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房价收入比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房价,收入,合理性,商品住宅,区间,楼市,住房价格。
房价收入比论文文献综述
刘诗萌[1](2019)在《上半年房价收入比再创新高 高层接连表态严控房地产高杠杆》一文中研究指出2019年上半年,在经历了楼市“小阳春”的燥热后,房价和地价也迎来了新的高点。8月1日,易居研究院发布50城房价收入比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8.4,相比2018年的8.3继续小幅上升,再创1998年以来的新高。报告还(本文来源于《华夏时报》期刊2019-08-05)
吴清婷,彭贤伟[2](2019)在《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在解释房价收入比概念的基础上,分析近十年以来贵州省房价收入比。结果表明,首先,贵州省整体房价收入比大体处于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贵州省城镇居民相对于全国总体城镇居民而言购房可支付能力更强,但这种购房可支付能力在逐渐减弱。其次,由于贵州省各地级市房价收入比具有区域差异,各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的购房可支付能力也大不相同。最后,无论是全国还是贵州省不同收入阶层的城镇居民,其对快速上涨的房价承受能力有很大差距,但是相对而言贵州省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在购买住宅时,比全国处于相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所承受的购房压力要小得多。为稳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改善住房问题,政府应完善房价统计制度,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应体现区域差异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文来源于《当代经济》期刊2019年07期)
李辉,王良健[3](2019)在《房价、房价收入比与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来自流动人口的微观证据》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房价迅速上涨,对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出新挑战。文章从理论上探讨房价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机理,然后将2015、2016年31 403个流动人员样本与177个地级以上城市房价数据进行匹配,采用含内生变量的Probit两步估计模型检验房价和房价收入比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的影响,并加入相关变量的交叉项进一步检验影响效应的个体差异和城市差异。结果表明:①房价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影响不显着,房价收入比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存在显着负影响。②附着在房价之上的城市公共服务有助于减弱房价收入比上涨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的负效应。③房价收入比上涨对未打算在城市购房的流动人口的长期居留意愿的消极效应大于打算在城市购房的流动人口。此外,房价收入比上涨对流动人口长期居留的影响效应还存在显着的代际差异、流动距离差异。(本文来源于《经济地理》期刊2019年06期)
郭晓冰[4](2019)在《基于房价收入比的郑州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自十九大以来,我国政府针对住房问题提出了“加强保障、准确把握、监测预警”的政策,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让住宅回归居住属性,是政府对今后房地产走向的战略基调。近年来,货币流通性过快的增长、广大居民投资渠道不足及不合理的土地财政政策等导致我国房价一直处于不合理的上升状态。郑州是我国人口大省河南省的省会,常住人口突破1000万,但和全国9个国家中心城市相比,其市域土地面积是最小的,人口的激增和土地面积不足的矛盾致使住房市场发展越来越不健康,住房价格的上涨速度超过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这给市民购买住房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同时也大大制约了郑州市经济产业升级转型,因此,提升居民住房购买力促进住房市场有机发展成为当前重要研究问题之一。通过对国内外大量资料研究,并结合我国国情,运用房价收入比指标来衡量郑州市居民的住房购买力。内容主要分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房价收入比的有关理论。首先通过文献综述对国内外对房价收入比的典型研究内容进行了介绍;其次阐述了房价收入比的基本理论,包括其定义的解析、影响因素、房价收入比模型的构建;最后以个人住房贷款与偿付能力为切入点,运用购房模型得出房价收入比的合理范围。第二部分分析了郑州市住房市场概况,简述其发展历程并从郑州市商品住宅建设以及交易状况两方面着重分析了郑州市住房市场现状。第叁部分是对郑州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的研究,首先从人口、居民储蓄、不同阶层家庭的收入等方面对居民收入状况进行了整体研究;其次研究了郑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变化情况;最后运用提出的房价收入比模型计算分析各收入阶层家庭对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价收入比,分析了各收入阶层家庭对各类住房的购买力情况,结果表明该市的房价整体上过高,多数家庭对于新建商品房不具备购买力,高收入及以上的家庭对于二手房具有整体购买力,中等收入的家庭对于经济适用房以及部分小户型商品房具有阶梯状分布的购买力,最后低收入及最低收入的家庭只能勉强对于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形成购买力。第四部分针对郑州市住房市场以及居民收入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从住房供给、居民消费、收入分配、住房制度四个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本文来源于《东华理工大学》期刊2019-06-14)
