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会学论文_王波

导读:本文包含了法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社会学,纠纷,制度,社会,法治,法不责众,官本位。

法社会学论文文献综述

王波[1](2019)在《法律信任视野下的票据无因性分析——基于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票据无因性得到票据法背书,公民和法人对票据的信任是法律信任的切实体现。本文提出票据无因性直接成因是票据权利时空分离现象,基于及社会网络分析中的弱关系理论以及社会资本与社会信任理论,通过法哲学、法社会学分析,可以更深刻认识票据无因性价值。(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9年32期)

亓同惠[2](2019)在《法社会学意义上的“期望”——源流、类型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影响》一文中研究指出法社会学意义上的"期望"有其一脉相承的源流,经过涂尔干、韦伯和帕森斯有关期望理论的接续推进,由卢曼完成基本构建。在阐明期望基础、期望分化前提下,分析不同期望类型对中国法治的影响,值得尝试。这种尝试显示出我们用期望和规则共同构建的法治秩序基础之所以坚固,竟然不是因为它对惩罚的垄断和坚持。(本文来源于《政法论坛》期刊2019年06期)

彭剑鸣[3](2019)在《监察法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社会学审视》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具有程序公开功能的社会监督机制。监察权运行的制度设计和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的制度设计具有相似性且封闭性更强,但采取犯罪控制模式的监察法并不排斥正当程序的因素。基于法律规范公开性的要求、人权保障需求并兼顾社会发展的趋向,可以借鉴现有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监察法的制度系统中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或许能使监察制度的运行状况适度公开,消解公众对监察制度相对封闭运行产生的质疑,从而推动监察制度运行的程序正义。(本文来源于《广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邓凡[4](2019)在《“校园欺凌”治理的法律困境与出路——基于法社会学的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校园欺凌是世界各国面临的校园安全难题。学生法律法规意识的淡薄、法制教育的低效以及现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的过分保护与迁就,使得校园欺凌治理困难重重。法社会学视角下的校园欺凌治理不能仅仅依赖传统调解、教育、感化、挽救等人性化的手段,更需要社会控制和法律规制相结合。校园欺凌的法律规制,要坚持教育平等、维护公共教育利益的法律规制原则;在立法上要厘清校园欺凌的概念,确认校园欺凌的违法性质;要明确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并完善校园欺凌的法律救济制度,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权利。(本文来源于《教育学术月刊》期刊2019年10期)

王世奇[5](2019)在《法社会学视角的“法不责众”的思想及法制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里,"法不责众"似乎是一条定律。从法治规范性来看,"法不责众"这一落后法治观念,不仅助长性质恶劣的群体性事件,更是诱发维稳工作的重要威胁。立足法社会学视角,探讨"法不责众"的思想内涵及面临的治理困境,提出改进法制对策。(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8期)

何勤华,罗锐[6](2018)在《21世纪澳大利亚法社会学研究的新发展——以帕特·奥马利的学说为中心》一文中研究指出澳大利亚法社会学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之后,进入了成熟和繁荣的阶段,研究活动日益活跃。进入21世纪以来,法社会学的研究领域有着相当大的扩展。福利国家模式转向新自由主义,出现了风险日益增长与社会管控日益严格的矛盾。一方面,政府运用社区警务模式等手段以控制和预防犯罪,最大限度地减小风险。另一方面,新自由主义下的道德约束松弛,冒险行为逐渐被社会接受,风险逐渐被分配给个人进行管控,罚款等控制、降低犯罪率的金钱制裁模式占据刑事犯罪制裁手段的主导地位。而奥马利独创的风险社会学理论,将风险和犯罪等社会学理论融为一体,成为21世纪澳大利亚法社会学研究的代表人物。(本文来源于《师大法学》期刊2018年02期)

