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经济时代的税收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胡勇[1](2021)在《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大报告指出,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具有深远影响。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体系优化升级,坚定不移建设数字中国,提高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由此可见,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的重大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与其他经济形式广泛融合也是当前的主流趋势。当前,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而其给税收增长带来了多大的贡献也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史,是一段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发展史。作为税务部门,应当努力适应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税收征管思维、体制、模式上的创新变革,让数字经济在科学、合理、有效的征管手段下,持续发展,不断壮大。文章深入研究了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现状,详细概括了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全面分析了数字经济的概念及特征,认真研究借鉴了国内外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准确指出了数字经济背景下税收征管面临的各种挑战,主要表现为纳税主体较为分散、业务边界逐渐模糊、收入定性无法界定、征税权不够清晰、利润归属判定不够科学、征管模式手段单一、涉税信息获取难度较大、专业化人才匮乏等。所以,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与税收征管模式的更新不及时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加以完善。基于以上对数字经济领域税收征管所面临种种挑战的分析,本文从两个方面进行切入。一方面,深度挖掘所面临挑战的根源所在。具体表现为数字经济领域税收法律体系不够健全,信息数据不够透明,征信风险较高,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较为滞后。另一方面,有效借鉴国外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先进经验,包括OECD的“双支柱”方案,英国、法国、意大利、印度等国家的数字税模式,以色列、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的完善税制模式以及其他国家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做法,通过与我国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现状相比较并提炼出相关启示。通过以上两方面的研究,本文基本找准了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税收征管面临挑战的根源所在,为后续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供了基本方向。最后,本文站在法律体系、制度建设、税收共治、人才队伍等多个角度,对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立法方面,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完善现有税法制度,探索数字税立法,努力形成一套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体系。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建立数字经济领域的专业化税收征管机构,不断提升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强化大数据运用,打牢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基础。税收共治方面,立足打造精诚共治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新格局,主动加强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国际交流合作,密切关注国际发展动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参与构建新型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敢于发声维护我国利益。人才队伍方面,税务部门应从公务员招录,税务干部培养等多方面努力,招录一批了解掌握数字经济发展的高学历人才,采用“网络在线直播+传统课堂授课”的方式,持续加强对数字经济背景下完善税收征管手段方面的业务培训,全力培养一批学历高、素质高、能力高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丛玖一[2](2021)在《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文中提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日益发挥着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作为税收制度基本要素的纳税人,其经济活动中产生大量的涉税信息,这些信息的计量和披露包括向税务机关报送都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涉税信息治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内容,也是科学税收决策的重要依据。在现实社会经济活动中,不仅存在涉税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存在涉税信息弄虚造假问题。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给我国经济注入新活力,也给税收信息治理带来新问题和新挑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威胁着国家税收利益的安全,也会破坏公平、公正、统一的税收秩序与环境,这就需要对纳税人涉税信息开展全流程、全方位治理。国家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优化治理,涉税信息的治理体系逐步完善、治理能力也不断提高,但是在涉税信息顶层战略设计、法律法规建设、信息技术应用、共同治税模式、税务组织架构、税务人员素质等还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制约了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和调查研究等方法,基于信息不对称、信息管理、整体政府等理论,客观评价了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并揭示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根据来自山东省内外的涉税信息治理调查问卷数据展开统计分析,进一步明确了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梳理国外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本文坚持以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中主要问题为主线,揭示问题的形式、关联性以及问题的成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尤其是创新性地把战略管理思想引入涉税信息治理中,构建了多元主体参加和多要素支持的共建共治共享税收信息框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选题背景与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与方法、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论文写作的创新点与不足等内容。