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慧[1]2006年在《基于会计信息的证券投资风险防范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制度不断规范,投资者的结构有了很大变化,机构投资者比例逐渐增大。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很不成熟,投资者在获取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会计信息作为投资者可直接利用的信息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会计信息和证券投资风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通常会对会计信息进行有利于自己的加工,对投资者进行误导,从而获得额外的收益,使投资者遭受严重的利益损失,给他们的投资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来说,证券投资的风险尤其是基于会计信息方面的风险,是一个非常重要、急需解决的问题。应该说,基于会计信息的分析可以提供投资者另一种评估风险的方法,甚至能借助财务报表中的信息预测未来的风险。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帮助投资者规避风险,进而增强对证券投资风险的防范能力。本文的基本框架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相关文献综述、研究的基本框架;第二部分阐述了会计信息和证券投资风险相关概念,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会计信息与证券投资风险两者的关系,为以后分析打下基础;第叁部分主要从不同层面阐述了基于会计信息的证券投资风险的形成原因。本文认为,从投资者层面来看,投资者利用会计信息的非理性行为是其产生投资风险的原因之一,同时还从会计信息市场、会计师事务所、法律等外部因素的不同层面分析了基于会计信息的投资风险的成因;第四部分在对投资风险成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如何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本文认为,应该培育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掌握必要的造假识别手段来规避投资风险。对影响会计信息的外部因素,健全会计信息市场是解决会计信息供需矛盾和传导过程信息失真的有效措施,另外,还提出了建立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与监督机制,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
涂晟[2]2017年在《论国际证券监管中的相互认可制度》文中认为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证券活动的国际化与金融监管的属地化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的构建即为解决途径之一,并广泛运用在跨境证券发行、服务和交易等各监管领域,为数众多。本文拟对该制度进行系统性的研究。导论部分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范围、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论文的创新点,系统梳理和分析与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相关的国内外文献,从而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可取之处和不足之处,并由此出发建立整篇文章的框架,为下一步的研究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第一章介绍了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的内涵及制度优势。本章先对证券监管与国际证券监管相关概念进行了梳理,认为证券监管的内涵包括监管标准和监管执行两方面,而国际证券监管的核心问题在于管辖权的分配。两者在范围上都是调整证券发行行为、证券服务行为和证券交易行为的,并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有效性及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的的。在此基础上,便可对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的内涵及制度体系找到一个分析的起点,本文认为,证券监管相互认可的内涵是一个包含了监管制度及监管执行“等效”的动态概念,并通过制度安排使得相互认可各方国家的管辖权得以合理分配,其是包含了互惠性、母国控制性、限制性原则的正式的法律制度。虽然称谓不同,但世界范围内现行的监管等效制度、单一护照制度及替代合规制度都包含了上述原则,并可认为是相互认可的制度规范。除此之外,相互认可制度体系还包含了相应的规则和决策程序。相互认可制度在解决各国证券监管的管辖权冲突中有着独特的优势,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本文将相互认可与其他五种管辖权冲突的解决途径进行了比较,如监管竞争、监管合作、监管趋同、监管协调和监管统一化,发现相互认可制度比监管合作、监管趋同等软法性质的协调措施,对各方参与国更具有拘束力;而相比监管协调和一体化的方式,则更有制度上的灵活性。因此,各国从主权成本和缔约成本两方面的权衡,最终形成了相当数量的多边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及双边证券监管相互认可的制度安排。第二章主要论述了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中的不确定性及制度保障。不确定性能否得以解决,决定了相互认可制度是否能构建及维持,并影响着参与国的退出决策。而且,不确定性受到参与国数量及信息对称程度的影响。首先,在证券监管相互认可的构建阶段中,不确定性表现为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对此,在欧盟多边相互认可制度中主要是依据“兰氏立法程序”,并对各国监管标准进行最低限度协调来解决的;而在双边相互认可制度中,主要是通过“等效认定”的规则及程序实施的,并且在实践中更加重视相互认可各方的信息共享、司法协助和监管合作等,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其次,在证券监管相互认可的制度维持阶段,不确定性主要表现为执行问题导致的“监管套利”和“囚徒困境”。对此,多边相互认可制度和双边相互认可制度亦存在区别,欧盟主要通过监管机构及欧盟法院保障实施,而美加及美澳双边相互认可主要通过定期复查及期间限定的方式予以解决。最后,本章通过英国公投脱欧的例子,来说明相互认可退出中的不确定性影响,以及在欧盟的制度安排下,如何缓减英国退出给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及各方市场参与者带来的冲击。第叁章主要论述了跨境发行监管的相互认可制度,并主要以发行的信息披露监管为例。跨境证券发行监管的管辖权冲突日益频发,问题的根源在于由于地域的原因跨境证券信息不对称更为严重;而且,各国组织法与行为法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本应该由母国调整的组织法问题,却被东道国以行为法进行了规制。应对上述问题,美加之间进行了mjds,即发行信息披露监管的双边相互认可,但该制度有其特殊的环境和设立基础,而且美加对该相互认可制度的适格标准即管辖权安排都进行了大量限制,导致该制度的影响力和实际运用都不甚广泛。欧盟成员国间经过多次指令的修改和变更,成立了一套完善的跨境发行信息披露的相互认可制度,其对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管辖权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定,并对相互认可的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列举。然而,由于制度规则依然存有模糊之处,各国在某些事项上的管辖权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而且最低限度协调也不利益各国监管竞争发挥优势,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剧,各类证券市场的上市门槛提高。