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法律关系论文_叶晓晓

导读:本文包含了监护法律关系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监护人,关系,婚姻法,未成年人,合同法,重症,法律意识。

监护法律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叶晓晓[1](2019)在《增强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对护患关系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目的:研究与分析增强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分析其对护患关系的影响。方法:研究时间为2017年6月~2018年5月,研究期间共有20名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将2017年6~12月收治的30例患者设为对照组,将2018年1~5月收治的30例患者设为观察组,两组患者各有50名家属。对照组中行常规护理管理,在对照组的管理基础上,观察组加行法律意识教育。比较两组的护理管理效果。结果:观察组患者对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安全隐患认知、风险管理、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护理质量评分,显着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患者的满意度显着高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患者家属的满意度显着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增强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法律意识的效果理想,提高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水平,获得了患者和患者家属的双重认可。(本文来源于《中医药管理杂志》期刊2019年14期)

李国强[2](2018)在《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解释——以《民法总则》第33条为解释对象》一文中研究指出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核心是概括代理权限的授予,从而其主要表现为由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处理财产关系的事务。意定监护协议并不能像一般合同那样推定行为人有行为能力进而肯定其具有判断能力,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应当即时被确认。现行法只是把被监护人被认定为欠缺行为能力作为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生效条件,并不包含法院以及其他公权力机关对意定监护协议能否执行进行判断的内容,这与新型成年监护理念下的公权力介入理念不符。意定监护人的职责需要结合特别约定,从财产管理和人身保护两个方面进行限定,同时还需要注意新型协助决策模式监护理念下对被监护人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并且由于监护职责的限定,意定监护人也不需要再承担监护人替代侵权责任。(本文来源于《现代法学》期刊2018年05期)

马继阳[3](2018)在《未成年人监护关系变更法律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被监护人的人身安全的监护,第二是对被监护人的财产安全的监护。当监护人的监护权被剥夺时,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目前我国法律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8年02期)

王雷[4](2017)在《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法》第2条第2款的解释论》一文中研究指出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能否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文义解释上看,《合同法》第2条第2款对此做出除外规定。不能以财产法中心主义的思维过度介入婚姻家庭生活领域。应该对《民法总则》第11条、《合同法》第2条第2款进行目的性限缩解释,我国民法典应该设置有关身份法律行为法律适用的如下一般规则:"婚姻、收养、监护、赡养、遗赠扶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适用《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的规定,其他法律没有规定时,在不与身份关系性质相冲突的情况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本文来源于《广东社会科学》期刊2017年06期)

刘娟[5](2006)在《监护关系中的法律责任探讨》一文中研究指出监护制度作为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涉及对象较多,关系也较复杂。其中主要涉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内部的权利义务关系,监护人与第叁人(包括为被监护人所侵害的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以及其他无监护权的第叁人)之间外部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应地由这些关系产生的法律责任也是多方面的,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立法还不够周延,这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本文来源于《理论探索》期刊2006年01期)

监护法律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核心是概括代理权限的授予,从而其主要表现为由监护人为被监护人处理财产关系的事务。意定监护协议并不能像一般合同那样推定行为人有行为能力进而肯定其具有判断能力,行为人的判断能力应当即时被确认。现行法只是把被监护人被认定为欠缺行为能力作为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生效条件,并不包含法院以及其他公权力机关对意定监护协议能否执行进行判断的内容,这与新型成年监护理念下的公权力介入理念不符。意定监护人的职责需要结合特别约定,从财产管理和人身保护两个方面进行限定,同时还需要注意新型协助决策模式监护理念下对被监护人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并且由于监护职责的限定,意定监护人也不需要再承担监护人替代侵权责任。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监护法律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1].叶晓晓.增强重症监护室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对护患关系的影响[J].中医药管理杂志.2019

[2].李国强.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解释——以《民法总则》第33条为解释对象[J].现代法学.2018

[3].马继阳.未成年人监护关系变更法律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8

[4].王雷.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合同法》第2条第2款的解释论[J].广东社会科学.2017

[5].刘娟.监护关系中的法律责任探讨[J].理论探索.2006

论文知识图

审判接受监督(2)审判接受监督(4)审判接受监督(1)审判接受监督(3)审判接受监督(6)审判接受监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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