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斌
(仪征市妇幼保健所江苏仪征211400)
【摘要】目的:采用手提式筛查仪对500例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分析讨论筛查结果。方法:于2013年在我市随机选取500例3~6岁的儿童,采用手提式筛查仪对其进行视力筛查,进而对筛查结果分析对比。结果:500例学龄儿童的视力筛查中,异常有27例,可疑35例,患儿性别上无明显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在视力异常中有11例散光、5例远视+散光、6例远视、2例近视+散光、3例近视,其中散光最多、其次是远视、最少的是近视+散光,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但是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视力可疑与异常的情况呈增加的趋势,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学龄前儿童视力屈光异常类型主要是散光和远视,占有率较高,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定期对学龄前儿童做视力检测,有针对性地实施眼保健工作,以保证儿童视力的正常。
【关键词】手提式筛查仪;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
【中图分类号】R779.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5)20-0341-02
手提式筛查仪是儿童视力筛查仪的一种,属于国内首创,灵活度较高,在进行视力检测的时候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主要是对人眼屈光度的测定以及筛选。它的检测时间短,给受测者带来的痛苦极少,特别适用于伤残人士与婴幼儿。本文主要是对我市随机选取的500例学龄前儿童的视力检测,作以研究分析,现报告如下:
1.临床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取自我市随机抽取的500例3~6岁的学龄前儿童,男265例、占53.00%,女235例、占47.00%;3岁150例、占30.00%,4岁170例、34.00%,5~6岁180例、占36.00%。
1.2方法
由专业的儿童保健医生采用美国伟伦型号的手提式筛查仪,进行儿童的屈光度的检测。检查环境要求是比较暗,阳光不能直接照射进来。在没有散瞳的前提下,选择适合的儿童模式,测距为35cm。手提式视力筛查仪的检查范围:柱镜为+3.00C~–3.00C,球镜为+6.00D~–5.00D,超出检测范围显示为±9.99,没有检测结果[1]。筛查仪扫描次数大于等于6次,说明可信度好[1]。筛查结果异常的儿童通知家长到眼科做进一步检查确诊,筛查结果在可疑范围的儿童定期到儿保科门诊随访复查[2]。
1.3参考标准
参照国内手提式视力筛查仪所提供的3~6岁儿童最新的眼屈光状态筛查正常、可疑、异常的常模标准进行结果判定[2]。具体标准为:柱径屈光度用C表示,球径屈光度用S表示。正常值范围+0.75D≤S≤+2.00D,C≤1.00D;可疑范围+2.00D<S<+3.00D或+0.50D≤S<+0.75D,1.00D<C<1.50D;异常范围S≥+3.00D或S<+0.50D,C≥1.50D,其中S≥+3.00D为远视,S<+0.50D为近视趋向,C≥1.50D为散光[3]。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统计软件对所记录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4]。
2.结果
接受视力检测的500例学龄前儿童,视力正常的有438例,占87.60%(438/500);异常有27例,占5.40%(27/500);可疑35例,占7.00%(35/500)。其中视力异常男童有17例,异常占有率为62.96%(17/27);女童有10例,占了37.04%(10/27)。视力可疑男童为15例,女童为20例。暗示了性别之间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经过眼科部门的进一步确诊,27例视力异常的患儿中有11例散光、5例远视+散光、6例远视、2例近视+散光、3例近视。其中散光占有率为40.74%(11/27),远视+散光占18.51%(5/27),远视占22.22%(6/27),近视+散光占有率为7.41%(2/27),近视占11.11%(3/27);视力异常3岁儿童有7例,4岁儿童有9例,5~6岁儿童有11例。视力可疑的3岁儿童有8例,4岁儿童有12例,5~6岁儿童有15例。经过统计学软件对筛查结果加以统计分析,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视力可疑、异常的情况呈增加的趋势,P<0.05为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视力异常中,散光患者最多,其次是远视,最少的是近视+散光,存在差异较为明显,但是不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儿童视力发育的关键时期是在学龄前,这一时间段是进行视力保健工作效果最佳时期,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视力异常情况趋于稳定,不利于视力的恢复与纠正。在人类眼球发育过程中,屈光系统有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随着儿童年龄的不断增长,儿童的屈光状态有一个从远视逐渐向近视转移的倾向。本文的研究中,主要是针对我市抽样调查的500例学龄前儿童的视力筛查,通过对筛查对象的屈光度的检测,以确定儿童视力的正常、可疑与异常。其中视力异常的儿童有27例,可疑的有35例,对视力可疑的儿童定期到医院的儿科保健门诊部做复查,以避免儿童出现视力异常没有得到及时的干预,影响其健康地成长。视力异常的27例儿童,经过眼科部门的确诊,有11例散光、6例远视、5例远视+散光、3例近视、2例近视+散光。其中散光占有率为40.74%(11/27),远视占22.22%(6/27),远视+散光占18.51%(5/27),近视占11.11%(3/27),近视+散光占有率为7.41%(2/27);视力异常中有7例是3岁儿童,9例是4岁儿童,11例是5~6岁儿童,只有3岁儿童没有出现近视以及近视+散光类型的异常情况,其他年龄的患儿均有以上5种屈光度异常的表现。经过统计分析对比,患儿的视力异常情况以及视力异常占有率均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存在非常明显的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视力可以的儿童3岁、4岁、5~6岁分别有8例、12例、15例,由此可见,也是随着年龄的变化而增加。其中视力异常男童有17例,女童有10例;视力可疑男童为15例,女童为20例。说明了视力异常、可疑与儿童的性别不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对随着儿童年龄增加,其视力异常检出率逐渐上升这一现象进行简单分析发现,这与儿童年龄增加之后,其接触电子产品机会逐渐增多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且儿童高能食物摄入量过多、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缺乏对于其屈光度也具有较大的影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很多儿童的家庭经济状况都具有较大的改善,儿童接触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的机会逐渐增多,再加上周围环境空间狭窄,绿化面积小等问题的存在,导致儿童的视觉发育受到较大的影响。做好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及时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用眼习惯,促进其视觉发育,对于降低其视力不良发病率具有积极的作用。
由筛查结果的研究表明,对学龄前儿童视力筛查具有一定的必要性,有助于及时发现儿童视力屈光的异常,在最佳的发育时期内及时做出干预,提高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对我市部分学龄前儿童视力的筛查,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有利于人们提高儿童早期的视力保健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后续的儿童视力检测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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