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健[1]2005年在《政府预算理论演进与制度创新》文中认为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改革,不仅触动了高度集权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而且也使财政体制和政府预算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我国财政体制和政府预算制度的变革进程并不同步。我国第一阶段的财政改革主要集中于调整政府间财政关系。该阶段的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到1994年分税制改革实施时初步完成。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公共财政框架构建目标的确立,我国财政改革开始进入第二个阶段。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实践表明,政府预算制度是公共财政框架的核心内容,是市场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和制约的基本手段。因此,逐步构建和完善与公共财政框架相适应的现代政府预算制度,成为近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长期滞后于财政体制改革,有关理论研究也相对较为缺乏。本文试图运用历史分析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预算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有益探索。本文在分析研究政府预算理论与原则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政府预算制度演变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制度改革目前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及今后的改革取向和具体对策进行了深入探讨。全文共分10章,具体结构如下: 第一章“多样化的政府预算理论”。现代政府预算理论是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逐步在美国发展起来的。为了回答预算学者科伊(Key)提出的基本预算问题,“究竟以什么为依据,决定将X美元分配给A活动,而不是分配给B活动?”,很多学者开始从多种不同角度对政府预算问题进行研究,并形成了多样化的政府预算理论。20世纪60年代,瓦尔达沃斯基(Wildavsky)和芬诺(Fenno)提出的渐进预算理论一度成为最具影响力的政府预算理论。同时,一些公共选择学者也提出了“中间投票人模型”和“官僚预算最大化模型”等有着广泛影响的预算模型。20世纪80年代,政府预算专家鲁宾(Rubin)和勒楼普(Leloup)等又提出研究政府预算的其他路径——“政策过程模型”。近来,一些政府预算学者又试图从诸如新制度经济学、文化理论、后现代理论等其他视角来对政府预算进行分析解释。
张春晖[2]2009年在《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预算是政府规划一年财政收支情况,确定支出范围和支出重点,宏观调控经济、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手段,地方政府的预算更是承担着承上启下的重要功能,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社会主义的财政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然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体系还不健全,尤其是在预算监督方面存在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我国预算的执行与人大通过的预算相去甚远。预算执行起不到相应的作用,其中也不免会产生相应的腐败现象。我国地方政府的预算监督面临的困难,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预算信息不公开、不透明,这使得我国的预算监督找不到对象,无从下手;缺乏权威性的预算主体,目前人大、审计、社会组织和媒体等都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预算法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预算编制和调整不规范,预算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掺杂了太多人为的因素,不但损坏了预算的权威性也增加了监督的不确定性。这些困难存在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的公共财政体制不健全,这使得财政本身的职能定位和预算编制本身都存在这很大的问题,而政府职能的定位不清使得财政没有动力去改革财政面临的问题。预算监督如此的状况已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使得我国地方政府预算执行的过程中腐败丛生,并造成了基层财政的紧张,严重损害着公共财政的原则。因此为了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当今之计是加强对地方政府预算的监督。以公共财政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支撑,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的经验,转变政府的职能,改革政府间关系,建立公共财政制度。从增加地方政府预算透明度入手在预算制定过程中引入听证机制、公告制度、实行预算执行信息的共享,并尽快完善财政电子政务,保证预算制定、执行的信息能迅速为人民所知;完善预算监督的主体,首先要完善的是人大作为监督机构的作用,在人大内部设立相应的监督预算的部门,明确地方人大监督预算的重点,加强审计的作用;优化政府预算的过程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时间,执行过程,减少执行时人为因素的干扰;加强预算监督的法制建设;引入绩效监督的内容,同时各地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区分预算监督的重点。在这里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治本的内容,它最终使地方政府的预算资金能流入到可以流入的领域,而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关系是解决地方政府财政问题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它理清了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职能所在,另一方面又缓解了地方和基层政府的财政紧张。总之,加强地方政府预算监督是使社会主义的财政能公开、透明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其对预算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对促进基层民生的改善,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