高可欣[5](2019)在《长叁角区县级房价收入比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本研究基于房价收入比指数计算,对长叁角城市群中183个区县居民的房价收入比进行时空分异特征、合理性及相关性研究,旨在有助于政府能够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调控政策,改善长叁角居民的居住条件,从而更好促进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建设。房价收入比指数越高,反映购房压力越大,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越差。借助安居客等网络平台采集房价和收入数据共计4128条,从区县层面进行房价收入比研究。本文主要有以下结论:(1)长叁角各区县房价收入比符合位序—规模分布,区县间存在显着差异,同一个城市中不同区县间的房价收入比也存在较大差异。但区县间的差异在不断缩小,首位区县的领先优势减弱。(2)房价收入比指数重心位于整个长叁角的中东部,迁移幅度不大,向西南方向迁移,表明长叁角西部的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优于东部,而西南部居民购房压力上升较快。(3)长叁角区县级房价收入比空间分布总体均呈分布不均的特征。房价收入比较高的区县在空间上呈“大分散,小集中”格局,主要由上海、南京、杭州和合肥及周边区县组成叁大组团。房价收入比较低的区县主要分布于长叁角中西部,大多属于安徽。同一城市中的各个区县的房价收入比存在一定差异,尤其是中心城区与郊区差异较大,房价收入比也与区县的地理位置有关,购房压力会从高压地区向周边区域外延辐射,从而影响相邻区域的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4)近两年长叁角区县级房价收入比的变化总体特征为“稳中有降”,绝大多数区县保持稳定不变,部分区县轻微下降,少数区县显着下降,绝少数区县上升。从空间分布来看,显着下降区、轻微上升和显着上升区都较为分散,而轻微下降区分布相对集中,呈南北两个集聚式组团分布。(5)长叁角痛苦型区县集中分布于长叁角东部沿海,以上海各区县为主,幸福型区县在空间上分布较分散,桃源型区县集中分布于东部,主要是上海相邻的太仓市、昆山市、平湖市、嘉善县,孤岛型区县仅有舟山市普陀区。(6)长叁角奋斗型和安逸型的区县数量远远大于重压型和舒适型,特征明显。奋斗型主要分布于长叁角东部沿海和中部,呈集聚式分布,2017年以上海区县为主,2018年杭州区县迅速崛起,形成“上海-杭州”双核心格局。安逸型区县主要分布于长叁角西部和北部,在空间上分布较为破碎。舒适型区县仅有雨山区,重压型区县仅上海市崇明区。(7)从省级层面来看,上海市居民的购房压力远远大于其他叁省,而江苏、浙江和安徽叁省相差不大,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相近。从合理性角度判断,2017年和2018年上海市属于购房可支付能力极低区间,其他叁省属于购房可支付能力较低区间,均不合理。从市级层面来看,2017年长叁角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合理性为11.54%,2018年下降至3.85%,且2017年至2018年超过90%的城市住房收入比扩大,居民购房压力不断增重,极个别城市减小。从区县级尺度来看,2017年长叁角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合理性为7.65%,2018年降为3.83%,表明长叁角区县尺度下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依然较低,且购房能力在减弱。总体而言,无论是从省级、市级还是区县级尺度分析研究,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的合理性始终低于12%,较不合理。(8)经person相关性分析验证,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常住人口数量均与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且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性强于常住人口数量。经济越发达,常住人口越多的区县购房可支付能力越差。另外,政府政策也是影响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的重要原因,以上海为例,上海各区县自2017年叁季度起房价收入比出现显着下降,主要原因是上海政府在中央意见指导下出台一系列房价调控政策,压低房价,减小居民的购房压力。(本文来源于《上海师范大学》期刊2019-06-01)
甄爱军[6](2019)在《50城房价收入比小幅下降》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调控不断深入,全国楼市进入理性发展阶段。根据研究机构公布的最新跟踪监测结果显示,包括房价收入比、房价收入比偏离度以及房价透支程度等反映市场运行情况的数据,都不约而同地向合理水平靠拢。房价收入比下降持续调控对稳定房价起到了明显作用,房价收入比的下滑,已经充分反映出这种变化。日前,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2018年全国50城房价收入比偏离度研究报告》,公布了2018年包括北京、上海等在内的50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变化情况。房价收入比是指家庭住房总价与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一般认(本文来源于《理财周刊》期刊2019年11期)
