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红[1]2004年在《衡平信托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衡平信托)主要从事以金融信托为主要业务内容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特别是加入WTO 以后,我国服务市场逐步对外开放。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取胜,必须不断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战略管理是企业应对市场竞争,面向未来发展而进行的最高层次管理活动。本文正是以提高衡平信托的市场竞争力为出发点,基于战略管理这一重要视角,着眼于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分析而进行探索与思考,寻找有利于增强竞争力的盈利模式和发展战略规划。本文分析了衡平信托所面临的社会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其发展趋势,研究了各国信托业经营模式及企业竞争对手的优劣势,运用SWOT分析法对企业内外部条件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其优势与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确立了企业特有的竞争战略和发展方向;根据衡平信托的竞争战略确定了长中短期发展目标和若干具体实施战略,确保企业的中高层企业领导和主要管理骨干充分理解并执行战略规划,在全局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实施企业整体战略,努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李蕊智[2]2017年在《我国信托业风险形成与传导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金融体系中,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一起,并称为四大金融支柱产业。自信托制度进入中国以来,30多年间,并未像其在英美等国家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深入人心,五次清理整顿使信托制度在中国的发展道路挫折异常。近年来,受经济增长、宽松货币政策和监管规避等多重因素影响,中国信托业经历了几何式的爆炸性增长,系统重要性日益凸显,风险也开始逐渐暴露,甚至引发信任危机。但对信托风险的研究尚未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内对信托风险的研究少之又少,至今尚未对其风险生成、传导渠道和对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机制等方面取得一致性结论。本论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理论模型对中国信托部门的风险生成机制进行研究;更进一步,构建模型探索信托部门对金融稳定性的作用机制即风险传染渠道,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理论模型分析得出的结论进行验证。整体思路:首先研究信托行业的风险形成原因,再研究信托风险的传导机制,并以宏观数据就信托风险对其他金融部门主要是银行部门经营稳定性的影响进行分析,对理论模型推导得出的结论进行验证,最后根据研究结论进行对策研究并给出相关建议。本文从理论与实证两个方面,就信托部门风险的形成和传导机制、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和应对策略进行了研究:研究架构方面。先前学者的研究集中在利用国外的系统性风险研究模型,对中国影子银行部门的风险进行研究。但由于中国影子银行部门的特殊性,国外的系统性风险研究模型都不适合中国的金融国情,这导致国内学者对影子银行风险的研究还较为滞后,也不够深入,更没有专门针对信托部门的系统性风险进行研究。本论文开创了信托部门系统性风险研究的全新思路,通过构建理论分析模型,研究了信托部门的风险生成机制及对金融市场稳定性的影响渠道,并对本文理论模型分析部分得到的结果,进行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实证检验,力图提出对该问题的较为完整、清晰的研究和分析框架。理论研究方面。遵循由微观到宏观、由单一到整体的分析思路,创新性的将"信息敏感性理论"应用到信托风险的研究上,构建了信托风险的信息敏感性分析模型(IS模型),从微观层面对单一信托部门的风险生成机制进行研究和分析。在此基础上,遵循从微观到宏观的原则,创新性的引入医学研究中的"传染病传播模型"理论和SI、SIS分析模型,对单一信托部门向整个金融部门的风险传染渠道和作用机制进行了理论探索。这种研究方法克服了中国信托部门的特殊性和信托统计数据缺失而导致的既有研究模型的失效,并且其研究成果通过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实证检验,被证明是正确的和可信的。理论模型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银行大量介入信托产品的结构设计和代理推介的行为导致投资者对银信合作通道类信托产品的信息敏感性形成错误感知,从而使信托产品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风险冲突。2.当前信托部门业务结构以融资类业务为主导,而这些融资类业务通常是银行部门为实现信用转化、流动性转化和期限转化等目的而主动发起或参与的,信托部门已经成为了银行部门的套利工具。这种业务结构对系统性风险具有显着的宏观效应。3.信托部门风险对银行部门的冲击具有滞后效应。由于这种滞后效应的存在,信托规模的攀升短期内会导致银行部门的经营指标有大幅上升,由于通道类信托业务的首要目的是转移或掩盖风险,银行部门的不良率会因此而大幅下降。同时,由于信托部门所存在的内生性风险冲突,其在掩盖风险的同时,会对银行部门的稳定性产生潜在的威胁。根据模型分析结论,风险更倾向于向有效接触风险机构次数更多的方向和机构进行传染。股份制银行由于与信托部门合作的意愿最为强烈,实际的业务往来也最为频繁,是最有可能受到信托部门风险冲击的金融机构。实证研究方面。