朱芳芳[3]2003年在《地方公共支出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地方公共支出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近20年来尤其是近10余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潮与全球性的“再造政府”改革浪潮的兴起,极大地影响着公共财政的范式。公共财政学出现了由“权力关注”向“管理关注”,公共财政管理出现了由“收入关注”向“支出关注”的转变。在我国,公共财政研究与改革也在近年出现了由“中央关注”向“地方关注”的转变。研究地方公共支出管理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共7章: 在第1章,本文简述并分析了当前公共支出管理研究兴起的理论与现实背景及原因,阐明了地方公共支出管理研究的意义。通过对中西方有关文献的综合,就公共支出管理概念和公共支出管理研究的基本框架进行了总结。本文对“公共支出”的理解定位在狭义的定义上,即是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所安排的支出。在分析多种研究框架的基础上,本文结合中国地方公共支出管理实际,安排本文结构。在本章,还对本文应用的方法、论文的主要贡献与不足进行了介绍。 在第2章,主要通过分析多级财政问题,来探讨地方公共支出管理的必要性。本文从“财政联邦主义”的主要特点出发,认同当代中国的多级财政具有一定的“财政联邦主义”特征的观点,但并不认为中国存在完善的“以足投票”机制。本文借助“蒂伯特模型”及“多中心”等理论,指出制约我国地方有效公共支出的关键就在于地方政府是最大的生产者,但又不是最好的安排者。因此,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的安排者职责意义非常重大。 在第3章,主要探讨地方公共支出管理的分析与评价方法,尝试为地方公共支出管理提供一些“诊断”问题的工具。采用不同的分析或评价方法,人们可能对公共支出管理得出大相径庭的结论。本文认为地方公共支出管理的分析框架包括六个层面:目标分析、构成分析,过程分析、制度分析、成本分析、层次分析。本文认为,评价就是对结果及影响的认定,它不同于监督,也不同于预测。公共支出评价的标准主要是效益、效率、充分性、公正性、回应性和适当性,公共项目评估及绩效测量是最重要的公共支出评价方式。 在第4章,集中分析公共预算管理的有关问题。本文认为,公共预算管理的模式与公共预算编制的方式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概念,本文探讨的是公共预算管理模式,主要的模式有五种:分项排列预算模式、规划—计划—预算模式、目标管理预算模式、零基预算模式、绩效预算模式。绩效预算管理是本文关注的重点,本文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绩效预算在许多方面又有创新与突破,表现在:地方公共支出管理问题研究“结果导向型预算管理”、“富于灵活性的预算管理”、“有使命感的预算管理”和“中长期的预算管理”。面对中国地方公共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中国地方公共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绩效预算管理基础上的多元管理模式。 在第5章,集中分析地方公共支出管理中最重要的环节—执行,而执行的最主要手段是政府采购。本文不仅分析了地方政府采购的特点和传统方法,还分析了近年来地方政府所采取的四种新方法:服务承包、合作采购、循环使用及价值分析。本文认为,在地方政府采购管理中特别要重视降低成本、控制支出和减少腐败叁大问题。在分析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采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后,本文提出进一步改革地方政府采购制度的一些建议。 在第6章,集中分析了公共支出监督问题。在公共财政制度下,支出管理是财政管理的核心,支出监督理应在财政监督中居主导地位。本文应用公共选择理论,说明信息透明度对于有效监督的重要性,认为公共支出监督中不仅要关注权力的监督,同时也要重视透明度原则,通过解决信息不对称,进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公共支出的效率。本文考察了当代中国地方公共支出监督机制,认为随着中国社会出现新的阶层,利益要求也呈现出多样化,必定引起更多的利益诉求,这将会引起中国公共选择机制新的变化。在多元社会阶层的相互作用下,财政透明度将不仅作为公共支出管理的内在要求,也将作为制度要求而被重视,公共支出监督需要适应这种形势而作出调整。 在第7章,对本文各章基本结论进行了总结。
马向荣[4]2008年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研究》文中提出本文通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基本原则,在吸收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运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理论构筑与理论应用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以我国财政监督制度为什么需要改革以及如何进行改革为主线,探析财政监督的一般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构建一个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财政监督体系,以期能为我国财政监督的改革提供理论和政策参考。全文分为6章,除导论以外,由理论研究与实践考察两大部分组成,理论研究包括第2、3、5、6章,实践考察主要是第4章。全文的主要结构和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旨在说明选题及其研究的意义。重点评述了财政监督理论研究的现状,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2章,财政监督的一般理论。本章主要在于阐述公共财政体制与财政监督的内涵,论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相互关系,分析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监督的属性、动因、层次、目标、内容、手段和效应,为进一步的讨论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通过对财政管理基本职能的分析,结合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将财政监督的属性定位于实现财政职能的手段和工具。通过分析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活动参与者的行为特征和信息不对称的事实来阐述财政监督的动因。将财政监督分为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人大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以及政府财政部门的自我监督、政府财税部门对纳税人的财税行为的监督四个层次,并分析了不同层次的财政监督的目标。将财政监督基本内容概括为预算管理监督、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国有权益监督和其他公共性资金的监督。将财政监督效应总结为强化财政管理、实现财政职能、维护财经纪律、促进民主政治和提高政府效率。第3章,我国财政监督制度的现状分析。首先,对我国财政监督机构的组成和运转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社会公众、人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税务部门的财政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实证性描述;其次,通过博弈分析对现行财政监督制度进行剖析,揭示了激励约束障碍;最后,总结了当前财政监督模式存在的缺陷。第4章,国外财政监督制度概览。简要介绍了当今国外最流行的几种财政监督模式,以为我国财政监督制度改革提供参考。国外财政监督制度主要有立法型、司法型、独立型和行政型。多数国家以立法型为主,其次就是司法型和独立型,很少有实行行政型财政监督模式的。第5章,我国财政监督改革的思路与对策(Ⅰ)。首先,回顾有关制度和制度变迁理论,为分析财政监督改革奠定理论基础;然后,提出适应公共财政体制需要的,以双向监督为基本目标取向的立法型财政监督模式,作为我国财政监督制度改革的方向;最后,提出新型模式建设的具体措施,具体包括建立与完善社会公众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建立人大对政府财政行为的监督、完善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财政监督以及财政部门的自我监督、政府财税部门对纳税人的财税行为的监督等方面的措施。第6章,我国财政监督改革的思路与对策(Ⅱ)。通过博弈分析指出,为了实现财政监督改革的目标,有效的途径是对文化进行重新建设,将新的效用引进博弈过程,改变政府和人民在博弈中的效用格局,从而实现制度变迁。
