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环境下文华企业商业模式研究

电子商务环境下文华企业商业模式研究

惠联斌[1]2003年在《电子商务环境下文华企业商业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西安文华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网络、通信、多媒体和测试仪器四个业务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商业模式的实质是企业盈利的方式,即企业为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通过组织资源获得盈利的方式,它决定着企业的收入来源、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战略优势的形成途径与成效。建立在先进信息技术基础上的电子商务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竞争环境,同时对企业的盈利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论文以西安文华信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对象,从商业模式的概念入手,运用商业模式的概念框架对企业现有的商业模式进行了分析和评价,找出企业存在的问题。为分析企业存在的问题,论文介绍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和相关理论,引入原子电子商务模型的概念,结合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特点分别对直销、全面服务提供商、增值网络提供商叁种原子电子商务模型进行了分析与评价。通过比较分析叁种原子电子商务模型的战略目标、收入来源、关键成功因素、核心能力、盈利性及所需IT投资来进行模型的组合,并通过制定企业的电子商务计划来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论文最后对该电子商务计划进行了评价,并对实施该计划将会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葛聪[2]2016年在《牧草企业O2O模式与集团管控分析》文中认为“互联网+”是我国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但草业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依托互联网平台尚在起步阶段。本文以内蒙古草都农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简称“草都公司”)为例,在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与案例分析,并结合国内外的发展,提出了包括连锁经营在内的牧草企业O2O发展模式及集团管控。主要结果如下:1、牧草企业O2O模式主要由牧草交易平台、区域运营中心、草产品销售网点和第叁方服务提供商等四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主要职能分别是牧草交易平台可分为电脑端平台和移动端平台,是草产品信息发布和草产品交易;区域运营中心是网站运营、加盟培训、物流协调和牧草储备;草产品销售网点是为牧民提供草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金融等服务;第叁方服务提供商是指以第叁方的角色向消费者、商家和O2O运营商提供物流、保险、贷款等专业性服务的机构。2、内蒙古草都公司是我国草业企业中应用O2O模式进行运营管理较有代表性的企业。该公司的O2O模式以牧户和加盟商为中心,在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和临河市等5市分别建立了区域运营中心,在草都公司总部设立了内蒙古草业大宗电子交易平台,该平台是草业O2O的线上部分。目前,该公司下属的易牧连锁事业部已在在内蒙古建立了51家易牧连锁超市,该超市是草业O2O的线下部分。中国银行锡林浩特分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物流云平台”作为该公司第叁方服务提供商。草都公司的这些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了牧草企业O2O模式的雏形。该公司将线上部分的牧草交易平台与线下的草产品销售网点相结合,提高了草产品信息沟通效率,并增加了信息透明度。3、草都公司在草业企业O2O线下布局,设立了易牧连锁事业部管理的易牧连锁超市,该超市所提供产品价格同比低于市场10%,降低了用户采购成本、生产成本,增加了收益。现阶段,该超市应从加盟授权、加盟支持、易牧连锁事业部与各加盟商的沟通效率和对连锁项目的控制等四个方面加强经营管理。易牧连锁事业部应在完善自身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以整合直营单店为基础,限制并完善已有的纯特许经营单店,重点扶持特许托管单店的发展,实现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下的一体化、规范化和标准化。4、草都公司由草产品生产与供应商的角色向以草业为核心业务,同时涉足多产业的草业集团转型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是防范组织风险。当前,该公司应从业务地位、总部资源能力和业务发展阶段着手,对各业务板块及子公司管控模式进行以下调整:原有草业主体业务的管控模式应为战略操作型,内蒙古草业大宗电子交易平台应从操作管理型逐步过渡到战略操作型,易牧连锁超市应为战略管理型,饲草料交易市场应为战略支持型,从而发挥企业管理层风险防范和参谋决策的作用,实现草都集团多元化业务的转型。