前人实证分析大多以宏观分析为主,本文在之前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同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对信托部门对银行部门经营稳定性的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微观层面,深入到某一区域信托规模对该区域银行部门经营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这一层次,就信托规模对银行经营稳定性的影响进行考察。得出的结论很好的验证了理论模型的分析结果。1.尽管信托规模和利润对银行不良率的冲击为负,短期内会引起商业银行不良率明显下降,使经营指标表面向好,但从长期看,这种不良率的下降趋势并不明显,并逐渐恢复到初始值。说明从长期看,信托规模的增长并不会导致银行不良率的持续下降,风险的转移和隐蔽只能在短期内起到美化经营指标的效果,真实的资产质量并未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对银行利润的冲击始终较大,虽在个别时期呈现正向波动,但在下一期明显转为负向,信托利润对银行部门的利润冲击在第七期以后明显为负,且影响持续增大,说明信托部门对银行部门的稳定性存在明显冲击,且由于信托部门的风险掩盖和风险隐蔽作用,这种冲击存在明显的滞后性。从面板数据分析来看,不论是全样本回归分析还是分区域样本回归分析,都显示信托规模对银行利润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2.不论是信托规模还是信托利润冲击,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遭受的影响都是最大的,原因在于股份制商业银行与信托部门的业务往来最为紧密,这与经验数据的结果是一致的。3.分区域样本检验显示,信托资产规模对不同区域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润影响情况不同。信托资产规模在东部和中部地区对金融机构利润有显着负向影响,即信托资产规模增加会使金融机构利润下降,而在西部地区则不存在显着影响。这说明,不同银行业发展程度下,信托部门对银行部门的影响程度有所差异。金融发展程度越高,各金融部门间往来越密切,各机构间业务往来越频繁,有效接触次数越多,相应的,信托部门对其他金融部门的影响就越大,冲击程度越明显。相反,金融发展程度越低,各金融部门间往来越少,信托部门对其他金融部门的影响就越小,冲击越不明显。对策研究方面。首先针对本文研究结论,给出了在现有业务结构下的监管建议。在此基础上,指出改善和优化信托业务结构是防治信托风险传染的最根本途径,并提出了信托公司转型方案建议。在此部分建议中,引入品牌经济学中的选择成本分析范式,构建了选择成本分析模型,较为成功的给出了信托公司占领财富管理市场先机的策略和路径,使本文的研究更加具有实践性和指导性。指出,信托公司在实施品牌联盟战略构建财富管理品牌时,首先应当保证与其联盟的原有品牌和联盟后新品牌的品类度保持一致,若该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主要集中于家族财富管理领域,就应当选择在该品类中已经树立了一定品牌信用度的家族财富管理品牌作为联盟合作对象;其次,应当充分考虑到品牌所代表的情感利益点对选择成本进而对产品销量所产生的影响,若某信托公司是国有股东背景,且其经营素以稳健着称,则其应当选择相对保守而非激进的财富管理品牌作为其品牌联盟合作对象。本论文共分七章。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对信托进行简要介绍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第叁章建立IS理论模型分析通道类信托业务的风险生成机制;第四章对信托部门的业务结构进行解析并指出通道类信托业务在量上具有系统重要性,并运用SI及SIS理论模型分析就信托部门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及作用渠道;第五章建立实证分析模型,分别从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就信托部门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进行经验实证分析;第六章运用系统论分析方法提出从根本上防止信托部门对金融稳定性冲击的有效途径,并构建品牌经济学理论分析模型对信托机构尽快实现风险规避和抢占市场先机给出理论指导;第七章为全文总结与展望。
吴吉芳[3]2005年在《中国信托业功能演进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中国信托业在短短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五次整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托业功能定位不清,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信托业功能定位的角度入手,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信托业发展出现困境的深层次原因,正本清源,找到一条提高中国信托业核心竞争力的发展道路。 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导论。主要是选题的背景、国内外研究文献、本文研究的内容和框架,并介绍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本章特别对信托和信托业、信托功能和信托业功能等概念进行界定,指出二者的区别。 第二章建立分析信托业功能演进的框架。分析框架以功能分析范式和金融中介理论为基础,从政府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和声誉机制等叁方面分别讨论信托业功能演进的推动力以及实现信托业功能的内部保障机制和外部保障机制。 第叁章根据中国信托业功能的演化对中国信托业发展历程进行划分。本章将中国信托业发展历程划分为叁个阶段: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整顿阶段(1993—2000)和规范阶段(2001—至今)。通过分析,笔者认为历史上信托业出现巨大的风险的原因主要是在当时社会经济情况下,政府将信托业功能定位于服从中国经济的宏观安排,导致了中国信托业在缺乏生存条件下超常规发展,其结果必然是被不停的“纠错”。 第四章是从外部环境、政府作用、公司治理结构和声誉机制等方面分析中国信托业功能演进的深层次原因。研究结果认为:(1)中国信托业的功能演进是政府在强制性的制度供给和诱致性的制度需求之间利用自身“准市场主体”地位,创造出满足自身目标函数的过程;(2)有效率的产权改革必须与其社会制度环境相适应,必须与风险配置以及委托人保护措施相适应(3)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声誉”具有信息甄别功能,对委托人是一个重要保障机制。