刘雷[5]2014年在《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文中指出财政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随着全球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国际经济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经济安全已然成为国家安全的核心,而财政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中最主要的部分之一,成为核心中的核心。国际上,尤其是在发达国家里,关注经济安全和财政安全早已成为各国政府施政和国际组织合作的重点。早在1994年,美国克林顿政府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首次将经济安全定位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叁大目标之一;1996年,俄罗斯第一次在世界上提出了“国家经济安全战略”的说法;希腊债务危机正式爆发,随之引爆整个欧盟的债务危机,继而影响全球的经济稳定,财政安全再次引起全球的关注。2013年10月,世界审计组织第二十一次大会讨论了两大议题,其中一大议题即是最高审计机关在维护财政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领域的作用。可以看出,在全球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下,经济安全中的财政安全一直备受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注。在国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存在财政赤字已经成为常态。我国政府性债务问题近年来受到了国际社会和国内的普遍关注,最新一次的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表明:负有偿还责任的全国政府性债务高达20.6989万亿元,说明政府性债务在我国存在的普遍性和严重性,要求政府的财政安全问题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此外,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期,经济问题和社会矛盾层出不穷,金融系统风险、房地产行业风险、社会保障和社会公平等等问题一旦处理不好,最后都会转化为具有兜底责任的财政风险,影响财政安全,最终影响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财政是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和经济基础,因此,财政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基石,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目标实现的内在要求。政府审计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监督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维护国家财政安全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这在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已达成共识。美国审计署(GAO)自1990年起持续关注高风险领域,并在《2004-2009发展规划》的战略目标中明确提出审计要“应对美国人民福利和财政安全方面面临的挑战”和“应对全球一体化的挑战和安全威胁”;其他国家的审计机关,诸如澳大利亚、瑞典等,都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了维护财政安全的职责。国际审计组织第二十一次大会形成的《北京宣言》明确了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肯定最高审计机关在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国家良治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国家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在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中明确指出要“关注国家财政安全、金融安全、国有资产安全……,揭示存在的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刘家义审计长在2013年12月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在审计中,要关注财政的可持续性,特别是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那么,政府审计到底是如何维护财政安全,或者说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具体路径是什么,这是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最为核心的问题。该研究的进行将有助于促进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促进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功能的发挥和有助于深化政府审计和财政理论的研究。财政是国家的经济活动,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具有基础性的重要地位。财政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审计应该并且可以在维护财政安全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是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围绕这一核心问题,本文共分为以下七章内容:第一章,导论。本章主要分为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研究方法和预期创新共五个小节。本章是开篇章,总领整篇论文。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从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依据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方式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相关经验研究和维护财政安全的具体政府审计形式研究四个方面对现有文献进行了综述,最后对相关文献进行了评价。第叁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共分为财政安全内涵界定、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基础、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机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定位和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共五方面内容。其中,财政安全内涵界定是辨析安全、财政、财政安全、财政风险等基础性概念的基础上,给出财政安全的具体内涵;理论基础一节主要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洛克的国家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分析了政府审计应该要维护财政安全;作用机理一节从审计控制观出发,理论上提出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过程;而功能定位一节主要分析了政府审计在我国财政监督体系中的定位;第五节从历史依据、法律法规依据、现实状况叁个方面分析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第四章,财政安全要素体系构建研究——基于公共财政的理论视角。本章首先说明了构建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重要性,其次,基于公共财政论,提出了可以将所有影响财政安全的因素包括在内的财政安全六要素体系,即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最后分析了财政安全六要素体系的具体内容。第五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作用的实证研究——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的理论视角。本章首先阐述和分析审计的“免疫系统”观,指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发挥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预防功能来维护政府财政安全。