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美国行政程序法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程序,行政,美国,法官,证据,正当,规则。
美国行政程序法论文文献综述
刘宏[1](2017)在《论美国的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在不断实践的基础上,美国的行政程序法逐步发展完善,现今的美国行政程序法在保护民众的权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文章基于对美国的行政程序法的研究,吸收其有益经验,并扬长避短,综合考量我们国家的现状,以期为我们国家的行政程序立法提供些许启示。(本文来源于《西藏科技》期刊2017年05期)
任思宇[2](2017)在《美国行政程序法下规则制定与行政裁决对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行政程序法产生于罗斯福新政时期,由于大量的行政管制机关的出现,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的需求,推动了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行政程序法第五章第553节和554节分别确定了规则制定(Rulemaking)和行政裁决(Adjudication)程序,并同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及“司法”职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程序法在具体的应用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行政机关的职能在判例的影响下逐渐具体明了,行政程序法的应用从对法律规范的依赖变为了对判例的依赖。通过规则制定程序产生规则,针对不特定多数人面向未来进行适用。规则制定更多时候是通过通知评论(Notice and Comment)程序进行,该程序能保证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arties)的权利不受到非正当的侵犯,所以通知评议程序是规则制定的重点。但并不是所有规则都适用通知评议程序,比如解释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以及一般性政策声明。根据行政裁决程序作出的裁决令,是对个案的处理,仅对案件当事人有约束力,同样为保障当事人权利,行政机关要为当事人举行听证,所以听证制度是行政裁决的重点。随着司法的发展和判例的增多,行政裁决的功能开始与规制制定的功能出现了重迭,即利用裁决令宣布政策。Chenery案就是暴露出这一重迭的第一案,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通过制定规则或者实施裁决来宣布一项政策。行政机关对宣布政策之方法选择上,时常会受到法院的审查,NLRB(美国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就常常因为这一问题而被起诉到法院。本文通过对经典案例与新近案例的分析,阐明当下美国联邦法院对通过什么方式来宣政策所持的态度。2016年美国行政法会议对行政程序进行了新的改进,之后对程序将会采取“非APA下的举证式听证”及“集中裁决办法”对问题进行裁决。本文通过对两种宣布政策方式的优点分析,结合最新行政程序法动态,分析行政裁决成为普遍认可的政策宣布方式的可能性及对我国未来行政程序立法与司法裁判实践的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7-03-09)
马国泉[3](2012)在《美国的行政程序法和廉政建设》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国会于1946年通过的行政程序法,目的在于防止美国行政系统一支独大,演变成脱离叁权分立为基本构架的政治体系,成为不受美国宪法制约的第四权力部门。其强调的政府运作透明、公众参与以及司法复审,在相当程度上保障了美国百姓的基本权利,推动了美国廉政建设的步伐。然而,权力的腐蚀,对利益的追逐,驱使政府官僚利用该法的某些条文,千方百计藏匿情资。实践证明,落实廉政建设,要有行政程序法,更要有信息自由和阳光政治。(本文来源于《人民论坛·学术前沿》期刊2012年06期)
宋宁[4](2007)在《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开放式立法方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学界和事务界对应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已基本达成共识,但在具体制定中对很多问题仍然存在不少争议。本文通过介绍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中的开放式立法方式,提出我国的行政程序法典可以借鉴他国的做法,开创适合本国国情的开放式立法先例,从而更好的解决制定行政程序法典中的矛盾与争议。(本文来源于《山西财经大学学报》期刊2007年S1期)
郭相宏,赵肖筠[5](2003)在《美国“正当程序”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正当程序作为一项宪法原则是美国宪法与行政法的统帅和灵魂。美国的正当程序无论是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还是对我国法院的自由裁量权都有启示作用(本文来源于《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期刊2003年08期)
邓志宏[6](2003)在《完善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论美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我们在研究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不应将其与发展变化的社会需要割裂开来,进行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是在不断迎接挑战中发展的,发展的历程,探讨了其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包括法典化的进程及法典化与我国国情的联系。(本文来源于《学术交流》期刊2003年08期)
郑钟炎,程竹松[7](2003)在《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证据制度的构建——借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证据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证据和行政证据制度在行政程序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我国即将颁布的行政程序法典应该对行政证据制度作出规定。借鉴美国的经验 ,作者对我国行政程序法典证据制度的设计作出构思 :1.建立独立的行政证据规则体系 :2 .行政证据制度的适用范围———听证程序 :3.行政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举证责任 ,证据的接受和收集 ,证据的判断。(本文来源于《法治论丛》期刊2003年02期)