中国信托业之所以不停的纠错,是由于在功能扩展的同时缺少风险管理功能,而这正是信托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功能。 第五章中国信托业功能演进的原动力——竞争与创新。本章通过对中国信托业竞争态势的分析说明,在金融国际化带来的内外部竞争压力下,中国信托业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创新才能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学习和创新的同时必须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 第六章政策与建议。通过上述分析,本文认为,信托业功能要得到正常发挥,
翟立宏[4]2005年在《信托产品创新:要素解构与环境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全文包括导论和正文两部分内容。 本论文的导论部分比之于一般意义上的导论要更为具体和详尽,包含了更多实质性的内容,对理解全文的背景、梗概、思想甚至细节都有非常重要的引导和提示作用。导论部分共分叁节,分别阐释了本文选题研究的意义,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理论工具与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主要贡献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一节是选题研究的意义,分别从理论层面、历史演进层面和中国信托业发展的具体实践层面说明以信托产品创新为题的意义。第二节主要回答了叁个方面的问题,即:本文为什么要将研究重心置于信托产品创新的“要素解构”和“环境分析”?为什么要将这样的研究基于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进程”?本文又是通过什么样的线索和方式将研究的两部分内容相联系?对这叁个问题的回答实际上也就是对本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的阐释。第叁节首先介绍了本文在各章中使用的理论工具以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其次对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作了简要的归纳和概括,包括论文选题视角的创新,结构的创新,研究方法的创新,理论研究层面的观点创新及实践研究层面的观点创新;最后对本文未来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作了说明。 正文部分共分六章。 第一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制度要素。尽管信托业通常被归为金融业,但无论从历史渊源来看,还是从基本功能来看,信托都应首先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来理解和接受,这一规范要求在构造和推广创新性的信托产品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本章将从法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含义、构成要素、基本观念等内容进行阐释,由此引出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并详尽阐释了信托履行基本制度功能的特征。之所以要在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上不吝笔墨,是因为信托的基本制度功能及其特征是信托产品核心价值的集中体现,同时也将是贯穿本文始终的一条红线。本章最后将由信托基本的制度功能引出信托派生的融资功能、投资功能、中介功能等,2从而在内容上与下一章以金融学理分析信托产品创新的技术要素进行衔接。第二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技术要素。本章将从金融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的金融技术要素进行分析。如果说上一章的总体逻辑思路是从信托的法律含义、要素、观念来引述信托基本的制度功能及其扩展与延伸,则本章总体上的逻辑思路就是要从信托的制度功能及其所派生的金融功能来推论信托产品应具有的金融技术要素与技术结构,然后以金融产品设计的一般思路来对信托产品构造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并在分析中着力体现信托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不同的技术特征。遵循这样的逻辑思路是出于两个考虑:第一,信托产品创新不仅在制度设计上要接受基本的法学理的规范,同时在技术原理上也要符合金融产品构造的基本要求,这是因为信托的制度功能与现代金融体系的功能在内容上是相容的,因此信托产品与所有的金融产品在技术原理上也就是相通的。第二,作为金融产品的信托产品不仅要有金融产品的一般性,还要有作为信托产品自身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是由信托制度构造上的特殊性赋予的,但需要借助相关的金融技术表现出来。 第叁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管理要素。本章将从管理学理的角度对信托产品创新中所涉及的关键性问题——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关系问题进行分析。管理要素的引入是基于信托产品创新的动态特征,其基本的职能在于在信托产品创新过程中对其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进行协调和沟通,从而形成内在要素与外部环境的良性互动。因此,从理论上说,管理要素在信托产品创新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对于正处于展业初期的中国信托业来说,信托产品创新的外部环境并非十分理想,对信托产品创新中制度要素和技术要素职能的充分发挥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因此,如何在中国信托业发展进程中充分发挥信托产品创新管理要素的作用,以改善信托产品创新中这种内外失协的状况,就更成了一个很有研究价值的课题。