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政府审计具有的揭示功能、抵御功能和预防功能的“免疫系统”功能能否维护地方财政安全和中央财政安全。实证结果表明,整体而言,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到了发挥,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第六章,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本章在构建起的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实施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政府审计可以通过以上这些实现路径维护财政安全。第七章,主要研究结论、研究创新、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本章是结束章,主要是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总结论文主要研究结论,归纳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并提出论文的研究局限和未来研究方向。通过理论探讨和实证分析,本文主要有以下叁个方面的研究结论:(1)政府审计应该并且可以维护财政安全。本文构建的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指出,政府审计应该维护财政安全。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实证检验了政府审计维护地方财政安全和中央财政安全的“免疫系统”功能,得出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结论。(2)公共财政视角下,财政安全要求实现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路径问题的前提是梳理清楚影响财政安全的因素是什么,在此基础之上,才可以进一步研究在这些方面政府审计是否可以发挥作用,发挥作用的具体路径是什么。我国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与之相匹配的是公共财政模式。本文基于公共财政的视角,根据公共财政的基本要求,提出财政安全是指政府财政的运行在受到内外部风险因素的冲击下,依然能够持续稳定的状态。为了实现这一安全状态,财政需要做到财政收支有效性、政府债务可控性、财政制度合理性、财政信息公开性、权力运行规范性和宏观经济平稳性。(3)政府审计可以达到财政安全要素体系六个方面的要求,从而实现维护财政安全的目标。基于受托经济责任理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内涵会随着环境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丰富。在公共财政模式下,财政安全的要素内容可以包括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丰富内涵里,换言之,产生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政府审计可以去实现财政安全的要素要求,即政府审计可以有相应的路径去实现维护财政安全的目标。本文提出,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最终维护财政安全。本文主要有以下叁个方面的创新:(1)构建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系统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问题在国内外尚属前沿。国内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实现路径的文献相对片面,不成系统,角度各异,不利于指导政府审计发挥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作用,而国外直接研究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文献几乎没有。本文构建了一个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分析框架,该框架包括了基本概念界定、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理论基础、政府审计维护财政的作用机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功能定位以及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践依据共五个方面的内容,从理论上解决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关系问题。(2)基于审计“免疫系统”观,通过探索性地实证分析获得了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有价值的经验证据。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规范研究较少,现有文献主要是从理论上探讨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可行性,而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证文献极少,本文从审计“免疫系统”观出发,用数据探索性地考察了政府审计揭示、抵御和预防的“免疫系统”功能的发挥与财政安全的关系,寻找到了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有价值的经验证据,支持了政府审计可以维护财政安全的研究结论。(3)在财政安全要素体系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审计有效维护财政安全的作用路径,并提出若干维护公共财政安全的新型政府审计类型。基于公共财政理论视角下构建的财政安全要素体系,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主要有:政府审计可以通过实施税收绩效审计和公共项目绩效审计来提高财政收支有效性,通过实施政府债务审计和专项政府审计增强政府债务可控性,通过实施制度合理性审计和财政预算全程审计促进财政制度合理性,通过实施财政信息系统审计和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性,通过完善经济责任审计提升权力运行的规范性以及通过实施宏观经济环境审计保障宏观经济平稳性。其中,新型政府审计类型包括了税收绩效审计、制度合理性审计、财政预算全程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和宏观经济环境审计。
唐峻[6]2015年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叁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叁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叁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叁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叁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叁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叁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叁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叁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叁,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叁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叁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刘巍[7]2016年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指明法定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是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实行的结果。