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避税与反避税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反避税,账户,薪金,外籍,股权转让,信息,涉税。
避税与反避税论文文献综述
廉跃[1](2019)在《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的增多,组织形式和内部构造也越来越复杂。公司作为国家的纳税大户,其逃税避税的行为将会对社会经济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制定与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来约束公司的避税逃税行为是必要的。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的逃税避税行为有着极大的约束作用。本文主要讲述了公司法的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以此来供相关人士的交流参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34期)
曹可成[2](2019)在《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反避税案例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针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其反避税对策主要包括一般反避税措施以及特殊反避税措施。这些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非居民企业利用间接股权转让来避税的问题。然而,我国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足,在反避税的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很多非居民企业设计复杂隐蔽的控股结构来进行间接股权转让,且以此规避我国的纳税义务,侵害了我国的税收权益。本文分别对一般反避税措施和特殊反避税措施进行案例分析,从中获得案例启示;解决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反避税问题,对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保障国际税收的公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来源于《财会通讯》期刊2019年29期)
胡泽世[3](2019)在《数字经济对我国的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数字经济改变了传统的经济模式,也对各国传统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挑战。面对数字经济下愈演愈烈的BEPS问题,最早由OECD引导的BEPS行动于2015年发布了《应对数字经济的税收挑战》,此后各国依据这一报告对本国税法进行了修改,加强了对数字经济的监管。而面对数字经济所引发的一系列BEPS问题,我国目前尚未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仅违背了税收的公平原则,也不符合我国一贯的反避税立场。本文通过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主要的BEPS问题以及部分国家的应对措施进行分析,对我国现行反避税措施的不足提出了建议。(本文来源于《纳税》期刊2019年27期)
刘夏夏[4](2019)在《浅谈目前股权转让式避税与反避税现状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企业在并购重组中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大量的股权或资产的交易。股权交易涉及的税种少且有许多税收优惠存在,而资产的直接转让涉及多个税种且税负重,转让时后者的总体税负远大于前者,在此基础上,大量企业利用股权转让的名义转让资产(即股权式资产转让)进行避税。这种转让形式是不合理的避税行为,它违反了税收基本原则、弱化了税收政策效力,造成大量的税收流失。(本文来源于《财富生活》期刊2019年18期)
毛润华[5](2019)在《企业避税与国家反避税对策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国际税收恶性竞争、国家税务监管制度滞后、区域内企业生态环境差等问题是全球范围内不同类型企业出现避税行为的重要促因。面对加密数字货币这一新兴的避税工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反避税策略时存在差异。企业避税的反制措施需紧贴国情,在制定反避税策略时应时刻保持前瞻性,争取提前和准确发现现有税收法律的漏洞,保持一定的政策灵活性,应对可能出现的避税方法。(本文来源于《上饶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杜丽娟[6](2019)在《自然人跨境所得纳入反避税 外籍高管开放“承诺制”模式》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个税法实施以来,外籍人员在华个人税收申报和工作许可证办理增多。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的A类工作许可是通过“承诺制”来申请。个人所得税法经过第七次修订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订将自然人的跨境所得纳入反避税征管体系,进一步完(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7-15)
宋小其[7](2019)在《浅析某加工贸易公司转移定价中的避税与反避税措施》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进一步加大开放领域,跨国公司在我国的经营进入成熟期,相关方对跨国公司转移定价问题及由此产生的避税与反避税问题也给予了充分关注。一些跨国公司采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的现象对我国市场环境和税收收入等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影响,我国政府需要采取各种综合手段维护市场环境秩序,完善反避税措施,使企业在健全的法制环境下进行合法合规的交易活动。本文结合笔者所熟知的某跨国公司在上海工厂的转移定价状况,参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行动计划》(BEPS行动计划),首先简述转移定价的概念以及转移定价的可能影响,详细介绍了该公司的转移定价架构,分析其中常用的避税措施并对此提出具体反避税建议,最后从宏观政策角度提出反避税对策,希望本文能够给相关方面提供帮助。(本文来源于《财会学习》期刊2019年18期)
杜丽娟[8](2019)在《全球反避税加强 离岸账户规模十年跌叁成》一文中研究指出CRS(共同申报准则)实施两年后,全球反避税话题再次引起热议。截至目前,共有90多个税务管辖区之间互换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在对CRS账户初步分析后,OECD(经合组织)把重点转向了国际金融中心的离岸账户。出于隐匿海外资产、避免外汇管制等目的,很(本文来源于《中国经营报》期刊2019-06-24)
詹清荣[9](2019)在《“国际化”中国企业应对“避税天堂”跨国反避税的策略要点》一文中研究指出跨国企业开展跨国投资经营业务时,跨国企业母公司所在国政府、跨国企业本身、目标投资国或业务发生地政府、与业务可能会发生关系的第叁国或地区政府,都是跨国企业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具体投资或经营所得的利益博弈主体。企业纳税额多少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有不同的税种和税率,政府可以通过各自国家或地区立法程序制定、修改涉税法规,并且由各自政府的税收征管部门征收税款;企业必须按照当地涉税法规和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但可以比较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率、采用不同的投资安排和公司架构进行纳税筹划;第叁国或地区可以采(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9年06期)
孔丹阳[10](2019)在《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比较与借鉴》一文中研究指出新个人所得税法加入了包含转让定价、受控外国公司以及一般反避税条款的反避税规则。构建高效、完备的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体系是今后一段时期税务机关需要完成的任务。本文从分析我国自然人避税的特点出发,通过比较和借鉴各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经验,说明我国应着重在哪些方面进行相关的制度建设。(本文来源于《国际税收》期刊2019年06期)
避税与反避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针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问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其反避税对策主要包括一般反避税措施以及特殊反避税措施。这些政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非居民企业利用间接股权转让来避税的问题。然而,我国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不足,在反避税的法律法规和征管制度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很多非居民企业设计复杂隐蔽的控股结构来进行间接股权转让,且以此规避我国的纳税义务,侵害了我国的税收权益。本文分别对一般反避税措施和特殊反避税措施进行案例分析,从中获得案例启示;解决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反避税问题,对维护我国的税收权益,保障国际税收的公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避税与反避税论文参考文献
[1].廉跃.论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反避税中的适用[J].法制博览.2019
[2].曹可成.非居民企业间接股权转让的反避税案例研究[J].财会通讯.2019
[3].胡泽世.数字经济对我国的反避税挑战以及相关建议[J].纳税.2019
[4].刘夏夏.浅谈目前股权转让式避税与反避税现状分析[J].财富生活.2019
[5].毛润华.企业避税与国家反避税对策研究[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19
[6].杜丽娟.自然人跨境所得纳入反避税外籍高管开放“承诺制”模式[N].中国经营报.2019
[7].宋小其.浅析某加工贸易公司转移定价中的避税与反避税措施[J].财会学习.2019
[8].杜丽娟.全球反避税加强离岸账户规模十年跌叁成[N].中国经营报.2019
[9].詹清荣.“国际化”中国企业应对“避税天堂”跨国反避税的策略要点[J].国际税收.2019
[10].孔丹阳.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比较与借鉴[J].国际税收.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