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论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王莺[1]2017年在《JSM公司企业年金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随着全球人口步入老龄化,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开始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企业年金应运而生。经过多年探索,叁支柱养老体系现被多数国家接受并按此执行养老计划。我国从20世纪初步入老龄化。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中国顺应历史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企业年金作为第二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完善了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年金可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对缩小企业单位退休以后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收入差距及维持社会稳定也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研究了企业年金基础理论与发展历程。阐述了企业年金的定义、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及企业年金的分类等基础理论。重点介绍了有代表性的相关理,持久收入理论、人力资本折旧理论、延期工资理论、双因素理论与雇主父爱理论。采用比较法,详细分析了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的区别,从而总结出企业年金的特点。采用定量调查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研究国外典型的企业年金制度,结合中国国情,分析企业年金如何在吸引人才、激励人才和留住人才上发挥激励作用,以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满足员工养老保障需求。然后,本文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分析JSM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前景,通过研究发现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有几个方面的缺点与不足,一是员工普遍对公司企业年金的认识不够全面,二是企业年金参保率低且地区发展不平衡,叁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四是企业年金收益率偏低。通过分析企业年金存在的问题,改革JSM公司企业年金制度,确立年金原则目标和改进方向,一是提高企业年金的认知,二是提高企业年金参与率,叁是强化激励机制,四是提高企业年金的收益。通过提出具体解决问题的建议,重新建立了一套JSM企业年金制度。制度建立后还需要相应的保障措施,通过人才保障和管理保障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培养有专业素养的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完善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和风险防控制度,使公司的企业年金制度发挥应有作用。本文最后做了总结和展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到今天,依旧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有改进与强化的空间。许多理论与政策性问题正在逐步完善,很多细节值得我们去探索,随着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企业年金在我国会朝着成熟完善的方向迈进。

于阿楠[2]2013年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企业年金制度作为“叁支柱”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二支柱,能够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障制度带来的冲击,对基本养老保险起到补充和支持作用,帮助政府分散养老保障的巨大压力,减轻财政负担。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制约因素的影响,企业年金制度在我国没能得到充分发展,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支柱作用尚不明显。本文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我国具体国情,对企业年金制度进行了探索性研究,试图设计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使其在我国得以顺利发展。全文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确立与初步发展进行了梳理。对企业年金的概念界定、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以及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对于我国政府、企业和职工个人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分析,并且运用相关数据资料,描述和分析了我国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小、基金规模有限、发展不均衡和基金投资收益率低的发展现状。第二部分主要从年金制度本身和外部环境两大方面对制约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纳分析。其中,制度因素主要是受我国企业年金制度本身的制约,包括企业年金制度设计和基金管理运营模式两方面;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受到我国收入分配制度和税收制度的制约,限制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第叁部分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企业年金发展经验的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企业的现实状况,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模式进行探索。在制度设计上,分别研究了年金计划类型、缴费模式、资金分配方案、权益授予、年金给付和个人账户转移等环节;在基金管理运营模式上,分别对企业年金的管理模式和投资运营模式两方面进行了探索。第四部分为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外部环境。首先,应当努力实现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让广大中小企业和低收入者有能力参与到企业年金制度中来;其次,应当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引擎”作用,通过加大对企业年金的税优力度,增强对企业和职工的吸引力;再次,应当为企业年金营造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正常运行进行有效支撑。

项丽燕[3]2014年在《基于延税制的企业年金个人税收政策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从1991年正式提出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至今已有二十多年。这期间,作为社会保障的支柱之一的企业年金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发展程度以及我们的期望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党的十八届叁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促进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提升企业年金的规模,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叁部门于2013年12月出台了促进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本文基于这一延税制背景,对企业年金的个人税收政策进行进一步的细化研究,通过研究该税收政策下可能达到的替代率效果来提出对政策进行优化的方案,从而为今后企业年金个人税收政策的细则制定及完善提供参考。本文从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出发,阐述了研究内容和方法,并对国内外企业年金税收政策方面的文献进了行回顾、评析;接着,分析企业年金及其税收优惠的理论,介绍税收优惠的基本内容以及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发展企业年金的必要性;随后,对国外和国内的企业年金及税收政策发展实践进行了对比、论述,分析我国相关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基金平衡模型,测算了现有延税制政策下企业年金能达到的替代率,并对目标替代率下的个人缴费率进行了计算,从而提出要提高企业年金个人缴费税收优惠幅度及实行有弹性的税收政策的构想,并且进行了政策优化的可行性分析,证明该税收政策是可行的;最后,根据量化研究结果,进一步提出了完善企业年金税收政策需把握的原则和政策建议。