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在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主要按税收来划分各级政府的预算收入,各级预算相对独立,负有明确的平衡责任,各级次间和地区间的差别通过转移支付制度进行调节。公共财政是指国家(政府)集中一部分社会资源,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或经济行为。根据公共财政理论,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具有层次性,并且不同层次的公共产品由相应层次的政府进行提供会更有效率;因此,为了保障各级政府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财权。在这种情况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就成为建设公共财政的制度保证。在中国古代中央集权的体制下,地方上并无法定财权,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地方财政”概念。19世纪中期以后,清朝地方督抚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逐步壮大,渐渐突破了中央的掌控,“地方财政”的萌芽随之出现。关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设想和尝试也出现在这一时期,但是,在民国初年中央权势衰微以及各地军阀武装割据的状况下,只能流于形式。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才得到落实。然而,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并非真正着眼于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而是作为中央集权的手段;为了政治安全,中央始终不肯下放过多的财权。此外,在实行分税的时候,只是简单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并没有具体划清“省”与“县”之间的收支关系。在这种情况下,省政府依靠政治上的优势地位,掌握了地方财权,而县政府尽管事务繁杂,却没有明确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附加税度日。这也就导致了“财权上移,事权下降”,由此造成了县级财政困难,并导致附加税的不断升高和苛捐杂税的进一步泛滥。安徽省位于长江中下游,临近国民政府首都南京,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基本上处于中央政府的有效管辖之内。在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之下,田赋正式成为地方上的法定收入来源,这项收入约占安徽地方财政收入的30%;进入1930年代,饱受诟病的厘金制度遭到裁撤,牙税、牲屠税等传统税目也得到整顿和归并,以营业税为主体的工商税收体系逐步建立起来,并成为仅次于农业税之外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债务收入、非税收入和中央补助款也在安徽地方财政中扮演着各自的角色。与此同时,地方上的预算、会计和金库制度也相继得到建设和完善,财务行政方面取得的成绩有力配合了财政现代化的进程。然而,这一时期,财政制度上的进步并不能掩盖实际执行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在财政收入方面,表现为“变相厘金”复活,各种附加和苛捐杂税严重泛滥,特别是中国历史上曾经反复出现的“黄宗羲定律”更是不断重演,给广大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在征收过程中,各级官员和税吏假公济私,浮收勒索;地方上的土豪劣绅和保甲长也乘机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进一步加剧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凋敝和贫富分化,并破坏了乡村社会传统的认同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为1950年前后的土地改革的顺利开展埋下了伏笔。在财政支出方面,表现为行政费用规模庞大,政府在公共事务上的投资严重不足。这一时期,为了消灭反抗势力,中央财政在军费方面投入了巨额开支;地方各省也在行政、司法、治安、教育乃至公路建设方面等进行相应地配合。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支出不仅没有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反而压制了公共诉求,强化了专制统治。因此,笔者认为,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省地方财政尽管在财务行政等配套制度上有所完善,在收支规模上有所扩大,并在教育文化、经济建设等个别领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就整体性质而言,这一时期的安徽地方财政,与北洋时期相似度极大:不仅是财政长期处于困境,而且财政损失和人民负担严重,财政的非公共性色彩浓厚。财政是政治的晴雨表;这一时期中国的财政问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政治不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当局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延续了古代政府那种“权力大,责任小”的状态;在这种权责严重不对应的状态下,不仅公共财政得不到发育,而且整个社会呈现出“既无福利,又不自由”的景象。因此,在当今建设公共财政的过程中,需要政治等层面的配套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只有坚持政治上的权责统一与公平正义,才能为公共财政的建设提供保证,也才能让经济发展的红利真正惠及人民。
汤洁茵, 翟继光, 郭维真, 林琼华, 刘淼[8]2007年在《2006年中国财税法治发展综述》文中研究说明第一部分2006年财税法治发展大事记一、财税立法发展大事记2006年中国财税立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最重要的成果是统一企业所得税立法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8月,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006年9月,国务院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其说明正式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同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决定将该草案提交2007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杨锡春[9]2012年在《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研究》文中认为根据发展经济学的理论观点,公共投资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动力和发动机。中国改革开放的30多年,是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的30多年,也是公共投资不断扩大的30多年。特别是1998年开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国家更是加大了公共投资的力度。这不仅有效地拉动了内需,为我国顶住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走向经济复苏,迈向高速增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也为我国政府在如何利用财政政策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我国的实践证明,公共投资项目是促进国家经济繁荣和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可或缺的一环,是维护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基础。