因此,本章最后认为,相对于降低发行人跨境发行的监管成本来说,让投资者可以自由准入其他成员国各类资本市场进行自由投资,将更有利于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发展。第四章主要论述了跨境证券服务监管的相互认可制度,并主要以投资银行为例来展开的。跨境证券服务业包括投资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交易所等金融服务机构的跨境设立和跨境经营。世界范围内建立了各领域的跨境证券服务监管相互认可制度,既有欧盟多边的证券集合投资企业及证券交易所的多边监管互认安排,也有美-澳及澳-新的双边相互认可安排。但上述制度均是以投资银行跨境服务的相互认可制度为出发点进行的延伸,这源于投资银行是金融服务业的主力和桥梁,并存在着巨大的负外部性;而且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的诞生,开启了以投资银行为主的金融服务相互认可制度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投资银行的母国监管范围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监管、组织标准监管、利益冲突监管等;东道国不能随意限制另一成员国投资银行的准入自由。不可否认,《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为推进欧盟金融服务市场一体化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其也存在着较大的不足,例如相互认可协调规则模糊,不能东道国设置的监管壁垒,并可能导致各国“逐底竞争”的出现;而且部分监管规则是政治妥协的产物,在有效性上大打折扣。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对投资银行的相互认可制度产生了加大的冲击,在原有相互认可体系下相安无事的各国利益再次波澜迭起,在在新的资本充足率规则和影子银行监管规则中都不能就具体规则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也许只有借鉴欧盟银行监管的单一监管机制改革,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和监管。第五章,主要论述了跨境证券交易监管中的相互认可制度,并以跨境金融衍生品交易及系统性风险防范为切入点。金融危机后,防范衍生品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措施很快集中在建立强制的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但是,缺乏统一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是构建这一制度的障碍。依赖于动机互异的国内监管机构必将导致监管套利和各国监管的“逐底竞争”。然而,试图通过国际组织的多边协商,或主要大国的域外管辖来促成监管统一。都无力应对管辖权冲突,并且全球适用单一监管方式引发的系统性风险的可能将远远高于监管的多样性。因此,强制清算并非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万能药方,衍生品监管应采用鼓励多种方式并存的灵活性监管结构来实现系统性风险防范目标。本文认为,在相互认可的路径下进行国际衍生品监管,不仅有利于促进创新、实现有效监管,积累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还能保持监管多样化所具备的阻止风险蔓延的防火墙功能,从而避免一国监管失败引发全球金融系统的崩盘。结论部分对相互认可制度的进行了整体评价,并对未来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展望。通过研究,本文认为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是一个完整的国际制度体系,不仅有着独特的制度优势,并且与其他国际协调制度密不可分;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对于不确定性问题的解决,是从规则标准到程序标准的发展过程,以强制性手段保障了国际证券管辖权的配置问题;各类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是在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更多的发挥了促进资本市场开放的作用。因此,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进一步对国际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中的代理问题及责任问题,及发展中国家对证券监管相互认可制度的适用问题深入下去。
庞小凤[3]2015年在《我国证券监管转型背景下的投资者保护研究》文中提出投资者保护是证券市场永恒的话题,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史,就是投资者保护的斗争史。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证券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宗旨,也是证券监管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投资者保护陷入困境成为我国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的根源之一。我国证券市场作为是一个新兴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在政治经济制度的变迁历史进程中,投资者保护将一直成为证券市场永恒的主题。投资者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证券市场各方面主体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建立更好的协调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组织体系。本文在当前我国证券监管转型的背景下,围绕投资者保护研究的问题,重点讨论投资者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投资者利益受侵害的机理,对比中外投资者保护制度,分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信息披露对降低控制权私利的影响效应,评价投资者投资回报状况等。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中外各国投资者保护的宗旨、原则、立法理念、具体保护机制和措施等逐渐趋同,彰显监管取向明确化、监管主体专门化、国际监管合作化等诸多共性特征。但是,由于各国因经济发展特点、政治体制、法律和文化传统的不同,投资者保护制度在监管模式、监管客体、监管法规、监管环境、监管效率方面各有差异,为完善我国投资者保护制度提供有益借鉴。第二,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有利于降低控制权私利水平。我国证券立法水平总体上呈现逐步完善、快速推进的发展态势,随着我国投资者法律保护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控制权私利水平呈现逐步降低趋势,但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不同时期,投资者法律制度对控制权私利水平的抑制作用又存在一定差异。第叁,对投资者的监管保护对降低控制权私利有一定影响。其一,尽管公检法司和金融监管方面的财政支出逐年提升,但针对投资者保护的有效监管支出仍然相对不足,没有起到有效降低控制权私利的作用,不能很好地抑制控股股东对投资者的剥削;其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案率与控制权私利之间呈负向关系,且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着性,说明了法院执法环境和执法活动会警示、遏制一些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控股股东攫取控制权私利的抑制可以起到积极作用。第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对降低控制权私利有显着影响。