魏蓉[3]2016年在《B2C电子商务网站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行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现如今,各类电子商务网站层出不穷,其范围之广几乎涉及到现实生活中的所有领域。我国B2C电子商务网站的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在网络购物市场中的占比也不断提升。与此同时,B2C电子商务网站在发展过程也暴露出诸多问题。B2C网站管理者需要了解自身经营过程中的不足,掌握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为其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开展B2C电子商务网站的绩效评价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选取B2C电子商务网站绩效作为评价对象,对如何构建B2C电子商务网站绩效评价模型进行了阐述,对开展B2C电子商务网站绩效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首先,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阅,介绍了绩效评价的概念、B2C电子商务网站的内涵及其分类,并进一步分析了B2C电子商务网站成功的关键影响因素,为下文评价指标的选取提供参考。接着,借助平衡计分卡理论,确定了本文的绩效评价模型的指标维度,主要分为获利能力、客户保持、网站运营、网站设计和网站发展这五个方面;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绩效评价指标因素结构体系,构造指标因素两两判断矩阵并邀请专家进行打分,确定各个指标因素的权重;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进一步求出网站绩效水平的具体得分。最后,选取国内较具代表性的叁家B2C电商网站进行实证分析,通过专家打分法和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将收集到的数据量化处理并确定各级指标的隶属度,得出叁家网站绩效评价的模糊综合得分值,结合评价结果对B2C电子商务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李甜洁[4]2016年在《苏宁战略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几年来,我国经济深度调整、复苏乏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进一步凸现出来,下行压力加大。在经济增长速率放缓和网络购物冲击的背景下,我国传统零售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从2012年起,关店潮在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上演。据统计,2015年1月全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的零售额累计下降1.0%,增速与上年同期对比下降了2.5个百分点,是2011年以来最低的增速,传统零售业的发展环境十分恶劣。变革成为零售商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华为、联想等一大批中国商业巨头,甚至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老牌互联网企业,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书写着变革的答卷。2016年互联网+的政策红利仍将继续,各行各业纷纷加入互联网化的行列,互联网与实体经济找到了优势互补的契合点,引发了全行业的广泛创新和变革。对于相当一部分国内企业来说,转型的路不亚于一片沼泽地。苏宁的转型在过去几年里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2009年苏宁作为国内较大的商业连锁企业,在感知到互联网会给全行业带来翻天覆地变化后,全面启动互联网转型,主动拥抱互联网。经过六年时间的磨砺,苏宁战略转型初见成效。大变革时代,苏宁用智慧与勇气穿越转型中的沼泽地,修筑了一条越走越开阔的零售“高速公路”。从2009年起苏宁由实体连锁零售商向互联网零售商转型,伴随苏宁云台开放、苏宁云店成功落地,苏宁在物流、金融、IT等方面形成的互联网零售核心能力对外输出,苏宁发展进入快车道。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法对战略转型过程进行研究,首先,对企业转型及传统零售企业互联网转型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为下文研究苏宁战略转型提供理论依据;其次,分析苏宁转型前战略运行状况、苏宁战略转型经营环境以及苏宁战略转型驱动因素,剖析苏宁战略转型的原因;再次,阐述了苏宁战略转型选择与苏宁战略转型措施,提炼苏宁战略转型中的可取经验,并深度挖掘苏宁战略转型中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提出建议;最后,总结苏宁战略转型过程并展望苏宁未来发展方向。