第二章阐述了论文涉及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界定了信息与个人信息、纳税人涉税信息、税收治理、社会共同治税等概念,介绍了信息不对称论、整体政府理论、信息管理理论以及基础理论的作用机理。第三章分析了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与问题,在描述分析了了涉税信息治理的基本状况及成绩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治理运行中存在主要问题,从战略层面、法律制度,到信息技术应用、治税模式、人才队伍、组织模式等深入分析了相关问题的成因。第四章通过对山东省涉税信息治理的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进一步印证了论文研究所发现的涉税信息治理问题及成因。第五章借鉴了国外涉税信息管理的典型经验和负面教训,以寻求问题解决思路和启示。第六章提出了构建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多元主体和多元要素为框架的社会共同治税措施。最后给出论文研究的结论与展望。
李晓[3](2021)在《数字经济背景下自然人税收征管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更新迭代,世界迈入了数字信息经济时代,数字资源和信息取代自然资源成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力。2016年以来我国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激活就业市场、加速产业变革、激发新经济增长点。长远来看,持续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实现大国崛起的必要驱动力,将成为我国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取胜的关键法宝。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产出的两种形式,催生了大量新兴经济体,颠覆了传统商业模式。在国家的战略支持与规划中,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必然会一日千里,跃身为新经济增长点。数字经济所依赖的人工智能、大数据、5G甚至6G等底层核心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从涉税交易的角度看,生产消费方式的数字化、货币支付方式的数字化以及商品服务形态的数字化对我国自然人的税收征管产生了较大冲击、带来了一定挑战。在数字经济愈加繁荣的背景下,加强我国自然人税收征管迫在眉睫。本文基于数字经济视角,以河北省为例,从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征管手段、征管能力四个方面系统研究自然人税收征管的优化路径,以期对税务机关实际工作有所帮助。本文第一部分为绪论,为行文基础。第二部分阐述数字经济与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并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税收遵从理论以及税收治理理论,探析数字经济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影响。第三部分从数字经济发展、税收收入、征管措施及成效三个方面,全面梳理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第四部分围绕自然人税源监管难度增大、税收流失较为明显、征管信息获取不通畅、税收遵从度较低四个问题及其原因展开分析。第五部分针对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从更新税收征管理念、优化税收征管模式、创新税收征管手段、强化税收征管能力四个方面,系统的提出贯彻落实税收治理理念、积极培养整体化征管思维、明确自然人自行申报责任、实行数字平台源泉扣缴征管制度、提升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深度、深入宣传税收政策等具体对策。
徐晓新,张秀兰[4](2021)在《数字经济时代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2.0》文中研究说明人类正在进入数字经济时代,这对工业经济时代构建的社会政策体系提出了新挑战。数字技术替代劳动力带来的结构性失业风险和"平台+个人"的新零工经济就业模式,动摇了传统社会政策基于稳定雇佣关系的前提假设。平台垄断、数字鸿沟加剧了数字经济时代的不平等;而数字经济和全球化叠加对民族国家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挑战,也削弱了国家实施再分配政策的财政基础。面对挑战,社会政策应更加注重发展的维度,强调对社会问题的上游干预。基于已有的对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研究,文章提出构建发展型社会政策2.0的理念,其基本思路为:第一,重构三次分配体系,夯实社会福利体系的经济基础;第二,完善落实上游干预的机制;第三,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平等,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第四,实施发展型家庭政策,通过支持就业政策体系化和发展家庭社会工作,缓解工作家庭矛盾,促进劳动参与;第五,顺应生活方式社区化趋势,将社区打造为支持居民应对压力的后盾和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基地。
胡宏雁[5](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田野[6](2020)在《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文中认为纵观美国经济的发展历程,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过程中,虚拟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撑,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不断积累,并且因其特殊的全球影响力,最终引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收缩时间最长、损失最为严重的的全球金融危机。全球金融危机重创了美国的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为化解危机,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产业结构调整战略。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及其成效、特别是危机后产业结构发生的变化,受到国际社会和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基于产业结构的不断演进不仅是导致美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其化解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因此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进行深入研究,其理论意义主要在于:有助于推动我们对美国产业结构、特别是对产业结构演进与经济增长以及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研究。