信息披露是消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缓解代理冲突、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有效途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控制权私利水平呈现出逐步下降的趋势。第五,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状况体现出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状况较差和投资者投资回报状况整体较低的特征,具体表现为年度趋势具有强波动性、行业差异特征明显、地区发展不均衡显着。本文的创新与贡献在于:第一,研究视角。国内外相关投资者保护的研究已不鲜见,但本文紧密结合我国政治经济制度变迁中的资本市场发展现实,基于我国证券监管改革趋势和改革经验,将投资者保护纳入证券监管理论目标体系的系统性研究较为少见,既符合当前我国证券监管转型取向,又弥补了我国投资者保护监管不足的缺陷,具有较强的实际研究价值。第二,分析框架。本文从构建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出发,基于投资者保护制度——监管保护、市场保护、法律保护、自律保护、自我保护的分析框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机理分析和实证检验,通过对投资者保护在法律体系构建、监管制度运行、信息披露机制、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自身等方面的检验分析,为投资者保护制度构建提供实证依据,同时也强化了证券监管理论在投资者保护领域的解释力和适用性,为未来我国投资者保护监管研究提供一定理论支撑。第叁,实证研究。由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和公司治理的本质特征,投资者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利益目标不一致,严重的委托代理问题是控股股东剥削投资者利益的主要根源,本文从法律保护、监管保护、信息披露叁个方面引入解释变量,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对控制权私利的影响效应;同时,利用因子分析法设计了投资者投资回报状况测量框架,对比各年度、各行业、各地区的投资者投资回报状况,得出亟需优化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机制和加强投资者自我保护的结论。总体上,实证分析从监管保护、市场保护、法律保护、自律保护和自我保护五个方面为构建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提供一定依据。
高立新[4]2003年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及其管理》文中研究指明风险及其管理是证券市场上历久弥新的重大理论课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必须时刻面对的现实问题。世纪之交,在全球范围内出现的金融危机,使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深切地感受到金融风险的巨大破坏性。在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加入“WTO”的背景下,作为经济发展血液的我国金融市场,将会在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进程中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证券市场上新兴的重要投资主体和投资形式,也是未来我国重点发展的新兴投资力量,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同样面临着极其特殊而复杂的体制背景和市场环境。由此,使我国的投资基金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极其特殊的风险环境、风险状况以及风险管理策略。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从风险分析、度量、评估、控制等角度对投资基金的风险问题进行广泛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不仅对于丰富、发展金融风险理论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于指导我国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实践作用。 本文大体分为十叁章内容。第一章主要从理论角度,对风险与收益的概念及相应关系进行理论分析。第二章至第叁章,主要从一般意义上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特征、种类、形成、识别以及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策略等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第四章主要介绍和分析了美国投资基金的风险及其管理状况以及对我国的借鉴和启示。第五章至第十一章主要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制度性、市场性风险及其管理等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第十二章主要对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发展、风险及其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第十叁章主要对金融衍生工具与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相互作用和关系进行研究。 本文通过对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管理的分析和研究,试图构建较为完整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管理的理论框架体系,并在此前提上形成实证分析研究的基础。围绕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探索性的尝试和努力。在研究思路上,本文运用现代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成果和方法,对我国投资基金的制度性风险进行了分析,运用市场分形理论对我国投资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证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取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逻辑论证与数理统计相结合,系统性分析与个案解剖相结合的方法等,较为系统和深入地阐述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及管理问题。对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及其管理问题的研究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本人在这方面的研究可谓浅尝之举、蜻蜒点水。同时,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因素限制,本人在研究这一问题时,遇到了诸如经济理论与研究方法的适用性,历史数据的稀少,数理统计及模型的准确性等问题和困难。希望各位专家和业内人士给予批评指正,本人将会在今后的研究和实践中躬求卓见,不断提高。