储涛[4]2017年在《我国企业年金运营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医疗条件的不断提升,人口老龄化趋势日趋严重,导致养老费用负担加重,政府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严重的财政支出压力。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现代化进程与老龄化相伴而行的现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显得尤为关键。因而,需要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转型调整,重建社会保障的责任分配机制,强化社会、个人的参与程度及保障意识,弱化政府干预。在这个过程中,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模式将成为我国社会保障改革的首选,其中,应当重点鼓励和引导第二层次的企业年金发展。企业年金又称职业养老金、私立养老金、补充养老保险,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了广泛的推行,并建立了成熟的运作机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在构建多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过程中,国家日益重视企业年金制度的作用。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对企业年金制度进行前期探索,历经中期的确立推进阶段后,进入到当前的稳步发展阶段。国家虽然在政策上、立法上都充分肯定了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性,但其发展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首先,企业年金实施基础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普通时效、农民工劳动者对于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愿不强、劳动保障监察缺失共同导致了劳动合同制度没有切实贯彻落实;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没有得到实质保障以及"假外包"现象突出导致劳务派遣制度没有切实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因企业年金发生争议的救济途径予以明确;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会自身建设问题导致其在企业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其次,企业年金实施具体制度不完善。具体表现为规范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法律位阶过低、投资运营模式存在缺陷、监管模式不明确以及缴纳激励效率不高。最后,对于受益人的利益保护不足。具体表现为企业年金计划对职工的覆盖率有限以及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因此,为了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多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步伐,在发展企业年金制度的过程中,需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成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提出完善建议。首先,健全企业年金实施基础制度。通过将双倍工资差额适用特殊时效、提高农民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通过将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落到实处、确立业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标准来切实贯彻劳务派遣制度;通过明确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的途径来解决因企业年金发生的争议;通过确保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健全涉及工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来促使其在企业中作用的发挥。其次,通过提高相关法律位阶,形成一套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完善企业年金投资运营模式、建立符合国情的监管模式、提高缴纳激励效率来完善企业年金实施具体制度。最后,通过从年龄和工龄角度来提高企业年金计划对职工的覆盖率、健全信息披露机制的方式来完善企业年金受益人权益保障机制。

闫冰[5]2015年在《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企业年金制度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年金制度是我国正在构建和完善的多层级养老保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福利保障计划,同时也是吸引和稳定人才的重要激励手段,被誉为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自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正式实施之后,企业年金制度倍受社会各界的青睐、寄予厚望。但是,企业年金制度的推广却始终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自愿建立”的方式也使其历经11年之后仍然是曲高和寡,目前全国仅有约6.7%的职工能分享企业年金的红利。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申通集团”)于2004年6月重组成立,总资产超2000亿元人民币,在职职工近3万人,日均客流超过1000万人次,企业承担着上海轨道交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职能,是全国运营里程最长、企业规模最大、管理制度最健全的一家地铁公司。作为轨道交通企业,申通集团也存在着“工作压力大”、“平均工资低”、“人员流失率高”等行业特征,这就导致企业对职工缺少应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给企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而企业年金制度作为福利保障、吸引和激励职工的有效手段,在企业中正发挥着积极稳健的作用。基于这一背景,完善申通集团企业年金的制度、优化企业年金的方案,无疑对企业自身有着重要意义,也可以为轨道交通领域内其他企业提供先进经验和可靠依据。论文首先对企业年金的概念进行了介绍,梳理了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历程及不同时期的政策,分析了于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的现状、实施问题及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论文以申通集团企业年金制度为研究对象,以问卷形式调研了300名企业职工,深入分析制度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在定性研究的基础上,采用柯布道格拉斯函数模型及现金流模型,再通过Eviews、Matlab等软件定量地测算出申通集团企业年金应达到的缴费和保障水平,针对现状问题做出讨论,提出合理建议和优化对策,为发展和完善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企业年金制度、优化企业年金方案建言献策。