本文引入管理要素这一概念也正是出于这一考虑。由于管理学科本身的宽泛性,因此本章将首先通过对营销管理、管理的创新职能、创新职能的内容等一系列概念的解析来逐步廓清管理要素的涵义,并运用其中的核心概念来完3成信托功能概念体系的构建,阐释信托产品创新的特征;然后分别考察管理要素中战略和策略两方面的关键环节,即信托产品的市场定位和信托产品策略的选择与实施。第四章是信托产品创新制度环境的初步形成与总体评析。特定的信托产品创新是在特定的外部环境下进行的。这些外部环境中主要包含了法制体系、监管体系、市场需求、市场竞争等几方面的内容。本文将法制体系和监管体系两方面的内容统一在制度环境这一概念中进行分析。因为制度要素是信托产品创新的首要基本要素,因此制度环境对于信托产品创新的意义首先就在于通过制度供给为信托的存在提供了制度基础。其次,在信托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制度环境中特定的法制和监管内容不但会对创新本身产生直接的制约或激励,而且也会以各种方式对信托产品创新环境中的市场竞争、市场需求等内容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从而使信托产品创新的几乎整个过程和
熊俊[5]2010年在《中国信托业发展优化的制度分析》文中提出信托作为一种极具特色、灵活自由的财产管理方式,历经数个世纪的演变与传播,已经日益成为一种横跨不同法系、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世界性制度。追根溯源,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迄今已逾百年,但其间可谓是起起伏伏、时有时无,“舶来品”始终难以“本土化”,直至1978年,信托业才在改革开放的春风沐浴之下恢复发展,并尝试性的踏上了产业化发展之路。但令人遗憾的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信托业与“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渐行渐远,最终沦为乱业经营的“金融杂货铺”,并时常弱化和冲击着国家宏观调控,由此招致了叁番五次的行业性清理整顿,加之呈现出来的“边缘化”弱势状况,社会各界对信托业逐步产生了“中国信托业是金融界的‘坏孩子’吗?”、“中国到底需不需信托业?”、“中国信托业路在何方?”叁大疑问,久而久之成为严重困扰和制约信托业稳健规范发展的全局重大问题。鉴于此,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为主要理论基础,在将信托业视为一个复杂有机制度系统的基础上,从其叁大子系统即制度变迁系统、制度实施系统和制度创新系统从发,全面系统、深入细致一一剖析了上述信托业叁大基本问题表象背后的实质,尝试着在把握全局的基础上将矛盾各个击破,对我国信托业如何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思考。经由分析,本文认为:其一,把信托业展业不佳的所有罪责归因于其自身,有失客观公正,必须要为其正名,方能以正视听,同时要通过市场化最大限度的消除路径依赖性,助其与制度环境动态相容,加快制度内生进程;其二,信托业功能定位与监管模式不匹配是导致信托业存在与否隐忧的制度根源之一,我国不仅需要信托业,更需要进一步将其做优做强做大,搭建“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与“功能监管”相称的基本框架,这是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要求;其叁,信托业要以信托制度及其法理的比较优势和特许价值为基点,通过公募、私募、资产管理以及其他方式途径对业务模式进行转型升级,并结合自身资源禀赋的不同选择金融控股集团、银信联盟等组织模式,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的信托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走出差异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齐佩金[6]2006年在《信托经济学研究》文中认为信托是基于信任的托付,它是指委托人将财产转移给受托人,指示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处分财产的行为。通过信托活动,人们在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亲自管理财产的情况下,可以将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并有能力管理财产的人——受托人,指示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收益全部或部分地用于受益人的利益,信托是一种灵活的、自由的财产管理方式。现代信托起源于英国,是英美法国家财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信托的运用领域十分广泛。从家庭理财到社会共有财产的管理,从各种私人养老基金到共同基金和慈善基金会,从财产管理到金融投资等,都要利用信托原理和信托制度。本文主要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对信托活动中如何配置信托财产权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托效率问题,以及如何保证受托人真正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在商事信托成为信托发展的一大趋势的情况下,探讨受托人的激励问题与信托契约的合理设计问题,以此对我国信托制度的引进与信托业的发展进行有益的探索。全文共分七章。第一章导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选题及其意义,论文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全文的逻辑思路、中心思想和理论框架。商事信托特别是金融信托的迅速发展,使信托成为与公司制并重的两大理财制度,现代信托除了社会伦理哲学宗教等内涵外,更多地被赋予了经济因素,使得信托的经济分析更加具有现实意义。