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船舶买卖论文-顾红钰

二手船舶买卖论文-顾红钰

导读:本文包含了二手船舶买卖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船舶买卖,合同,注意要领,环节

二手船舶买卖论文文献综述

顾红钰[1](2018)在《论述二手船舶买卖过程中的各阶段的注意要领》一文中研究指出当今航运市场风起云涌,随着我国航运业的蓬勃发展,各专业公司的船舶结构转型、规模变化和更新换代,国际船舶买卖交易也日趋活跃,各种船舶买卖的专业机构也随之出现,对于一般的航运公司而言,船舶买卖投资决策绝对是一件大事件,买卖方意向及对接,后期的买卖各环节需要综合评估,谨慎及认真对待,当然确保船舶买卖成功、平稳交接是一个复杂繁琐的过程,本文分析各时间节点的主要要领。(本文来源于《全国流通经济》期刊2018年14期)

郭铮,曹渭源[2](2018)在《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船舶租赁成本差异及对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业务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为加强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船舶投资业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明晰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船舶租赁成本差异的基础上,分析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及船舶租赁对于船舶运营的有利方面与不利方面,并就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如何合理选择船舶运力投资方式提出了相关分析与建议,为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船舶投资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本文来源于《航海》期刊2018年01期)

浙江船舶交易市场[3](2014)在《在低迷中寻求突破》一文中研究指出2014年的中国经济处于阵痛期,各项数据显示增速放缓或成为经济新常态。当然,经济增速放缓也不一定是件坏事,把原本经济增长中不合理的结构加以调整,将会对中国的经济发展产生更加稳定更加持久的推动力。航运业和船舶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跟随政策变化,跟(本文来源于《中国交通报》期刊2014-12-30)

张媖[4](2011)在《上海船舶价格指数正式发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张媖) 9月28日,上海航运交易所历时一年多研究编制的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和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正式发布。这不仅是对船舶交易市场价格规范指标和便捷实用合同范本的需求的适时响应,同时也是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本文来源于《中国船舶报》期刊2011-10-21)

王志彦[5](2011)在《上海船舶价格指数 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发布》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报讯 ( 王志彦)由上海航运交易所历时一年多编制的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和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昨天正式发布。这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软环境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标志着上海船舶交易市场迈上了新台阶。   据介绍,上海船舶价格指数含5个综合船舶估价系统和(本文来源于《解放日报》期刊2011-09-29)

李媛媛[6](2007)在《二手船舶买卖中卖方的义务及违约时买方的法律救济》一文中研究指出二手船舶买卖的特点之一是通常使用格式合同,目前国际上使用最广泛的二手船舶买卖合同是“挪威买卖合同格式(NSF)”;有1956年、1966年、1983年、1987年和1993年几个版本。本文以最新的NSF'93为蓝本,特别关注了NSF'93对NSF'87条款的修改之处,并在参照英国司法判例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探讨了二手船舶买卖中卖方的主要义务以及违约时买方相应的法律救济。本文将卖方的主要义务归纳为提供船舶检验,质量、权利瑕疵担保及交付船舶叁大项。在论述买方可寻求的法律救济时也穿插了中国法的相关规定和实践中的做法。船舶检查贯穿于整个船舶买卖过程的始终,可分为船级记录检查、上船表面检查、干坞检查或潜水员检查和交船时的检查。检查的目的在于使买方在接船前知悉船舶的状况并在接船时判断船舶是否与检查时状态一致。在干坞检查中如果发现影响船级的损坏或缺陷,卖方负有修复义务,修复以满足船级社要求为限。此种情况下买方只能要求卖方进行修理,无权在解约日前解除合同。卖方负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英国货物买卖法下卖方的默示担保义务在船舶买卖中较少涉及,但也是适用的。卖方在合约中的明示担保义务包括:交船状况与检查时一致,保持船级且无批注,无影响船级的海事损坏,船舶相关证书有效、无展期、无批注。除此之外,卖方还负有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即保证对其出售的船舶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叁人都不会就该船舶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卖方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义务是交付船舶。交付船舶包括法律交接和实际交船。法律交接是指船舶买卖中卖方交付船舶法律文件并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卖方;实际交船是指卖方将对船舶的实际占有转移给买方。实践中,法律交接的过程较为复杂,本文对具体的操作方式作了介绍并分析了不同NSF版本中对递交NOR时船舶状态的不同要求。论文的最后一部分论述了卖方违约时买方可寻求的法律救济。英国法下的救济方式包括:普通法上的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和衡平法上的实际履行、禁令制度。只有在普通法上的救济方式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或采取此种救济方式有失公平时法院才会考虑使用衡平法上的救济方式。具体而言,买方可寻求何种救济取决于卖方违约的程度。若违反了条件,则买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若违反保证,则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若违反了中间条款,则买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取决于违约的性质与后果。在这一原则下,再分别探讨卖方违反前述叁项义务时买方的法律救济。由于二手船舶买卖中卖方不少是单船公司,所以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法律救济应当更侧重预防损失,而非仅仅依靠违约发生后的索赔损失。所以买方经常要先申请玛瑞瓦禁令或冻结命令取得诉前保全。文中论述了买方单方面申请此禁令时的主要原则及其限制。(本文来源于《上海海事大学》期刊2007-06-01)