张雪舟[6]2014年在《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模型研究》文中认为企业年金基金在我国只有2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其发展关系到养老保险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而且对国家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由于企业年金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较短,目前对其进行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财务、会计、投资、税收和法律等方面,而从全局的角度,围绕整个运营过程中的各利益相关方的定量和定性研究都还相对较少。因此从系统的角度出发,以年金基金的运营过程为对象,运用系统协同的概念,研究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各主体间的收益协同,从而实现企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确保企业年金基金在投资交易中达到安全性和流动性,最终为企业年金基金获得合理回报和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共赢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完成了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界定了企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基金的概念,通过对比分析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叁大支柱,对其覆盖面、可选择性、缴费费事、风险承担类型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了我国企业年金是介于基本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是基本养老保险的有益补充,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和特点。通过梳理国内外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自2004年进行入了企业年金规范化的市场运作阶段,收集并整理2006年至2012年,7年内相关的数据,计算和分析企业年金的发展与GDP、基本养老保险、就业人数以及企业年金基金收益的总体和各年状况,说明我国企业年金基金正在以年均33.27%的增速快速发展,速度远超GDP的增速,但就总量总言,我国企业年金总量仅占GDP的0.93%、占就业人数的4.98%,远低于世界水平,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因此,将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还将任重而道远。(2)从系统的角度出发,结合协同理论对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系统进行分析,阐述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协同的产生条件和相关概念,构建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收益协同的理论框架模型。由于收益贯穿运营的全过程,因此从收益来源、管理费率的范围限制、投资类型和比例、风险准备金设置和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性共5个方面,对影响其收益协同的要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现阶段的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机理,分析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动力和特征;结合我国目前的政策和市场现状,研究我国参与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主体协同过程和协同方式,得出以部分拆分为主流,全捆绑为未来发展趋势的主体协同方式;结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分析我国确定采用的信托型协同关系的优缺点。(3)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定量研究,采用博弈论构建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主体协同模型。首先,通过分析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主体收益协同过程,基于我国现行的信托型协同关系,具体分析以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为主的博弈过程,建立3方主体间的博弈模型,然后建立监督成本与监督成功概率相关联的函数,对模型进行改进,并进行模型求解。在运营过程的分析基础上,选择和调整不同的参数,形成不同的情景;对每一个情景分析的合理性和发生概率作出评估,通过运用计算机进行模拟运算,产生大量情景分析结果,从而形象并直观的反映变化的结果,由此得出各变量的不同作用以及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验证参数结构,并发现因素发生变化对结果所产生的变化及其趋势。为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以及可以完善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依据。(4)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是一个复杂的协同系统,由多个运营主体共同合作,为了达到企业年金基金运行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两方面的综合要求,因此从动态发展的角度,构建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进行多目标的复合模型,通过对比不同绩效评估方法,并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这一非线性经济系统的分析,使用具有能够体现动态发展变化的协调度模型,描述该运营系统各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性,说明其运营的效果;使用具有客观性特点熵权法,描述系统的有效性,说明其运营的效率。将二者结合起来,从协调性和有效性两个维度建立复合模型。构建基于协调度和熵权法的复合模型。建立二维的坐标轴,对可能出现的模型结果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优化的改进路径。(5)最后结合我国企业年金运营收益协同机理、主体协同的博弈模型和系统协同度模型的分析结果,针对我国现行的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现状,以“开源节流”加配套的理念,从投资管理、协同监督和外部环境的配套措施3个方面,提出了适合保障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收益协同的有效措施和建议。

崔晶晶[7]2004年在《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人口的老龄化,养老费用负担越来越重,政府现收现付的养老金制度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在对传统的养老保险改革过程中,我国日益重视企业年金制度对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企业年金既是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重要支柱之一,又是一个关系到每一个参与者切身利益的庞大市场,它的涉及面很广,对中国经济机制的改革和今后的稳健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共分叁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是企业年金的概述。开篇引入了世界银行提出的养老保障体系叁支柱理论以及企业年金在叁支柱理论中的地位,该理论的提出使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和加强企业年金的作用。接下来介绍了企业年金的定义、特点及类型,其中企业年金的特点是在同基本养老保险、商业保险区别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之后简要介绍了主要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计划,因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设计充分借鉴了国外年金市场的成功经验。最后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必要性。文章第二部分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包括我国企业年金法规制度的建立。从90年代初鼓励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到今年两个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全面建立,随着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也有了一定的规模。该部分从制度层面重点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模式,包括企业年金资金的筹集、企业年金基金的管理到企业年金支付的整个过程,旨在从运行模式的角度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进行全面的分析。文章第叁部分的内容是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完善。虽然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初具雏形,但我国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起步较晚,只有十几年的历史,有的规章制度仍是处于试行阶段,需要不断的检验与完善。该部分分别从企业年金市场准入与退出、税收优惠政策、保证保障体系、投资监管、受益人权利等几个方面对制度的完善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上述的探讨或许还不够全面,还

