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行为论文_周伦军

导读:本文包含了越权行为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效力,西城区,代表权,原则,经理。

越权行为论文文献综述

周伦军[1](2017)在《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与善意第叁人保护》一文中研究指出在民法典总则编的编纂过程中,如何在民法通则第叁十八条、第四十叁条规定的基础上,科学界定法定代表人职责,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内外有别的团体法律关系,以维护法人及其成员、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始终是一项重要的研究议题。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本文来源于《人民司法(应用)》期刊2017年28期)

唐冰洁[2](2016)在《公司越权行为的效力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法律对公司越权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易使相对人受到损害,且客观上支持了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本文探讨公司越权行为的外部效力采取何种效力模式更为恰当,我国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司越权行为采取可撤销的效力模式最为合理。(本文来源于《现代经济信息》期刊2016年09期)

刘丹[3](2015)在《浅析行政越权行为》一文中研究指出行政越权行为在我国是经常发生的。分析行政越权行为有利于防止行政主体超越职权,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本文来源于《商》期刊2015年37期)

元林霞[4](2015)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在当今的市场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作为法人代表,由于其特殊的身份地位,行为的效力直接影响交易活动的实现与否。因此,研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及其行为效力,对于市场交易的安全以及顺利进行有着重要的意义。在现实的交易活动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法人与合同相对人签约的现象司空见惯。本文从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相关理论出发,以我国《合同法》第50条的规定作为研究重点,结合域外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效力的立法,从而得出司法适用的最佳模式。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对我国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进行了全面的评论和分析。第一章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概述。从公司法定代表人这一特殊的人物角色入手,介绍了他的地位、职权以及在实际的代表行为中职权扩张带来的弊端,为下文介绍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从事民事交易行为作了铺垫。第二章是规范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立法现状及其法律漏洞。该章对法人代表越权行为的相关法律规范作了一个梳理,并且肯定了现行法律的进步之处,即承认越权行为有效的规则。同时指出现行法律存在的不足,为我们改善立法不足提供了现实依据。第叁章是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模式。通过介绍两大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学术界在对待越权行为效力问题上的立法学说,明确了可供借鉴的效力待定模式是最佳选择。第四章是对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解读。首先对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进行了分类,明确了规制法定代表人权限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属性。其次对《合同法》第50条中的关键用语进行了界定。最后,针对交易相对人的主观状态进行了剖析,准确认定越权行为的效力。第五章是对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进行规制的完善建议。从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和构想,以期为规范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本文来源于《中央民族大学》期刊2015-06-03)

李青[5](2014)在《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效力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其对外活动通过代表机关和代表人来实施。当法人代表超越权限对外代表法人时,各国关于越权行为的效力规定呈现了相同的发展趋势,即从无效到有效的转变。我国《合同法》第50条顺应了这种趋势,规定越权行为有效,除非法人举证推翻。该条的理论依据在于权利外观理论在代表领域的适用,代表关系的特性和法人区分理论使法定代表人身份拥有了概括代表权的外观。同时,代表和代理具有共性,当第叁人知道或者应道知道法人代表超越权限时,越权行为效力应该类推适用狭义无权代理的规定,效力待定。此外,第叁人的主观状态直接决定了越权行为的效力,越权行为效力的判断标准在于法律、章程和内部规则对代表权的限制性规定是否具有对抗第叁人的效力。由于法律规定的事项具有非常规性,关乎法人的利益,具有对抗第叁人的效力,章程和内部规则不具有对抗善意第叁人的效力。最后,第50条规定的代表主体应当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包含法人中其他具有职务关系的主体;超越权限亦包含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本文来源于《西南政法大学》期刊2014-03-25)

文李勇,郭占红[6](2013)在《越权行为的再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在如何理解《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上,理论界将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的行为解释为包括企业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这不仅混淆了《合同法》第50条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的规范范围,也是对越权原则的误解。追根溯源,这种误解的本质是源于越权原则之上的超越经营范围行为无效的传统观念,混淆了法人越权与法定代表人越权的概念。为正本溯源,有必要区分越权原则和法定代表人越权,明确越权行为的适用范围。(本文来源于《四川行政学院学报》期刊2013年06期)

