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减条款论文-张永

克减条款论文-张永

导读:本文包含了克减条款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国际人权条约,克减条款,不足,完善

克减条款论文文献综述

张永[1](2011)在《国际人权条约中的克减条款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的克减,是国际人权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许多全球性、区域性人权条约中都有关于人权克减方面的条款。当一国处于紧急状态并危及其生存时,政府一方面要采取必要措施结束这种危急情况以恢复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行,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地保护其公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然要暂时地牺牲个人的权利以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在二者之间必然存在冲突。对这一冲突的解决,正是人权克减条款作用之所在,因此,关于人权克减条款的研究有利于我们了解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在多大的程度上可以对人权条约进行克减?哪些权利内容是不可克减的?如何完善现有的人权克减条款从而适应当今保护人权的现实需求?提出并解答这些问题,正是解决上述矛盾冲突的关键。但是,我们也看到:现有人权条约中关于人权克减条款的规定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在紧急状态界定、不可克减权利范围、以及该条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条约机构对缔约国对这一条款的援引缺乏监督及评价等。同时,当今国际社会在保护人权方面面临的新情况、新困难也要求向现有的人权克减规定中注入新的时代内涵。综上,本文从现有人权条约中关于人权克减的法律规定及克减实践出发,一方面总结现有法律规定及实际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相应提出完善措施。充分发挥人权克减条款在保护人权方面的作用。具体包括如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系统论述了全球性、区域性人权条约中克减条款的内容及其相关人权条约机构、各缔约国对克减条款的解释,及其在现实当中的执行情况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针对第一部分的内容,分别从人权克减条款本身的规定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以及实际执行过程中反应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入手,分析其原因,揭示出完善人权克减条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叁部分,这一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针对上述问题及挑战所提出的改善建议。首先,从适用这一条款的前提——紧急状态谈起,对紧急状态的界定,特别是从国际人权法领域对其进行界定,同时要结合当今保护人权的现实需求。其次,在完善不可克减权利方面,应明确权利行使上的特殊情况,确定不可克减权利范围,逐步完善现有权利保护框架。第叁,对该条款在适用过程中涉及的缔约国权利义务方面的规定加以完善,保障其适用过程的合法、合理,提高可操作性。第四,提倡条约机构应加强及完善对各缔约国适用克减条款的整个过程的监督与评价。第四部分,结合我国在突发公共立法方面的实际,并联系文章前叁部分的一些观点和看法,试探性地提出一些立法建议。(本文来源于《辽宁大学》期刊2011-05-01)

刘丽[2](2011)在《解析《欧洲人权公约》的权利克减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权利的克减是权利限制的一种特殊情况,其最终目的是对人权的更好的维护。针对《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即权利克减条款,欧洲人权法院在其案例法中对权利克减的前提条件、克减范围及通知义务等皆通过权威解释加以规范。《欧洲人权公约》通过权利克减条款认可国家在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对特定权利的克减权,有利于平衡个人权利的保护与紧急状态下国家利益的维护,最终使得个人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该条款仍然存在几点不足:未规定需正式宣布紧急状态;不可克减权利的范围狭窄;通知的规定不详尽。(本文来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01期)

王祯军[3](2011)在《克减条款与我国紧急状态法制之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克减条款突出了克减问题对于紧急状态法制的重要性,揭示了克减权行使的目的和价值取向。克减条款与我国现行的人权保护制度不存在价值冲突,我国政府在未来批准公约时,不需要对克减条款做出保留。因此,鉴于我国现行紧急状态法制与克减条款的规定相比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并为未来履行国际义务做好准备,需要对我国的紧急状态法制加以完善,应在宪法中明确"紧急状态"的涵义和程序,明确规定"克减"问题,建立不可克减的权利的保护制度。(本文来源于《当代法学》期刊2011年01期)

卫荣辉,韦仁伟[4](2009)在《浅析《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克减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人权的国际保护是一项普遍的国际法原则,在紧急状态中保护人权是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本文主要对《欧洲人权公约》中人权克减条款进行分析,首先对人权克减进行概述,然后对《欧洲人权公约》15条的克减条款从实体和程序条件两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对《欧洲人权公约》中人权克减条款存在的非克减人权数量过少,未明确规定紧急状态须正式宣布的缺陷,提出相关建议。(本文来源于《绵阳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09年09期)