陈一阳[8]2009年在《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文中研究说明企业年金制度自产生以来,在世界各国得到了广泛运用,现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而我国从1991年国务院提出要求发展企业年金,建立叁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其总体发展情况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一、企业年金参加的单位少,覆盖面窄,主要集中在电力、石油、电信等行业,中小企业参加的很少;二、地域差异明显,发达地区参加人数和企业年金基金积累规模远远大于不发达地区;叁、企业年金的管理与运作不规范。就此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还没有起到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作用。为了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使其发挥第二支柱的作用,本文从我国企业年金的特征、发展历程、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结合典型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模式,并分析了美国安然事件发生的原由及对我国的启示,最后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比较研究、案例研究等多种理论方法,对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及其发展现状进行了细致分析,并提出了促进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具体包括:①阐述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基本理论②分析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现状③我国企业年金制度选择的缺陷分析④试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制度模式

陈芳芳[9]2006年在《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口老龄化的一个主要问题是老年人在退休后生活的保障问题,这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也是最为棘手的经济问题,尤其在人口众多的我国,它不仅成了改革所遇到的严重阻碍,也是我国经济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障碍,因此如何从体制上保障老年人的生活做到老有所养就成为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本论文的研究对象是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问题,替代率水平是指养老金收入与工资收入的比率,用来表示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收入替代在职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的高低。本文是在整个养老保障的大背景下来探讨各支柱目标替代率的适度水平,借以确定企业年金适度的目标替代率水平。首先,论文从理论上界定替代率适度水平的内涵,阐述了确定适度替代率水平的理论依据;然后从政府负担、企业负担以及个人负担叁个角度分析了目前养老保险的缴费水平,从养老保险供给的角度认识到了企业年金存在潜在的发展空间。于是论文选取一般工业企业为代表,依据现有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及各缴费主体的承受能力确定了企业建立企业年金计划能够承受的最大缴费水平及适度缴费水平。接着,论文建立精算模型,测算了基于最大缴费水平、适度缴费水平下,企业年金究竟能够提供多大的替代率水平,并对模型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敏感性分析。最后,通过前文的测算结果结合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现状提出了广义企业年金计划的新构想,重构了养老保险的叁支柱体系,确定了在新的养老保险叁支柱体系框架下各支柱的目标替代率水平并对此方案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实现途径分析。结合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论文还对企业年金的发展完善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议。