其现实意义则主要在于:全球金融危机后,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是中国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而由于中美两国经济之间处于深度的相互依赖和融合,因此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必然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由此决定了深入研究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对于中国加快产业结构的转型和升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论文第2章论述和分析了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在农业经济时代,农业是主导产业;工业特别是制造业获得了发展但是其规模和比重低于农业。到了工业经济时代,制造业代替农业成为主导产业,并呈现出现重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等特点;金融业亦逐渐发展并且出现了金融资本。进入后工业化时代以后,服务业迅速发展并成为主导产业;制造业依然强大但是其比重则开始下降;特别是随着部分产业的对外转移,整个经济中的实体成分有所减少而虚拟成分则开始增加,但是二者基本上还是平衡的。自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逐步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并对产业结构的演进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产业结构因此出现了软化与服务化;但与此同时,产业出现了空心化,虚拟经济的发展与实体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失衡。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遵循着“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一般规律。在产业结构现代化和高级化的过程中,资源禀赋、分工状况、贸易条件、市场规模以及需求结构等因素,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而科技进步则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科技进步不仅是历次主导产业更替的核心推动力,而且深刻影响着不同时期各个产业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美国基于大国开放模式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全球金融霸权的出现和不断巩固,使其产业结构的演进呈现出明显的特殊性,即具备了独特的优势;而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之前被推崇的结构软化、服务化、技术化相结合的“稳定性较强”的现代型产业结构遭到质疑。论文第3章回顾了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过程,阐述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特点及其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通过分析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说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美国利率和资产价格的逆转,直接诱发了次贷危机;次贷危机的蔓延导致流动性短缺和信贷紧缩的加剧,进一步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按照经济学家余永定的观点,此次危机实际上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和“华盛顿共识”的危机。危机既具有以往危机的周期性特点,又在传导路径、损失承担、警戒标准和全球扩散等方面出现了新的特征。全球金融危机不仅抑制了美国的消费和投资,而且影响了全球贸易和投资,对全球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危机不仅使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持续扩散,金融机构蒙受巨大损失;而且对虚拟经济也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与外部失衡以及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其内部失衡主要体现在国内投资、消费和储蓄的失衡,以及巨额的财政赤字;而外部失衡则主要体现在持续扩大的经常账户逆差、国际市场上过剩的流动性和美元本位制的内在脆弱性。其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主要体现在总量的不平衡、产业空心化以及经济金融化。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证明了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论文第4章论述和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与措施。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冲击,奥巴马政府提出了“再工业化”战略、国家创新战略、清洁替代能源战略以及国家出口战略。其中“再工业化”的提出并非偶然:除了过度依赖金融创新从而导致了经济的过度金融化以外,而且还包括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后,美国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低端产业,进而造成了产业发展的“空心化”等问题。国家创新战略对于维持美国在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优势,具有重要的意义。清洁替代能源战略直接推动了美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为美国从能源替代走向能源独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国家出口战略之下的贸易融资便利和商业外交,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危机后美国的对外贸易状况。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主要体现在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制造业回流”、贸易保护以及移民政策等方面。万亿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计划不仅旨在直接促进就业与经济增长,同时也为改善基础设施落后状况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立法提供了基本框架。在“制造业回流”方面,其意图更加明显,手段也更为直接,如规定钢铁原料占比和关税措施等。在贸易保护方面,不仅与欧盟以及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冲突加剧,而且与中国展开了双边经济关系史上空前的贸易战。其移民政策的进一步收紧,也充分体现出了所谓的“美国优先”。然而,无论是奥巴马政府还是特朗普政府的战略与措施,都由于技术、制度、人力和政治斗争等方面的原因而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论文第5章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进行了统计分析和实证研究。