易志龙[5](2008)在《我国引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紧急状态下的人权保护是国际人权法学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在人权保护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即将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的克减条款规定了缔约国在正式宣布紧急状态后,可以克减人权保护的义务。克减条款规定了人权克减应遵循的原则,即不得克减基本人权,克减措施应严格限制在必要限度内,不能纯粹因歧视目的而采取带有歧视性的克减措施,不得与其他国际法义务相违背,应将采取人权克减的理由和措施立即通知联合国秘书长。虽然我国自1989年以后没有正式宣告过紧急状态,但近年的汶川地震等突发事件已造成局部地区事实上的紧急状态。对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紧急状态下人权克减的规定,我国的紧急状态立法主要体现在《宪法》、《戒严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这些立法还有一些不足之处。2008年的抗冰救灾工作检验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国家没有正式宣布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级别,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不落实,军队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机制不明确,社会动员机制不完善等。为做好引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的准备,我国有必要对克减条款的“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权利”提出保留,并在目前有关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紧急状态法》,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细则,同时在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践中积累宣布紧急状态的经验,并着手考虑撰写克减报告的理论研究机构和政府机构。(本文来源于《湖南师范大学》期刊2008-10-01)

王祯军[6](2007)在《论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的保留》一文中研究指出克减条款是人权公约的"基石",对克减条款的保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针对人权公约的特点以及克减条款的重要性,结合国际人权机构的实践,如何判断对克减条款的保留是否符合人权公约的目的和宗旨的具体标准进行了阐述,并结合人权公约的特点、克减条款的重要性来解决克减条款的保留问题。(本文来源于《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期刊2007年04期)

郑薇[7](2006)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初探》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首先介绍了人权公约中的克减条款的概念和意义,在此基础上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克减条款的规定和拟订过程做出简要介绍。接着作者结合人权事务委员会一般性意见和相关案例其他国际人权机构的相类似案例和解释、有关非政府组织的解释以及其他文献和材料对《公约》克减条款的基本问题,如缔约国采取克减措施的前提条件、缔约国采取克减措施的限制性原则、缔约国采取克减措施的国际监督机制以及对《公约》克减条款的保留等问题展开论述。最后,作者通过对《公约》克减条款基本问题作出总结,进一步提出《公约》克减条款在国际人权保障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该条款对中国可能产生的重要影响。全文除前言和结论外共分五个部分。前言简要介绍了选题的背景、缘由和研究目的。第一部分:《公约》克减条款概述。这部分首先对人权公约中克减条款的概念和意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接着对《公约》克减条款的规定和拟订过程做出简要介绍,最后对人权事务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对《公约》克减条款的解释性文件和其重要性做出说明。第二部分:《公约》缔约国援引克减条款采取克减措施的前提条件。这部分首先根据《公约》克减条款的规定,指出缔约国援引《公约》克减条款采取克减措施必须具备两项前提条件:第一,国家遭受公共紧急状态且该紧急状态威胁到国家的生存;第二,该紧急状态需要经过正式宣布。接着在《公约》规定的基础上,结合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一般性意见和非政府组织做出的解释对两项前提条件展开详细论述。第叁部分:《公约》缔约国采取克减措施的限制性原则。这部分首先指出根据《公约》的规定,缔约国即使在满足前提要件可以采取克减措施的情况下,还应当遵守《公约》对采取克减措施所规定的五项限制性原则:(一)非克减原则;(二)相称性原则;(叁)与其他国际法义务相一致原则;(四)非歧视原则;(五)(本文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期刊2006-04-01)

赵建文[8](1996)在《论人权公约的克减条款》一文中研究指出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欧洲人权公约》和《美洲人权公约》都规定,缔约国在出现社会紧急状态时,有权依照各该公约规定的条件,克减依据公约所承担的义务,中止公民在社会正常状态下所享有的某些权利,以利于国家克服危难。上述人权公约关于克减权的规定,不仅有助于消除各国批准或加入公约时的某些顾虑,而且便于缔约国在紧急时期正确地行使克减权,实现维护国家安定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由于人权公约关于克减权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习惯法,对非缔约国也是有一定意义的。本文将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为主,对人权公约缔约国的克减权问题加以初步探讨。(本文来源于《法学家》期刊1996年05期)

克减条款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权利的克减是权利限制的一种特殊情况,其最终目的是对人权的更好的维护。针对《欧洲人权公约》第15条即权利克减条款,欧洲人权法院在其案例法中对权利克减的前提条件、克减范围及通知义务等皆通过权威解释加以规范。《欧洲人权公约》通过权利克减条款认可国家在紧急状态的情况下对特定权利的克减权,有利于平衡个人权利的保护与紧急状态下国家利益的维护,最终使得个人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但是,该条款仍然存在几点不足:未规定需正式宣布紧急状态;不可克减权利的范围狭窄;通知的规定不详尽。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克减条款论文参考文献

[1].张永.国际人权条约中的克减条款研究[D].辽宁大学.2011

[2].刘丽.解析《欧洲人权公约》的权利克减条款[J].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3].王祯军.克减条款与我国紧急状态法制之完善[J].当代法学.2011

[4].卫荣辉,韦仁伟.浅析《欧洲人权公约》中的克减条款[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

[5].易志龙.我国引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初探[D].湖南师范大学.2008

[6].王祯军.论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的保留[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7

[7].郑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克减条款初探[D].中国政法大学.2006

[8].赵建文.论人权公约的克减条款[J].法学家.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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