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放债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民间,金融,高利贷,温州,借款人,经济,杀人案。
放债人论文文献综述
肖鹏,李英强,杨沁锟[1](2017)在《起底“辱母杀人案”放债人吴学占》一文中研究指出吴学占何许人也?如果不是22岁的于欢刺杀辱母者,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个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是山东冠县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房产)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当地另一家公司冠县泰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投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泰和房产和泰昌投资主营业务都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租和物业管理。2017年3月26日下午,媒体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办案民警处获悉,涉黑团伙(本文来源于《法律与生活》期刊2017年08期)
孙长江,朱丽,肖冬梅,韩天宇[2](2015)在《金融监管与民间融资浅谈——试析《放债人条例》与《贷款通则》》一文中研究指出香港《放债人条例》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都在一定程度上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两个条文均在事先、事中、事后叁个方面对民间金融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但两个条文在法律制定的价值取向、立法机构与社会地位、和具体内容规定上又有明显的不同。香港《放债人条例》比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其他现行有关民间借贷法律条文规定的更为全面系统。为此,我们可以作为借鉴,具体规范完善民间融资等相关法律制度。(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5年16期)
左林[3](2012)在《香港《放债人条例》对我国地下金融合法化的启示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吴英案"、"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金融体制改革"等热词频频进入公众的视野,引起极大的热议,这无疑昭示着一度处于体制外经济的"地下金融"阳光化、合法化迫在眉睫。就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而言,民间融资在我国法律上仍处于灰色地带,致使我国固有的金融体制愈发不适应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本文旨在借鉴香港地区有关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对规范我国地下金融的法律环境提出若干解决思路,以推动我国放贷人立法的进行,完善小额贷款的法律环境,促进地下金融"转正"进程。(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中旬刊)》期刊2012年04期)
文维虎,徐晓琳[4](2012)在《扼制和打击高利贷 需规范对放债人的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温州等地高利贷债务链条的断裂,危害和影响到社会的正常秩序,也严重干扰着区域金融体系及安全。因此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合理引导社会游资、有序导向民间借贷,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极其迫切。构建放债人制度,以此作为正规金融、民间借贷之间的过渡地带和缓冲机制,将有利于完善我国放债人体制,开辟市场金融服务新空间,从而维护金融安全有序运行。(本文来源于《西南金融》期刊2012年01期)
文维虎,徐晓琳[5](2011)在《规范民间借贷须加强放债人管理》一文中研究指出温州民间高利贷乱象已经影响到正常的经济、金融及社会秩序,加快出台放债人管理办法,规范放债人管理,对于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由于高利贷链条非常庞杂,涉及利益群体相互连接,盘根错节,因此,在放债人管理办法的制定方面,需要更加缜密的思路设计。(本文来源于《中国城乡金融报》期刊2011-11-09)
熊兴华[6](2008)在《对民间借贷中放债人法律地位及借贷双方权利保护的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活动日益增多,借贷形式及其形成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由此产生的借贷纠纷也日益增加。现代的民间借贷实践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范畴,研究民间借贷中放债人的法律地位和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有利作用,进一步完善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规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西部金融》期刊2008年11期)
路小军[7](2008)在《对规范欠发达地区放债人融资的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一)合并放债人的资源,融资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可以成立村镇银行、农村资金合作互助社等民营金融组织,吸纳、合并放债人的有效资源,发挥放债人操作简单易行、灵活、便捷、小规模等特点以及在信息(本文来源于《甘肃金融》期刊2008年06期)
邬静娜[8](2006)在《放债人将有规矩可循》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正在收集试点过程中好的管理办法并逐渐成文。”6月27日,平遥小额信贷指导小组组长、平遥县副县长温启华透露说。 温所说的试点指的是此前不久经官方批准的分布在五省的第一批民营小额贷款试点公司。 另据了解,针对更广泛意义民间金融的《放(本文来源于《江苏经济报》期刊2006-07-04)
邬静娜[9](2006)在《央行欲为放债人立规 小额贷款试点或成模板》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正在收集试点过程中好的管理办法并逐渐成文。” 6月27日,平遥小额信贷指导小组组长、平遥县副县长温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说。 温所说的试点指的是此前不久经官方批准的分布在五省的第一批民营小额贷款试点公司。 另据记者了解,针对更(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06-07-03)
放债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香港《放债人条例》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都在一定程度上为民间金融的规范化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两个条文均在事先、事中、事后叁个方面对民间金融活动实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控制。但两个条文在法律制定的价值取向、立法机构与社会地位、和具体内容规定上又有明显的不同。香港《放债人条例》比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其他现行有关民间借贷法律条文规定的更为全面系统。为此,我们可以作为借鉴,具体规范完善民间融资等相关法律制度。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放债人论文参考文献
[1].肖鹏,李英强,杨沁锟.起底“辱母杀人案”放债人吴学占[J].法律与生活.2017
[2].孙长江,朱丽,肖冬梅,韩天宇.金融监管与民间融资浅谈——试析《放债人条例》与《贷款通则》[J].法制与社会.2015
[3].左林.香港《放债人条例》对我国地下金融合法化的启示意义[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2
[4].文维虎,徐晓琳.扼制和打击高利贷需规范对放债人的管理[J].西南金融.2012
[5].文维虎,徐晓琳.规范民间借贷须加强放债人管理[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1
[6].熊兴华.对民间借贷中放债人法律地位及借贷双方权利保护的思考[J].西部金融.2008
[7].路小军.对规范欠发达地区放债人融资的建议[J].甘肃金融.2008
[8].邬静娜.放债人将有规矩可循[N].江苏经济报.2006
[9].邬静娜.央行欲为放债人立规小额贷款试点或成模板[N].中国经营报.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