不仅厘清了其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与基本情况,而且也对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的基本效果进行了检验。就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经济增长的总体表现来看,其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并未受到危机的严重显影响,但是其第一产业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第二、三产业也出现了一些不同于长周期的发展趋势。其就业增长主要出现在第三产业领域,而第一、二产业的就业增加有限;至于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性,也十分显着。从经济失衡的情况来看,不论是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和外部失衡,还是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失衡,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而只是有所缓解。在农业方面,危机后美国农业产出和价格下滑,农产品出口受到较大的影响。美国政府不仅维持了较高的支持强度,而且逐步扩大了价格与收入支持、农业保险、食品援助、贸易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政策的覆盖范围,在农业支持政策上做出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农场的规模和结构也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中等规模农场数量有不断减少趋势,而特大农场和小微型农场均有所增加。在制造业方面,“制造业回流”等政策推动了制造业产值与利润的恢复与增长,但从制造业内部结构看,则存在显着的非均衡态。其中汽车及零部件、木制品和塑料与橡胶等行业的增长极为显着,而服装与皮革、印刷和原生金属等则出现了下降。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对于促进制造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显着的积极作用,从而部分地验证了这一期间的政策支持效果。在服务业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金融、保险以及房地产业在整体上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呈现了波动发展的态势。金融危机使批发零售、运输仓储、信息和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增加值显着减少。从服务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医疗保健和社会援助、企业管理和住宿餐饮等行业有较为明显的增长。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和服务业发展存在均衡关系,并且前者对后者构成了单向的因果关系。论文第6章为全文的结论和启示。作者认为,从总体上看,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符合基本经济规律,但是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了其产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尽管美国实施的战略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美国产业结构演进的历程及其相关经验和教训,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实现“稳增长”与“防风险”之间的平衡以及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第一,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第二,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优势;第三,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四,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第五,着力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第六,进一步提升开放合作的层次水平。本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本文聚焦于美国各产业内部结构的系统分析,把产业内结构作为重要的因素,对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进行深入的研究。第二,观点的创新。本文认为,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外部失衡以及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失衡,是导致其次贷危机并引发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而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既是美国经济失衡的表现,更是其结构性原因。本文认为,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是为了重塑实体经济的主导地位以恢复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然而以高端制造业为核心的产业调整战略,可能促使美国经济结构进一步软化,从而弱化实体经济对经济失衡的修正作用。
刘伟岩[7](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杨庆[8](2020)在《数字经济对税收治理转型的影响与对策——基于政治经济学和治理理论分析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税收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如何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加快税收治理理念、方式、制度和手段的转型,构建与数字经济运行相适应、助力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和治理体系,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生产力理论的视角看,数据正成为构建新税收治理体系的核心;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看,制度环境的重新建构已成为构建新税收治理体系的关键;从协同治理理论的视角看,解析多元主体及其复杂利益格局调整的路径选择,有助于把握协同推进治理的策略;从组织变革理论的视角看,研究税收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案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公共部门变革与创新的战略选择。有鉴于此,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治理应重点向多元协同的治理立体、"大数据+信用治理"的遵从筹划、数据整合集约治理的架构重塑、技术化工具的工具理性以及数字化赋能型的智慧组织方向转型。
