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网页版权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屏蔽广告版权法,CDA,完整呈现作品间接侵权
网页版权论文文献综述
刘建臣[1](2015)在《美国版权法对屏蔽网页广告行为的法律规制》一文中研究指出屏蔽广告软件客观上增大了用户对其所接收到内容的控制权,美国CDA赋予该软件提供商避风港规则的保护。由于CDA不能对抗作为联邦知识产权法的版权法,用版权法规制屏蔽广告行为是首选之策。美国判例法已认定未经许可擅自删减作品并公开的行为构成版权侵权,因此屏蔽广告行为可落入版权法调整范围内。在用户构成直接侵权的同时,软件提供商须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为合理使用的抗辩并不能成立。(本文来源于《中国版权》期刊2015年02期)
葛晓玢,刘杰,崔健[2](2012)在《基于版权信息的新闻网页去重策略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们能够获得的新闻信息资源也日益丰富。应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经常会得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新闻网页,它们不但浪费了存储资源,而且加重了用户检索和阅读的负担。网页去重处理是提高搜索引擎的关键技术之一,因此,发现并去除重复网页信息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文中提出了一种基于版权信息的新闻网页去重算法,其主要思想是:应用转载的新闻网页大多会标出其来源这一特征,并结合网页文本内容进行新闻网页去重。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有效,对新闻网页实现较好的去重,能够得到较高的正确率及召回率,具有很好的应用价值。(本文来源于《电脑知识与技术》期刊2012年26期)
卞修斌[3](2012)在《浅析网页作品版权保护相关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鉴于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不同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侵犯网页作品版权而导致的不同法律后果分为两大类并逐一讨论。第一类仅涉及侵犯网页着作权的行为,通过分析和比较现有的一些观点,从网页与作品的关系出发,讨论了如何正确运用着作权法保护网页版权,并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提出相关建议;第二类涉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分析了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网页克隆行为时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提出了解决策略。(本文来源于《市场周刊(理论研究)》期刊2012年08期)
彭畅[4](2012)在《网页快照的版权法问题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网页快照是网络服务商提供的互联网服务,不仅包括单个页面的快照还包括对网页中特定内容(如图片和歌词)的快照。网页快照因具有功能和表达上的创造性而构成对原始作品的转化性使用。网页快照引起的网络着作权纠纷表面看是版权人和搜索引擎运营商利益之争,实际上存在着更重要的第叁种利益——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快照版权纠纷中,快照行为和搜索行为如影随形,适用法律认定责任时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和鉴别“快照”行为和“搜索”两个行为。网页快照侵犯的是版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直接侵犯,无需主观过错。然而,快照技术符合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规则,因其转化性使用性质和公众有益性而具有存在的价值,因此有必要对版权人的权利进行合理的限制。当排除适用实质性非侵权使用规则、避风港条款和默示许可各种抗辩理由后,快照合法性的出路在于合理使用制度,这与版权法的核心价值相一致。面对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我国规则主义立法模式下的合理使用制度彰显出滞后性和僵硬性,因此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借鉴因素主义立法模式。相比之下《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的合理使用“叁步检验法”优于美国合理使用“经典四要素”,更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在“叁步检验法”下对我国快照案例进行判决和推理的过程是一个符合逻辑的推理过程,不会出现判决结果和判决理由的脱节,并且能够避免“法律身份决定法律行为”的逻辑错误。文章一共分为绪论、叁个章节和结语。绪论部分介绍了我国的叁起“快照”典型案例,通过分析案情引出文章接下来要探讨的诸多法律问题;第一章从技术原理分析入手概括了快照的内涵,通过与相关技术的比较分析探讨了网页快照和搜索服务的区别,并总结了快照纠纷的特性;第二章对快照服务下的侵权责任进行了探讨,得出快照直接侵犯版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结论,并排除了“实质性非侵权使用规则”、“避风港条款”和“默示许可”抗辩理由的适用;第叁章探讨了快照和合理使用制度,探讨了快照语境下的合理使用规则主义立法模式和因素主义立法模式,指出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北京邮电大学》期刊2012-05-26)
