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赔偿性违约金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违约金,惩罚性,数额,合同法,损失,我国,经济。
赔偿性违约金论文文献综述
吴丹[1](2017)在《论违约金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违约金是一种重要的违约救济方式,基于其便利、快捷的特点,在实务中得以广泛的运用。然而,我国法律关于违约金的规定,以“造成的损失”为出发点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规制,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创设了一系列调整违约金数额时应考量的因素,但是其本质上均未脱离“实际损失”的束缚。也即是说,我国遵循的是“赔偿为主,惩罚为辅”的违约金规则。“惩罚性”的缺失使得我国现行的违约金规则难以发挥真实作用。本文即从我国立法的这一问题入手,考察违约金制度的历史根源:首先,通过考察两大法系的立法之中对违约金之惩罚属性所持的立场,其中大陆法系对其持肯定态度,而英美法系拒绝惩罚性违约金的最重要理由——效率违约理论,在我国并不适用,据此反复论证了违约金惩罚性质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其次,违约金制度之本质功能应为担保实际履行,在此功能的覆盖之下实现损害赔偿功能,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性违约金的区分并无必要。基于以上的讨论,对现行违约金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正,明确了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并梳理了调整违约金数额时应考量的要素。本文主要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对现行法关于违约金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即这种“赔偿为主”的违约金制度不仅破坏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损害赔偿规则发生大量重合,更不利于指导大量存在惩罚性违约金的司法实践。第二部分从第一部分发现的问题出发,探究违约金制度的历史根源,力图为修正违约金制度探寻依据。通过对国外立法例的研究以及违约金本质目的探索,得出违约金的惩罚属性才是违约金的本质属性的结论,并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使惩罚性违约金与赔偿行违约金不予区分,进行一体处理。第叁部分对现行违约金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正。摒弃了“实际损失”的限制,重视违约金的惩罚属性,从违约金担保合同履行之功能出发,构建一套能够覆盖这一核心功能的制度规则。包括违约金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讨论:无需存在实际损失;摒弃违约金调整规则的最高额限制模式。第四部分是违约金制度的适用时应注意的问题,违约金酌减规则的启动基于处分主义立场应遵循当事人申请模式,并且,法官释明权不应被过分解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主安排。(本文来源于《北京交通大学》期刊2017-06-12)
胡红,肖志雄[2](2007)在《论违约金的赔偿性与惩罚性》一文中研究指出建议对我国现有违约金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分别加以规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同时对单纯的惩罚性的数额加以适当限制,防止其成为当事人滥用意思自治权利的工具。(本文来源于《时代经贸(下旬刊)》期刊2007年01期)
吴朝晖[3](2002)在《要重视违约金的约定性和赔偿性》一文中研究指出笔者读了2月 22日和3月 29日叁版登载的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该算到何时”的争论文章,以为争论双方虽然言之成理,但均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我国现行法律对于违约金性质的规定,故其观点和理(本文来源于《人民法院报》期刊2002-04-12)
邱清[4](1987)在《经济合同法应对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作分别规定》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我国合同制度中,一向认为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的,是作为合同的一种担保,使当事人不敢违约。当违约时,法律就予以惩罚。这对于保证国家计划的完成具有重大的意义。同时,我国《经济合同法》第叁十五条规定: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违约损失,还要支付赔偿金。这样,如(本文来源于《探索与争鸣》期刊1987年04期)
赔偿性违约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建议对我国现有违约金制度加以修改和完善,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分别加以规定,由当事人自主选择适用;同时对单纯的惩罚性的数额加以适当限制,防止其成为当事人滥用意思自治权利的工具。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赔偿性违约金论文参考文献
[1].吴丹.论违约金制度[D].北京交通大学.2017
[2].胡红,肖志雄.论违约金的赔偿性与惩罚性[J].时代经贸(下旬刊).2007
[3].吴朝晖.要重视违约金的约定性和赔偿性[N].人民法院报.2002
[4].邱清.经济合同法应对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违约金作分别规定[J].探索与争鸣.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