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信息披露论文-张歆

持续信息披露论文-张歆

导读:本文包含了持续信息披露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科创,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注册制,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市值

持续信息披露论文文献综述

张歆[1](2019)在《科创板董秘资格须单独考取》一文中研究指出科创板稳步推进,申报企业“破百”,董秘如今无疑是“最稀缺人才”。因为上交所已经官宣:“科创板董秘资格证明和沪深交易所其它董秘资格证明互不通用”。5月7日,上交所网站消息显示,为确保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平稳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高(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5-08)

冷建飞,高云[2](2019)在《融资约束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与创新持续性——中小板企业数据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利用2012-2016年我国中小板企业数据,实证研究了不同类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对创新持续性的影响路径。结果显示,对股东、员工的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能显着缓解融资约束,从而正向影响企业创新持续性;对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只能部分缓解融资约束,但仍正向促进企业创新持续性;国有性质的中小板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更加敏感。以上结论说明,我国中小板企业应注重履行并披露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这对于企业缓解融资约束、维持创新持续性具有积极作用。(本文来源于《科技进步与对策》期刊2019年11期)

刘伟杰[3](2019)在《判断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信息披露工作核心》一文中研究指出近日,证监会发布50条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其中涉及对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情形的核查和判断。“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是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而中介机构信息披露的责任也得到了强化,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判断则是整个信息披露工作的核心。”湘财证券研究(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9-03-27)

解旖媛[4](2019)在《强化信息披露持续监管》一文中研究指出1月30日晚,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多份相关指导性文件提出,为做好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工作,将在五个方面完善资本市场基本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监管,并基于科创板上市公司的特点和投(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9-02-02)

余幼婷[5](2018)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持续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绿色金融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既是有效降低绿色金融发展信息不对称、外部性等难题的重要基础,也是提高金融机构绿色业务比重、加快企业绿色转型、提升投资者参与积极性、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绿(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8-09-11)

王兴亮[6](2018)在《深交所: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一文中研究指出日前,深交所完成了对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显示,深市公司总体信披质量情况较好。叁个板块考核结果为A和B的公司占比为84.06%,考核结果为C和D的公司占比为15.94%。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考核(本文来源于《中国证券报》期刊2018-07-03)

江正阳[7](2017)在《持续性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一文中研究指出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新的篇章。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的前提是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其中持续性信息披露尤为重要。为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顺利推进,完善持续性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势在必行。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出发,梳理我国虚假陈述的概念与形式,最后重点研究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结合证券立法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国当前的审判案例,在我国法学界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持续性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和构成重点论述。本文认为,1、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应当是基于侵权责任的一种特殊责任,侧重于将投资者的举证责任进行转移或免除;2、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应当包括与虚假陈述相关的全部主体,依其在虚假陈述中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而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和抗辩事由;3、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上本文认为推定投资者对虚假陈述的信赖是十分合理的,投资者仅需证明其证券交易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即可;4、目前来看,采用计算差额损失的方式来认定投资者损失是较为合理的。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未成熟,仍需要不断的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在本国实际情况下,一步步完善民事责任制度,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良好的法律体系。(本文来源于《华东政法大学》期刊2017-11-02)

孟扬[8](2017)在《股份制银行收益能力及信息披露规范性突出 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持续加强》一文中研究指出普益标准日前发布2017年叁季度银行理财能力排名报告。报告显示,470家商业银行(不包括外资银行)季末存续共计70726款理财产品,较二季度增加9042款,增长14.66%,存续规模估计为28.45万亿元,较二季度增长1.36%。全国性银行的竞(本文来源于《金融时报》期刊2017-10-30)

朱宝琛[9](2017)在《重组新规落地256天 标的问题仍是审核重点》一文中研究指出主持人杜雨萌:去年9月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重组新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落地,如今,距新规落地已有8个多月。在这期间,资本市场中不断有重组案例终止,尤其是与定增关联重组的案例,终止情况较多,并且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并购市场降温明显。但较(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7-05-24)

高源[10](2017)在《持续竞争力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层出不穷的环境污染和环境治理问题,使各企业开始思考经济效益与环境治理的协同关系。企业的环境会计信息恰好能够帮助利益相关者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采取的经济行为对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为了提高企业在整个化工行业的市场竞争力,首先运用文献研究法,凝练出持续竞争力这一影响因素,辅以调查研究和专家打分法来确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指数和解释变量各叁级指标,通过实证研究和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来探究持续竞争力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性,并最终实现从持续竞争力角度对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加以解决的目的。首先,对相关文献进行研读,找到持续竞争力这一研究的突破口,并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从治理结构、成长性、营运机制、盈利能力、偿债水平和研发创新力度这六个方面对持续竞争力的获取提出要求,同时介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特征、影响因素以及二者的理论体系。其次,基于对山东省上市化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重要性和现状的说明,挖掘披露存在的问题,探究问题滋生的原因。通过对披露方式、内容和形式分析,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正在于持续竞争力的获取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这为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再次,便是对山东省上市化工企业持续竞争力如何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实证研究。从探究六个要求与披露相关性的角度进行假设,通过相关性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可以明确各能力同披露水平的相关性。最后,从具有相关性的几个方面提出改善山东省上市化工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的对策。通过实证研究,得出了持续竞争力下治理、成长、盈利和创新这四个能力与披露水平正相关的结果,因此,可以通过提高治理能力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成长能力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强化盈利能力从而为企业创造最大效益和开拓创新能力并加大企业研发投入等措施来改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本文来源于《青岛科技大学》期刊2017-04-18)

持续信息披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利用2012-2016年我国中小板企业数据,实证研究了不同类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对创新持续性的影响路径。结果显示,对股东、员工的责任信息披露质量能显着缓解融资约束,从而正向影响企业创新持续性;对供应商、客户、消费者、社会和环境的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只能部分缓解融资约束,但仍正向促进企业创新持续性;国有性质的中小板企业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更加敏感。以上结论说明,我国中小板企业应注重履行并披露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信息,这对于企业缓解融资约束、维持创新持续性具有积极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持续信息披露论文参考文献

[1].张歆.科创板董秘资格须单独考取[N].证券日报.2019

[2].冷建飞,高云.融资约束下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与创新持续性——中小板企业数据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9

[3].刘伟杰.判断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信息披露工作核心[N].证券日报.2019

[4].解旖媛.强化信息披露持续监管[N].金融时报.2019

[5].余幼婷.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持续完善[N].金融时报.2018

[6].王兴亮.深交所:持续完善信息披露监管体系[N].中国证券报.2018

[7].江正阳.持续性信息披露中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D].华东政法大学.2017

[8].孟扬.股份制银行收益能力及信息披露规范性突出城市商业银行风险控制能力持续加强[N].金融时报.2017

[9].朱宝琛.重组新规落地256天标的问题仍是审核重点[N].证券日报.2017

[10].高源.持续竞争力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研究[D].青岛科技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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