白树海,张小灵[5](2011)在《网页作品版权保护相关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鉴于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不同法律关系会产生不同法律规范的适用,将侵犯网页作品版权而导致的不同法律后果分为两大类并逐一讨论。第一类仅涉及侵犯网页着作权的行为,通过分析和比较现有的一些观点,从网页与作品的关系出发,讨论了如何正确运用着作权法保护网页版权,并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提出相关建议;第二类涉及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分析了在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网页克隆行为时存在的问题,从宏观上提出了解决策略。(本文来源于《电子知识产权》期刊2011年11期)
王婵[6](2011)在《网页快照服务的版权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信息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享受网络信息迅速便捷的数字生活的同时不断碰壁各类法律问题,遭遇新的法律适用难点。搜索引擎技术便是其中一类。伴随着搜索引擎网站迅猛的发展势头,其初始的链接服务版权纠纷从未歇火,而近年来紧随链接技术新出现的一项快照技术更是引起了法律界尤其是版权界的激烈讨论。在这项技术逐渐推广应用的过程中,法学家们从其技术特征入手分析其版权问题,本文正是借各位专家分析之成果,针对快照问题中的网页快照技术进行更进一步地研究。本文选取具有典型特征的叁个国内外经典案例,这些案例不仅表现出了国内外对于快照技术法律适用的区别,也反映了个案不同所带来的法律思考。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是对网页快照的理论背景、技术解读、角色定位进行细致性分析,使得在进行法律问题研究之前对于技术能够有透彻的了解,进而通过两个国内案例明确网页快照相关诉讼的两种类型,一类为原作品所有人诉快照方;另一类为原网页方诉快照方;其次分析美国一经典案例,提出国内外对于网页快照法律适用差异性的思考;同时针对不同的案例对于网页快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梳理,提出论文所要讨论的几大问题;第二章主要是在第一章的基础之上从网页快照ICP、ISP的双重角色定位入手逐一分析其侵权是否成立。首先从ICP的角度主要针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否构成直接侵权,其次从ISP的角度针对快照服务绑定于搜索引擎的特征对其间接侵权进行分析;第叁章主要针对国内外司法实践中判决网页快照方免责的几点理由进行分析,主要包括避风港原则、合理使用和默示许可。在分析过程中引入数字环境中合理使用的反限制趋势,同时对默示许可等进行法律角度剖析,试图找准快照技术的法律适用准确度;第四章在上述几章分析讨论的基础之上从着作权人、快照方双方入手,建议构建双轨式的的着作权制度,同时完善推广创作共用许可协议,要求着作权人加强自身权利意识,同时要求快照方从技术改善方面入手对网络环境中的使用作品进行合法化。(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1-04-16)
朱现伟[7](2009)在《网页快照技术和版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为了努力满足亿万互联网用户需要快速的搜索和进一步提高访问速度和访问的稳定性,并对于信息进行精确定位,网页快照技术应运而生。然而,网页快照技术在给用户和网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好处的同时,也给网站的版权人带来了不利的影响。网页快照技术未经网页版权人的许可,对网页的复制、存储和允许用户对该复制的快照进行访问的程序设置,在现有版权法框架下是否造成网页版权侵权,成为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自网页快照技术诞生之日起,就一直官司不断。而今,网页快照已经成为网页版权人和搜索引擎经营者之间最近纷争不亦的源头。本文探究了网页快照的复制、过滤网页、编制快照链接的程序以及在某些方面这些程序与网页版权人的利益的冲突,此外本文还探讨了版权政策的目标。本文针对网页快照技术与现行版权法的冲突展开论述,以期探讨现有版权法的存在的制度性缺陷,进而进一步探讨版权法的改良方案,设立一种能够衡平促进技术发展、保护公众利益以及版权人利益版权制度体系,能够为新技术发展预留出比较富于弹性的制度空间。全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之外,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探讨和介绍了搜索引擎技术发展的历程以及网页快照技术的运行的基本原理。并进一步探讨了,鉴于其技术的复杂性和角色的杂糅性,对于网页快照技术版权分析角度,应当抛弃传统的角色分析方法,而采行为分析。第二部分即第二章,主要讨论了网页快照的复制、缓存、缓存链接、文本过滤与版权法专有权利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网页的可版权保护的问题,分析得出目前网页快照技术以上行为均落入了版权专有权利控制行为之中的结论。第叁部分即第叁章,主要探讨了网页快照是否适用现行版权法的侵权抗辩事由,包括合理使用、法定许可、默示许可。从Field案和perfect10案的对比分析来看,对于网页快照技术是否适用合理使用不能一概而论。合理使用制度适用到网页快照并不是绝对的,虽然Field案最终认定Google属于合理使用。对于默示许可,本文分析了机器人排除规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认为其上升为一项针对网页快照法定的许可制度是合理可行的。第四部分即第四章,主要探讨了网页快照技术是否适用现行版权免责事由中安全港规则问题。分析的结论是,目前来讲,除非扩张解释关于缓存的安全港规则,否则网页快照技术很难获得安全港的庇护。Field案法庭的做法无疑体现了这种智慧。第五部分即第五章,从版权法两大价值衡平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版权法制度体系的改革方案。完善我国合理使用制度,改变缺乏弹性的闭合式列举式的类型化立法例,设立“原则+要素+开放式例举”合理使用规则,为我国数字技术发展和数字环境下公共利益正当扩张提供制度保障;将网页快照机器人排除规则法定化;扩张解释我国的安全港规则,将网页快照纳入到安全港规则适用范围之中。通过以上制度设计以达到促进技术进步、公共利益和版权人利益之间的均衡。(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09-04-20)