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为信托的经济学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工具,特别是法律经济学的构建,引进了经济学的效率概念,使信托的研究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法学领域,单纯以追求公平、公正为目标,而是以交易费用为基本工具,利用产权理论分析如何合理配置信托关系人之间的权利与责任才能使信托活动更有效率。信任是信托的基础。第二章从信任开始入手,重点对信任的产生与功能进行经济学解释和分析。在信任基础上引出信托定义,并对信托构成要素、性质、特点进行了剖析,其中将信托与委托代理的关系分析是第五章信托契约设计的基础,也是借鉴委托代理理论的前提。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务管理,即理财,由理财活动可以延伸出融通资金、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提供信任、信息与咨询和社会投资等多种职能。最后,概括和总结了信托活动的历史演变趋势,即遗嘱信托——合同信托:从身后到生前;他益信托——自益信托:从利他到利己;民事信托——商事信托:从义务到有偿;财产信托——金融信托:从泛化到分化(专业化)。正是基于这些演化,信托的经济学分析才有了意义。信托是一种以财产为核心的多边经济关系,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是其主要的叁方关系人,虽然信托交易关系特殊,但同样逃脱不了交易成本的困惑。第叁章从信托交易界定入手,分析了信托交易成本及其构成,并由交易成本的存在导出信托制度的产生,同样,由于信托交易成本的存在,产生了对降低交易成本的效率追求,促使信托制度不断发展与演进,并促进了信托制度在世界范围的传播与发展。大陆法系国家引进信托制度无一例外地遭受两大法系财产权利法律概念的冲突,作为财产法的基石——财产所有权,在英美法和大陆法中却有着不同的界定。源于英美法的信托,其财产的所有权在并行的普通法和衡平法当中有着完美的解释,但在大陆法中绝对所有权概念很难解释信托关系中的权利配置及信托财产独立性问题。第四章利用现代经济学当中产权的概念剖析了信托财产权利及信托财产特征,弱化了所有权的概念,解除大陆法系国家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困惑,厘清了信托关系人之间的权利关系。经济学将所有涉及非对称信息的交易统称为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理论也正是建立在这种定义之上。显然信托属于经济学的委托代理关系范畴,委托代理理论中的多阶段模型与多任务模型是信托关系的合理刻画。第五章信托契约设计就是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对信托关系中的激励问题进行分析,重点分析了信托关系中的隐性激励、固定佣金制度、所有权最优安排以及受托人职责范围的限制等问题。同时,也在经济学的基础上,证明了长期发展与演变而来的信托制度的合理性。经济增长是人类历史发展长河中的亘古之谜,各时期的经济学家们孜孜以求、不断探索人类经济发展的真正动力,于是形成了经济增长的资本积累论、技术决定论、人力资本论等等增长理论,但是,制度经济学认为,不论是资本或人力资本积累,还是技术进步,他们仅仅是经济增长的表象,是经济增长本身,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在到处充满着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不同制度的安排,对行为主体的责权利限定不同,从而交易成本也迥然相异,经济效率大不一样。第六章通过对传统经济增长理论的评析,阐明制度对经济增长重要性。并通过制度效率的工具对信托制度的绩效进行分析。最后一章通过对我国信托发展历史的回顾,反思我国信托事业曲折发展的原因,剖析我国信托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分析我国信托需求的现状,总结经验教训,探索我国信托业发展新方向。全文系统地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范式,对信托活动进行经济学解释与分析,从而丰富了信托理论的内涵。信托经济学研究是信托活动与经济学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绝妙结合:时间上信托活动的商事化发展与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不谋而合;在空间上,信托产权关系成为新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最好的例证和注解。诚然,信托经济学研究只是信托理论的一个分支,大量植根于社会学、伦理学、法学等领域的研究同样在不断发展着,即便在经济学帝国时代的今天,经济学也不能解释一切信托问题。以灵活、自由着称的信托活动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正在不断扩大,而“创设信托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法学家们的想象力一样是没有限制的”。
陈赤[7]2008年在《中国信托创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论文较为系统地研究了2002-2007年之间我国信托创新活动和信托创新成果的总体情况。论文分为导言和正文两个部分。在导言中,对选题的意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论文的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以及论文研究的范围和对象作了概括的说明。正文部分共分为8章。第1章是“信托制度变迁与功能演进:文献综述与国外历程考察”。本章从现代信托制度的起源——用益制入手,通过对文献的综述,总结信托的基本功能是财产转移功能和财产管理功能,信托的拓展功能包括理财功能、投融资功能、协调经济关系的功能、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功能以及培育社会信用的功能;揭示信托制度的优越性在于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受益人的切实保障等叁个方面;归纳信托的价值取向是自由与效率。本章梳理了信托的现代发展与制度创新的轨迹——从消极信托演进到积极信托、从民事信托演进到营业信托、从个人信托演进到法人信托;通过对英、美、日叁国的信托制度和信托业演变历程的考察,提出我国信托创新可资借鉴的若干启示。第2章是“中国信托业:功能错位与功能回归”。