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平台在环保领域中的运用探究

大数据平台在环保领域中的运用探究

关键词:排污许可;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大数据;方法;

1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概述

我国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体系基本上是采用欧盟的模式,以行业分类为主要特征,并且涵盖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环境要素,综合考虑源头控制、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各环节污染防控要求。我国现行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体系以2007年发布的《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为起点逐步开始建设。根据该规划,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是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导则的形式出现。其目的是为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目标,按行业或重点污染源对污染防治全过程所应采用的技术、经济可行的清洁生产技术、污染控制技术等所作的技术规定。其作用是对全社会污染控制给予技术指导,是企业选择清洁生产技术、污染物达标排放技术路线和工艺方法的主要依据,也是环保管理、技术部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监督执法的技术依据。2016年国家启动排污许可制改革后,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同时也被作为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技术依据。

我国先后出台了电力、钢铁、建材、造纸、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可行技术指南,截至2017年8月,已发布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如表1所示。

表1我国已发布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目录

2我国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污染防治全过程治理体系有待加强

目前我国已出台的各行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仍过于强调末端污染治理而忽视工艺过程污染预防技术,存在过程治理技术覆盖不够系统全面,欠缺相关参数指标等问题。较欧盟BAT指南中除末端治理技术,还涵盖了大量源头污染预防技术、过程污染控制技术、生产操作维护技术等的先进体系还存在一定差距。

2.2具体技术参数缺失或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可行技术指南制定过程中关于污染防治技术及其有关指标的获取途径和方法受限,客观上存在技术参数指标少、代表性差、有效性不足、时效性不够等问题。比如我国已出台的可行技术指南中,对于污染防治技术的相关参数指标较为粗略,在指标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对于一个便于操作的污染防治技术,其参数指标至少应包括:污染防治工艺技术性能及参数指标、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环境效益(含减排效果、排放水平)、经济效益(含污染防治设施投资及运行费用、减少的物耗和能耗等节省的成本等)、运行维护要求、适用范围、交互影响(含二次污染等)等。

2.3基础数据不足导致可选方法有限

由于我国缺乏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的顶层设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长期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导致数据“保护主义”长期存在,“数据孤岛”林立。此外,由于数据来源于不同的管理部门,数据建设的标准不统一,使得数据库与数据库之间难以“对话”,或“对话”成本很高,客观上也给数据共享形成障碍。

由于缺乏大数据的支持,我国现有可行技术指南制定过程中,存在调研工作量大、调研企业认知不足导致收集信息可靠性差,评估方法不科学,甚至存在筛选出来的技术不是最佳的情况。

3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环保大数据主要内容

3.1排污许可大数据的主要内容

根据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发放、执行、监管等阶段,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的排污许可大数据可分为:申请表和排污许可证副本数据、执行报告数据、企业台账数据、监测数据、环境执法数据。

3.1.1排污许可申请表数据内容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企业需要通过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该申请表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及参数信息等26项排污单位相关数据和信息,具体如表2所示。

表2排污许可证副本主要数据内容

3.1.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内容

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排污单位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的报告,执行报告相关数据记录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按报告周期分为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度执行报告。其中年度执行报告内容最为全面,主要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

3.1.3排污许可环境管理台账数据内容

环境管理台账是排污单位记录日常环境管理信息的载体,是排污单位在排污许可管理过程中自证守法的主要原始依据,由企业自行记录并妥善保存。记录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及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此类信息尚未要求上报信息平台,但可从企业内部获取。

3.2其他环境大数据的支撑条件

除了排污许可大数据以外,多年来我国已经逐步形成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数据库、环境监测数据库、环境执法数据库和环境统计数据库等与固定污染源直接相关的数据库。

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是环评大数据的基础。从2010年开始,经过近7年的工作,整理并入库了10年国家级环评核心数据,结构化16个行业的环评指标数据,初步形成了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中心,建成了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平台,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共享平台开展了国家和地方试点工作。

监测数据主要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及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2015年我国对367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了在线监控,设置了145个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对14920家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在线监控,实时环境数据不断增加并逐步实现信息联网发布。

环境执法数据主要包括执法检查企业名单、检查内容和结果等,以及执法监测数据。执法信息主要以图片、文字报告等形式储存。

环境统计数据库包括各地区环境统计数据库、主要城市环境统计数据库、沿海城市环境统计数据库,以历年的《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为基础,收集整理了2003年以来自然状况、水环境、大气环境、固废管理、土地利用、城市环境、农村环境等12个专题共500多个指标,数据量约11万个。

4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数据库建设路线的建议

4.1衔接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现有技术与排放口关联

根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按行业设置的排污许可申请表、执行报告的录入表及字典项,设置可行技术数据库数据录入表,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设置数据出口,按照数据录入表的格式提取可行技术相关数据信息,以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以及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排放口的编码为连接纽带,构建各行业的可行技术数据库。根据各行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上报频率,定期更新可行技术数据库。

4.2衔接在线监测和执法监测数据,实现现有技术与排放浓度关联

根据国家改革要求,在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和执法监测的编码与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编码实现统一后,最佳可行技术数据库即可通过企业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放口编号实现数据关联,可直接对接在线监测数据,亦可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相关数据的批量提取。通过在线监测信息,及时了解污染防治技术的实际使用效果。

4.3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实现污染防治新技术的跟踪研究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项目实施前的研究报告,经常会出现新开发、尚未使用且不在推荐污染防治技术中的新技术,环评报告书将会对此类新技术、新方法进行充分论证,是污染防治技术体系中新技术的主要筛选渠道。可行技术数据库可通过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行业代码建立关联,识别和筛选新技术,获取新技术的相关研究参数,并进行跟踪研究。

综合以上分析,我国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数据库可以以上述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形成污染源头预防技术、过程控制技术、污染防治新技术等全过程数据库,为科学编制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蔡志丽.环境污染防治大数据应用中的法律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7.

[2]甘玫玉.基于大数据的环境监测与治理研究[D].广西大学,2017.

作者简介:黄文亮;学历:本科专业:环境科学;研究方向: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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