唐昕[9](2020)在《高新区产城融合研究 ——以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为例》文中提出自上世纪80年代高新区启动建设以来,一直肩负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使命。随着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高新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载体被任命为落实创新发展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担起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的重任。而传统以要素驱动和投资驱动为发展动力的“经开区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于当下高新区的发展,“重产轻城”的建设直接导致高新区难以集聚创新型人才及研发团队,因此为解决这一难题,产城融合会是大多数高新区的未来趋势。本文选取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为案例研究对象,园区从镇级工业园逐步发展跃升为国家级高新区核心园,是典型以“经开区开发模式”推动、政府主导建设的园区。发展至今,园区已经获得巨大经济成就,培育了特色产业集群和数量可观的高新技术企业,但作为新时期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之一,园区面临诸多发展困境。本文试图通过构建产城融合与高新区创新发展的逻辑框架,为此类园区寻找一条破解之道,更好地完成新时期国家赋予的重任。本文梳理了高新区的发展阶段及其阶段特征,针对新时期我国高新区创新发展中遭遇的困境,分析了高新区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及空间响应,构建了产城融合与高新区创新发展的逻辑框架,并结合代表性园区产城融合的发展归纳出具体的规划路径。以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作为实证研究的案例,结合园区发展历程、实态特征、发展阶段研判和调研访谈对园区创新发展的核心问题进行识别,并以此逻辑和路径为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提出相应的规划策略。研究结果表明,产城融合是针对当前高新区创新发展瓶颈的一种响应措施,面对当前创新发展阶段高新区难以吸引、留住、提升高层次人才的困境,产城融合可以通过为高新区的创新发展提供高品质的空间支持,从而为高新区的创新发展吸引和集聚对工作、生活、学习、休闲有较高空间品质需求的创新人才。在创新驱动发展阶段,产城融合促进高新区创新发展的具体实施路径是从空间、产业和管理体制三个方面展开,空间上加强园区和城区在区域层面的互联互动,实现一体化发展,园区层面上推动园区创新服务功能与生活服务功能高度融合;产业上深化产业高端化与集群化发展;管理体制上实施市场化管理制度。对于创新导向下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的产城融合主要从区域协调上和空间修补两方面开展,通过狮山核心区联动佛山西站新城发展融入佛山城市发展格局;构建园区内部“科创服务中心+创新产城组团”空间格局,集聚园区各独立发展功能组团的资源,通过三旧改造的更新方式,促进狮山核心区功能融合发展。
曹海苓[10](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二、知识经济时代的税收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知识经济时代的税收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2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比较分析法 |
1.4.3 调查研究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数字经济的概念及特征 |
2.1 数字经济的概念 |
2.1.1 数字经济的构成 |
2.1.2 数字经济的范围 |
2.1.3 数字经济的范式 |
2.1.4 数字经济的社会形态 |
2.1.5 数字经济的发展阶段 |
2.2 数字经济的特征 |
2.2.1 以大数据为关键要素 |
2.2.2 以创新驱动为内生动力 |
2.2.3 以信息产业为基础和保障 |
2.2.4 以产业融合为主引擎 |
2.2.5 以平台化为显着特征 |
2.2.6 以线上+线下为发展方向 |
2.2.7 以多元共治为治理方式 |
3 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及成因分析 |
3.1 数字经济时代下税收征管面临的挑战 |
3.1.1 纳税主体较为分散 |
3.1.2 业务边界逐渐模糊 |
3.1.3 收入定性无法界定 |
3.1.4 征税权不够清晰 |
3.1.5 收入归属判定不够科学 |
3.1.6 征管模式手段单一 |
3.1.7 涉税信息获取难度较大 |
3.1.8 专业化人才匮乏 |
3.2 数字经济给税收征管带来挑战的成因分析 |
3.2.1 法律体系不健全 |
3.2.2 数据不够透明 |
3.2.3 信息审核监管力度不够 |
3.2.4 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不高 |
3.2.5 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弊端 |
4 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国际经验借鉴 |
4.1 OECD的“双支柱”方案 |
4.2 英国?法国?意大利?印度等国家的数字税模式 |
4.3 以色列?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的完善税制模式 |
4.4 部分国家税收政策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做法 |
4.5 对我国的启示 |
5 强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5.1 加快数字经济领域税收立法 |
5.1.1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
5.1.2 完善现有税法制度 |
5.1.3 探索数字税立法 |
5.2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模式 |
5.2.1 建立专业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机构 |
5.2.2 提升税务部门信息化水平 |
5.2.3 强化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大数据应用 |
5.2.4 健全完善现有征管手段 |
5.3 打造精诚共治的数字经济税收征管新格局 |
5.3.1 密切关注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国际动态 |
5.3.2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规则制定 |
5.3.3 广泛开展数字经济全球合作 |
5.3.4 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协作机制 |
5.4 建立数字经济税收征管专业化人才队伍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涉税信息治理理论与应用的研究 |
1.2.2 关于涉税信息战略规划与治理问题研究 |
1.2.3 关于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环节与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 |
1.2.4 关于信息技术在涉税信息治理中应用研究 |
1.2.5 关于社会共同治税模式建构研究 |
1.2.6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创新点 |
第2章 基本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2.1 基本概念 |
2.1.1 信息及信息治理 |
2.1.2 纳税人个人信息与涉税信息 |