本章描述了改革开放后我国信托业恢复时的制度禀赋,分析当时中央政府恢复和发展信托业的主要动因在于突破传统的计划金融体制,因此信托业的发展呈现供给引导型的特征;指出国家对信托业采取了工具性的政策倾向,即把信托业当作改革工具和融资工具;分析信托业的初始功能定位是带有强烈银行色彩和具有全能金融特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而这种偏离了信托本源业务的功能定位实际上是功能错位,指出功能错位是造成信托业矛盾累积和清理整顿的制度根源;说明“一法两规”颁布实施这一强制性制度变迁构建了信托制度整体的价值功能,实现了信托功能回归。第3章是“信托创新:理论分析”。本章分析了支持信托创新的制度供给,认为信托制度为创新提供了广袤空间,信托业监管的市场化取向为创新营造了宽松环境,而经历多次整顿仍顽强生存下来的信托公司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指出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收入大幅增加,社会财富显着积累,为围绕资产管理而进行的信托创新提供了物质经济基础。运用金融创新理论,对信托创新的内涵、动因与结构基本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了研究信托创新的主要内容,建立了分析信托创新的框架。第4章是“信托产品创新:快速响应市场的需求”。本章在分析信托产品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信托产品与大多数金融产品一样,是通过对不同特点和风险如收益、期限和流动性、安全性、价格等一系列特征进行“分拆”,然后将其装配为不同的新组合,以此来实现创新的。本章分别对基于安全性考虑的信托产品创新、基于收益性考虑的信托产品创新、基于期限考虑的信托产品创新、基于流动性考虑的信托产品创新、基于价格考虑的信托产品创新等响应市场需求的信托产品创新以及规避监管的信托产品创新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对信托产品创新扩散进行了初步分析。第5章是“信托业务创新:制度非均衡下创造新的金融路径”。本章主要研究内容是信托方式如何被运用于在目前非均衡的金融制度下探寻新的金融路径。指出通过银信连结理财产品的创新,信托方式创造了金融业综合经营新路径;通过民间私募基金的信托阳光化,信托方式创造了民间金融正规化新路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的信托融资,信托方式创造了市政融资的新路径。总体上看,信托业务的创新,不仅有助于增强金融安全,更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第6章是“信托组织创新:信托公司与银行的融合”。本章借鉴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现状,剖析我国分业经营模式产生的缺陷与弊端,指出混业经营模式将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而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许多信托公司将走上与商业银行相互融合的道路。具体分析了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融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说明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融合可以产生的优势,提出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融合可选择的路径。第7章是“信托制度创新:未来创新的主方向”。根据国际上金融创新的先进经验,本章分析指出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REITs和PE信托等重大金融创新活动,可以使信托公司充分地运用最能体现信托制度优越性的特有功能,从而为广大投资者的资产管理需求与众多企业的直接融资需求建立新的连结方式,在创新地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也创造满足具有不同偏好的机构和个人的资产管理需求的新方式。通过信托制度的创新,在推动这些重大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将有利于信托业获得广袤的经营空间,进一步汇入金融发展的主流。第8章是“结论与建议”,集中概括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提出了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的若干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是建立了研究信托创新的比较完整的分析框架,较为系统地研究了2002-2007年之间我国的信托创新活动和信托创新成果;二是将信托创新和信托功能回归相联系,并与经济发展阶段相结合,提出信托功能回归是信托创新的基础和源头活水,信托创新是信托功能在各层面、各领域的创造性的运用;叁是较好地解释了信托创新的动因和作用,对信托创新进行了合理的分类;四是细致地梳理并实证分析了信托产品创新的大量案例;五是明确提出信托制度创新是未来信托创新的主要方向,认为信托将在未来的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以及私募股权投资(PE)等重大金融创新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
何文卿[8]2002年在《迪康集团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迪康集团是一家发展迅速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本文从历史和现状两方面介绍了迪康集团的发展战略,对其发展战略的层次及要素进行了剖析,而后从实证分析和理论分析两个角度对其横向多元化发展战略进行了研究,探讨了其合理性及存在的风险。然后提出了迪康集团应执行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的建议,同时建议将资本运作能力和管理能力为核心培育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最后在相关多元化战略框架下对集团各业务中心的发展方向进行了一些探索。
