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制

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制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100814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在逐渐提高,工程质量问题也成为了人民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也相应提高。清楚认识国家的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对于各工程企业来说是很有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很多错误,还可以降低自身工程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从而保证工程的质量和企业的收益。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制

引言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施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质量致命伤,加强政府质量监督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工程质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相信,竣工验收备案制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将为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将围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制方面展开详细分析,希望能够给相关人士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

1.我国的质量监督管理现状

1.1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

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起步较晚,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设的。不过在这几十年的发展中,我国的工程管理监督还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首先,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其次,在这几十年的发展中,我国还拥有了一股可观的监督力量,这股监督力量即为质量监督机构,其存在于各地级以上城市和90%以上的县级城市,而且绝大多数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是具有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职称的专业人员。

1.2我国工程质量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已走上正轨,但由于发展时间短等原因,我国的工程质量监督仍存在一些问题。第一,质量监督的地位不明确。在现实工作中,相关的质量监督人员对于自身工作在整个工程上的地位没有明确。这就会导致监督工作有时候会和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产生混淆,也就会使质量监督人员无法完成自己的任务,这将提升工程质量的控制风险。第二,质量监督重点不够明确。“事有轻重缓急”,工程质量监督也应该有相关的重点。不能对所有检测项目都重点监测,这样会造成人力物力上的大量浪费;也不能对所有的检测项目都进行普通检测,这可能会造成工程质量上的安全隐患和疏漏,导致安全问题。因此,在工程质量监督上抓好重点是很关键的。第三,质量监督人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国内的很多其它相关部门一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存在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由于各监督人员的文化教育程度不同,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发生思想碰撞的可能性。毕竟,由于受到的教育不同,监督人员内部可能存在认知上的偏差。这些主要表现为新老员工间的思想碰撞,老员工的工作经验丰富,很多情况下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工程监督中的重点,但是由于学历低,没有较多的专业教育,会存在部分不合理的地方。而新员工则属于高学历人员,可是却仅限于知道的层次,不具备太多的动手能力。这就会造成上述的思想冲突,导致管理机构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氛围,甚至还会有分帮结派的可能。

2.验收备案制形成的背景

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由核验制转变为备案制,相关人员首先要转换观念,正确理解和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各项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单位,同时作出了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规定。这一规定顺应市场经济潮流,将原来由政府委托监督机构决定的事项交回市场,由市场各方主体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验收。工程能否通过验收,质量等级如何评定,由验收组决定。原来在工程验收中扮演重要角色,起重要作用,代表政府参与验收并对质量等级进行核定的监督机构不再参与验收组织,不再在验收证明书上签字。工程质量状况在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中反映,验收结果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这种验收方式的转换是验收决定权的移交。交权以后,建设单位等五方质量责任主体能否如实验收,能否真正对质量负责,能否防止劣质工程流入社会,政府如何加强对工程验收的监管等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备案制中,政府实施对工程验收的监管主要委托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机构接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实施的工程质量监督包含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现场监督。具体的监督内容包括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的情况及有关资料等方面。监督机构发现工程竣工验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为或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隐患的,责令改正,并须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不少人担心,监督机构不直接参与工程验收是否会削弱政府对验收的监管。显然,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时,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报送备案文件,监督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收到这些文件后,审查备案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备案表上签署同意备案意见,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便得到确认。

3.验收备案制的优点及必要性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指的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与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上报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一种行为。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对于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有着很大的实际意义。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实行,对于工程的质量管理起到了关键作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是对工程的全程监控,从工程的立项开始一直到工程的验收结束,都需要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这就会加大各单位对自身质量的监控力度,以确保审核可以过关。而且,竣工验收备案是由国家宏观监督与其他单位微观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国家只是间接进行监督,主要监控工作还是在于其他的主体监督单位。这样不仅会在各监督部门中产生竞争压力,形成有效的良性竞争,还可以保证各监督部门的监督效果。毕竟,各司其职的工作方法将会让各监管部门拥有技术上的优势,从而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而且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将会让建设市政部门将监督重点放在参与工程建设各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安全结构、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和工程竣工验收等主要工作上来。从而可以使各监管单位严格执行自己的工作职能,避免浑水摸鱼的现象,更有效地保证了工程的质量[1]。

结论

简而言之,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曾指出,人类的需求可分为5个层次,最基础的层次是生活需求,即为吃、穿、住。第二则是安全需求,也就是生活保障。可以说这2个需求是人存在的最基本需求,是人们的必需品。工程质量就是这基本需求的保证。如果工程质量不过关,那么人民的住所就存在安全问题,这将会使人们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也就无法认真地完成工作,而社会也会因此倒退。所以,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保证人民的安全。

参考文献:

[1]王彩华.浅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制[J].管理科学,2018(19):172.

[2]徐炜,徐利民.竣工验收备案制实施以后如何开展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J].市政技术,2017(3):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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