李秋蕾[5]2012年在《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会计舞弊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最近十年我国被查处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陆续增加,引发投资者损失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降低投资者信心等一系列恶性后果。各国都将防控会计舞弊作为重要的监管任务,但由于会计舞弊行为的特殊性和监管制度、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会计舞弊监管在中外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前对我国会计舞弊问题的研究,大量集中在设计识别会计舞弊行为的模型,或寻找舞弊公司指征,系统研究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很少。论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社会危害大、行为隐蔽、涉及面广和监管难度大等不同于一般违规行为的特点。要强化对会计舞弊的监管,有效抑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应当从优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的角度系统分析,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舞弊监管制度。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特征的分析,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内容。首先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现状入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会计舞弊发生的动因和行为特征。然后研究了现行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设想。论文立足中国国情和市场特点,以制度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系统阐述了监管制度的叁个主要组成部分: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前的预警监管制度、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后的识别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行为被确认后的处罚监管制度。对每一类监管制度,都针对具体的监管目标设计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从制度的基本要素、制度构成、运行方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等方面分别论述,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制度建设思路和实施措施。论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根本动机是追求市场超额利益;现行制度的刚性监管弱化为会计舞弊提供了实施机会;公司治理缺陷为会计舞弊创造了实施条件;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致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1993-2010年期间被查处的会计舞弊案件反映出我国会计舞弊行为有舞弊金额高、舞弊行为持续时间长和社会损失大的特点。第二,对会计舞弊特征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手段主要是虚增利润和虚增资产。舞弊公司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地域分布与当地上市公司数量不成比例。舞弊公司的资产规模普遍偏小;营业收入、每股收益、营业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明显偏低。公司治理指标反映出一股独大现象突出、董事会规模偏大、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偏少的特征。第叁,我国现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权配置不当、执行能力弱化、反映滞后、缺乏主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等。论文构建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包括预警、识别和处罚叁个子制度。总制度和各子制度都包含制度框架和八项制度要素,各制度之间以及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间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实现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监管。第四,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是以预防会计舞弊行为的实现为目的。通过制度建设、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来阻止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舞弊性会计信息。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减少制度对会计舞弊动机的诱导,要改革发行制度、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上市公司对会计舞弊的自我监管,包括股权制衡、规范董事会运作、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和经理人治理等方面的完善。证监会和财政部建立应分类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控上市公司行为。注册会计师要维护审计独立性和执业精神,在履行受托审计职责中实现对会计舞弊的监管。第五,会计舞弊识别监管制度,是以识别已披露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为目的。借助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等手段,以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叁方力量共同快速准确查证会计舞弊行为。证监会作为会计舞弊政府监管的主导力量,通过监管权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法改进,实现对会计舞弊的有效稽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也应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与证监会相互沟通配合。证券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监管规则的完善,切实行使对成员的监管义务。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合理引导媒体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社会监管氛围。第七,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是以惩罚会计舞弊者、补偿受损者和警示社会为目的,以强制力保障整个监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对会计舞弊的处罚分析反映出,当前行政处罚、自律处罚和刑事处罚都表现出处罚制度不清晰、处罚主体权力受限、处罚标准过低、处罚手段单调和处罚执行不严等问题。行政处罚应当完善法规,协调法规间冲突,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要改变罚款金额与会计舞弊金额或舞弊者收益间过分悬殊的状况。自律处罚应增加处罚方式,主动行使对成员的处罚权。改革民事诉讼制度,增加集团诉讼和诉讼支持制度,取消前置程序,鼓励会计舞弊受害人行使诉权。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标准。通过罪目重归类和修改处罚标准,加对大会计舞弊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张晓杰[6]2010年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策略及财务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使公司获利手段增加,获利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使公司管理难度增加,风险水平提高。