戎武宏[9]2011年在《我国信托产品创新问题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美国学者斯考特曾经说过,“信托应用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在发达国家,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四大支柱。信托作为一项重要金融制度安排,以它特有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优势出现在许多重大金融活动创新中。但是我国自从1979年引入信托以来,却坎坷重重。30多年的发展中历经数次整顿,行业屡屡陷入困窘之地。2001年随着“一法两规”的颁布,信托业才迎来了重大发展期,一时信托成为热门话题。信托产品层出不穷,信托资产规模不断膨胀,信托产品的种类更是五花八门,使人眼花缭乱。信托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经历怎样的制度变迁和创新?美国和日本是如何对信托制度进行创新的?信托业的制度和功能优势是什么?信托产品创新的基点是什么?信托产品如何在分业经营的道路上探索混业经营的模式?信托业如何以自己特有的制度和功能优势进行信托产品创新?我国信托可以在哪些信托产品上创新?借鉴国外信托制度发展的成熟经验和分析我国信托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深入分析信托产品创新的要素和机理,总结信托产品创新的源泉和方向,对于正在成长起来的中国信托业乃至金融体系的构建来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对信托的制度变迁和创新进行了梳理。对于信托制度在英国起源时所进行的创新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回顾了信托制度在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下创新的历程。接着对信托的现代发展及制度创新给予了分析,并对英美日信托制度和信托业发展的特点进行了梳理。其次对信托产品创新的理论进行分析,主要介绍了规避管制理论,制度改革理论,财富增长理论等,虽然目前没有专门关于研究信托产品创新的理论学派,但是信托作为金融行业的一部分依然可以借鉴关于金融创新理论和学派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接着对信托产品的分析框架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这一节是本文的重中之重,也是本文的创新所在。本文将信托产品创新这一理念进行了“要素解构”,认为信托产品的创新可分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素:1.信托产品的法律制度要素,2.金融技术要素,3.营销管理要素。又分别分析了这叁大要素的内部构成要素,为信托产品的创新设计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在信托产品创新的法律制度要素中主要分析了信托产品创新的四个法理基础(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信托财产独立性,有限责任,信托管理连续性),信托产品创新的功能优势(长期规划,弹性空间,更好的保障受益人权益)等。在信托产品的金融技术要分析素中,本文认为金融产品创新无论结构设计的多么复杂,都有一个稳定的创新构成要素,就是一个产品是基于对“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考虑。而信托产品的创新就是在遵循信托法理的基础上,运用信托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优势,对“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要素的重构和深化。分别对“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中涉及的创新要素进行了分析。接着对信托创新的定价模型进行了分析,对信托产品的创新的技术要素进行整合,通过数理模型得出信托创新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在最后的营销管理要素方面,对信托产品的市场定位理论,现代营销管理理论进行分析,为信托产品完成“最后的一跃”做好市场推广准备。最后本文就我国在信托产品创新的几个方向进行了介绍,他们分别是“以信托公司作为.SPT”的资产证券化;私募股权信托投资基金(PE);银信合作;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
薛贝妮[10]2016年在《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信托之于我国不仅属于“舶来品”,更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应急品”。从1979年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以来,中国的信托业已经走过了叁十多个年头,先后经历了五次大整顿,清理了数百家信托公司,整理了百亿信托坏账,这其中的艰难与困顿难以想象。2001年中国《信托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信托业走入了一个全新的法制时代。此后的十余年可谓中国信托业的辉煌时期,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每年呈几何倍数增加,截止2015年第叁季度,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15.62万亿,成为与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并齐的现代金融四大支柱行业。但是,绚烂之后终会归于平静,进入2013年以来,信托业在国家经济深度调整、同业竞争压力增大等多重因素的挤压下,开始进入下行通道,信托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整个行业不得不开始思索转型之路。家族信托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进入了信托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视野,成为近年来的一大热点。家族信托起源于古老英国家产授予的一种方式,之后被广泛应用于家族财富管理领域,其历史源远流长。