施奕[7](2019)在《分税制前新中国财政制度之自然演进与理性构建——基于法社会学视角(下)》一文中研究指出财政制度不仅在税收层面承担着为国家获取收入的职责,体现了国家与人民的关系,还在支出层面体现着国家的分配关系,展现了国家各层级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程度。一个国家财政制度的构建,并非仅依据理论或是借鉴他国经验即可完成,它需要一种实事求是的(客观真实的)、历史的(连续的)、法社会学的(科学法治的)视角的切入。关于自然演进与理性建构的制度变迁理论,是观察国家、社会发展演进的最佳视角。自新中国成立初期财政清理整顿工作完成、农工商建立公有制主体地位后,国家发展陷入了一条既有路径,以行政性分权为主导的财政制度亦由此影响了此后的发展,直到1978年,产权思想的变动和市场概念的重构才通过试点制的落实,并伴随市场而生发的"法治"彻底改变了以往动荡的行政性调控,带来了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本文来源于《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大村敦志,李貌[8](2017)在《对法社会学的期待和要求——平成年代一个民法学者的观点》一文中研究指出日本民法学上关注"法社会学的研究"的意识日趋薄弱,其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探寻:解释论上的逻辑优先、立法论上的国内法优先;随着基础研究的高度专业化,冒险去进行跨学科研究渐趋困难;随着法学教育的职业教育化,民法学强调民法系统自身的相对自律性;日本民法学界对作为20世纪日本民法学的主要课题——社会问题的关注日趋薄弱,同时对由于"法化"~①的发展产生的"法与社会"之间的鸿沟的关注也日趋薄弱;作为"社会的学问"的法学本身相对无力化。如果这种倾向需要被纠正的话,固然要求民法学自身的努力,但是法社会学难道就不被期待或要求吗?一般而言,学界期待出现以下几种研究:学科间的关注的扩大和共享,交叉学科的构建,法的再理论化。还可以从个别具体问题着手,如关于家族、契约等的研究,关于法律渊源、法学等问题的研究。追其根本,我认为民法研究应把"社会""社会学"等内容同时进行思考。之所以选取这些问题,是因为无论是民法学还是法社会学,从学科性质上来说都必须思考这些问题。(本文来源于《朝阳法律评论》期刊2017年02期)

张勤[9](2019)在《当代中国纠纷解决研究的法社会学维度:述评及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纠纷解决研究逐步转入以中国本土为主要对象的新阶段,其中基于定量和定性方法从法社会学角度展开的实证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从纠纷解决方式、纠纷解决途径偏好、法律意识及权威认同与纠纷解决途径的选择、纠纷解决中的民间法与习惯法四个方面梳理该领域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通过梳理发现,本领域的研究不仅在研究方法上有很大的进步,而且在理论创新方面也产生了一系列有推动意义的观点和学说。这些学术努力均有助于建立既扎根于中国本土,又能和国际展开对话的综合性学科"纠纷解决学"。(本文来源于《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吉盼[10](2019)在《送法下乡与官本位文化——基于豫南G村某案的法社会学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现代法律适用于城市陌生人社会,在农村社会中运行却障碍重重,基层农村的司法实践在熟人社会的场域中形成了自己的"运行规范"。从文化模式来看,中国法律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可以概括为:官本位。其特征表现为法律的合法性依赖于政权的合法性,法律资源由政权的组成者——官僚集团独占和支配。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迸发的平等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传统的官本位文化,但在尊儒重道、社会氛围较为封闭的农村,官本位仍是其法治进步的重大阻碍。提升法治文明,改造"官本位"文化模式需坚持"内外兼修":一方面,重刑治贪,充分施以监督;另一方面,提升人民整体精神文化素质,建设民主政治。(本文来源于《现代营销(信息版)》期刊2019年09期)

法社会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法社会学意义上的"期望"有其一脉相承的源流,经过涂尔干、韦伯和帕森斯有关期望理论的接续推进,由卢曼完成基本构建。在阐明期望基础、期望分化前提下,分析不同期望类型对中国法治的影响,值得尝试。这种尝试显示出我们用期望和规则共同构建的法治秩序基础之所以坚固,竟然不是因为它对惩罚的垄断和坚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社会学论文参考文献

[1].王波.法律信任视野下的票据无因性分析——基于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9

[2].亓同惠.法社会学意义上的“期望”——源流、类型及其对中国法治的影响[J].政法论坛.2019

[3].彭剑鸣.监察法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社会学审视[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4].邓凡.“校园欺凌”治理的法律困境与出路——基于法社会学的视角[J].教育学术月刊.2019

[5].王世奇.法社会学视角的“法不责众”的思想及法制对策[J].法制博览.2019

[6].何勤华,罗锐.21世纪澳大利亚法社会学研究的新发展——以帕特·奥马利的学说为中心[J].师大法学.2018

[7].施奕.分税制前新中国财政制度之自然演进与理性构建——基于法社会学视角(下)[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

[8].大村敦志,李貌.对法社会学的期待和要求——平成年代一个民法学者的观点[J].朝阳法律评论.2017

[9].张勤.当代中国纠纷解决研究的法社会学维度:述评及展望[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10].吉盼.送法下乡与官本位文化——基于豫南G村某案的法社会学思考[J].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

论文知识图

(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二) 科研成果情况3.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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