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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时,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的实现三大目标控制。推进建设领域的改革,提高建设工程的产品质量和管理水平,避免经济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管理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不仅要在施工阶段对现场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还应更加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只有不断加强合同管理,才能促使工程建设合同更好地进行履约。监理工程师秉承着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在不损害承包商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保证建设单位的投资利益。监理应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内容代表业主行使监督管理权力,实现进度、质量、成本目标控制并科学合理的协调参建各方的投资利益。在施工阶段认真搜集各类工程资料以及相关数据,做好归档整理,有助于处理合同违约事件时提供合理准确的证明文件。工程监理的真正意义在于为社会建造更多优质的工程,而合同管理正是重中之重。
1合同管理在工程监理中的重要性
1.1合同管理使监理具备法律约束作用
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受业主委托在监理委托合同授权范围内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地监督承包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相关条款进行工程项目施工。工程承包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作为法律依据制定的,具备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而监理工程师依照工程承包合同以及监理委托合同对建设项目采取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工作同样具有相应的法律约束力。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履行监理工作时不仅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具有法律约束作用,所以掌握施工合同管理对于是监理至关重要的。
1.2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监理目标的实现
监理目标控制除了采取科学的和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外,主要是取决于合同控制或管理好坏。满足合同要求的行为和过程是可行的,既满足合同要求的建设行为及施工过程是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达到这样要求的监理工作又是令业主满意的,因此是理想的。
1.3合同管理是工程监理进行施工管理的基础
监理对于施工阶段控制目标主要依靠施工合同约定内容为参考依据。项目投资控制是监理工作的核心,而合同是有效实施费用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工程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事先约定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的目标是作为监理投资控制的基础。工程监理实质上根据施工合同进行管理,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内容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因此监理工程师应更加重视合同管理才能充分发挥监理工作的管理能力。
2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工程合同缺乏管理意识
合同是为了能够保证建设工程建设质量以及总体规划和理想中的目标不存在偏差,但是从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监理中对于合同管理形同虚设。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换句话说就是建设工程中对于监理工作的正确实施必须进行授权,但是大多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先开展项目施工,之后才开始签订相关合同,这样的现象对于工程建设质量、具体建设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所消耗的成本都没有起到监控作用,导致监理人员无据可依,监理工作陷入窘境。
2.2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成为无效合同
合同一般包括两部分,即主合同和从合同,若未制定主合同,则会使从合同没有依据。可以独立开展工作的合同就是主合同,例如: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合同。从合同则是依附于主合同存在的,一般包括:建筑的承包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没有主合同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贯彻到实际工作中。还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现今很多企业所设立的合同,有很多都是用来遮掩其非法行为的,从根本上说也是无效的。
2.3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监督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会出现工程量增加的情况,这样施工方可能会以工程量增加提出申请,向建设单位索要增加的工程量酬劳,但是从正常途径来说,必须要监理单位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施工方存在虚报工程量这一问题,监理人员根据监理工作职责,绝对不能在工程量变更签证审批单上签字。而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能够通过审核,就主动给予监理人员好处,这样的行为对于施工过程中科学合理的开展监理工作产生了严重阻碍,对于监理单位更是缺乏监督,给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工作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解决工程监理中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3.1加大合同管理意识
对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意识缺乏这一现状,相关领导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监理合同的管理最根本的原则就是管理公正,假若合同管理意识缺乏,就会使得监理工作缺乏公平性,难以取得较好的监理效果。建设工程应该对监理合同进行全方位的配合,以此来提升监理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另外监理单位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举行监理合同管理必要性的讲座。
3.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
建筑合同的贯彻落实情况通常是由合同管理工作者的管理方案来决定的,所以,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思想道德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建筑施工单位在录用人才时一定要对其整体素质进行重点的考察,在科学、全面的评估后,去掉不具备资格的人员,提高人员录取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这就要求单位请专门人士或者公司内部经验丰富的员工进行面试和选拔,尽量不要出现一丝漏洞和差错。有些面试者空有一个好文凭,没有真才实学,对单位的压力太大。所以,在面试过程中,除了要看面试者的专业能力,还要看其综合才能,只有经验丰富的面试官才能做出最准确、最科学的判断。企业录用人才时所依据的最重要标准就是人才的自身综合能力。
3.3做好合同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加强建筑施工的监管
进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时,要将施工监管以及合同监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工程的建筑监理工作关系着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在进行施工前,一定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科学、高效的安排施工监理的各个步骤,尽可能的把影响工程质量提高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其造成更恶劣的影响。此外,施工前监理工作人员要对合同进行更深一步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监理标准和注意事项,对其中所存在的去查以及问题及时反馈,并做出相应的对策及时预防,不要让阻碍的因素蔓延到后来的施工阶段中去,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结束语
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实施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认真做好各种工程相关数据资料的收集,是支持和处理合同违约得以合理准确及时解决的必要证明文件,也是监理实施有效监控工作所必需的。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在监控合同履约过程中才能做到以理服人,以实服人,才能驾驭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也才能真正配合承包人搞好施工,为建设单位提供满意服务,向社会和用户建造优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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