2.1.3 涉税信息管理与涉税信息治理 |
2.1.4 社会共同治税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整体政府的社会共治理论 |
2.2.3 信息资源管理理论 |
2.3 基本理论对涉税信息治理的作用机制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与涉税信息治理 |
2.3.2 在整体政府理论下构建涉税信息的共商共建共治格局 |
2.3.3 依据信息资源管理理论开展涉税信息全过程治理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3.1 涉税治理的基本情况 |
3.1.1 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政策制度 |
3.1.2 税收治理模式的嬗变与信息化历程 |
3.2 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3.2.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2 问题的成因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涉税信息治理调查与分析 |
4.1 调查问卷设计与步骤 |
4.1.1 问卷设计思路 |
4.1.2 调查操作步骤 |
4.2 问卷回收情况统计 |
4.2.1 问卷来源地 |
4.2.2 问卷的质量与代表性 |
4.2.3 客观选择题类与主观问答题类的统计 |
4.3 基于共同治税视阈的涉税信息数据分析 |
4.3.1 缺乏包括涉税信息在内的战略规划设计 |
4.3.2 税法制度不健全导致上下位法在法理上的抵触 |
4.3.3 治理主体素质与组织架构难以适应现代治理要求 |
4.3.4 治理环节不周全导致整体治理效果不佳 |
4.3.5 金税工程在技术架构和数据处理上存在缺陷 |
4.3.6 征纳的涉税信息治理权与保护权存有边界不清 |
4.3.7 社会共同治税格局构建进展缓慢 |
4.3.8 跨国跨域信息情报交换与共享困难重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涉税信息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5.1 典型经验 |
5.1.1 注重税收战略规划和数字税收规划 |
5.1.2 完善信息管理的税收法律制度 |
5.1.3 健全的“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人权利保护制度 |
5.1.4 “互联网+税务”成为“互联网+整体政府”的重要内容 |
5.1.5 借助组织改革和业务流程再造提升信息的效能 |
5.1.6 对银行账户监管和对信息质量的把控 |
5.1.7 开展国际税收情报交换 |
5.2 负面案例 |
5.2.1 美国南方保健的财务造假案 |
5.2.2 瑞士银行采用“阴阳账本”帮人逃税被起诉 |
5.2.3 保加利亚510万名纳税人信息被泄露 |
5.3 对我国的启示 |
5.3.1 战略管理是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基石 |
5.3.2 法律制度是开展涉税信息治理的标准与保障 |
5.3.3 整体政府理论指导涉税信息不对称性和组织效能治理 |
5.3.4 保护好纳税人权益是处理涉税信息公私权冲突的关键 |
5.3.5 技术成为有效解决纳税人涉税治理的重要抓手 |
5.3.6 从企业会计信息和银行结算等信源关键点管好信息流 |
5.3.7 建立和完善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制度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优化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措施 |
6.1 构建涉税信息治理的多元要素保障支持体系 |
6.1.1 以顶层设计形成的战略规划引领治税治信 |
6.1.2 以税收法定主义实现来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规制作用 |
6.1.3 以科技驱动并发挥技术在涉税信息治理中的支撑作用 |
6.1.4 以纳税人业务为中心和大数据技术为工具再造组织 |
6.1.5 提升人才现代化能力为涉税信息治理提供保证 |
6.1.6 建立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权益安全保障和保全机制 |
6.2 推动涉税信息治理参与主体多元化与责任化建设 |
6.2.1 涉税信息治理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开展 |
6.2.2 涉税信息治理必然在政府主责下推进 |
6.2.3 涉税信息治理必定在税务主管下专业化开展 |
6.2.4 涉税信息治理离不开政府部门配合 |
6.2.5 涉税信息治理需要社会组织协助支持 |
6.2.6 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要依赖公众 |
6.3 构建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
6.3.1 多元主体在党政的领导下开展多元治理要素共建 |
6.3.2 多元治理要素在税收共治中协整关系发挥合力作用 |
6.3.3 多元治理主体共同享有和享受共建共治的成果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纳税人税收违法失信公布案例统计表(单位:项) |
附录B《纳税人涉税信息调查问卷》 |
致谢 |
(3)数字经济背景下自然人税收征管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数字经济 |
2.1.2 自然人税收征管 |
2.2 自然人税收征管的理论依据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税收遵从理论 |
2.2.3 税收治理理论 |
2.3 数字经济对自然人税收征管的影响 |
2.3.1 数字经济发展对征管理念的改变 |
2.3.2 数字经济特征对征管模式的冲击 |
2.3.3 数字技术对征管手段的挑战 |
3 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现状分析 |
3.1 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3.1.1 信息基础设施水平位居前列 |
3.1.2 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 |
3.1.3 公共服务数字化均衡发展 |
3.1.4 环京数字产业集群逐步形成 |
3.2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收入测算与评价 |
3.2.1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收入测算 |
3.2.2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收入评价 |
3.3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现行措施及成效 |
3.3.1 加强信息技术运用,提高征管效率 |
3.3.2 促进多部门间合作,降低纳税成本 |
3.3.3 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纳税遵从度 |
4 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
4.1.1 税源监管难度增大 |
4.1.2 税收流失较为明显 |
4.1.3 征管信息获取不畅 |
4.1.4 税收遵从度较低 |
4.2 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税收征管理念较为落后,税源监管主动性难以发挥 |
4.2.2 税收征管模式存在漏洞,税收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
4.2.3 税收征管手段相对滞后,征管信息获取效率较低 |
4.2.4 税收征管能力较为有限,纳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