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主要类别之一的衍生金融产品尤其是套期保值设计也是一把“双刃剑”,通常为防控风险而生,却可能产生更大的风险。“双刃剑”的两面分别是对公司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将不得不面对其可能产生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而随着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公司与金融市场联系将更加密切,各类公司追逐金融产品的“有利影响”成为必然,这意味着加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降低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也将十分必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策略及财务风险防范问题研究是一个集计量属性、投资管理和风险管控“叁位一体”的研究。其关注的重点有叁个:一是关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自身特性和其计量属性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二是关注不同类型公司在防控风险前提下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策略研究;叁是关注以风险财务指标体系为核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管控制度的建立和运行。这一逻辑思路有“四个突破”:一是范畴突破,没有囿于财务与会计的小范畴,而是融合财务与金融的大范畴;二是内容突破,没有囿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财务管理的理论范畴,而是立足于指导实践,融合了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大范畴;叁是视角突破,没有囿于某一类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其风险管控的研究,而是比较分析不同类型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及风险管控的行为;四是思路突破,没有囿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争论怪圈,而是从大处着眼,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上对各类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行为及结果进行研究,并提出以风险财务指标设计与管理为核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管控问题。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策略及财务风险防范问题进行研究,根本目标是以财务指标为核心提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的策略及风险防控,保证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能够优化财务指标和财务报表,而不是使之恶化。因此,财务指标尤其是风险财务指标体系是文章各个部分的串联点。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自身特性及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结合对财务指标的变动及暴露影响巨大;其次,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策略的研究和投资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优化财务指标;再次,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管控以风险财务指标体系的设计和风险管控制度的建立与运行为基础;最后,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及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可以用风险财务指标的变动来表示,风险财务指标优化,说明投资及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反之亦然。论文共分十叁章,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展开。第二-五章是“提出问题”,从宏观层面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范畴、类别、计量属性及其争论和可能的风险,从而为微观层面上的风险分析、投资策略分析及风险管控建议奠定了基础。实际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格波动性天然存在,其风险性也就天然存在,但这种风险性对企业而言主要的暴露方式是通过财务指标和财务报表反映,因此有必要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及其争论进行介绍,这是解决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策略及财务风险防范问题的大前提。第五-十章是“分析问题”,从微观层面上分析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潜在风险以及不同类型公司的基本情况、投资现状、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等。其中,第五章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将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结合起来,引出公司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分析并相应提出建议。第六-十章则展开对金融公司、非金融投资控股公司、中央企业财务公司、一般企业(含上市公司)、社会公益类基金等不同类型主体进行具体分析,这五章的基本结构是前半部分介绍基本情况、投资现状及风险承受和管控能力,后半部分提出基于防控风险的投资策略。第六-十叁章是“解决问题”,先从微观层面上给出防控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的具体建议,包括投资策略建议和风险管控建议两部分。第六-十章分不同类型主体提出基于防控风险的具体投资策略;第十一章提出公司要加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财务指标体系设计,其中包括共性财务指标和具体财务指标;第十二章提出公司要建立并完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风险管控制度,包括系统的机制流程和具体的方法技术。再从宏观层面上提出防控交易性金融资产风险的具体建议,第十叁章提出主管部门要加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指导及风险监管建议。