李原[8](2007)在《网页版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网页是整合了网页内容、网页界面和网页驱动程序的综合性信息载体。网页是一种作品,应受版权法保护。首先网页融入了设计者的造创力,是其独立创造完成的,体现了设计者的个性,具有独创性;其次,网页具有一定的客观表现形式,它以万维网技术为基础,采用图形界面,以数字化的文字、图形、声音、动画等形式通过计算机显示器展现在用户面前;再次,网页具有可复制性,它既可存储在服务器的硬盘或其他存储介质中,又可被打印在纸张上;最后,网页属于文学、艺术领域内的智力创作,网页虽然具有很大的商业性和较强的技术性,但就其表现形式而言,还是属于传统的文学、艺术范畴。网页的创作途径主要有两种,即通过单位内部成员或通过专门设计者来制作。通过这两种途径创作的网页的主体可以通过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网主与网页设计者都也签订版权转让合同来确定版权的具体归属。当没有合同约定时,由于网页的功能与特性,按照我国现行法,将极其不利于网主的利益,建议在进行网页版权相关立法时,做相应修改与调整。网页版权的内容包括着作财产权和着作人身权。“暂时复制”属于版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应受网页版权人复制权的控制,但应注意规定有关合理使用的范围。发行权在我国对于网页版权人来说意义不大,因为网页的发布与传输完全可以概括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中。此外,网页版权还应包括技术措施权和信息管理权。署名权只能归属于网页设计者,是唯一不能转让的权利。网页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对于网页版权人是十分重要的。实践中,常见的抄袭网页,搭便车和利用图文框连接等行为就侵犯了网页版权人的这两种权利。对网页进行法律保护应采取整体保护而非分项保护的方式,应将其归属已有作品类型进行保护而非创设新的作品类型予以保护。将网页视为视听作品和计算机软件存在不少弊端,而将其视为汇编作品较为合理。网页版权的法律保护必须跳出现有着作权法保护的类型,寻求一种综合法律保护,将网页视为汇编作品,同时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保护是一条不错的法律途径。(本文来源于《湖南大学》期刊2007-04-20)
刘家瑞[9](2006)在《互联网页版权保护范围的法经济学分析——谈“思想/表达”划分与网络效应的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空间如何确定适当的版权保护范围,才能保持传统版权法上的利益平衡,法经济学分析是另一视角。法院在运用“思想/表达”划分理论确定版权保护范围时,应对于软件和网络产业经常会出现的“网络效应”等独特经济现象,作出充分的考虑和恰当的应对。版权法应当将软件界面和互联网页中的标准因素界定为不受版权保护的思想,否则,这种对行业标准的版权保护很可能会抵销网络效应,扭曲市场竞争,最终减少社会福利。(本文来源于《知识产权》期刊2006年06期)
孤舟[10](2004)在《网页版权保护专家 HTML Guard》一文中研究指出有时做主页的朋友,为了保护自己的版权,往往在网页中加入几行代码,防止他人在浏览器中选择文本或禁用鼠标右键菜单,其实,这种保护方法很容易被他人破解。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款软件,它使用简单,同样在达到保护效果的前提下,会极大地提高破解的难度。 软件名(本文来源于《中国电脑教育报》期刊2004-04-05)
网页版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互联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人们能够获得的新闻信息资源也日益丰富。应用搜索引擎进行检索,经常会得到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新闻网页,它们不但浪费了存储资源,而且加重了用户检索和阅读的负担。网页去重处理是提高搜索引擎的关键技术之一,因此,发现并去除重复网页信息的研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文中提出了一种基于版权信息的新闻网页去重算法,其主要思想是:应用转载的新闻网页大多会标出其来源这一特征,并结合网页文本内容进行新闻网页去重。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有效,对新闻网页实现较好的去重,能够得到较高的正确率及召回率,具有很好的应用价值。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网页版权论文参考文献
[1].刘建臣.美国版权法对屏蔽网页广告行为的法律规制[J].中国版权.2015
[2].葛晓玢,刘杰,崔健.基于版权信息的新闻网页去重策略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2
[3].卞修斌.浅析网页作品版权保护相关问题[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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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白树海,张小灵.网页作品版权保护相关问题探析[J].电子知识产权.2011
[6].王婵.网页快照服务的版权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
[7].朱现伟.网页快照技术和版权冲突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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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家瑞.互联网页版权保护范围的法经济学分析——谈“思想/表达”划分与网络效应的关系[J].知识产权.2006
[10].孤舟.网页版权保护专家HTMLGuard[N].中国电脑教育报.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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