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保险经纪人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经纪人,制度,缺陷,保险代理人,中国,社保,海上。
保险经纪人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瑞,王文惠[1](2016)在《论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劳合社保险市场是英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以其所特有的市场架构、运营方式、监督机制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其关于保险经纪人自律管理的相关制度非常全面有效。本文对劳合社的经纪人自律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并特别针对其中一些值得我国借鉴的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对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提出建议。(本文来源于《商业经济研究》期刊2016年11期)
王文惠[2](2016)在《论伦敦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一文中研究指出英国是世界上的保险核心,其保险市场及保险经纪市场非常发达,其保险经纪制度也借由自身保险所处中心地位而一直影响着世界各国保险经纪制度的构建和发展。其中,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就是英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它的诞生到后续发展,都彰显着它独具特色的一面。伦敦劳合社秉承着它所特有的市场架构、运营方式、监督机制于国际保险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并经过叁百年的积淀逐渐衍生了很多属于自己的特质。保险经纪人以保护投保人权益为出发点,当做中间人在承保人和投保人之间为他们签订保单努力,在事成之后获取合法酬劳的机构。我国有着广阔的保险市场,成为险业大国是基础,险业强国才是最终目的。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发展就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随着市场条件、法律基础、国际环境等条件的发展,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也应该大力发展起来。当然,我国的保险经纪制度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足、专业度不够等问题,虽然中国对英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一直有所借鉴并且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似乎遗漏了劳合社经纪制度中一些值得注意的方面。本论文谨依个人浅见,试对英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进行研究,并特别针对其中一些值得中国借鉴的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对完善中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提出建议。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研究:1.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2.以劳合社保险经纪人的由来展开,对劳合社及其经纪人机构有一个简单的介绍,让读者能够初步认识。3.从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其中包括各种参与者法律关系的评析、分析保险经纪人的价值和劳合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让读者对其有一个详细的认识。4.主要是关于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产生与成长,并分析了目前中国的整体情况和不足之处。5.给出了我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使我们国家的保险经纪人制度更加地完备。6.结论与展望。总结研究的成果,并对其中研究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以期以后更加努力改进。也对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有一些展望。(本文来源于《北方工业大学》期刊2016-05-24)
张立明[3](2015)在《浅析保险经纪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经纪人在保险中介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我国目前的保险中介市场主要还是代理人市场,经纪人市场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相对于代理人制度,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相当滞后。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保险市场上经纪人制度的现状以及保险经纪人发展滞后的原因(本文来源于《中国保险报》期刊2015-06-16)
王业娜[4](2011)在《中国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发展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旅游保险市场的经营困境与政策实施效果不佳一直是行业的难题,本文基于对2010年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跟踪的基础上,构建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这一新生概念,以旅游保险需求方的诉求作为突破口解决现存问题,以求达到完善旅游保险体系之目的。本文以经济学与法学融合的思路,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验证问题”的逻辑,采用实证研究、逻辑推理、深度访谈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展开。在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与交易成本理论对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引入进行必要性研究与有效性条件分析;基于此,在信号传递博弈模型与委托-代理理论的框架下,分别提出旅游保险经纪人的发展策略与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的构建。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是以强制险种旅行社责任保险为平台引入的,将此制度逐步扩展到景区、酒店等公众责任险,旅游汽车承运人责任险,旅行社游客意外险等险种;并适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旅游保险经纪市场主体多元化是此制度今后发展的两大趋势。(本文来源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期刊2011-05-21)
邹益谦[5](2011)在《中英保险经纪人制度比较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保险经纪人在市场上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市场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保险经纪相关法律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为我国保险经纪人的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其中凸显的问题也亟需解决,包括法律地位不明确、缺少自律组织、相关法律制度滞后。因此,我们在重视其发展的同时,有必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保险经纪人制度进行继续完善。根据这一思路,本文从比较的视角出发,立足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保险法》以及《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等相关法律,并借鉴英国的优良传统制度,希望为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继续完善提供参考建议。本文共分为六章:第1章主要对英国保险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历史发展与现状以及本质进行论述。第2章主要介绍了英国保险经纪人的监管制度。深入探讨了英国保险经纪人监管机构的历史发展、现存监管机构的组织模式以及监管法律的相关规定。第3章主要论述了英国保险经纪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通过保险经纪人在合同不同阶段所处的地位来分析其主要的权利义务。第4章论述了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保险经纪人概述、保险经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监管制度。最后分析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存在的缺陷。第5章针对第4章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对英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评价,提出完善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建议,包括重新定位保险经纪人的地位、构建国家与自律组织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分析我国是否应引进保险经纪人对保单的留置权。第6章为结论。(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11-05-01)
