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公正义务论文_缐杰,高翼飞

导读:本文包含了客观公正义务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公正,客观,义务,检察官,检察官法,证据,不起诉。

客观公正义务论文文献综述

缐杰,高翼飞[1](2019)在《认罪认罚从宽应贯彻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对于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表示认罪认罚的案件,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是否存在因受到暴力、威胁、引诱而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情况。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适用的罪名、量刑建议的从宽幅度以及适用的诉讼程序提(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9-11-12)

王栋[2](2018)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应注重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创新性诉讼制度具有节约司法资源、保护公益高效及时等独特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在诉讼能力方面的不对等地位极易延伸到民事公益诉讼中,造成被告人最后实际承担的民事责任超出法定范围的隐性风险。破(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8-05-30)

刘杰[3](2017)在《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是检察官在司法活动中必须遵守的基础性原则,其内容反映在检察活动中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客观公正义务要求检察官既要履行追诉犯罪的国家职能,同时更要在追诉犯罪的过程中保障人权。这就要求检察官须居于中立客观的地位,超越当事人的立场,不能以对被追诉人定罪量刑作为唯一的价值追求,而是对案件的公平正义负责,对法律负责,体现检察官是国家法律守护者的地位。但是,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履行并不乐观,存在很多问题和现实困境。其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刑事错案中的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缺失。另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对检察官履行客观公正义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客观公正义务的切实履行,防止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形式化。本文以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基本认识为切入点,比较和研究国外相关规范,找到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现实困境,分析其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对如何保障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有效履行进行探究。详细的内容分为以下几章进行了论述:第一章,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理论基础。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客观公正义务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以及与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关系。总结归纳了客观公正义务的本质以及发现实质真实和正当程序遵守的具体内涵,并从检察官职业伦理中找到客观公正义务的精神内容。第二章,检察客观公正义务的国外规范考察及比较。这部分主要总结分析了国际性文件、不同法系国家如德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的法律文件,并进行了规范现状的比较。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已成为了一项国际共知共认的准则,欧美国家的法律规范从各个不同的侧重点做出了规定。我国需要理性分析并借鉴国际准则和其他国家关于客观公正义务的有利内容。第叁章,保障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履行现状及分析。这部分主要总结了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履行的法律基础、履行现状,进而详细分析了履行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存在的难题,包括制度困境、角色冲突、体制障碍、办案机制的障碍以及心理难题。第四章,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有效履行的途径。这部分是研究如何保障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有效实现。主要是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和机制、程序保障、检察官职业伦理的内容以及检察官职业伦理的精神价值的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来源于《四川师范大学》期刊2017-05-26)

方洁[4](2014)在《控诉与监督统一于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公诉检察官该如何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实际上涉及到检察官的司法理念。 把握好角色定位 我国的检察机关既是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国家的司法机关,这一角色定位是检察机关一切职能和义务的本源和根据。公诉检察官的角色定位包含两个层面:一方面,公诉检(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4-01-19)

黄卫平,古卫爽[5](2013)在《强化客观公正义务做好侦监工作》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最早得到确立是在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现代意义上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是指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不仅有追诉职责,还有保障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努力发现事实真相,尊重案件事实,追求司法公正。我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侦查监督职能的相关规定中(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3-08-09)

朱玉萍,蔡余[6](2012)在《论我国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客观公正的义务要求检察官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忠于案件的事实真相,以实现司法的公正。但应认识到检察人员只有树立司法公正的绝对理念,结合法律对违反客观公正义务法律后果的规定和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证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在我国的实现。(本文来源于《重庆与世界(学术版)》期刊2012年10期)

张云玲[7](2011)在《和谐视野下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体现了检察官的基本属性,反映了刑事诉讼活动的要求,检察官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中承担客观公正义务不仅有利于保障人权,还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本文来源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1年11期)