孙燕青[5]2018年在《基于电子商务价值链的动态物流联盟伙伴选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球化市场贸易和网络技术创新的渐步发展和完善,加剧了经济全球化和竞争国际化的趋势,电子商务的发展促使网络经济时代人们的消费观念向个性化、多元化转变,企业迫使必须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然而,个体企业的资源有限、核心竞争力单一的特点,导致企业很难在竞争激烈、快速多变的市场环境中仅靠自身能力将产品快速的推向市场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动态联盟作为一种通过对互补的合作伙伴核心能力和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创造性的新型组织形式,在“21世纪制造企业战略”报告中被提出后,便得到了国内外企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电子商务环境下,顾客需求的快捷化和市场的瞬息万变,快速发展的经济对物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动态物流联盟作为动态联盟理论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是否能够成功并且高效的组成动态物流联盟就成为企业赢得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又由于动态物流联盟所处竞争环境不断变革,原有的方法体系在当下已不再完善,有必要对动态物流联盟伙伴选择方法进行革新,旨在为联盟整体以及各个盟员企业的联盟决策及联盟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客观依据。本文在对比分析前人研究薄弱环节的基础上,通过研究价值链和竞争优势、竞争优势与联盟评价之间的关系,确定竞争优势理论对联盟组合策略的评估作用;再通过引入电子商务价值链思想,从价值链角度出发,剖析对联盟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结合竞争优势理论和电子商务价值链理论设计动态物流联盟策略体系;最终,基于系统性考虑,结合关系理论、DEA方法、F-AHP方法构建叁阶段伙伴选择模型:阶段一,基于关系理论结合敏捷性考虑对合作能力和响应能力相对低下的企业进行过滤;阶段二,运用DEA方法评估同业务环节企业间的相对效率,精选各环节最优候选合作伙伴集;阶段叁,从联盟效益、物流能力、企业间关系角度设计组合策略评价指标体系,运用F-AHP方法对组合策略进行综合评价,得到最优组合策略并确定最终合作伙伴。相比现有研究成果:在指标设计方面,第一阶段在关系理论的基础上加入敏捷性指标,缩小了后期的搜索域,第叁阶段考虑构建相对完善的组合策略评价体系,避免评价结果陷入局部最优;模型方法方面,通过采用分阶段、多方法、系统化流程的方式,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充分利用数学工具与决策经验,提高了选择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实际中,通过物流业务合作伙伴选择的算例应用,该方法起到快速评价、决策支持的效果,验证了方法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对解决联盟伙伴选择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黄继生[6]2017年在《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关系研究:创新合法性和创新资源获取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在我国坚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背景下,突破性创新相对渐进性创新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正日益成为企业竞争与国家发展的重要途径。渐进性创新是基于现有知识和资源的能力改进型创新,而突破性创新起源于熊彼特的“创造性破坏”思想,其旨在产品、过程或商业模式上对现有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重大改进,往往会引发本质性变革,改变现有的市场和产业,并带来全新的行业和市场。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不断深入及新兴产业的迅速发展,新技术、新市场、新政策和新规则不断出现,人们的消费观念及消费行为发生重大转变,这为企业开展突破性创新创造了有利契机,近年来不断涌现出诸如互联网服务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创商业生态系统创新,商业零售企业进军电子商务推出020商业模式创新,高新制造企业凭借技术突破自主研发创新产品等等。由于企业所拥有的创新能力和创新资源有限,需要通过网络嵌入来有效整合组织内外部资源,在实现创新过程中与外界进行社会互动,进而不断提高其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这对于开展突破性创新的企业来说尤为如此。因此,在网络环境下,突破性创新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其可能会与现有社会制度结构产生冲突,受到所处社会制度环境制约,由于缺乏社会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创新合法性的认可与支持,最终导致企业创新的失败,因而创新能否最终实现一定程度上也取决于能否获得制度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由于突破性创新投资大、风险高、不确定因素多,单个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往往难以满足突破性创新的要求,这就迫使企业必须寻求与外部组织合作,建立各种社会网络关系来获取创新所需的信息、知识、资金等资源,因而企业迫切希望通过与外部网络嵌入为其提供创新所需资源。文献梳理发现,已有许多研究从社会网络或社会资本视角,对创业创新领域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也有些研究从资源视角,分析创新资源对企业创新的重要作用;还有些研究从制度理论分析视角,关注组织合法性对新创企业或创新企业成长与发展的重要性。总体来看,将多重理论相关研究整合起来探讨企业突破性创新的文献不多,一些研究忽略了企业网络对突破性创新影响机制的研究,因而如何培育提升企业突破性创新能力的研究仍是一个黑箱。已有研究也缺乏聚焦创新合法性这一视角,对创新合法性作用于突破性创新的影响机理深入开展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鉴于此,本研究从一个系统的角度有效整合企业网络理论、制度理论及资源理论,在相关研究基础上,通过理论剖析、现场调查、人物专访和问卷发放等途径,力图深入剖析所嵌网络特征对企业突破性创新绩效的重要影响。为揭示其内在作用机理,本研究以创新合法性获取和创新资源获取为中介变量,构建起了“网络嵌入--创新合法性获取、创新资源获取--突破性创新绩效”的理论逻辑架构,秉承“结构(S)--行为(C)--绩效(P)”这一经典研究范式,逐层深入地探究了如下关键研究问题:①企业所嵌网络的维度构成有哪些?不同网络特征维度对突破性创新绩效的影响如何?②制度理论视角的创新合法性构念及维度特征如何刻画?网络资源观视角的突破性创新所需资源包括哪些?创新合法性获取与创新资源获取的能力对突破性创新绩效有怎样的影响?③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之间的作用机理是怎样的,可能存在哪些中介因素?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主要围绕以下几个部分展开:(1)文献梳理与相关理论发展。对网络嵌入理论、制度理论、资源理论、突破性创新理论等相关领域文献进行了梳理,厘清了与本文相关的理论脉络,明确了企业创新网络嵌入、创新合法性、创新资源、突破性创新绩效等关键变量的概念及其要素构成,为构建本研究的分析框架提供了相应理论支撑。(2)探索性案例阐释与本研究的理论框架提出。本研究选取4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入的探索性案例研究。通过理论预设、典型案例选择、调研数据收集、案例内分析以及跨案例研究等科学步骤,研究结果揭示了企业网络嵌入特征对突破性创新合法性和创新资源获取的影响,以及创新合法性和创新资源获取对突破性创新绩效的影响,由此初步形成了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关系研究框架和来源于实践的理论构想。(3)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的关系模型与实证检验。基于第叁章节的探索性案例研究命题,结合对现有相关理论文献进行更深入的理论研讨,进一步构建网络嵌入对突破性创新绩效关系的影响概念模型,并提出网络嵌入对突破性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与对应的细化假设。之后,通过对238家企业的问卷调研数据,运用统计分析、信度与效度检验、因子分析、层次回归模型、结构方程建模等定量统计分析方法,逐层深入地对本研究构建的模型和假设进行了实证验证,最后得出了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关系的相关结论。基于上述研究和论证,本文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企业网络嵌入对突破性创新绩效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在创新网络化背景下,企业创新网络的结构性嵌入、关系性嵌入、认知性嵌入都能有助于企业突破性创新绩效的提升。(2)创新合法性与创新资源获取能力对企业突破性创新绩效有积极的影响作用。创新合法性反映了组织利益相关者对组织创新行为的一种认知,创新合法性获取的关键在于得到利益相关者的认可和支持,能够促进创新活动顺利进行,有助于提升突破性创新绩效;资源的获取和投入是影响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创新企业对资源的获取能力成为判断其能否实现创新目标和提升创新绩效的一项重要指标。(3)网络嵌入通过影响创新合法性与创新资源获取进而作用于企业突破性创新绩效。具体来讲,结构性嵌入能通过提高创新合法性获取和创新资源获取,继而促进突破性创新绩效的提升;关系性嵌入能通过提高创新合法性获取和创新资源获取,继而促进突破性创新绩效的提升;认知性嵌入能通过提高创新合法性获取,继而促进突破性创新绩效的提升;此外,创新合法性获取对创新资源获取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与现有研究相比,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拓展了突破性创新研究的理论视角和边界。网络嵌入理论认为,企业不能独立于社会环境之外,而是嵌入于所处社会网络之中,其行为受到组织间相互社会关系的影响。制度理论认为,组织的合法性决定了一种创新活动被社会群体所理解、评价和接受的程度。可见,合法性解释了企业的社会嵌入性,创新合法性反映了社会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创新行为的一种认知。另外,企业资源决定了企业的生命,资源基础观指出资源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这意味着创新资源是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企业所处网络被视为企业的重要资源,也是其获取资源的重要渠道;再者,资源依赖理论认为合法性影响企业对竞争资源的获取,而合法性也被认为是带来关键资源的资源。基于这些理论分析和相关研究成果,本文将企业网络理论、资源理论、制度理论与突破性创新理论系统化地联系起来,构建了多理论整合视角的突破性创新综合分析框架,进一步拓展深化了突破性创新领域研究相关理论的应用范围。(2)打开了网络嵌入影响突破性创新的中间机制。企业突破性创新的合法性获取依托于所嵌网络,突破性创新企业与所嵌网络互动可促进创新合法性水平,进而有利于提高突破性创新绩效。同时,网络嵌入是企业获取突破性创新所需资源的重要源泉和渠道,创新资源获取对突破性创新有显着推动作用,也有助于提升创新绩效。基于这些理论逻辑和关系脉络,本文将创新合法性和创新资源获取作为中间路径进行研究,深入分析网络嵌入对突破性创新的影响机理,更加深入地揭示了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之间的复杂关系。因此,本文在网络嵌入影响突破性创新绩效作用机制的研究方面做了有意义的的补充。(3)丰富了制度理论视角企业创新的合法性相关研究。鉴于突破性创新对现有技术和市场的冲击往往会引发社会各界的争议,本文基于组织社会学制度分析的合法性理论,引入创新合法性这一概念,从更细化角度刻画其变量维度,深入剖析了制度环境下创新合法性在突破性创新能否最终实现过程中所起到的关键影响作用,并基于相关理论分析提出创新合法性对创新资源获取的影响关系,也进一步实证分析了创新合法性对突破性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因此,本文将制度分析的合法性视角引入突破性创新研究领域,既拓展了制度理论在创新领域中的应用,也丰富了突破性创新领域的研究,这对于制度转型背景下我国企业突破性创新的提升具有一定现实指导意义。

