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调解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制度,程序,纠纷,律师,在线,司法,机制。
调解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张莉娜[1](2019)在《论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软手段,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地应用到纠纷解决过程中。其具有灵活性、民主性、准司法性等特征。然而,随着近年来经济文化及法制进程的发展,人民调解自身的纠纷解决功能弱化,人民调解的认可度、公信度降低。因此急需对人民调解制度从调解的程序、调解员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完善,从而提高大众对人民调解制度的认可度,将人民调解机制解决纠纷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齐树洁[2](2019)在《匈牙利调解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缓解诉讼迟延,节约司法资源,匈牙利于2002年制定了《调解法》,由此确立了调解在匈牙利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一、调解立法概况21世纪初,为解决诉讼迟延、费用高昂等问题,匈牙利开始推行司法改革。2002年《调解法》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法共44条,自2003年3月27日起施行。新法制定之前,调解主要适用于家事纠纷、消费者纠纷、医疗纠纷等领域。新法颁行后,调解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本文来源于《人民调解》期刊2019年12期)
吕琰,关昊[3](2019)在《“律师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建设若干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正式确定在上海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明确律师调解可以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结合上海市作为国家金融中心并致力于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定位,如何使律师调解在化解金融纠纷方面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律师作为第叁方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建设,对于推动完善上海市建立现代化、国际化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通过对律师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现状、优势特点以及在实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律师调解专业性、中立性等特点,对相关的制度建设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文来源于《《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2卷 总第22卷)——上海市法学会融孚律师事务所文集》期刊2019-12-01)
李子涵[4](2019)在《多元路径下的律师调解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调解作为"东方智慧",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素来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国际间ADR潮流的发展和我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努力,律师调解制度开始受到广泛关注。在分析律师调解的优势及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应从加大对律师调解制度的宣传力度、完善律师调解的收费方式、完善相关激励机制、加强对律师的专业培训等方面来完善律师调解制度,从而使律师调解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其优点,促进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完善。(本文来源于《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11期)
陈佳文[5](2019)在《律师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保障》一文中研究指出作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兴产物,近年来,律师调解成为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伴随着司法实践的步伐,现有的律师调解制度初具规模,并取得了一定实效。如何将调解协议效力妥当发挥,成为现实课题。为此,笔者将从叁个不同角度试着论述律师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本文来源于《民主与法制时报》期刊2019-11-28)
唐应欣,朱盈盈[6](2019)在《论老龄化背景下家事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以成都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以成都市调研为例,在老龄化背景下继承纠纷持续增长,调解结案符合家事纠纷的特点。老年人财产权益保护立足于法律专业问题解析和对老年人群体权益保障,通过建立家事调解制度,完善"家事律师+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新模式,切实保护老年人财产权益。(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3期)
谷佳杰[7](2019)在《中国特色诉讼调解制度之70年变迁与改革展望——基于司法政策对诉讼调解影响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从"调解为主""着重调解""自愿合法调解",到"调判结合""优先调解",再到"规范调解"的历史流变来看,诉讼调解的立法制定和法律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司法政策的影响。诉讼调解率的变化表明,司法政策对诉讼调解实践具有趋导作用。然而,这种趋导性影响在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存在失衡现象。与法院内部的秩序结构对接,司法政策能够对审判权的运行产生"激励效应"。但由于缺乏"合意诱导"规则,司法政策难以对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产生影响。科学设计司法政策激励效应的"双轨制",通过完善费用评价规则、充实审前准备程序、制定特殊"强制调解"规则以及培养职业调解法官,才能真正推动中国特色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本文来源于《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6期)
赵静[8](2019)在《论涉家庭暴力案件与调解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调解一直是家事纠纷解决机制中重要一环,然而在家庭暴力案件逐年增多、女权主义的发展、《反家庭暴力法》修订等因素影响下,调解制度在涉家庭暴力案件的适用受到多方质疑。大多数西方国家已修订新法改变原先对涉家庭暴力案件的强制调解程序,转而采取构建调解筛查制度的方式,参照相关筛查标准对涉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筛查分类,将部分不适宜调解的家庭暴力案件排除在"调解"门外。我国目前的相关法规和司法实践均将调解制度作为解决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调解制度单轨运行,难以处理复杂度高、冲突性强、拒调性的家庭纠纷,重塑我国涉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制度势在必行。(本文来源于《长江丛刊》期刊2019年31期)
杨雨潇[9](2019)在《律师调解制度构建之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日益激增的纠纷涌入人民法院,司法资源的稀缺性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多元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调解因其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成为运用最为广泛的非诉讼解决纠纷的机制。自2006年青岛律师调解中心作为全国第一家律师调解中心成立至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颁行(以下简称《意见》),再加之2018年5月31日宁夏首家律师调解中心在银川正式揭牌成立,律师调解作为民间调解中的一类新型调解模式逐渐走入人们的视野。(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1期)
邓金凤[10](2019)在《域外法院的附设调解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法院附设调解制度发源于日本,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广泛推广运用。日本颁布《民事调停法》《民事调停规则》《家事审判法》,形成了民事、家事两大调停制度。美国制订了民事案件管理计划,所有民事案件均可适用法院附设调解制度。英国规定,法院可(本文来源于《人民代表报》期刊2019-11-05)
调解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为了缓解诉讼迟延,节约司法资源,匈牙利于2002年制定了《调解法》,由此确立了调解在匈牙利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一、调解立法概况21世纪初,为解决诉讼迟延、费用高昂等问题,匈牙利开始推行司法改革。2002年《调解法》在这一大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法共44条,自2003年3月27日起施行。新法制定之前,调解主要适用于家事纠纷、消费者纠纷、医疗纠纷等领域。新法颁行后,调解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调解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张莉娜.论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9
[2].齐树洁.匈牙利调解制度[J].人民调解.2019
[3].吕琰,关昊.“律师参与金融纠纷调解”制度建设若干思考[C].《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年第22卷总第22卷)——上海市法学会融孚律师事务所文集.2019
[4].李子涵.多元路径下的律师调解制度[J].淮海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
[5].陈佳文.律师调解协议效力的制度保障[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
[6].唐应欣,朱盈盈.论老龄化背景下家事调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以成都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9
[7].谷佳杰.中国特色诉讼调解制度之70年变迁与改革展望——基于司法政策对诉讼调解影响的分析[J].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8].赵静.论涉家庭暴力案件与调解制度[J].长江丛刊.2019
[9].杨雨潇.律师调解制度构建之探析[J].法制博览.2019
[10].邓金凤.域外法院的附设调解制度[N].人民代表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