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合同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分析

马艳红(新疆建工集团四建,乌鲁木齐830000)

摘要:合同管理中应建立造价控制的保证体系,并从造价控制的前期、中期、后期以及索赔等几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0226-01

合同是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活动是为了履行合同内容。合同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合同管理的目的,就是保证承包商全面地、有序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承包工程基础上管理的核心和灵魂。

工程造价是直接涉及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之一,从经济的观点来看合同管理中造价问题是核心问题,承包商就是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少支多收、用最佳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快的速度,最合理的人力和资源配置来收到预计的效果。现就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问题谈几点体会。

1应建立造价控制的保证体系

要控制好合同造价应做好以下几点:(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规范领导、施工、技术、预结算等有关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只有则、权、利明确了,才能规范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的管理行为,提高其履行职责的积极性。(2)建立合同交底记录制度。让每一个参与施工项目的施工、技术、供应、预算、财务等管理人员了解合同,并做好合同交底记录,必要时将合同复印件分发给有关人员,使大家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全面了解、心中有数,划清甲乙双方的经济技术责任,便于实际工作运用。(3)建立一套完整的保证制度和有效地体系,就能在很大程度上便被动为主动,便不利为有利。比如,建立一总经济师(主任经济师)为首的核算组织,从开工就着手参与管理,基础派专人配合、变更和签证首先满足造价控制人员;预算、签证、变更和材料计划(有必要时也可土建、安装分开搞)应及时有效办理,同时分送甲方和内部相关科室,为付款结算提供方便,为结算减少压力;基础负责人定期负责审核造价,督促检查具体工作。同时利用微机把各阶段的经济资料储存汇总,归档整理。为正常的施工需要提供保证。

2造价控制的前期管理

一个优秀的造价管理人员,不单单是算得准、算得快、还应加上预测能力和应变水平,造价控制亦是如此。为此,前期工作要从以下两方面抓起:(1)类似工程的资料整理及统计分析。该工作可有效借鉴以往经验,利用相关数据、资料有利于把所有与造价等有关得问题都考虑周全,贯穿于投标,合同施工管理过程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起到积极作用。(2)施工组织设计地参与。良好得施工组织设计应是全面的、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有合同管理的内容,也有成本预测和造价控制的专门章节,同时要有造价控制人员参与。

3造价控制的中期管理

中期管理,指从合同签订到工程结束阶段的管理。其特点是难度大、因素多、周期长。此阶段造价管理得好,既能弥补前期管理的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后期管理工作,应引起高度关注。该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一是加强现场施工资料的收集。施工企业的预算人员和施工技术人员都必须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做好记录,写清详细情况,并取得相关资料,为工程签证的顺利进行大好基础。二是提高责任心和业务水平。施工企业的造价员每接受一项工程的预结算任务时首先要对施工图及合同等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了解,其次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中的异常情况或施工工艺的变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督促技术和施工人员办理设计变更联络单和工程签证。

4造价控制的后期管理

由于合同管理和造价管理统属于动态管理,各个时期,各个阶段的管理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同一种固定的“经验公式”是不能奏效的,必须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发展、提高管理水平。造价控制后期管理的工程结算是决定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工作,造价员应加强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对变更或签证要和施工图一样的重视,同样要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方案、预算定额及有关文件,变更和签证的增减预算编制及结算应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程序、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相一致、此时不仅工程本身造价要算,材料价格要调,涉及到的其它与经济技术有关的方面也要解决,甚至还会有大的索赔和法律纠纷。在这个阶段,企业领导应充分重视各个环节和各种因素,并分专业负责、适时召开内部磁头会、协作单位预备会、制定方法、统一口径、研究对策,才能保证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5造价控制的索赔管理

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一直是我国承包管理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重视索赔管理、搞好索赔工作,是国外承包商惯用的办法,是他们维护自己合法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国际上,我国承包商无论作为总承包还是分包,在合同管理和索赔方面有许多教训。蒙受过巨大损失。同时,我国已加入WTO,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国际惯例必将成为造价管理工作的行为准则。

我国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是参照工程承包合同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国情,于1999年12月修订的。《示范文本》内提供了多项合同内索赔机会,为企业开展索赔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和基础。建筑施工企业应认真签订、履行和管理施工合同、抓住索赔机会。积极开展索赔工作,以弥补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示范文本》除借鉴了FIDC有关索赔的规定外,还针对我国国情拟定了具体实施办法,增加了可操作性。

在工程施工中,合同双方应密切配合。公正合理地解决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建成。

因此,索赔管理应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即前期管理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中期管理时,依时办理核定、变更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及法律有效性,以便为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后期管理则应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法定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工作,使索赔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及时办理应为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本原则。

总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是个“系统工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点条件的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都会引起管理和控制的转化和发展。只有灵活地把握和运用经济规律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适时改进管理工作方法,才能做好合同管理中的造价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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