蔡彩君[7](2013)在《童心任飞扬——班主任越权行为的成因与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管理的主体,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应以学生为本位,尊重、理解与信任学生,让学生的精神生命在班级这个平台上舒展开来,使班级成为师生心灵成长的共同体。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班级管理中,以成人为本位的现象很多,有的班主任急功近利,一味地追求效率,包办代替学生的工作,采取"保姆式""、专制式"等方式管理学生,出现了种种超越班主任权限的现象,给学生的心灵造成了不小的创伤。本文通过讨论和探索,试图纠正班主任的越权行为,使教师在儿童的世界里找到班级管理的密码,让童心飞扬。(本文来源于《小学教学参考》期刊2013年27期)

罗春晓[8](2013)在《公司经理越权行为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大小公司都在聘任高级经理,提升了公司运作的效率,经理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不仅仅是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还带来了许多问题,例如公司经理权利的扩张与滥用,个人私欲促使公司经理越权行事,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的损失。经理在其公司的地位与性质是多重的,充当了代理人、代表人以及多重法律关系,经理越权问题在我国的公司都有体现。主要是由于个人的私欲以及我国公司经理制度存有缺陷,没有对公司经理越权进行有效的判断以及很好的限制。由于我国公司发展有特殊的背景,经理越权法律制度也存在很大的学理缺陷。结合我国具体实践,本文首先从经理的权限范围出发,明确了经理的地位与权限,对于抑制经理越权行为是非常必要的,只有明确了权限范围,才能够厘清经理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为抑制经理越权行为打下基础。其次从经理权限的来源即法律、章程与合同内部决议来判断经理是否越权,进而从不同方面来判断经理越权后的法律效力,区分不同情况来判断。最后明确了经理越权的民事责任,通过诉讼机制来抑制经理越权的行为。总之,本文比较全面的分析了经理越权行为的原因,要从实践上杜绝经理越权现象的产生。(本文来源于《内蒙古大学》期刊2013-06-10)

陈新洲,赵仁伟[9](2013)在《北京西城区晒政府“权力清单”》一文中研究指出新华社北京1月9日电(记者陈新洲、赵仁伟)一个区政府的区长到底有多少职权?北京市西城区日前公布的政府“权力清单”给出了答案:19项。包括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主持区政府决策、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等都一一列出。 记者在“西城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本文来源于《新华每日电讯》期刊2013-01-10)

杨霞晓,周鹏龙[10](2011)在《论越权行为——兼评《合同法》第50条》一文中研究指出我国《合同法》第50条规定了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问题,但理论界长期对越权行为的理解存在争议,致使对该条文的适用造成困惑。目前国内学者大都认为越权行为包括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然而此观点混淆了法人越权与法定代表人越权的概念。本文采用文义、目的、体系等解释方法对《合同法》第50条的真正含义作出了重新解读。(本文来源于《湖北函授大学学报》期刊2011年08期)

越权行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我国法律对公司越权行为的效力的规定易使相对人受到损害,且客观上支持了公司超越其经营范围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本文探讨公司越权行为的外部效力采取何种效力模式更为恰当,我国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公司越权行为采取可撤销的效力模式最为合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越权行为论文参考文献

[1].周伦军.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与善意第叁人保护[J].人民司法(应用).2017

[2].唐冰洁.公司越权行为的效力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6

[3].刘丹.浅析行政越权行为[J].商.2015

[4].元林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5

[5].李青.法人代表越权行为效力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4

[6].文李勇,郭占红.越权行为的再思考[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

[7].蔡彩君.童心任飞扬——班主任越权行为的成因与对策[J].小学教学参考.2013

[8].罗春晓.公司经理越权行为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

[9].陈新洲,赵仁伟.北京西城区晒政府“权力清单”[N].新华每日电讯.2013

[10].杨霞晓,周鹏龙.论越权行为——兼评《合同法》第50条[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1

论文知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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