郭倩竹[10]2011年在《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突出,养老保障制度作为各国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由于政府需要承担的养老负担日益增加,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家无法承受,各个国家都在积极思考如何在现有经济基础上设计符合本国国情的养老保障制度,协调国民养老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将关注的焦点放在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和改革上。大部分国家采取了叁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即: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叁支柱养老保障模式倡导国家、企业与个人叁方面养老责任的协调,养老保障不再是由国家单方面提供。国家只负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国民的基本养老生活,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企业从企业福利制度上对员工的养老保障提供补充,承担部分的社会责任;个人明确自我养老保障的意识,通过个人储蓄、个人养老保险等方式分担养老保障责任。其中,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制度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是各国政府完善养老保障体系、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市场化运营的企业年金将是保证企业员工退休后生活水平不降低,让员工得以安度晚年的重要方式,是员工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上,通常以两个占比作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人口占13.26%,其中65岁及65岁以上人口占8.87%。’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实现高速增长,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医疗水平和就医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平均寿命较以前有了大幅的提高,而出生率却不断下降,人口出现老龄化是必然的,但“银色浪潮”正在给社会带来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给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各个领域带来负面影响,人口老龄化的巨大压力,考验着政府规划养老的能力。在我国,由国家强制推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仅仅能满足人们最基本的养老需求,提供非常有限的基本养老保障,而人们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养老保障的需求并不足以满足。近年来国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以解决员工退休前后收入落差较大的问题,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保障生活质量,解除员工养老的后顾之忧。企业年金制度是员工养老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通过企业年金制度,员工的养老风险得以分散,员工的退休收入得到补充,员工养老的责任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来承担。企业年金也是一种提高员工福利的薪酬计划,具有普惠制的特点,可以更大范围的使员工受惠,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也有利于为公司吸引人才,是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保障,被称为员工福利的“金手铐”。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是大势所趋,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发展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对于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共五章内容,从企业年金基本概念的界定入手,对企业年金的特点,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进行了介绍,然后重点研究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制度安排。我国采用信托模式对企业年金进行管理,这意味着企业年金受托人处于非常重要的核心地位,而合理的受托管理模式是企业年金基金得以良好运作的基础。受托人是本文展开研究的核心,各种企业年金管理模式都是围绕受托人展开,从企业年金不同的受托管理模式入手,立足于受托人,比较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律制度框架下可能出现的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探讨了不同受托管理模式的特点,并提出了应引导企业选择以法人受托为主的管理模式,以及完善我国法人受托制度的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和观点如下:第一章:企业年金概述。本章对与企业年金进行了基本的介绍,界定了有关企业年金的核心概念,对我国现行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进行了阐述,并从八个方面阐述了企业年金自身的特点。第二章: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的一般分析。本章以受托人的特点入手,以受托人为出发点,将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分为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两类,并对这两种不同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进行了详细论述,分析说明了不同模式的组合,说明了各模式的特点,并从法律地位、治理结构、赔偿能力、专业性、成本及规模效应、监管等方面比较了理事会受托模式和法人受托模式的区别。第叁章: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现状及问题。本章对我国目前受托管理模式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目前,信托模式在我国还不够深入人心,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够成熟和完善,很多企业仍然热衷于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受托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这些都是现有管理模式下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发达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本章对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企业年金管理模式进行了介绍和分析,通过分析智利、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香港等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年金政策、实施方法、模式选择,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成功的经验,得出了对我国企业年金进一步发展的启发,提出了国际经验对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模式的启不。第五章: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模式选择及其对策建议。目前,我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仍然热衷于采用理事会模式进行企业年金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模式的弊端日渐显现,法人受托模式成为企业年金管理的主流趋势。本文通过一系列的分析,基于法人受托模式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更加具有专业化优势和完善的管理制度,监管更加严格,能够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务等优势,提出法人受托模式实际行为能力强于理事会受托模式,更能胜任受托人的角色,突显受托人的核心地位,明确了企业年金受托人的重要性,提出了法人受托模式是更适合我国国情的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并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制度给出对策建议,提出了选择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推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使中小企业能更广泛的参与企业年金,完善法人受托人企业年金治理机制,完善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监管手段,以期我国的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还处于起步时期,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都不健全,不管是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还是参与市场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都是在尝试、探索中前进,在这个过程中,很多问题突显出来。尽管从我国的政策制度的规定来看,理事会和法人受托模式都是符合我国制度规定的受托管理模式,但在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初期,大多数企业,尤其是一些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喜欢选择理事会模式来管理企业年金,理事会模式一度在企业年金市场上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选择法人受托模式的企业相对较少。然而,企业年金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尤其是经过了企业年金基金实际运营后,理事会和法人受托两种受托管理模式的优劣日渐显现,在法律地位、治理结构、赔偿能力、专业性、成本及规模效应、监管等方面,法人受托模式都显示出了自身的优势。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尝试以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为核心,分析我国企业年金两种管理模式的发展现状,在借鉴国外企业年金制度管理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我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应选择法人受托模式进行运营管理的构想,同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的相关建议,提出应该选择专业的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养老保险公司的业务专业性推动和规范企业年金受托管理的发展;推行企业年金集合计划,以促进中小企业对企业年金的参与热情;完善法人受托人企业年金治理机制以及完善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及调控手段,从法规制度、治理结构上完善企业年金受托人制度。

参考文献:

[1]. JSM公司企业年金制度体系建设研究[D]. 王莺. 吉林大学. 2017

[2].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研究[D]. 于阿楠. 首都师范大学. 2013

[3]. 基于延税制的企业年金个人税收政策优化研究[D]. 项丽燕. 浙江大学. 2014

[4]. 我国企业年金运营法律规制研究[D]. 储涛. 安徽大学. 2017

[5].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企业年金制度优化研究[D]. 闫冰.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5

[6].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运营的收益协同模型研究[D]. 张雪舟. 北京理工大学. 2014

[7]. 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D]. 崔晶晶. 东北财经大学. 2004

[8]. 论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和完善[D]. 陈一阳. 苏州大学. 2009

[9]. 我国企业年金替代率问题研究[D]. 陈芳芳. 湖南大学. 2006

[10]. 中国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模式研究[D]. 郭倩竹. 西南财经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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