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花生出口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我国花生出口面临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分析

胡志英烟台职业学院

一、引言

花生是世界五大油料作物之一。在世界市场上,中国、美国、阿根廷、印度是最主要的花生出口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在466.7万公顷,居世界第2位;总产量为1500万吨,占全球40%,居世界第1位。2008年我国花生种植面积超过7000万亩,产量1500万吨,其中出口51万吨,2009年国内花生产量仍在常年平均水平之上。从全球战略格局上判断,我国花生种植面积超过6.7万公顷的省份现有14个,单产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成为中国为数不多的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出口创汇农产品。但近年来国内花生出口形势并不乐观,频频遭遇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国外利用技术法规、标准、包装、标签、认证等设置各种贸易壁垒,其中最常用、影响最大的是利用农残、黄曲霉毒素和重金属超标等设置的技术性壁垒,给我国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影响了中国花生在国际上的信誉度。所以分析中国花生出口现状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对促进中国花生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中国花生出口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优质花生品种单一,缺乏国际竞争力。长期以来影响我国花生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就是品质问题,而花生品种是影响国际竞争力和出口效益的条件之一。我国出口的花l7和鲁花4号每lkg在日本市场上仅售8元人民币,而日本产的低脂肪花生东帮l号每lkg售价折合人民币58元,每lkg价格就相差50元之多。我国出口花生的品质与美国和阿根廷相比也存在一定的差距,近几年我国农业技术部门虽然选育了一些新的品种,但真正在生产上得到推广并形成一定出口规模的品种却寥寥无几。出口花生的内在品质不高,直接影响了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出口效益。

2.市场无序竞争,出口低价竞销。目前中国花生出口企业众多,为扩大出口各企业相互压价,导致花生出口价格下降,以花生大省山东为例,据不完全统计,现已登记造册的有300家,而实际有1000多家出口加工企业,且规模都偏小,花生出口经营企业数量的扩张加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有的企业为了眼前和小范围的利益,竟相压价,更有甚者为了留住买家,击退同行,则报出底于产品本身的成本价格,使得国外买家从中大肆牟利。与此同时,由于我国众多小企业单打独斗进入市场,缺少行业协会组织的规范和协调,在国际需求增加不大的情况下,一旦有订单出现,就造成了花生出口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让企业出口“增量不增效”,使很多花生出口企业深受其害。

3.频繁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目前发达国家以保护健康为由,对花生及制品制订了苛刻的黄曲霉毒素限量值,而且总体趋势越来越严,含量要求越来越低。而花生从播种、收获、贮存以及加工等各个环节都有感染黄曲霉毒素的风险,由于其致癌作用,各国都加强了对花生及制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检测工作。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最高允许量为小于15pg/kg,大部分发达国家花生黄曲霉毒素限量已降低到4pg/kg,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限量要求也小于5pg/kg,而目前国际上将低于5pg/kg的检验结果视为无黄曲霉毒素污染风险。2008年,欧盟食品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共通报我国食品369批,其中通报最多的是我国的花生,约占总通报食品批次的45%,而且所通报的花生全部是由于黄曲霉毒素的超标。日本一直以来对中国花生扣留频繁,2008年扣留18批,扣留原因都是花生中黄曲霉毒素超标。自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日方先后对我输日大粒花生BHC、乙草胺实施命令检查,根据日本肯定列表,对尚不能确定具体“暂定标准”的农药、兽药及饲料添加剂,将设定0.01ppm的“一律标准”,一旦食品中残留物含量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2010年以来,欧盟已连续22周、累计54批通报中国产花生及其产品因黄曲霉毒素超标被扣留、退回或销毁,日本也加强了对花生等籽仁类产品黄曲霉毒素的检查。

三、我国花生出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发达国家贸易保护升级。近年以技术壁垒为核心的新型贸易壁垒的门槛正在日益提高,特别是以保护环境和人类身体健康为由的绿色贸易壁垒成为实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措施,比较典型的是日本、美国和欧盟。如日本通常借口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借食品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美国则建立了完善的农产品技术性标准壁垒体系,主要分为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有机食品标准体系两大部分。常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类。由于绿色贸易壁垒制定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所以可以根据国内的需要随时制定并实施绿色标准,使我国花生出口处于被动状态,这无疑提高了花生出口的贸易风险。如2006年日本出台的“肯定列表制度”,许多标准都参考了美国的标准,肯定列表制度意味着对发达国家农产品的优惠和对发展中国家的苛刻,日本可随时根据国内需要调整管理的尺度,而出口企业稍有不慎,就会被扣留、退货、销毁、甚至封关。

2.质量监管工作薄弱,检验检测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花生检测体系不完善,检测技术和检测方法较落后,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中一些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已不能满足目前花生加工和出口的需要。而且我国花生种植农户农业科技知识欠缺,在花生种植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进行科学管理,使得花生产品中农药残留严重,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严重影响了我国花生在国际市场的声誉。此外,检测仪器设备也达不到农药残留检测的要求,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重金属等项目普遍存在漏检问题,这也影响了我国花生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3.科研投入力度有限,缺乏优质栽培技术。我国适合出口的优质花生品种较少,也与花生科研力量薄弱有关系,花生的栽培多注重对产量性状的研究,对花生品质重视不够,对花生品种选育、花生黄曲霉毒素污染预防技术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研究,这也限制了花生原料质量的提高。目前中国花生生产大省均有从事花生科研工作的力量,主要的科研单位有山东省花生研究所、广东省农科院作物所、中国农科院油料作物研究所等,同时在一些省份的高等农业院校中也有从事花生科研工作的,但在这些科研单位中,只有山东省花生研究所是目前中国唯一一个专门从事花生研究的机构,所以国家应该加大投入,保证科研力量的雄厚。

