生频率。本文针对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分析。(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2期)
程丹[3](2019)在《证监会:投资者应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开板在即,昨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投资者在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规定,全面了解和掌握可能存在的风险要素,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避免遭受难以(本文来源于《证券时报》期刊2019-06-29)
闫润民[4](2019)在《饲料企业非法生产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叁鹿奶粉事件、“苏丹红”鸭蛋、瘦肉精中毒、牛肉膏事件、饲料和兽药中违规添加抗生素等多起关于畜产品安全的事故层出不穷。2017年3月,3.15晚会又曝光出饲料、兽药中抗生素的滥用,违规使用添加剂的现象随处可见,再次使得人民群众对畜牧业安全状况、畜产品质量产生了怀疑。这些食品安全事故不仅对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更是对我国畜牧业稳定有序发展造成了沉重打击。西方国家一直倡导“饲料安全就等于食品安全”的理念,也有些国家把饲料安全相关立法包含在食品安全立法之内。因为饲料企业所生产的饲料,就好比是源头活水,饲料安全了,畜产品的安全才有了保障,我们的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才有了保障。但是一方面部分饲料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往往不惜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实施各种违法生产行为,尤其是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各种禁用物质,危害公众人身安全,而这种危害有很多是潜移默化的,很少造成直接的、严重的危害后果,这就容易导致很多企业逍遥法外,逃避了法律责任的追究;另一方面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对企业违法行为的频发也有一定的不利影响。为切实解决饲料安全问题,以提升畜产品质量,最终保证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必须对此类行为进行准确的定性和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及其监管机制。本文通过具体的案例,针对案件中所涉及到的一些问题和关联罪名进行了分析。通过一系列分析从而确定本案被告适用何种罪名、是否构成既遂、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最终为本案准确的定罪量刑提供自己的一些看法。论文共两万九千余字,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案情的介绍,主要介绍案由、案情及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对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方面的意见分歧。第二部分,对本案的焦点进行分析。通过对本案被告罪与非罪、定罪量刑方面的分析,最终认为本案被告构成犯罪,属于想象竞合,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第叁部分,通过对本案引出的法理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本案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具有更加直观的认识。第四部分,对国外的相关立法和监管制度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以及对我们的启示和借鉴意义。第五部分,对完善我国的饲料安全监管制度提出一些设想和建议,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活动和饲料安全保障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文来源于《兰州大学》期刊2019-03-01)
李佳聪[5](2018)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刑事法律责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资产评估师以及资产评估机构为研究对象,对其作为一般主体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相关分析,同时对其作为特定民事主体应当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探究。目前,资产评估师的刑事法律案件隶属极端案件,但重要的是要明确责任,这有利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同时能够对实践评估工作起到帮助作用,进而减轻资产评估师的从业风险。(本文来源于《智库时代》期刊2018年44期)
于子洋,张立[6](2018)在《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居民饲养宠物犬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与之而来的是禁养犬伤人案的爆发式增长。现行以《侵权责任法》为主的法律体系已难以应对禁养犬伤人频发的现状,各地方自行制定的养犬管理规范所采用的罚款手段,也无法达到惩罚禁养犬的管理人的目的,以《刑法》治规制养犬伤人案迫在眉睫。文章认为,禁养犬伤人入刑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也符合《刑法》的价值位阶,应当在制定全国统一的养犬管理行政法规的基础上,推动禁养犬伤人单独入刑。(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期刊2018年09期)
李晓群[7](2018)在《刑事法援 彰显司法人权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法援出手维护合法权益在省法律援助中心,悬挂着一面写有“法律先锋,为民服务”的锦旗。蒙冤入狱16年后被宣告无罪的杨德武专程来到合肥,将这面锦旗送给努力寻求事实真相,使其重获自由的丁明、孙宏旗两名律师。该案的成功纠错,凝聚着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辛勤付(本文来源于《安徽日报》期刊2018-04-04)
张冉[8](2017)在《典型负面“校园贷”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各种网络借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在大学校园里兴起,它极大地满足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但由于不良网络平台的非法宣传、诱导,监管机制的缺失,导致大学生陷入"校园贷"的陷阱不能自拔,进而发生各种悲剧。本文从"校园贷"的负面典型——"裸贷"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为切入点,分析"裸贷"可能触及的法律红线,为大中专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予以指引。(本文来源于《巴音职教》期刊2017年04期)
王春晖[9](2017)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法律责任——解析“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处于高发态势,犯罪涉案利益链条长,团伙内外勾结,犯罪手法逐步升级且更趋隐蔽,受害群体已覆盖各行各业、各个年龄阶段,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恐慌,已经成为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社会公害。仅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数量达2100多起,查获公民个人信息500多亿条,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人,其中属于各行业的内鬼450多人。在侵(本文来源于《人民法治》期刊2017年09期)
赵福乾,朱顺[10](2017)在《银行卡忘拔失窃的刑事法律责任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目前,银行卡忘拔失窃的刑事法律责任尚存争议:在罪与非罪问题上的争议点在于应如何体现刑法的谦抑精神?在此罪与彼罪问题上的争议点在于罪名的选择,即侵占罪、信用卡诈骗罪和盗窃罪应属于何者?就第一项争议而言,基于刑法谦抑精神的必要性与普遍性,对盗刷者追究刑事责任应该有所限制,务必杜绝司法实践中无条件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就第二项争议而言,按照盗窃罪追究盗刷者的责任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而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则否。(本文来源于《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7年03期)
刑事法律责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水平的提升,禁养犬的饲养数量也在直线上升。而在禁养犬饲养数量上升的同时,禁养犬伤人案件也越来越多。禁养犬伤人案件,不仅会给受害人带来生命财产威胁,还会影响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就需要对禁养犬伤人案件给予刑事法律追责和处罚,才能减少这类性质恶劣事件的发生频率。本文针对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刑事法律责任论文参考文献
[1].熊郑.环境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中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分析[J].法制博览.2019
[2].林诗淞.试论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J].法制博览.2019
[3].程丹.证监会:投资者应审慎参与科创板投资[N].证券时报.2019
[4].闫润民.饲料企业非法生产行为的刑事法律责任研究[D].兰州大学.2019
[5].李佳聪.注册资产评估师刑事法律责任研究[J].智库时代.2018
[6].于子洋,张立.禁养犬伤人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J].法制与经济.2018
[7].李晓群.刑事法援彰显司法人权保障[N].安徽日报.2018
[8].张冉.典型负面“校园贷”的刑事法律责任分析[J].巴音职教.2017
[9].王春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法律责任——解析“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J].人民法治.2017
[10].赵福乾,朱顺.银行卡忘拔失窃的刑事法律责任探析[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