5 数字经济背景下河北省自然人税收征管改革建议 |
5.1 更新税收征管理念,强化自然人税源监管 |
5.1.1 贯彻落实税收治理理念 |
5.1.2 积极培养整体化征管思维 |
5.2 优化税收征管模式,降低自然人税收流失 |
5.2.1 明确自然人自行申报责任 |
5.2.2 实行数字平台源泉扣缴征管制度 |
5.2.3 强化自然人税收风险管理 |
5.2.4 完善自然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 |
5.3 创新税收征管手段,畅通征管信息获取 |
5.3.1 推进区块链技术的有效运用 |
5.3.2 推动涉税信息共享法治化建设 |
5.3.3 提升涉税信息互联互通深度 |
5.4 强化税收征管能力,提高纳税遵从度 |
5.4.1 创新政策宣传形式 |
5.4.2 提高征管人员素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4)数字经济时代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2.0(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数字经济时代是社会政策研究的宏观背景 |
一、新中国70年社会政策演进:不断完善应对工业社会风险的政策体系 |
二、数字经济时代对社会政策提出了新挑战 |
1. 劳动力市场变化挑战传统社会政策的前提假设 |
2. 平台垄断、数字鸿沟和不平等加剧的风险 |
3. 数字经济挑战国家再分配的经济基础 |
三、应对数字经济时代挑战:发展型社会政策从1.0到2.0 |
1. 再思发展型社会政策1.0 |
2. 迈向发展型社会政策2.0 |
四、构建中国发展型社会政策2.0的基本思路 |
1. 重建社会政策的经济基础:三次分配体系重构 |
2. 建立落实上游干预的政策机制 |
3. 教育:拓展人力资本投资的内涵 |
4. 发展型家庭政策2.0:支持就业政策体系化与发展家庭社会工作 |
5. 投资于社区:把社区打造成支持居民应对压力、开展经济活动的坚实基地 |
(5)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1.2.2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1.2.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其措施 |
1.2.4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1.2.5 对相关文献的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美国产业结构的历史演进及其主要特征 |
2.1 农业经济时代(1776—1860年)的产业结构 |
2.1.1 农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2 制造业的发展变化及其影响因素 |
2.1.3 服务业及金融业的发展 |
2.2 工业经济时代(1860—1945年)的产业结构 |
2.2.1 制造业的发展壮大 |
2.2.2 农业的稳步发展 |
2.2.3 金融业和服务业的发展 |
2.3 后工业化时代(1945年—1980年代)的产业结构 |
2.3.1 服务业取代制造业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
2.3.2 制造业相对衰落但仍占据重要地位 |
2.3.3 农业继续发展但是其相对地位开始下降 |
2.4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产业结构变化 |
2.4.1 信息技术产业主导产业结构的变化 |
2.4.2 产业结构趋于软化 |
2.4.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产业空心化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全球金融危机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1 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
3.1.1 从次贷危机到全球金融危机的演进 |
3.1.2 全球金融危机的实质和特点 |
3.2 全球金融危机对美国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影响 |
3.2.1 对美国实体经济的影响 |
3.2.2 对美国虚拟(金融)经济的影响 |
3.3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必要性 |
3.3.1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内部失衡 |
3.3.2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经济的外部失衡 |
3.3.3 从全球金融危机看美国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失衡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及措施 |
4.1 奥巴马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1.1 奥巴马政府的“再工业化”战略 |
4.1.2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创新战略 |
4.1.3 奥巴马政府的能源战略 |
4.1.4 奥巴马政府的“国家出口倡议”与贸易保护 |
4.2 特朗普政府的产业结构调整战略与措施 |
4.2.1 特朗普政府的万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 |
4.2.2 特朗普政府的“制造业回流”政策 |
4.2.3 特朗普政府的贸易保护政策 |
4.2.4 特朗普政府的移民政策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变化 |
5.1 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总体变化 |
5.1.1 危机后美国的经济增长表现 |
5.1.2 危机后国内生产总值产业构成变化 |
5.1.3 危机后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变化 |
5.1.4 危机后美国经济失衡的状况 |
5.2 危机后美国农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2.1 农业的总体变化 |
5.2.2 农场及生产条件的变化 |
5.2.3 农业产值与农产品的变化 |
5.3 危机后美国制造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3.1 制造业的总体变化 |
5.3.2 制造业内部结构变化 |
5.3.3 政府支出与制造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4 危机后美国服务业及其内部结构的变化 |
5.4.1 服务业的总体变化 |
5.4.2 服务业内部结构变化 |
5.4.3 政府支出与服务业和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主要结论 |
6.1.1 美国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发展符合基本经济规律 |
6.1.2 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美国产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
6.1.3 美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 |
6.2 对中国的启示 |
6.2.1 从美国经济的失衡与调整看中国经济的失衡与加剧 |
6.2.2 中国产业结构转型与升级的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数字经济对税收治理转型的影响与对策——基于政治经济学和治理理论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数字经济的特征及其对税收治理的影响分析 |