4.政府扶持力度有限。2008年4月,财政部在《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中,对花生仅规定了额度极低的补贴,基本上把花生排除在政府支持的品种之外。9月,农业部发布《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2008~2015年)》,提出未来8年重点培育16个优势农产品品种,并在全国划定58个优势区,花生再次无缘“优势品种”之列。直到2009年9月18日国家才将花生纳入2020年食用植物油发展规划之中。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花生良种补贴政策,计划扩大花生高产创建规模。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担心税收下降不愿实施到位,在客观上抵消了企业做大做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花生的出口。

四、对花生绿色贸易壁垒应采取的对策

1.加强对花生各项指标的跟踪和检测。目前,国内花生食品卫生指标与国际要求有明显差距,不利于推动花生国际出口贸易和国内花生产业的发展。所以我们要密切关注和解读花生进口国和地区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或相关法规的变化并加强跟踪采标。检测部门应配备能够满足进口国或地区限量要求的检测设备,出口花生的取样应参照国际通行的取样水平和频率,根据相关的取样要求来确定样品数量,以保证花生各项检测指标的准确性。

2.建立规范操作程序和标准。为保证花生的品质,应在各个环节按规范进行操作。在种植环节,要选择播种期,并进行适量灌溉,并降低农药残留。在收获季节,应选择适宜的收获时机,保证花生收获后能够及时晾晒并降至安全水分以下。在储存环节,要确保花生水分降至安全水分,储存场地应清洁干燥,并有通风降温设施,具有防虫、防鼠能力;在脱壳环节,要做好脱壳前验收,并选择适当的脱壳方式,尽量减少对花生的损伤;在加工环节,应尽可能地将霉粒及损伤粒挑拣干净,并确保批次清楚;在出口装运环节,应选择良好的天气,平衡花生室内温度,缩短运输时间,减少运输途中花生产生黄曲霉毒素的可能。

3.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高花生科技含量。我国应加强花生的科研开发力度,在品种开发、栽培、储存、深加工等技术方面进行攻关。提高花生的科技含量,实现产品的增值,促进加工出口花生由低档产品向高档产品的转变。比如2009年5月,四川南充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完成的“天府花生食用加工专用型新品种的培育与应用”成果通过了专家鉴定。该项成果培育出的天府11号(引粤油200)、天府14号、天府15号等3个食用加工型品种早熟性好,稳产性好,耐旱性强,其丰产潜力很大,在生产上推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在四川省花生产区累计推广应用386.7khm2,共增产花生果1.9亿公斤以上,新增产值约6.8亿元。同时对花生的种植带进行选择,试验研究结果表明,中国的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河北沿海地区以及新疆、宁夏等地区生态环境好、病虫害少,所种植花生的黄曲霉毒素含量和农药残留值均很低,可实行区域规模化的花生生产,有效的跨越绿色贸易壁垒,提高中国花生的国际竞争力。

4.开展国际合作,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中国花生加工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中国最大的花生企业天申集团比全国大多数从事花生加工的企业效率高l0倍,但是和美国公司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中国出口花生主要以花生果、花生仁等初级产品为主,约占出口总量的60%,加工产品少,高附加值的花生产品出口更少。因此我们应该加大投入,通过自主技术创新或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发注重环保健康的绿色花生食品,如花生豆腐、花生酸酪、花生营养饮料、花生分离蛋白等,逐步开发符合国际市场需要的新产品,提高出口花生产品的加工深度和产品档次,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如今年2月份,我国山东胶南市与阿根廷花生功能基因组合作的研究中心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山东,该项目由山东省农科院花生研究所投资建设,计划总投资3.2亿元,一期投资7500万元,包括国际花生功能基因组学研究中心、培训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小型中试车间以及成果展示基地和原种圃五个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对于推动我国花生科研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具有重要意义。

5.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出口秩序。针对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行业的指导和约束,严查无序竞争的企业,避免恶性竞争,建立完善的协商、谈判制度。大力发展出口行业组织,规范出口秩序,这样才能使我国花生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提高我国花生出口的经济效益。此外,政府可以在国外设立专门从事农业市场服务的机构和专职人员,为国内企业及时提供行业内信息,编发专题报告,组织企业及团体商讨贸易政策,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安全质量和卫生标准体系。如在山东日照,花生是出口量最大的食品农产品,年出口量达12万吨。在出口的过程中,日照检验检疫局结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组织检验检疫人员和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从而确保提供了人才和技术保障。同时通过组织编写“出口花生检验检疫资料汇编”和对企业人员的培训活动,要求12家输欧盟花生加工企业全部通过HACCP认证。并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出口花生国外预警问题处理意见”,使企业主动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规避国外预警事件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段淑芬,胡文广,戴良香.花生黄曲霉毒素国家标准与绿色贸易壁垒,[N]中国农学通报.第22卷第6期2006年6月.

[2]李广前,万书波,张吉国,张正.中国花生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因素及提升对策.[J]新疆农星经济.2008.5.

[3]杨静,中国花生生产及贸易现状与展望.[N]花生学报.2009.01.

[4]白选杰,我国花生产业发展策略的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9,37.

[5]刘学忠,扩大中国花生出口的对策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年第19卷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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