邓志宏[8](2001)在《美国行政程序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行政程序法在对公民的权利保障方面发挥了卓越作用,本文拟研究美国行政程序法的内容与相关制度,借鉴其有益经验,探讨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之路。 笔者从四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是美国行政程序法的产生,从分析其产生的理论基础入手,结合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具体原因,分析它的目标模式;二是美国行政程序法的内容,通过论述其法律渊源和详细内容,研究美国行政程序法采用的原则与制度,从而透彻地了解美国行政程序法所遵循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叁是美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进行完善;四是美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的启示,从而探讨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的模式与方法。 美国行政程序法是在不断迎接挑战中修改、补充,逐步发展完善的,我们在研究美国行政程序法时,也不应将其与发展变化的社会需要割裂开来,视为僵化、静态的东西照抄照用,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取长补短,完善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本文来源于《黑龙江大学》期刊2001-05-08)
刘莘[9](1999)在《美国行政程序法概念辨析》一文中研究指出美国行政程序上的若干概念象行政程序法、行政法官、正当程序等,似乎广泛为人们所熟知,但在理解上却略嫌粗疏,有时还有某种误解;另外,人们在观察美国行政程序法时,知其长却不知其短也是常见的现象。如此,有必要对美国行政程序法这几个重要概念和美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作(本文来源于《行政法学研究》期刊1999年02期)
丁保河[10](1997)在《美国行政程序法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一、美国行政程序法概述十九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各国对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生活的干预日益加强,从而导致了行政权力的迅速扩张。行政权的扩大必然带来两个客观后果:一是行政效率问题日益严重,二是侵害公民权益的可能性增多,这就为行政程序法的发展提供了基础。行政程序法的兴起和发展可以说是本世纪行政法发展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从本世纪二十年代开始,各国行政程序法逐步向着法典化的方向发展,迄今大概经历了两个高潮:第一次是在二十和叁十年代,第二次是在四十至六十年代。在此期间,西班牙、奥利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南斯拉夫以及美国、德国等都先后制定了行政程序法;意大(本文来源于《研究生法学》期刊1997年02期)
美国行政程序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美国行政程序法产生于罗斯福新政时期,由于大量的行政管制机关的出现,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的需求,推动了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行政程序法第五章第553节和554节分别确定了规则制定(Rulemaking)和行政裁决(Adjudication)程序,并同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立法”职能及“司法”职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程序法在具体的应用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行政机关的职能在判例的影响下逐渐具体明了,行政程序法的应用从对法律规范的依赖变为了对判例的依赖。通过规则制定程序产生规则,针对不特定多数人面向未来进行适用。规则制定更多时候是通过通知评论(Notice and Comment)程序进行,该程序能保证利害关系人(Interested Parties)的权利不受到非正当的侵犯,所以通知评议程序是规则制定的重点。但并不是所有规则都适用通知评议程序,比如解释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以及一般性政策声明。根据行政裁决程序作出的裁决令,是对个案的处理,仅对案件当事人有约束力,同样为保障当事人权利,行政机关要为当事人举行听证,所以听证制度是行政裁决的重点。随着司法的发展和判例的增多,行政裁决的功能开始与规制制定的功能出现了重迭,即利用裁决令宣布政策。Chenery案就是暴露出这一重迭的第一案,行政机关可以选择通过制定规则或者实施裁决来宣布一项政策。行政机关对宣布政策之方法选择上,时常会受到法院的审查,NLRB(美国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就常常因为这一问题而被起诉到法院。本文通过对经典案例与新近案例的分析,阐明当下美国联邦法院对通过什么方式来宣政策所持的态度。2016年美国行政法会议对行政程序进行了新的改进,之后对程序将会采取“非APA下的举证式听证”及“集中裁决办法”对问题进行裁决。本文通过对两种宣布政策方式的优点分析,结合最新行政程序法动态,分析行政裁决成为普遍认可的政策宣布方式的可能性及对我国未来行政程序立法与司法裁判实践的借鉴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美国行政程序法论文参考文献
[1].刘宏.论美国的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启示[J].西藏科技.2017
[2].任思宇.美国行政程序法下规则制定与行政裁决对比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7
[3].马国泉.美国的行政程序法和廉政建设[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2
[4].宋宁.美国、荷兰行政程序法开放式立法方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
[5].郭相宏,赵肖筠.美国“正当程序”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启示[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
[6].邓志宏.完善我国的行政程序立法——论美国行政程序法对我国的启示[J].学术交流.2003
[7].郑钟炎,程竹松.论我国行政程序法典证据制度的构建——借鉴美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证据制度[J].法治论丛.2003
[8].邓志宏.美国行政程序法研究[D].黑龙江大学.2001
[9].刘莘.美国行政程序法概念辨析[J].行政法学研究.1999
[10].丁保河.美国行政程序法初探[J].研究生法学.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