刘庆远[7]2010年在《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商业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宽带接入业务、智能家电等电子产品的普及以及用户对家庭电子产品的监控和资源共享需求的上升,数字家庭网络的概念和应用受到电信运营业、IT产业、家电产业的关注,并在国家信息化政策的指导下得到进一步发展。我国数字化生活的概念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技术的不断成熟、数字产品的多元化深入人心数字家庭的理念已经深入到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尽管我国数字家庭起步较晚,但在经历了多年的技术试验和运营探索之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最终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发展模式,而且在部分城市或地区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其中以青岛、杭州、深圳最为突出。本文在充分了解数字家庭国内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以研究商业模式的实质为起点,分别讲述了叁种具体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论、价值创造模式论和体系论,并且深入讨论了商业模式与战略、商业计划之间的关系,为下文详细讨论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的商业模式打下理论基础。研究平台的商业模式,必须从数字家庭价值链分析开始,并结合聚合平台的使命定位与价值主张进行探讨,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有可能影响到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的健康发展。本文为优化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从内部对该平台进行剖析,探讨了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的关键成功因素与设计要求,总结出数字家庭聚合平台发展过程中的优点和缺点,为找出解决方法提供条件。本文的核心是从构建要素、运行机制、定价机制和利润模式四个方面入手提出可选数字家庭聚合平台商业模式。同时针对平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别从体制、利益分割、技术和应变各角度提出优化策略及合理的建议,完善该平台的发展模式。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作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平台,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捷,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虽然我国数字家庭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商业模式不够合理、技术条件不足等,但是经过不断地改进,这些问题都将会迎刃而解。数字家庭的成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未来人类的生活中也必将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