张长起[7]2003年在《中国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中指出国内外关于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的已有研究成果 从微观个体角度和投资角度进行研究的比较多 而从整体角度和宏观角度开展的研究并不多见 中国股票市场十几年的发展历程表明 以转轨经济为背景的中国股票市场是一个特殊的新兴市场 它是在以公有产权为基础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的 其功能和规制架构存在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本文在研究中国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的过程中 立足于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的异化及其特殊性 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运用新古典经济学 新制度经济学 交易费用经济学 信息经济学和法经济学等理论 从整体和宏观的角度归纳出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的主要表现是功能性风险 规制性风险和人为操纵风险这些风险同成熟股票市场的风险一样 对股市的自身运行和宏观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危害性 基于这种分析 笔者进一步提出了防范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的基本思路全文除导言部分以外共分 8 章导言部分主要提出了论题的研究价值 归纳了研究的基本假设 研究方法篇章结构和主要观点第 1 章对国内外已有的关于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的相关文献进行了较系统 较全面的回顾与评述 提出了从整体和宏观角度 对中国股票市场自身特有的风险进行研究的必要性第 2 章探讨了关于股票市场风险的一般理论 并把这些理论作为研究中国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的指导 对股票市场风险的概念 成因和衡量进行了概括并从本文的研究视角对股票市场风险进行了界定第 3 章对中国股票市场风险及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进行了分析 以此搭建起深刻认识中国股票市场风险表现和异化的研究平台 探讨了在强制度变迁下中国股票市场风险的源头和基本表现第 4 章从对中国股票市场上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的分析出发 研究由于其主导地位及其一致性行为给中国股票市场带来的功能性风险 指出 以国有上市公司为主体的股市主体 普遍将中国股票市场作为了融资场所 而忽视了其他功能第 5 章从对中国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在宏观上管理国民经济的职能 和作为产权人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的二重性分析出发 指出政府偏重经济职能而在规制安排和监管上的缺陷 形成了中国股票市场的规制性风险第 6 章从对中国股票市场存在较严重的结构不合理和市场信息不对称明显的分析出发 指出缺乏对市场参与者间市场博弈的有效制衡 带来了中国股票市场的人为操纵风险 1
陈静[8]2004年在《新兴证券市场开放风险及其防范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新兴证券市场开放出现了明显的加速趋势。实践证明,新兴证券市场开放,一方面可以促进金融发展、繁荣投资,推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也容易加剧市场波动,传导外部冲击,引发金融危机。 现有的多数理论和实证研究认为,证券市场开放具有促进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实体经济增长的经济增长效应。本文对新兴证券市场开放增长效应的发生机制进行了分析,发现开放经济增长效应的80%来源于开放后证券市场的自身发展以及私人实际投资的增加。即新兴证券市场开放通过降低股权资本成本、促进自身发展和繁荣实际私人投资,间接作用于东道国国民经济增长。但是,开放对促进证券市场本身发展和投资繁荣的贡献是暂时的,一般在开放后的第叁年或第四年就会消失,并进而导致开放增长效应随之消失。因此,新兴证券市场的开放增长效应是暂时的,不能永续存在。新兴证券市场开放只能促使东道国的国民经济在一个较高的水平重新实现均衡。与此同时,金融全球化的压力、国际组织的推动,以及技术进步和金融创新下“管不住的无奈”,也都推动着新兴市场国家(地区)不得不走上对外开放国内证券市场的道路。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地区)的经济实力相对弱小,在国际金融体系和国际资本流动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开放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开放风险可以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际短期资本自由流动引起的直接风险;另一类是间接风险,主要包括:政策约束加大的风险、国内金融脆弱性上升的风险、国外市场波动溢入的风险以及国内证券经营机构难以抵御国际竞争的风险。对外开放后,国际短期资本流动对新兴市场国家(地区)的影响最直接地表现在证券市场收益的波动性上。本文选择了14个有代表性的新兴市场开放国(地区),在同一时间区间内(1984年12月至2000年3月),实证考察开放前后收益波动性的变化,并以此计量开放风险。研究结果显示,新兴证券市场开放并不必然导致收益波动性上升。新兴证券市场开放后,收益的波动性可能上升,但也可能下降或维持不变,主要取决于样本国的市场基础设施。进一步的研究发现:与开放后收益波动性下降的样本组相比,开放后收益波动性上升的样本组存在低市场透明度、投资者保护力度不足和高市场退出壁垒等市场基础设施方面的缺陷。也就是说,新兴证券市场开放风险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开放国国内的市场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因此,为了尽可能地减小开放风险,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就必须在对外开放国内证券市场前事先建成这些必备的市场基础设施,或满足这些必要的前提条件。既然开放趋势不可扭转,开放过程又充满风险性,作为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当务之急就是对风险防范制度作出详细安排。本文分别从开放前提条件、内部监管制度改进充实以及外部攻击防御叁个方面展开详细论述。 本文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新兴证券市场开放的前提条件概括为叁类: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足够大的金融市场规模以及良好的社会制度环境,并构建了相应的前提条件指标。本文以1980-2000年间开放的20个国家和地区为样本,比较这些国家和地区开放前的初始宏观经济水平、金融市场规模以及制度建设情况。通过引入前提条件指标和基础控制变量,建立研究开放增长效应与开放前提条件间相互关系的多因素回归模型。回归结果显示:开放国或地区开放前国内证券市场规模的大小是决定开放增长效应是否存在的前提。合理的制度安排与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表现为高人均国民生产总值、高合同执行率、低通货膨胀与低国家信用风险,对证券市场开放的增长效应都有显着强化作用。 证券市场开放后,外国投资者和外国资本大量涌入,如何防止市场过度投机和过度波动己成为新兴市场国家(地区)政府面临的艰难课题。加强证券市场监管,无疑是解决这一难题的主要出路。证券市场的开放与国际化对新兴市场国家 (地区)的证券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兴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应当及时改革以获得足够的资源和能力防范开放风险。证券监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市场风险预警系统、针对开放风险防范要求对监管方法和监管条例进行改进与充实以及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证券监管协作。 国际游资的逐利性和对冲基金的寻弱攻击策略是诱发新兴证券市场开放风险的外部冲击源。从理论上看,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的监管可以分为母国监管、东道国监管以及国际监管叁个层次,而且母国监管和国际监管会相对更加有效。但是,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由于各民族国家的利益相对分立,母国监管十分薄弱,国际监管也难以开展。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在防御外部冲击时,最终只能依靠自身东道国监管的强化。本文从新兴市场国家(地区)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新兴市场国家(地区)对国际游资和对冲基金监管的主要方面,其中QFll作为一种创新的管制制度,对印度、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的证券市场开放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并能够依次带来投资理念引入、增量资金流入和国际化等方面的正向效应。 最后,本文转入对中国证券市场开放问题的研究,通过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和开放度
