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在计量检定工作中应该掌握的要点

谈谈在计量检定工作中应该掌握的要点

《计量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宗旨,即保证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计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达到这一宗旨。在计量检定工作中最核心的过程,就是“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它是通过“计量检定”工作来完成的。

在不同的工作环境,或由于人为的因素等原因。计量器具会产生误差,其大小随情况而定。计量器具只有在其误差允许范围内才能使用,否则将给出错误的结果。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如果没有自国家计量基准、各级计量标准,进行的由上自下的“量值传递”。或者从另外一个角度说,由各种计量器具自下而上地向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溯源”的情况下,要使在不同环境中,测量同一量值的计量器具,都能准确、可靠并且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掌握“量值传递”、“溯源性”“计量检定”、等概念和意义,使用方法及步骤等,对开展好检定工作是很重要的。

下面就分几方面内容加以讲解:

一、“量值传递”、“量值溯源”

1、概念:

量值传递是指“通过对计量检定或校准,将国家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逐级传递给各级计量标准直至工作计量器具的活动”。

溯源性是指“通过一条具有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对于同一量值,由不同的计量器具进行计量,若结果在准确的范围内达到统一,称为量值准确一致。达到一致的前提是,计量结果必须具有“溯源性”,即被计量的量值,必须具有能与,国家计量基准和国家计量标准,产生一定的相联系的特性。要获得这种特性,就要使计量器具必须经过计量标准的检定。然而,该计量标准又受到上一等级计量标准的检定,逐级往上追溯,直至国家计量基准或国家计量标准。由此可见,“溯源性”与“量值传递”是互为逆向过程的关系。

由误差理论可知,任何计量器具在经过检定时,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误差。按计量检定规程要求,计量器具的误差,只有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才能使用,否则将会带来错误的计量结果。因此要使新制造的、正在使用中的、修理后的、不同地域的、工作在不同环境下等等的同一种量值的计量器具,能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工作,没有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进行量值传递是不可能实现的。

对于新制造的或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必须用适当的等级的计量标准,来确定其是否合格;对于正在使用中的计量器具,由于磨损、使用不当、环境影响等而引起的计量特性发生的变化,是否仍在允许范围内,必须用适当的计量标准来确定其计量特性是否合格。由此可见,量值传递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2、量值传递的方式

量值传递的方式有以下几种,它们是(1)用实物标准进行逐级传递,这是传统的量值传递方式,即把计量器具送到具有高一等级计量标准计量部门去检定;对于不便于运输的计量器具,则由上一级计量技术机构派专门人员携带计量标准到现场检定。(2)用计量保证方案进行逐级传递,这是一种新型的量值传递方式,非常适用,是一种具有发展前途的传递方式。它用传统的计量方法,对参加活动的计量技术机构的校准质量进行控制,定量地校准总不确定度,并对其进行分析,因此,可以及时地发现问题,使误差尽量减少。可以更好地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3)用发放标准物质进行逐级传递,用于理化分析、电离辐射等领域的量值传递。标准物质是一种具有一种或多种给定的计量特性,用以校准计量器具、评价计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物质或材料,标准物质必须有国家计量部门或由它授权的单位进行制造,并附有合格证才有效。(4)用发播信号进行逐级传递适用于时间、频率和无线电等领域的量值传递。

二、计量检定

1、计量检定的概念

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它包括检验、出具证书和(或)加标记。检定是进行“量值传递”或“量值溯源”以及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因此,检定在计量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任何计量器具只有在准确一致的基础上才能使用。通过计量检定可以使计量器具准确一致,从而达到全国量值的统一。

2、计量检定具有以下特点;检定的对象是计量器具或标准物质;检定的目的是确保量值的统一,确保量值的溯源性;检定的结论是确定该计量器具是否合格。

3、计量检定的分类

检定按管理形式和检定性质分为:

(1)按法制管理的形式分类

检定按法制管理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种。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实行的定点定期检定。检定周期根据“规程”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计量法》规定下列几类计量器具必须执行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

非强制检定是指,使用单位自行依法进行的定期检定,或者本单位不能检定的,送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其他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县级以上政府计量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检查,除去强制检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和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都为非强制计量检定。

(2)按检定性质分类

按照检定性质可分为:首次检定,即对从未检定过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检定(含修理过的计量器具);随后检定,即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检定;周期检定,按“规程”要求所制定的定期检定;抽样检定,即从一批相同的计量器具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作为代表该批计量器具所作的一种检定;仲裁检定,在对计量器具的准确性有争议的情况下,用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

4、检定方法

检定方法分为整体检定和单元检定两种。

(1)整体检定法

整体检定法又称为综合检定法,它是主要的检定方法。这种方法是直接用计量基准、计量标准及配套装置来检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能直接获得计量器具的不确定度或示值误差。一般可分为下面几种情况;①用标准量具检定计量器具②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检定。③用标准物质检定(校准)计量器具。④用标准时间频率信号检定时间频率计量器具。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便、可靠、并能求得修正值。如果增加计量检定的次数还以降低随机误差。

(2)单元检定法

单元检定法又称为单项或分项检定法。它是分别计量影响受检计量器具准确度的各项因素所产生的误差,计算出总的误差(或不确定度),以确定受检计量器具是否合格。这种方法须先求出单项的误差对总误差影响的规律。

5、检定步骤

检定步骤是检定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它包括:

(1)外观检查,检查计量器具的铭牌或标记。

(2)计量特性的检定,按照所要检定的计量器具所适用的检定规程所规定的技术要求逐条检定。

(3)检定结果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按“检定规程”规定,得出和记录数据,用涉及到的公式及误差计算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得到确切的检定结果。如果被检计量器具出现问题或是由于检定条件不符合要求导致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寻找、发现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再做进一步处理。

(4)检定结果的处理

检定结束后,根据“检定规程”的要求,对被检计量器具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检定合格的发给检定证书或加盖合格印章,相关人员签字;对于检定不合格的要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详细说明不合格内容。对于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如能进行修理,修理后再重新进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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