陈洁茹[8]2016年在《联合利华在中国经营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首先,本文对跨国公司经营的理论基础和概念进行了界定,为下文策略的研究进行了铺垫;其次,简要概述了联合利华全球发展的历史进程,并着重介绍了其在中国的发展史,并以中国经营环境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优势为切入点,探讨归纳了联合利华中国公司的叁大经营策略:全方位本土化、多元化品牌和持续创新,并在下文以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每个策略各为一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细致的研究;最后,通过上述分析,总结了联合利华中国公司经营的策略经验,同时分析了联合利华在中国遇到的问题,综上得出联合利华对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王伊昌[9]2001年在《因特网经营研究》文中提出因特网正在而且已经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对人类的经济生活形成冲击。因特网及其价值到底是什么?它对企业的影响从何处产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有哪些?进行因特网经营可以从哪些方面展开并如何进行?所有这些都成为企业在扑面而来的因特网浪潮中需要迫切回答的问题。尽管如此,与之相关的研究却相当薄弱。本文在案例分析、理论探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回答。 本文的主要结论是: 1.从不同的角度看,因特网具有不同的性质; 2.因特网的发展有着自身的特点、趋势和规律; 3.它能全方位地降低企业费用和提高企业效率,并能从根本上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4.因特网经营可分为“构造型”、“基于型”、“借助型”、“面向型”及“治理型”五种类型; 5.因特网经营与传统经营有着重大的差别,它有一整套自己的模式、原则、战略、策略和方法。

