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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主要参照国家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相关规范及相关政策文件,本文对其中的某些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并得出了具体的探究意见。
关键词: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防火;规范
民用建筑的防排烟设计是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在进行项目设计时需重点考虑的部分。为了让设计更加规范,国家出台了相关设计规范文件,包括:《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低规》[注]等,这些设计规范的推出和实施是作为设计人员和审核人员的在设计过程需要遵循的依据。然而,对于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的某些特定的地方,现如今对防排烟设计的防火规范条文以及条文的解释在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分歧,在这其中仍旧存在很多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的地方。本文主要对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关的研究,通过对经验的总结做出了一些初浅的讨论和阐述。
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的具体分析之一
在《高规》中的第8.1.5条中明确规定了机械正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设计风速,采用金属材质的材料对风道进行设计的时候,要将排烟的速度控制在每秒20米,当采用内表面较为光滑的混凝土等一些非金属材质的材料时,应该将排烟的速度控制在不高于每秒15米的速度,同时送风口的风速也不宜大于每秒7米,排烟口的速度不宜大于每秒10米。在《高规》第8.4.2条中还规定了有关对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在对这个排烟部位进行设计的时候其排风量应该符合这些规定:当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在筑防排烟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在承担多个防排烟分区排烟并采用单速排烟风机的排烟系统中,设计对排烟风机的排烟量一般都会按照最大的防排烟分区的面积乘以每小时每平方米120立方米的标准进行选取。单个的防排烟分区的排烟管的排烟量进行选取的依据主要就是根据它的面积然后乘以每小时每平方米60立方米的标准计算得出的。假定在对防排烟进行设计时的排烟干管、支管和排烟口允许排烟的流速分别按照设计规范允许的如每秒18米和每秒9米的标准进行选择,那么如果当只有一个防排烟分区着火并启动排烟的时候,只是打开这个防排烟分区的排烟口的话,就必然会导致防排烟口以及排烟风管的流速超出了规范允许的范畴[2]。
解决对策:因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到的同时着火的不利情况为两处,如果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防烟分区的面积相差不是很大,应该选择的排烟风机的类型为可变速(双速)的排烟风机。当只一个排烟风区着火的时候,排烟风机控制在低速下运行,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防排烟分区着火时,排烟风机就会进行自动控制在高速运行[3]。如果排烟分区的数量比较多并且这么多的排烟分区的面积相差的都比较悬殊,对于变速排烟风机进行选择的时候便很难选择到合适的,因此在划分排烟分区的时候:(1)需要适当尽量保证防排烟分区的面积大小要相互接近;(2)对于多个面积较小的单独房间,可以采取将多个房间划归同一防烟分区,在各房间根据计算风量仅设置普通固定百叶风口,各房间排烟分支管汇合接入该防烟分区的主排烟支管,而通过在该防烟分区主支管上设置280℃常闭的电动密闭防火阀控制该防烟分区排烟系统的启闭,起到了避免因防烟分区面积太小导致的分区计算排烟量与排烟风机低速运行风量仍差距较大的问题,同时保证了各房间排烟量需求。
民用建筑防排烟设计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问题的具体分析之二
在《建规》6.4.2条第一款中规定,对封闭楼梯间当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查阅目前《高规》8.3.1~8.3.2条和《低规》9.3.1~9.3.2条均明确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应设置机械防烟设施,并两本规范均对防烟楼梯间的最小加压风量行了明确。然而两本规范中均未对封闭楼梯间防烟设施的设置方式进行明确,这给工程设计人员带来了困惑。
目前在进行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量考虑时,设计人员通常按照规范条文解释中压差法和风速法分别计算送风量再与规范要求的最小加压送风量取大值考虑,若在对采用封闭楼梯间进行加压时也采用此计算方式,当封闭楼梯间采用相同的余压值(40~50Pa),在其它参数均相同的情况下,可以看到封闭楼梯间加压送风量计算值与防烟楼梯间计算值是相同的。我们知道防烟楼梯间与封闭楼梯间的区别是防烟楼梯间对应设有前室或合用前室,在《高规》8.3.2条和《低规》9.3.2条中防烟楼梯间的最小加压风量的规定中,均分有前室加压送风和前室不加压送风两种情况。对比封闭楼梯间并无前室。在此可考虑封闭楼梯间加压送风的三种方式:1)根据压差法和风速法计算按两者大值考虑;2)参照防烟楼梯间加压(楼梯间及前室分别加压送风)情况下的最小加压风量与压差法和风速法分别计算的送风量取大值考虑;3)参照防烟楼梯间加压(前室不送风)情况下的最小加压风量与压差法和风速法分别计算的送风量取大值考虑。
解决对策:(1)在规范尚未明确的情况下,建议设计人员优先考虑参照《低规》7.4.2条将封闭楼梯间改为防烟楼梯间。(2)由于封闭楼梯间最小加压送风量未做规定,当确实需要采用封闭楼梯间时,为安全起见,建议封闭楼梯间按方式3)【防烟楼梯间加压(前室不送风)】的最小风量考虑,并对加压送风系统设置泄压装置。
综上所述,在对民用建筑防排烟功能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必要的实际实践经验来进行有关的总结,并且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想出相关的对策,接受有关专业人员的指导,听取别人提出的宝贵意见,保证民用建筑在防排烟设计的顺利实施,保证民用建筑的安全运行。在对现行规范和条文解释存在疑虑时,建议设计人员应该积极和当地消防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听取意见并反馈意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以助于我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往更规范更良性的方向发展。期望在后续国家标准规范中将对上述问题作出更具体的说明。让设计者能更多的有据可依,也利于行业规范和完善。
[注释]
根据公消(2015)98号文,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它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有关规定。
参考文献
[1]曹学明.地铁黄浦路站公共区防排烟设计浅析[J].制冷与空调(四川),2017,56(5):482-486.
[2]刘丽波.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中防排烟及通风问题探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4,117(33):169-169.
[3]刘久源,王阳.建筑防排烟设计浅谈[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4,77(6):127-12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