邓言辉[8](2011)在《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指的是检察官必须处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寻求案件的事实和真相,公正全面地收集证据、审查案件以及进行诉讼的规范、思想和行为。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德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最早得到确立,其基本原理是把实体真实主义和职权主义统一结合了起来。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产生,彻底打破了检察官“国王守夜人”的角色,检察官的定位也真正体现在对正义和真实的追求上。因而该理论产生后,其他各国便迅速把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内容体现到诉讼法律中去。我国在立法中也对该理论进行了规范。从该理论产生的理论基础看,国民主权、公益代表、实体正义以及程序正义理论,是目前学界及各个立法中普遍认可的理论基础。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不仅要求检察官追求案件实质真相,维护被追诉人合法的诉讼权利,还要客观公正的评价案件事实以实现法律公正。检察权具有代表普遍国民利益的的社会属性。检察权是代表国家对犯罪进行追诉的权力,代表的是国民整体的利益。检察权被认为专门国家机关的权力,既包括有提起诉讼的权能,也承担着实现司法公正的责任和义务。检察官仅仅是国家提起公诉的代表,必须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行使检察权。检察官的基本职责就在于保障检察权客观、公正、有效地得以实施。这是由于检察官作为国民利益的代表者,不仅要从被害者的立场考虑,而且还要考虑到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以及对被约束者的刑事政策,最后从公正的立场来考量起诉还是不起诉。维护国民利益是检察权能的出发点,也是检察官一定要坚持的原则。因此,从公平立场出发,检察官在执行控诉权能时以维护国民利益而不是少数人利益作为自己的最终目的,尽到检察官应遵守的客观公正义务。在司法实务中,检察官不仅承担着打击犯罪的职能,还要兼顾着维护被追诉者的各项法律权益,这也是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核心内容。法律赋予检察官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责任)是相互对立、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如对后者履行,在一定程度上就对检察官行使打击犯罪的职能有所削弱,就会遭受检察官的抵制,所以就要在法律的层面强制检察官来履行该义务。但是,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际看,在侦查过程、证据收集、出示、被追诉者权利保护、检察制度的构建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实现的障碍。在我国要真正实现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一是加强对侦查取证的监督和引导,通过制度上的重新建构使这种监督和引导发挥最大作用;二是确立证据保全义务,叁是全面落实对被追诉者应尽的保护责任,不仅要全面收集能够定罪和罪重的证据,还有客观公正调取无罪、罪轻的证据,要把打击犯罪和维护被追诉者的利益统一结合起来;四是坚持公诉人的相对独立性。从改革公诉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入手,不能让承办案件的检察官禁锢于“无罪一票否决”之中,还要完善救济途径,建立健全告知、听证和信息披露制度。(本文来源于《安徽大学》期刊2011-04-01)

王树茂[9](2010)在《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法理基础》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又称“检察官客观性义务”、“检察官客观公正原则”,是检察官参与刑事诉讼、执行职务时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义务和行为准则。    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是一种客观中立、不偏不倚的原则立场。要求检察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不站在当事人的立(本文来源于《检察日报》期刊2010-07-12)

朱孝清[10](2009)在《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完善(上)》一文中研究指出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是指检察官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中不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而应该站在客观立场上进行活动,努力发现并尊重事实真相。其基本内涵是:坚持客观立场、忠实于事实真相、实现司法公正。其中坚持客观立场是基石,忠实于事实真相是核心,实现司法公正是目的。各国法律和国际准则之所以普遍赋予检察官以客观公正义务,是为了防止检察官对控诉职能的片面理解,基于检察官作为"国家与公共利益代表"和"准司法官"的角色定位,缘于平衡控辩双方实力、用好起诉裁量权的需要。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在中国有重大发展,但尚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统一认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程序改革的正确方向,防止将检察官当事人化;切实保障并完善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完善立法,强化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改革完善检察体制、机制。(本文来源于《人民检察》期刊2009年09期)

客观公正义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创新性诉讼制度具有节约司法资源、保护公益高效及时等独特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特别是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在诉讼能力方面的不对等地位极易延伸到民事公益诉讼中,造成被告人最后实际承担的民事责任超出法定范围的隐性风险。破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客观公正义务论文参考文献

[1].缐杰,高翼飞.认罪认罚从宽应贯彻客观公正义务[N].检察日报.2019

[2].王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应注重客观公正义务[N].检察日报.2018

[3].刘杰.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7

[4].方洁.控诉与监督统一于客观公正义务[N].检察日报.2014

[5].黄卫平,古卫爽.强化客观公正义务做好侦监工作[N].检察日报.2013

[6].朱玉萍,蔡余.论我国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J].重庆与世界(学术版).2012

[7].张云玲.和谐视野下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

[8].邓言辉.论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D].安徽大学.2011

[9].王树茂.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法理基础[N].检察日报.2010

[10].朱孝清.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完善(上)[J].人民检察.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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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各方之间的工作目标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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