我国家族信托的起步较晚,2012年下半年我国内地首只家族信托产品在酝酿多年后面世,虽然一时跟风者众多,市场反响也颇为强烈,但受限于我国家族信托制度的缺失,信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障碍未解决,家族信托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并不顺畅。这也正是本文选取该主题的主要原因。在研究思路上,本文以我国家族信托存在的法律问题为主线,以信托的基础理论为抓手,对比研究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家族信托方面的理论与实践成果,从家族信托的设立、家族信托的运行和家族信托的监管叁方面入手,研究探讨理论界与实务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建立家族信托制度提供支持。本文主要内容如下:导论部分。导论部分阐述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首先,家族信托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跨时代进步的体现,家族信托的实践和发展可以为当前因为产权未确立而躁动不安的财富寻找安全、稳健、合法的出路与通道,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我国实现财富平稳传承的金融机制设计职能,给产权的最终确立争取时间和空间,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奠基铺路;其次,家族信托是国家经济战略转型的需要,在国家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家族信托通过构造财富和资产的配置、转让、传承机制和金融产品,将从便捷的金融工具逐步演变为宏观经济稳定的金融支撑,经济创新和转型的有力抓手,社会安定和谐的坚强后盾;再次,家族信托是社会财富积累到临界点的必由之路,中国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保障风险的关注和对财富传承越来越多的考虑,孕育着我国家族信托发展和实践的可观的增长潜力和巨大的市场价值;第四,全面深化改革为家族信托的发展不断创造空间,与家族信托有关的政策的动态变化为其发展预留的空间将不断放大,房产税、遗产税的出台是可预期的,全面财产权利的明确也会逐渐深入,政策空间越来越大,信托的制度优势将不断显现;最后,信托行业回归本源主导家信托发展的趋势日益明朗。在这一背景下对家族信托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随后是相关研究成果评述、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以及创新及不足。第一章介绍了信托制度的起源及理论基础,从信托的起源入手,介绍了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下的“双重所有权制度”和“一物一权原则”的产生及演变,及两者分别作为信托理论基础而产生的冲突与矛盾,同时列举了大陆法系国家为了顺畅移植“信托制度”而做出的努力与尝试。第二章对家族信托的理论基础及实践发展进行了阐述,首先对家族信托的内涵进行界定,并对家族信托及其他相近的几组概念进行比较,对家族信托的功能进行阐述;其次,本文对家族信托受益权的属性进行定位,主张将信托受益权定位于物权,这样才能够与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保持一致;随后,对两大法系下家族信托制度的比较与发展进行了说明,分别列举了两大法系下主要国家和地区对家族信托的实践;最后对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及现实需求作了论述,以我国信托业的五次整顿为切入点,介绍了我国家族信托的探索与实践。第叁章就家族信托设立中的当事人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述,以委托人、受托人即受益人的定位及权责分配为维度,以信托受益权的物权属性为切入点,结构家族信托当事人的权力义务关系。第四章对家族信托设立中的信托财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论述,以信托财产独立性为基础,为信托财产独立性划定了边界;在重申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基础上对信托登记制度进行理论分析及制度构建。第五章为“家族信托运行中的法律问题”,主要论述了两方面的问题,第一是家族信托中税收规避的研究,从实证与理论的角度入手,主张针对家族信托的税收规制重点应不在于为国家增加财政,而在于防止国家税收的流失;第二是家族信托监察人制度研究,对监察人的定位、任职条件及权限进行了阐述。第六章为“关于家族信托监管体系的完善建议”。本章梳理了我国家族信托监管体系现状,并从《信托法》的核心问题、《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完善、信托行业自律监管的完善等角度入手对我国家族信托相关立法提出了完善建议。
参考文献:
[1]. 衡平信托发展战略研究[D]. 张志红. 电子科技大学. 2004
[2]. 我国信托业风险形成与传导机制研究[D]. 李蕊智. 山东大学. 2017
[3]. 中国信托业功能演进分析[D]. 吴吉芳. 复旦大学. 2005
[4]. 信托产品创新:要素解构与环境分析[D]. 翟立宏. 西南财经大学. 2005
[5]. 中国信托业发展优化的制度分析[D]. 熊俊. 云南大学. 2010
[6]. 信托经济学研究[D]. 齐佩金.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7]. 中国信托创新研究[D]. 陈赤. 西南财经大学. 2008
[8]. 迪康集团发展战略研究[D]. 何文卿. 四川大学. 2002
[9]. 我国信托产品创新问题的研究[D]. 戎武宏.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10]. 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D]. 薛贝妮. 华东政法大学. 2016
标签:金融论文; 投资论文; 家族信托论文; 银行风险论文; 信托理财论文; 信托计划论文; 管理风险论文; 信托产品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风险模型论文; 经济学论文; 银行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