游亚雷[7](2019)在《浅谈宁波市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与供销状况的关系——基于房价收入比指标》一文中研究指出住房制度的改革提高了住房质量,房地产业有了新的发展。住房支付能力是由家庭的有限收入和住房成本来平衡的。根据目前住房支付能力的现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测算不同地区的住房支付能力。本文通过利用房价收入比指标分析了2009—2016年宁波市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并用SPSS分析对支付能力指数与房地产市场供销关系进行了探索。本文试图通过房价收入指数来分析居民住房支付的能力和房地产市场的供求情况。(本文来源于《特区经济》期刊2019年03期)
杨慧,高迎坤[8](2019)在《基于房价收入比的城市房价合理性评价》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房价快速上涨,政府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更加注重城市分类调控。准确判断城市房价合理性,对政府制定分类调控政策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房价收入比是判断房价合理性的主要依据,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4,6)是否适用于中国,一直是国内学者争议的话题。针对当前国内学者在房价收入比计算及其合理区间界定方面的缺陷,通过改进使其符合中国国情。在房价收入比计算及合理区间改进的基础上,对35个大中城市房价合理性进行评价,提出针对不同类型城市居民的购房支付能力采取分类调控的政策建议。(本文来源于《价格月刊》期刊2019年03期)
郭晓冰,张明[9](2019)在《郑州市房价变动合理性分析——基于房价收入比与住房租售比》一文中研究指出从宏观及微观角度来对影响商品住宅价格波动的因素进行理论分析,引入房价收入比以和住房租售比来判断城市商品住宅价格的合理性,对郑州市区商品住宅市场实证研究,分析了2013-2017郑州市区年商品住宅价格变化情况,客观评价在此期间郑州市区房价是否合理并找出其原因,根据房价波动的因素提出郑州市房价上涨原因相应地提出对策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有:1)商品住宅价格波动的方向以及幅度是由经济面、政策导向以及社会价值观3个方面共同影响的结果; 2)通过计算房价收入比以及租售比发现2013-2017年期间郑州市区商品住宅价格水平仍然偏高,巿区商品住宅巿场上存在着商品住宅价格出现泡沫; 3)通过经济面、政策导向以及社会价值观3个方面分析出郑州市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原因。(本文来源于《江西科学》期刊2019年01期)
梁倩[10](2019)在《近20年第二高 去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升至8》一文中研究指出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23日发布的《2018年全国房价收入比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商品住宅成交均价854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2.2%,涨幅比2017年扩大6.5个百分点。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比2017年名义增长7.(本文来源于《经济参考报》期刊2019-01-24)
房价收入比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在解释房价收入比概念的基础上,分析近十年以来贵州省房价收入比。结果表明,首先,贵州省整体房价收入比大体处于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贵州省城镇居民相对于全国总体城镇居民而言购房可支付能力更强,但这种购房可支付能力在逐渐减弱。其次,由于贵州省各地级市房价收入比具有区域差异,各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的购房可支付能力也大不相同。最后,无论是全国还是贵州省不同收入阶层的城镇居民,其对快速上涨的房价承受能力有很大差距,但是相对而言贵州省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在购买住宅时,比全国处于相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所承受的购房压力要小得多。为稳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改善住房问题,政府应完善房价统计制度,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应体现区域差异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房价收入比论文参考文献
[1].刘诗萌.上半年房价收入比再创新高高层接连表态严控房地产高杠杆[N].华夏时报.2019
[2].吴清婷,彭贤伟.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J].当代经济.2019
[3].李辉,王良健.房价、房价收入比与流动人口长期居留意愿——来自流动人口的微观证据[J].经济地理.2019
[4].郭晓冰.基于房价收入比的郑州市居民住房购买力研究[D].东华理工大学.2019
[5].高可欣.长叁角区县级房价收入比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9
[6].甄爱军.50城房价收入比小幅下降[J].理财周刊.2019
[7].游亚雷.浅谈宁波市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与供销状况的关系——基于房价收入比指标[J].特区经济.2019
[8].杨慧,高迎坤.基于房价收入比的城市房价合理性评价[J].价格月刊.2019
[9].郭晓冰,张明.郑州市房价变动合理性分析——基于房价收入比与住房租售比[J].江西科学.2019
[10].梁倩.近20年第二高去年全国房价收入比升至8[N].经济参考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