王菊仙[9]2016年在《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盈余预测准确度与估值效应》文中认为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证券分析师队伍不断壮大。证券分析师能够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和信息优势,对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解读、加工,向市场参与者传递更有效的信息,因此能够降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我国证券分析师队伍的不断壮大和成熟,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和长远发展,因此研究证券分析师的行为特征、作用、制度建设等,是我国学术界非常热门的研究话题之一。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和成熟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是证券分析师越来越频繁地在研究报告中提供现金流预测信息。根据财务理论,资产的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的现值。证券分析师对公司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信息必然影响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判断,进而影响投资者决策和股票市场的定价效率。而在我国股票市场错误定价现象普遍存在、现有文献更多关注盈余预测或股票推荐的情况下,研究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的行为及其经济后果具有重要的理论贡献和实践意义。本文以2001-2012年间有证券分析师跟踪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结合中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分析师市场背景,研究了我国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的主客观因素及其经济后果。基于信息供给的视角,本文分别考察了影响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的内在因素,以及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对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准确度和投资者市场反应的影响。具体而言,本文首先考察了证券分析个人特征、所跟踪公司的特征及经营风险等因素对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行为的影响。其次,考察作为证券分析师报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金流预测信息是否有助于改善其盈余预测的准确度。再次,如果现金流预测提供了额外的信息,改善了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的准确度,那么这种额外信息是否带来投资者的市场反应,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为检验这些问题,本研究共分以下几章:第二章对我国资本市场以及证券分析师的发展历程和相关的制度背景进行分析;第叁章对证券分析师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进行回顾和总结;第四章讨论我国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的影响因素;第五章讨论发布现金流预测是否影响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的准确度;第六章讨论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与盈余预测准确度的关系在公司特征方面的差异性;第七章讨论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是否具有信息含量,是否引起投资者反应;第八章形成研究结论并讨论可能存在的研究不足。本研究有如下重要发现:第一,从成本收益的视角我们分析了我国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的影响因素,结果发现那些就职于大规模券商机构、从业经验丰富、跟踪行业相对较多的证券分析师更愿意进行现金流预测;所跟踪公司的治理状况越好,经营风险越小,证券分析师越愿意进行现金流预测;第二,对于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是否有助于提高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的准确度,本研究发现,与没有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的盈余预测准确度相比,有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的盈余预测准确度更高;证券分析师过去进行现金流预测的次数越多,盈余预测准确度越高;第叁,本研究进一步检验了现金流预测对盈余预测准确度的正面影响在哪些公司中表现更明显,结果发现:对于那些盈余波动、收入波动、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以及内外部治理环境较差的公司,现金流预测对盈余预测准确度的提高作用更明显;第四,如果现金流预测信息有用,那么是否影响了投资者的行为,是否能够带来市场反应。本研究检验这一问题并发现,有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的盈余预测带来的市场反应比没有现金流预测的盈余预测带来的市场反应更大;事件日前证券分析师进行现金流预测的次数越多,市场反应也越大。随着我国现金流预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证券分析师报告中,其作用和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要。我们的研究表明,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现金流预测的确具有改善盈余预测质量的作用,能够得到市场中投资者的认可,最终具有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本文有以下几方面的贡献:第一,本文系统性地研究中国制度背景下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的影响因素和带来的经济后果,能够补充证券分析师方面的研究成果。目前较多的研究关注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荐股报告以及证券分析师利益冲突等,但对现金流预测的研究较少(call,chenandtong,2009;defondandhung,2003;mcinnisandcollins,2011;王会娟、张然和张鹏,2012)。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研究发现我国现金流预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证券分析师研究报告中,说明现金流预测越来越重要。基于我国不断发展和成熟的证券市场环境,现金流预测的确具有补充额外信息的作用,因此补充了以前的研究成果。第二,基于国内的特殊制度背景,本研究也在如下方面拓展了以前的文献,具体如下:1、有学者已经从信息需求的角度研究过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的原因(defondandhung,2003),认为证券分析师出于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而发布现金流预测信息。