万玉涛,张亮[6](2010)在《如何理解保险经纪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针对保险经纪人制度进行了现场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保险经纪人概念知之甚少,有的管理人员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缺乏完整清晰的认识。 针对这一现状,主办方特别邀请了云南大学经济学教授曹明对保险经纪人制度作(本文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报》期刊2010-07-07)
邹茵,林秀清[7](2010)在《发展与完善保险经纪人制度》一文中研究指出发展和完善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既是中国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保险经纪人因其独特的市场职能,在整个保险业发展中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目前我国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十分缓慢,尚存诸多矛盾和问题,未能发挥出经纪人制度本身应有的功效,阻碍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文章通过对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剖析,确立了保险经纪人制度有利于改变投保人(或被保险)在保险市场上的劣势地位,有利于促进保险公司规范化经营,加快保险市场的深度开发和保险产品的创新。并从品牌建立、经营管理、法律规范、保险监管等方面探讨了如何发展和完善我国保险经纪制度。(本文来源于《金融经济》期刊2010年06期)
罗烨[8](2009)在《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是一个航运大国,随着海上贸易日益的频繁,海上保险业迅猛发展。我国海上保险市场上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海上保险市场的发展壮大,以及我国海上保险市场对外资保险市场的开放,这些为我国发展海上保险经纪人市场创造了客观条件。但是我国的海上保险经纪人起步晚,制度还不完善。本文在立足于我国国情,通过考察世界上最古老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借鉴其优良经验,对健全我国的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提出了笔者的建议,意见之浅陋,仅以表明笔者之思考。本文正文共分叁个部分:第1章从劳合社保险经纪人的定义入手,追溯劳合社保险经纪人的起源和发展现状。力求使读者全面了解劳合社保险经纪人。第2章重点对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进行了评价。本章对劳合社保险经纪人产生的作用以及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目前各界对完善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做出的努力进行了总结。第3章分叁部分讨论了我国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海上保险经纪人的发展历程。第二部分在分析了我国海上保险经纪人存在的作用后,重点分析目前我国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第叁部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对完善我国海上保险经纪人制度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大连海事大学》期刊2009-05-01)
龚暄杰[9](2009)在《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运行的法律机制》一文中研究指出保险经纪人制度是典型的"舶来品",最早起源于保险业发达的英国,是伴随着海上保险发展起来的,并经过不断的实践和完善,特别是通过长期的系统的法律制度的建设才发展成为较为健全的保险市场。而我国的保险经纪业是保险业中一个刚刚起步的子行业,保险经纪业务开展仅有不到九年的时间,它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应运而生的。本文现就保险经纪人概念和特征、法律地位、必要性以及监管做一简要论述,阐明自己的认识和理解,力求为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建立健全做一些有益的研究和探索。(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经济(中旬刊)》期刊2009年04期)
原琳[10](2008)在《浅谈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一文中研究指出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经纪人在保险中介市场上扮演着重要角色。而我国目前的保险中介市场主要还是代理人市场,经纪人市场尚处于初步发育阶段。相对于代理人制度,保险经纪制度的发展相当滞后。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保险市场上经纪人制度的现状以及保险经纪人发展滞后的原因。(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期刊2008年09期)
保险经纪人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英国是世界上的保险核心,其保险市场及保险经纪市场非常发达,其保险经纪制度也借由自身保险所处中心地位而一直影响着世界各国保险经纪制度的构建和发展。其中,伦敦劳合社保险市场就是英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它的诞生到后续发展,都彰显着它独具特色的一面。伦敦劳合社秉承着它所特有的市场架构、运营方式、监督机制于国际保险市场上占据着一席之地,并经过叁百年的积淀逐渐衍生了很多属于自己的特质。保险经纪人以保护投保人权益为出发点,当做中间人在承保人和投保人之间为他们签订保单努力,在事成之后获取合法酬劳的机构。我国有着广阔的保险市场,成为险业大国是基础,险业强国才是最终目的。保险经纪人制度的发展就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随着市场条件、法律基础、国际环境等条件的发展,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也应该大力发展起来。当然,我国的保险经纪制度还存在一些发展不足、专业度不够等问题,虽然中国对英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一直有所借鉴并且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但似乎遗漏了劳合社经纪制度中一些值得注意的方面。本论文谨依个人浅见,试对英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进行研究,并特别针对其中一些值得中国借鉴的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对完善中国海上保险经纪制度提出建议。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研究:1.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2.以劳合社保险经纪人的由来展开,对劳合社及其经纪人机构有一个简单的介绍,让读者能够初步认识。3.从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其中包括各种参与者法律关系的评析、分析保险经纪人的价值和劳合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希望能够让读者对其有一个详细的认识。4.主要是关于中国保险经纪人制度产生与成长,并分析了目前中国的整体情况和不足之处。5.给出了我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够使我们国家的保险经纪人制度更加地完备。6.结论与展望。总结研究的成果,并对其中研究中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以期以后更加努力改进。也对我国的保险经纪人制度有一些展望。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保险经纪人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王瑞,王文惠.论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J].商业经济研究.2016
[2].王文惠.论伦敦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D].北方工业大学.2016
[3].张立明.浅析保险经纪人制度[N].中国保险报.2015
[4].王业娜.中国旅游保险经纪人制度发展研究[D].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1
[5].邹益谦.中英保险经纪人制度比较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
[6].万玉涛,张亮.如何理解保险经纪人制度[N].政府采购信息报.2010
[7].邹茵,林秀清.发展与完善保险经纪人制度[J].金融经济.2010
[8].罗烨.劳合社保险经纪人制度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09
[9].龚暄杰.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运行的法律机制[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09
[10].原琳.浅谈我国保险经纪人制度的现状及问题[J].当代经济.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