特别是在目前以扩大内需为主的政策下,公共投资项目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公共投资迅速增加的同时,往往伴随着项目决策失误率居高不下、形象工程泛滥、“叁超”工程、“豆腐渣’工程、“叁边”工程频频曝光、挪用建设资金、官员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发生,公共投资项目的绩效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密切关注。因此,加强对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建立起完善而有效的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本文力图通过对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探寻完善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新思路,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法,构建以“5E”原则为导向的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尝试建立一套理论科学、切合实际、系统完整的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为我国公共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研究和绩效评价的实践工作提供参考。全文共分为6章。主要内容及观点如下:第一章,绪论。在介绍了选题背景、选题意义、述评国内外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内容,并列举论文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理论分析。首先,对公共投资项目的概念、内涵和范围进行了界定。其次,对绩效的概念进行了梳理,阐述了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最后,在对公共产品、公共选择、委托代理、福利经济学等基础理论分析的条件下,提出了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论框架。第叁章,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首先,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进行了分析,主张“5E”原则的论点。其次,对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了分类阐述。最后,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并提出的相应的对策。第四章,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模型比较及实证分析。(1)对成本效益分析法、价值工程、挣值分析法、层次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模型的原理进行了重点阐述和比较。(2)理性选择绩效评价模型应注意的问题。(3)实证分析。本文以云南省德宏州外科大楼投资项目为例,运用层次分析法(AHP)构建评价指标的权重,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效率、有效、公平、生态等八方面对该项目的绩效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评价。第五章,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质量控制。(1)对绩效评价质量的内涵和特征进行了初步的阐述和分析。(2)对绩效评价风险进行分析。(3)重点论述了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的作用、特点及其影响因素。(4)绩效评价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成。第六章,我国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在对我国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历史沿革介绍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本文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力图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与创新:1.提出了狭义公共投资项目与广义公共投资项目的概念,并对其外延进行了对比分析。本文主张采用广义公共投资项目的概念,这样公共投资项目不再局限于以政府为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而是扩展到教育、公共卫生、文化和体育等与人力资本发展相关的项目。这样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更为广泛和丰富。2.在构建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提出了“5E”原则的观点。传统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按照“3E”原则(即经济性(Economy)、效率性(Efficiency)和效果性(Effectiveness))来构建的,本文则主张采用“5E”原则,即在原有“3E”原则的基础上,还应把公平性(Equity)、生态性(Ecology)两原则加进来,以突出对公共投资项目在社会性、生态环境方面的产生的绩效进行评价。3.对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本文认为,绩效评价质量控制的直接目标就是减少绩效评价风险。绩效评价质量越高,其风险就越小:绩效评价质量越低,其风险就越大。绩效评价质量控制是一个全员参与、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活动。4.提出了将价值工程、挣值分析法等模型应用于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丰富了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评价方法。价值工程在企业管理的应用较为广泛,但至今尚未在财税管理中加以应用,本文对价值工程在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的应用进行了分析,并说明了财税管理中最低费用选择法是价值工程的一个特例。挣值分析法主要用于公共投资项目投入过程的评价。
程岚[10]2009年在《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中国经济取得的飞速发展和社会发展阶段由生存型步入发展型的历史跨越,全社会公共需求已形成快速增长和全面调整的客观趋势,并与当前存在的公共产品相对短缺、公共服务提供的不到位和不均衡形成了尖锐矛盾。于是,如何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成员的需求程度,合理确定公共服务中基本必要的部分加以优先考虑与提供,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分配,让社会成员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已经成为当前社会转型面临的重大问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凸显出现实的必要性。进入21世纪后,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想,开始高度关注社会发展过程中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现实问题,并通过十六大和十七大的相关决议和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及义务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成为政府新时期与科学发展观一脉相承的一种新的政治主张和政府执政理念,并逐步转化为政府公共财政的政策目标与改革实践。这样的政治和政策环境无疑为我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可行性条件。