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资源属性论文-施志源

气候资源属性论文-施志源

导读:本文包含了气候资源属性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气候资源,自然资源,权利客体,国家所有

气候资源属性论文文献综述

施志源[1](2014)在《论气候资源之法律属性与权利归属》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宪法》《物权法》虽未明确把气候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具体种类加以规定,但其开放性的表述表明了自然资源的种类不限于法律所列举的类型。气候资源是一种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自然资源,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护。气候资源是"特定的"、"可支配的"、"稀缺的"、"独立一体"的物,符合作为物权客体的特征。确认气候资源国家所有,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制度选择,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是我国自然资源物权制度体系化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国家充分发挥其服务人民职能的重要表现,是解决"公地悲剧"的有效办法。本文澄清了气候资源"社会共有"、"总有"、"合有"等认识误区,并指出"气候资源国家所有,不等于有偿使用或无偿使用"。(本文来源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4期)

文晓静[2](2014)在《行政法律规制视角下气候资源所有权属性之再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资源权属争议的本质反映为如何认识气候资源的所有权归属,通过对气候资源价值性、稀缺性、特定性的分析,气候资源可以成立所有权,在这一前提下,基于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社会公平的考虑,应由国家做为气候资源所有权主体,并从科学规划、风险预防和评估手段等方面明确行政法律规制的整体要求。(本文来源于《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4年07期)

闫海,赵巧玉[3](2014)在《气候资源的权力与权利:基于公共财产属性的构造》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资源不是《宪法》、《物权法》上明确列举的国家所有权客体,也不具有权利客体的特征。气候资源与国家所有权客体在权利归属、表现形态、使用方式、存在目的上存在较大差异,乃是一种公共财产。基于公共信托理论,国家是公共财产的受托人,对气候资源行使诸如气候资源规划权、保护区设立权、纠纷裁决权及开发利用行政许可权等管理权。因为气候资源不是国家所有权客体,源自气候资源国家管理权的民事主体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权利乃是特许物权。气候资源特许物权具有公私兼容的性质,既具有公法性,又具有私法性。(本文来源于《阅江学刊》期刊2014年02期)

高利红,程芳[4](2013)在《气候资源的属性及权属问题研究——兼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资源具有动态资源的自然属性和公共资源的社会属性,是全人类共同且平等享用的物资,中国现行法律疏漏气候资源非排他性的公共资源特点,在民法与宪法中均未区分公共自然资源与国有自然资源的归属,气候资源的权属亦无规定。因此,在共生理论背景下实现多元利益的平衡,保护气候资源,建议中国现行立法应该明确全人类共同享有气候资源和平等使用的权利,增强国家对气候资源的管理义务,防止气候资源国产化。(本文来源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3年05期)

曹明德[5](2012)在《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气候资源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生存、生产和日常生活,人们因保护、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而产生了各种法律关系,例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从事气候资源探测活动、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迫切需要从法律上对其进行规制。因此,有必要从法学理论上对气候资源的概念、权属进行分析探讨,并从法律上对气候资源及其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进行规范。(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2年06期)

杨惜春[6](2007)在《气候资源的法律概念及其属性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运用价值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探讨了气候资源法律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及其属性问题,旨在为我国气候资源保护立法研究提供基础法律理论支撑。结果表明:气候资源是气候要素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那一部分自然物质和能量,是一种典型的自然资源,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它具备自身鲜明的特性,有必要对之提出专门的立法保护。气候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属于环境保护与自然资源法律规范的范畴。(本文来源于《气象与环境学报》期刊2007年01期)

气候资源属性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气候资源权属争议的本质反映为如何认识气候资源的所有权归属,通过对气候资源价值性、稀缺性、特定性的分析,气候资源可以成立所有权,在这一前提下,基于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社会公平的考虑,应由国家做为气候资源所有权主体,并从科学规划、风险预防和评估手段等方面明确行政法律规制的整体要求。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气候资源属性论文参考文献

[1].施志源.论气候资源之法律属性与权利归属[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

[2].文晓静.行政法律规制视角下气候资源所有权属性之再辨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

[3].闫海,赵巧玉.气候资源的权力与权利:基于公共财产属性的构造[J].阅江学刊.2014

[4].高利红,程芳.气候资源的属性及权属问题研究——兼评《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5].曹明德.论气候资源的属性及其法律保护[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2

[6].杨惜春.气候资源的法律概念及其属性探讨[J].气象与环境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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