但是基于我国特殊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分析师市场环境,国外的理论并不能全面解释我国的证券分析师行为。因此本文从信息供给的角度研究了影响证券分析师发布现金流预测的因素,为解释证券分析师提供现金流预测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2、虽然已经有人研究过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对盈余预测准确度的影响(calletal.,2009;袁振超、张路和岳衡,2014),但是没有人考察过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的作用在不同公司间效果的差异性,对证券分析师现金流预测所带来的市场反应的研究也较少(defondandhung,2003),本研究拓展了这方面的文献。第叁,本文的研究发现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我国处于发展中但并不成熟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分析师行业,证券分析师发布的现金流预测信息越来越多,但其作用和影响如何则是证券分析师报告的使用者非常关心的问题。本研究发现现金流预测的确提高了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的准确度,也提供了证据来表明在哪些公司中上述关系更明显,因此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使用证券分析师报告中的现金流预测信息,从而做出有效的经济决策。
李佳峰[10]2013年在《QDII海外投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QDⅡ (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制度最早是由香港的财政部门所提出,和QFⅡ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合格境外机构投资人)及CDR (China Depository Share,中国存托凭证)类似,是在目前大陆实行的外汇兑换管制政策下,方便大陆资本市场对外投资的政策。即本国投资人在资本账户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之下,对海外的资本市场实行投资。虽然这两年为了经济结构调整,我国政府主动放缓了经济增速,但总体上近十年我国对外贸易在国际收支上不断出现的顺差,产生外汇存底累计额度逐年增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QDII制度的正式推出,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对开放资本账户更跨出一大步,进而创造出更多的外汇需求,使人民币与国际汇率相较之下更加稳定、更加市场化与平衡,同时鼓励国内更多公司能够跨出国门,以进-步减少贸易顺差以及资本项目的盈余。其中最直接的优点便是让国内投资人方便透过这样的机制直接或间接参与国外的资本市场,进而可以获得到全球资本市场的投资回报率。这几年来,大量的外汇存底加上人民币升值的期待持续性地增大,造成对中国资本流出带来巨大的压力。政府有必要建立一种主动管理的投资管道的制度来引导这部分的资金对外流出。随着国内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投资外汇市场的需求上扬,资本账户的开放也自然成为必要的趋势,QDI工制度从这些角度都有一定的正面意义。本文以资本市场开放的理论以及实践为出发点,深入地阐述了QDII制度的内涵、运作原理、背景和意义,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总结了QDII投资境外市场的各种面临风险及相应的风险衡量与评估方法,从市场关联度、资产配置、风险监测、避险策略等角度深入系统地研究了QDII投资中的风险管理方法,进而通过资产的国际配置以及衍生品投资,在平稳投资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对优良的投资业绩,同时对风险内部机制、外部监管和法律防范模式进行了探讨。本文按照理论、案例和对策研究的逻辑,分为八大部分,研究架构如下:第一章主要包括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QDII制度的基本概念和其风险机制及管理的界定,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和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第二章QDII制度的理论基础、背景及实践的国际比较,包括QDII制度的运作原理及其影响、实施QDII制度的理论基础。第叁章主要包括QDII政策发展历史、QDII制度发展历程、QDII发展的现状、中国QDII投资风格分析、QDII基金失败的原因分析、QDII基金的治理措施以及不同国家及地区实施QDII制度的比较等。第四章主要通过分析银行和基金公司的实际案例来说明目前QDII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对策研究。第五章主要结合风险管理中的理论研究,分别从市场风险、汇率风险、国家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角度全面阐明在国际投资中如何识别不同的风险暴露,以及运用风险模型控制不同类别的风险。第六章介绍了在国际资产配置下,运用改进的资产组合构建方式详细说明了分散化投资能够显着地起到分散风险,提高组合收益的结果,同时基于人民币汇率升值对QDII持有人投资者收益的影响,针对国内基金公司在QDII海外投资中所面临的外汇风险,提出了利用衍生品来进行风险对冲的方法。第七章主要对QDII风险内控机制和外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一些思路,为国内QDII管理人进行海外投资管理以及后续的产品开发提供借鉴。第八章主要是总结和展望,QDI工作为我国金融领域的一大创新,由于其一系列优点,必将成为我国投资海外的未来趋势。为了更好地提高QDII在海外市场的风险管理和投资收益能力,本文认为在其市场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方面需要准确识别各类市场风险,并建立风险监控和预测系统,合理进行汇率风险管理,并择时进行国际资产配置,分散风险并获得全球收益,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 基于会计信息的证券投资风险防范的研究[D]. 田慧.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2]. 论国际证券监管中的相互认可制度[D]. 涂晟.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
[3]. 我国证券监管转型背景下的投资者保护研究[D]. 庞小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5
[4].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及其管理[D]. 高立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3
[5]. 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D]. 李秋蕾. 天津财经大学. 2012
[6].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策略及财务风险防范研究[D]. 张晓杰.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
[7]. 中国股票市场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 张长起. 复旦大学. 2003
[8]. 新兴证券市场开放风险及其防范制度研究[D]. 陈静. 浙江大学. 2004
[9]. 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盈余预测准确度与估值效应[D]. 王菊仙. 中央财经大学. 2016
[10]. QDII海外投资风险管理问题研究[D]. 李佳峰. 武汉大学.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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