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虽然我国现有的改革举措已经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了重要的铺垫,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但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边界、实现手段、效果评价方法等问题的理解仍存在较大差异,还有一些问题亟待厘清并加以解决。为此,本文选择以“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研究”为题,以冀从中国现实的经济、社会和制度环境出发,以中国公共财政制度建设为落脚点,为破解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和结构失衡等问题、推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做出尝试与努力。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以下问题的研究和回答来体现:我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如何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标准怎么确定?应如何评价我国目前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如何分阶段确定服务实现目标?其提供职责在政府间如何划分?公共财政制度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可操作的手段有哪些?等等。本选题研究虽然属于应用经济范畴,但其内在的理论意义同样突出,表现在: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角度,丰富和完善公共财政理论体系。通过探讨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的理论问题,一方面对现有的理论研究成果进行补充,合理阐述政府职能、财政职能和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关系,明确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界限,确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评价指标,为政策实践提供理论的保障;另一方面,积极探究公共财政制度的调整与优化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作用机理,直接为中国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当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初级阶段的目标可能更侧重于区域及城乡间的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级阶段的目标则为实现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公共服务基本形成均等状态。为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研究不仅对近期公共财政制度的调整与规范有着很强的针对性和引导性,对未来中国公共财政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也有十分重要的基础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鉴于本文主要以基本公共服务为研究对象,研究的目标具有显着的实践应用性,因此在研究中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了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并注重各方法的配合和补充。包括:(1)抽象和具体相结合的分析方法;(2)规范和实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4)比较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其中:抽象、规范与定性分析主要应用在一般理论分析当中,用于确立分析的思路与框架、界定基本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和现实边界、总结政府与财政在均等化实现中作用的一般规律、建立作用机制等各方面;而具体、实证、定量分析则主要用于影响均等化的因素分析、对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的现实考察,以及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探求均等化实现的公共制度安排与可行性举措等方面。此外,针对我国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研究和其它国家公共服务供给及均等化实践与经验的借鉴,本文则广泛采用比较分析与案例分析的方法,利用相关技术统计手段和均衡分析工具,为研究结论提供说明与佐证,增强研究的可信性和科学性。本课题以建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为主线,按叁条线索与思路展开研究:一是,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以及政府与财政应承担的职责。充分借鉴西方福利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社会正义等相关科学理论,结合科学发展观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理论创新成果,明确现阶段及未来中长期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实现均等化的目标,构建本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二是,通过对我国基本服务均等化的现实状况进行判断,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践依据。从需求总体和服务项目个体两个不同层面,全面分析和反映我国现实中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区域和城乡差异。叁是,基于公共财政的视角,揭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的成因和改革路径。应用实证分析的结果,着重分析其与公共财政制度的关系,探究基本公共服务不均衡产生的原因,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促进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建设。整个论文分为六章:第一章是导论,阐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一目标提出的背景及研究的意义,并通过回顾并梳理国内外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为明确本文进一步研究路径与方向以及研究框架与方法奠定基础。第二章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分析框架,从理论上回答“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什么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因素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对社会经济有什么影响”“公共财政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中有什么作用”等问题。由此构成了本研究课题的理论基础。第叁章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状况的实证分析。首先明确均等化的研究视角和评价方法;其次,从需求与供给的角度,全面分析我国现实条件下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变化和瓶颈制约,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投入和产出状况,分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总体差异;最后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对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个体服务项目差异进行分析。