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面对京津冀地区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最有效的手段便是通过法律来进行协同治理。当前环境协同治理存在一些困境,环境协同立法不够协同,京津冀地区尚未建立良好的利益协同补偿机制,环境污染联合预警与信息共享措施不健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问题背后是有深层次原因的,美国与日本的环境污染协同治理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要做好环境协同治理,需要环境协同立法,协调推进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司法合作的新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主体协同治理模式与环境协同治理基金,建立京津冀地区环境信息共享平台,着力建设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监测与监督制度,构建利益协调与利益补偿与环境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要加大立法、司法与执法的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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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郭雪慧,李秋成
关键词: 环境协同,雾霾治理,京津冀,协同治理基金,利益补偿
来源: 河北法学 2019年10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工程科技Ⅰ辑
专业: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省巨鹿县人民检察院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省与京津协同治霾路径与对策研究》(HB17FX022)
分类号: D922.68
DOI: 10.16494/j.cnki.1002-3933.2019.10.013
页码: 190-200
总页数: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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