许利民[10]2012年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与税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无形资产逐渐取代有形资产,成为全球经济活动中重要的活跃因素,为跨国公司的产品与服务提供主要的附加价值。研发活动成为跨国公司形成知识产权,赢得无形资产收益的重要基础;各类营销、授权和服务也成为无形资产取得收益的手段。跨国公司在利用无形资产的资本属性进行一般牟利活动的同时,将转让定价与无形资产运营结合起来,对于各国财政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财政资源的掠夺达到了惊人的程度。由于涉及巨额利益,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成为一个多方参与的博弈,对国际财政资源的争夺是其核心的内容之一。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税务部门来讲,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涉及的并不仅仅限于国际税制部分,也不仅仅限于财政资源的争夺,这其中还涉及到一国经济长远发展的基础,而且国内税制也涉及其中。在全球经济活动中,除了跨国公司之外,世界各国政府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也日益注意到无形资产的重要性,因而采取一系列政策对其开发、利用和积累进行扶持,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和优化国内国际税制,为本国无形资产的开发和积累提供税收优惠,相互之间并展开新一轮的为本国企业吸引和积累无形资产的税收优惠政策竞赛,以适应知识经济和全球化竞争带来的挑战。这样的结果使得国际间无形资产积累的平衡进一步向发达国家倾斜,使得发展中国家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博弈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更进一步的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与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开始出现筹组无形资产跨国联盟的趋势,并意图通过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制定和解释权的垄断,借助其本身长期积聚的无形资产优势,逐步形成通过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在全球攫取利益的财政霸权机制。这一企图对中国以及类似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和挑战。在全球经济危机与财政赤字泛滥的情况下,相关各方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争夺进一步加剧。尤其是发达国家的财政危机,直接推动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纷纷出台新的法规和举措,强化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监管,以求在国际财政资源当中取得更大的份额。日本是中国重要的转让定价对象国,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面中日之间的争夺近来也日趋激烈。由于“3.11”地震与核泄漏的双重打击,日本经济与财政面临着严峻的压力,为了应对国内电力短缺和制造环境恶化的问题,日本的制造业大批向海外转移已经不可避免;与此同时,日本跨国公司将在更大规模上开展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迫于恢复重建与巨额财政赤字的压力,日本政府在转让定价监管上将更为积极,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面与中国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全球合作研发的兴起为中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中国一方面需要积极融入全球合作研发的大潮,另一方面需要构建良好的成本分摊机制,以分享合作研发产生的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OECD与美国在此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避税港成为跨国公司开展无形资产转让定价重要的中转站。利用在避税港的无形资产控股公司集中无形资产的收益,同时避开高税负国家对无形资产的征税,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税务筹划的重要内容。针对这一问题,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着共同利益。当前,国际社会主要是利用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东道国对无形资产运营的实质性要求、风险和关键人员功能测试等手段进行处理,一些国家还开始实施自愿遵循策略的推广,以弥补因避税港引发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管理漏洞。在全球化的大趋势下,中国已经全面融入世界经济,成为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重要利益相关方,中国研发能力的快速提升进一步使得其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方面的利益进一步加大,目前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在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改变这种被动局面,中国需要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完善自身的税收政策与税制结构,在建立良好的成本分摊机制以打开中国公司参与全球研发的大门同时,在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削弱西方的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话语霸权,同时逐渐提升本国对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规则的论述能力和监管能力,加强与处境类似的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和巴西的经验分享,使得本国的税务管理能新的形势相适应。与此同时,中国需要确立促进无形资产研发积累的国内税制,为本国经济参与全球化竞争和融入知识经济时代奠定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国内税制基础。全篇论文共分七个部分。其中导论部分介绍研究主旨、研究思路与论文创新点;第一章为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第二章介绍全球的无形资产崛起、公共债务危机,突显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叁章介绍世界合作研发的兴起,对中国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影响以及成本分摊机制的建立;第四章主要考察避税港与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关系;第五章讨论中国在全球无形资产转让定价当中面临的形势以及对中国政府的相关建议。结论部分主要是对全篇进行总结与归纳,对于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提出建议。

参考文献:

[1]. 电子商务环境下文华企业商业模式研究[D]. 惠联斌. 西北工业大学. 2003

[2]. 牧草企业O2O模式与集团管控分析[D]. 葛聪. 兰州大学. 2016

[3]. B2C电子商务网站绩效评价研究[D]. 魏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6

[4]. 苏宁战略转型研究[D]. 李甜洁. 华东交通大学. 2016

[5]. 基于电子商务价值链的动态物流联盟伙伴选择研究[D]. 孙燕青. 华侨大学. 2018

[6]. 网络嵌入与突破性创新绩效关系研究:创新合法性和创新资源获取的影响[D]. 黄继生. 浙江工商大学. 2017

[7]. 我国数字家庭聚合平台商业模式研究[D]. 刘庆远. 北京交通大学. 2010

[8]. 联合利华在中国经营策略研究[D]. 陈洁茹. 黑龙江大学. 2016

[9]. 因特网经营研究[D]. 王伊昌. 西北大学. 2001

[10]. 无形资产转让定价与税制优化研究[D]. 许利民. 武汉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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