(一)“看不见的手”趋向可见,税收治理急需加快数字化转型 |
(二)投资驱动趋向无形,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挑战税基确认模式 |
(三)边际效益递减趋向未减,网络外部性挑战税源辨识能力 |
(四)交易实现趋向虚拟和无限,“无接触+海量交易”挑战税收治理能力 |
(五)公平竞争趋向反数据垄断,数据安全管理和第三方合作治理成为税收治理能力的要害 |
二、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治理转型的相关理论分析 |
(一)从生产力理论的视角看,数据这一新兴生产要素正成为变革的驱动源,是构建新税收治理体系的核心 |
(二)从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看,制度环境的重新建构已成为顺应变革的必选项,是构建新税收治理体系的关键 |
(三)从协同治理理论的视角看,通过解析多元主体及其复杂利益格局调整的路径选择,有助于见微知着地把握协同治理的推进策略 |
(四)从组织变革理论的视角看,通过研究税收治理数字化转型的实践案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把握公共部门变革与创新的战略选择 |
三、数字经济时代税收治理转型的策略选择 |
(一)主体嬗变:从“一元治理”向“多元协同”转型 |
(二)遵从筹划:从“事前审批+事后风控”向“大数据+信用治理”转型 |
(三)架构重塑:从“属地为主专业化管理”向“数据整合集约治理”转型 |
(四)工具理性:“制度化工具”向“技术化工具”转型 |
(五)数字赋能:从“信息化支撑型组织”向“数字化赋能型智慧组织”转型 |
(9)高新区产城融合研究 ——以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火炬计划”下的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地 |
1.1.2 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的高新区,产城融合势在必行 |
1.2 研究问题与目的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3 研究对象与概念界定 |
1.3.1 研究对象的典型性 |
1.3.2 概念界定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基于Citespace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图谱分析 |
2.1.1 数据来源和研究方法 |
2.1.2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研究知识图谱及特点 |
2.2 高新区的研究热点 |
2.2.1 产业集群的相关研究 |
2.2.2 高新区创新发展的相关研究 |
2.2.3 产城融合的相关研究 |
2.2.4 高新区转型发展的相关研究 |
2.3 研究评述 |
2.4 国内外产城融合促进园区创新发展的案例研究 |
2.4.1 新加坡纬壹科技城 |
2.4.2 苏州工业园 |
2.4.3 台湾新竹科学工业园 |
2.4.4 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 |
第三章 产城融合与高新区创新发展的逻辑构建 |
3.1 高新区的发展历程 |
3.1.1 要素驱动:生产要素集聚阶段 |
3.1.2 投资驱动:产业集聚阶段 |
3.1.3 创新驱动:创新发展阶段 |
3.2 当前创新驱动下高新区发展的内在需求 |
3.2.1 发展困境:产城分离的创新环境导致创新人才难以集聚 |
3.2.2 需求特征:以吸引创新人才集聚为目标 |
3.3 产城融合:高新区创新发展空间需求的响应 |
3.3.1 产城融合的内涵:以人为本,实现产、城空间融合 |
3.3.2 产城融合通过塑造高品质空间促进创新人才的集聚 |
3.4 创新导向下高新区产城融合的路径构建 |
3.4.1 区域联动,促进城市与园区空间融合 |
3.4.2 功能完善,推动园区创新服务功能与生活服务功能高度融合 |
3.4.3 产业结构优化,深化产业高端化与集群化发展 |
3.4.4 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市场化管理制度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佛高区核心园的发展历程与实态研究 |
4.1 佛高区核心园的发展概况与阶段划分 |
4.1.1 狮山镇的发展概况 |
4.1.2 佛高区核心园的发展概况与阶段划分 |
4.2 佛高区核心园的发展历程 |
4.2.1 分散发展阶段:从“农村社区工业化”到“园区工业化” |
4.2.2 整合发展阶段:从“一园多镇”到“园镇合一” |
4.3 佛高区核心园的实态特征 |
4.3.1 空间:粗放利用,功能结构失衡 |
4.3.2 产业:集聚现象较明显,粗放型与高级化并存 |
4.3.3 管理体制:“市统筹、区建设”,缺乏社会事务管理 |
4.4 佛高区核心园的发展阶段研判 |
4.4.1 经济成就巨大,制造业发展迅猛 |
4.4.2 产业集聚已形成,高企培育数量可观 |
4.4.3 创新引领正在进行,传统制造业产值占主导 |
4.5 基于企业访谈的佛高区核心园创新发展的核心问题识别 |
4.5.1 佛高区核心园创新环境的构建 |
4.5.2 产城脱节的园区环境难以吸引高层次人才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创新导向下佛高区核心园产城融合策略研究 |
5.1 战略谋划:从“园区”向“城区”的空间战略演进 |
5.1.1 市级层面规划:从“城市组团”到“城市副中心” |
5.1.2 区镇级层面规划:从"承接东部"到"产业中枢+交通枢纽" |
5.2 空间修补:功能补强,优化园区内部空间 |
5.2.1 重塑园区内部结构,构建“科创服务中心+创新产城组团”空间格局 |
5.2.2 集聚园区各组团资源,以三旧改造促进核心区功能融合发展 |
5.3 区域协调:核心引领,联动新城融入城市发展格局 |
5.3.1 实现空间一体化发展 |
5.3.2 融入区域生态格局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狮山镇政府访谈提纲 |
附录2 佛山高新区核心园企业访谈提纲 |
附录3 佛山高新区核心园企业访谈记录 |
附录4 狮山镇村、社区访谈记录 |
附录5 狮山镇政府部门访谈记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知识经济时代的税收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经济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D]. 胡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2]纳税人涉税信息治理的研究 ——基于社会共同治税的视阈[D]. 丛玖一.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3]数字经济背景下自然人税收征管研究 ——以河北省为例[D]. 李晓.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2)
- [4]数字经济时代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2.0[J]. 徐晓新,张秀兰. 江苏社会科学, 2021(01)
- [5]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6]全球金融危机后美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变化[D]. 田野. 吉林大学, 2020(03)
- [7]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8]数字经济对税收治理转型的影响与对策——基于政治经济学和治理理论分析视角[J]. 杨庆. 税务研究, 2020(10)
- [9]高新区产城融合研究 ——以佛山高新区核心园(狮山)为例[D]. 唐昕.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10]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