蓝鹭安[7](2007)在《论二手船买卖中的船舶物权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从货物买卖角度讲,二手船买卖被认为是货物买卖法下的一个分支,与一般的货物买卖合同有许多类似之处;但同时二手船买卖也是海商法中的一个学科,所以其作为货物买卖和海商法的交叉学科,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而船舶物权保护制度是随着船舶物权的产生、发展而形成和发展的。完善的船舶物权保护制度将有利于调整、稳定船舶物权关系,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或避免船舶债权人的损失,为船舶融资业务与海上服务贸易的蓬勃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因此,研究船舶物权保护制度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来探讨二手船买卖下的船舶物权问题。全面论述了二手船买卖船舶物权制度的内容、原理,并通过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地区关于船舶物权法律规范的不同规定,将民法、海商法、担保法等,从多个角度分析了二手船买卖船舶物权制度的特点,并参阅、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一些的海事判例,介绍了相关的国际公约,尤其对我国二手船买卖下的船舶物权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全文共分为四章,在文章的第一章主要简单介绍几种通用的二手船买卖格式合同,二手船买卖合同的内容,包括其中对买卖双方主要义务的规定。详细阐述二手船买卖中的核心问题——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以及二手船买卖船舶物权纠纷的产生。文章的第二章将详细讨论船舶所有权和租约、担保物权等之间的关系,分析这几种船舶物权的性质,以及在实践中对二手船买卖产生的影响。第叁章从二手船买卖合同订立前,合同的订立和船舶交付前后叁个层面来阐述解决此类纠纷的法律救济。对于船舶买卖而言,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在知道这些可能影响到一方利益的船舶物权问题后,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以及怎样去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最后由于各国对船舶物权的规定不尽相同,所以从国际私法的角度看,买卖双方对各国法院处理船舶物权问题的知悉程度非常重要。这部分概括介绍国际上对船舶物权的立法概况。同时,文章的第四章还会对我国《物权法》中可能涉及到二手船买卖船舶物权问题的内容进行分析。在《物权法》刚刚出台之际,对船舶物权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在船舶买卖中,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对买卖双方的影响很大,也使得探讨船舶物权的意义格外重要。这也是希望通过文章的探讨可以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来源于《上海海事大学》期刊2007-05-01)

二手船舶买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为加强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船舶投资业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在明晰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船舶租赁成本差异的基础上,分析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及船舶租赁对于船舶运营的有利方面与不利方面,并就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如何合理选择船舶运力投资方式提出了相关分析与建议,为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船舶投资决策提供了一定的理论依据。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二手船舶买卖论文参考文献

[1].顾红钰.论述二手船舶买卖过程中的各阶段的注意要领[J].全国流通经济.2018

[2].郭铮,曹渭源.集装箱船新造船、二手船买卖、船舶租赁成本差异及对集装箱班轮运输公司业务的影响[J].航海.2018

[3].浙江船舶交易市场.在低迷中寻求突破[N].中国交通报.2014

[4].张媖.上海船舶价格指数正式发布[N].中国船舶报.2011

[5].王志彦.上海船舶价格指数二手船买卖标准合同发布[N].解放日报.2011

[6].李媛媛.二手船舶买卖中卖方的义务及违约时买方的法律救济[D].上海海事大学.2007

[7].蓝鹭安.论二手船买卖中的船舶物权问题[D].上海海事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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