通过对总体和个体项目的水平分析与评价,为均等化研究提供现实的依据。第四章是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的财政原因探究。本章从公共财政的角度,分政府行为与财政职能界定不清、二元结构下公共资源配置倾斜、政府间事权与财力不对称、地方政府竞争的变异行为,以及转移支付均等化不力等诸多层次,试图全方位探究造成我国基本公共服务非均衡的财政成因。第五章是国外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与化均等的经验和借鉴。力求从国外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及均等化的实践中,总结出成功的经验,为我国均等化目标的实现借鉴。第六章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思考。根据原则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定位——基础——重点——配套这一基本思路,对如何完善公共财政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研究与探讨。首先通过确立原则、目标模式及评价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向;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政府及公共财政的定位,明确政府与财政的职责;进而着力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为均等化目标实现奠定基础;核心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的机制安排,即转移支付制度。并在最后对实现均等化的外部环境与配套措施进行广泛的探讨。本文的主要观点是: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纳入的范围和均等化标准的确定应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力相适应;2)目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尚不能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区域、城乡与居民之间的差异较大;3)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形成的因素众多,公共财政因其涉及政府职能的界定、公共资源的配置、财政关系的处理、地方政府行为的变异以及财力调节机制成为其中重要的因素;4)应突破单一政策支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的模式,明确现阶段均等化重点、构建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构建服务型政府和民生财政为定位、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为基础、以健全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为重点、以改善社会环境为配套,全方位打造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制度体系与保障。本文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实现理论基础的拓展。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济学基础(福利经济学理论)、社会价值标准(社会正义理论)、实现机制的构建路径(公共财政理论)、实现主体的执政理念(科学发展观理论)等多个角度,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理论依据的全面性和层次性。特别将科学发展观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依据分析中,增强课题研究的现实性和针对性;注重各理论依据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在逻辑关系的分析与梳理,提高了理论的指导意义。二是紧密结合中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和制度环境,按照服务性政府和民生财政的要求,界定基本公共服务及其外延边界,同时构建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衡量指标体系,为进一步全面准确研究和评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水平奠定技术基础。叁是提出了“政府为主导,多元参与、分阶段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目标模式作为我国应有的现实选择。突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机制和政策选择研究的单一性和局部性,全面探究和提出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设计与政策建议。由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范围广泛,涉及的内容复杂,加之数据采集的困难和作者本人研究能力的限制,本文的研究仍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遗憾。如:对基本公共服务产出水平的分析仅限于义务教育、就业与保障、卫生医疗、公共文化与安全等主要项目而非全部;而且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分析中更多关注的是“数量差异”,而对具有隐蔽性和难测度性的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差异”,如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差异等没能做出深入的分析与比较;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评价指标体系也只是作为对策目标而建立,没能加以实际的运用,等等。这些都成为了后续跟进研究的方向与空间,本人将为此不断付出努力。
参考文献:
[1]. 政府预算理论演进与制度创新[D]. 彭健. 东北财经大学. 2005
[2]. 我国地方政府预算监督研究[D]. 张春晖. 中国海洋大学. 2009
[3]. 地方公共支出管理问题研究[D]. 朱芳芳. 厦门大学. 2003
[4]. 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监督研究[D]. 马向荣.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5]. 政府审计维护财政安全的实现路径研究[D]. 刘雷. 西南财经大学. 2014
[6].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
[7].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地方财政研究(1927-1937)[D]. 刘巍. 安徽大学. 2016
[8]. 2006年中国财税法治发展综述[C]. 汤洁茵, 翟继光, 郭维真, 林琼华, 刘淼. 财税法论丛(第9卷). 2007
[9]. 公共投资项目绩效评价研究[D]. 杨锡春. 西南财经大学. 2012
[10]. 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研究[D]. 程岚. 江西财经大学. 2009
标签:财政与税收论文; 公共财政论文; 政府预算论文; 非税收入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论文; 预算执行论文; 一般预算收入论文; 财政制度论文; 审计计划论文; 预算调整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预算控制论文; 审计质量论文; 国家经济论文; 立法原则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管理审计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审计目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