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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商行政管理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密切关注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的发展给市场带来的变化及其对市场主体行为的影响;这些影响给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并不断地、及时地根据这些情况、问题、要求,调整、加强监管执法工作重心。而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关系到社会秩序稳定性,因此,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提供服务,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所以,本文对信息化背景下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商工作;行政管理;社会化
一、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的基本含义
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是针对于长期以来工商管理部门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单打独斗,而提出的一种新的管理理念,是激发社会活力,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管理,对政府管理松绑,促使政府更好地制定政策、制定规则和做好核心工作,是对社会经济活动加以影响、控制、引导、调整,并为社会公众所接受,最终促进社会发展的一种监管模式。其内涵是将市场秩序管理上升至社会管理的层面,借助社会管理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实现综合性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效能;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作用,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行业规范、企业自律的监管格局。由此看出,工商工作社会化不仅仅是市场秩序管理问题,而涉及工商管理改革发展的大局;不仅仅局限于某个领域,而是涉及工商管理的各方面各领域的综合管理;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监管,而是涉及各市场力量、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共同监管。
二、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的基本原则
1、融入发展全局
树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全局观念,自觉将部门目标融入政府目标,按照政府的工作重心确定工商工作的重心,始终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推进工商发展。
2、坚持政府领导
工商部门职能宽泛,资源有限,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较多,监管执法风险系数高,只有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才能履行好职能,提高服务效能。因此,凡职能交叉的大项工作都要取得政府支持,促成政府领导、工商牵头、多方协作的局面,提高监管执法的威慑力,扩大社会影响。
3、紧贴工商职能
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去推进。既不能超越法定职权,也不能弱化法定职权,确保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阳光行政,努力营造平等有序的发展环境、公平诚信的经营环境、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高效便民的服务环境。
4、优先关注民生
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关注的“焦点”和期望解决的“难点”问题,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体现“以人为本”。
5、激励公众参与
千方百计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工商部门履行职能过程中存在的管理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促进工商职能到位。
二、信息化背景下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存在的现实问题
1、管理社会化的理念认识不足
由于对管理社会化理念认识不足,导致政府对新形势下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发展趋势等认识不足,极少数党政干部存在不信任社会组织,认为其不可靠,一方面,他们对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和异己力量的存在高度敏感,限制其发展,甚至担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会危及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另一方面,他们认为,市场规制是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化应按照行政监管为主的模式展开,以致在工作中,出现将社会组织牢牢抓在手里不放,大事小事都有自己说了算,直接行政干预;或放手不管,对所属社会组织工作不闻不问等现象。
2、多元主体参与不充分
根据合作治理理论,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是社会管理有效性的基础条件之一和发展趋势。在市场监管进程里,市场组织和其他行政系统外部部门有各自的优势,但他们的力量没有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行政和非行政力量之间平等、协商、合作关系。如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虽然有大量的食品安全问题是由公民和媒体曝光,甚至企业维护自己的荣誉和秉承社会责任和自动回收或处理,但这一社会监管没有得到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不仅是行业组织,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明显不足,有些部门和组织对于媒体的控制和干扰未曾减弱。
3、管理社会化的共治能力局限
增加公共服务的数量,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不只是强调多主体参与,还需要更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作为基础保障。这意味着,当前的社会条件下,不仅着眼于民间社会,党组织作为公共服务体的提供者角色,应该更注重和强调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社区一起工作产生的乘法效应的爆发作用。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中,工商部门与社区、行业协会、物业、企业志愿者能否形成有机的协同合作,发挥资源共享的效益,获得参与者及被服务者多赢的效果,体现在管理社会化的共治能力能否满足治理要求。
三、合作治理视角下工商行政管理社会化优化选择
1、加强多元主体间利益平衡
加强利益引导,实现利益共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加强利益引导,明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得个人、集体、社会、国家,经由良性的互动过程,使社会主体间行动管理及其模式化结构达到最佳状态。当前,我国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社会管理意识淡薄,参与能力匮乏,要引导其成为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加强利益引导和公民意识提升,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理性、合法、有序地参与社会管理,达成一致的利益共享意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目标。
2、推进多元主体共识达成
寻找管理职责的共同点,引导社区参与管理。社区之所以能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管理,基础条件在于在管理职能上与工商管理部门具有共同点,形成对管理职责共同点的共识,使社区组织认识到参与市场秩序管理不是为工商管理部门解忧,而是在落实自身的职责,从而将部门职责转化为属地政府与工商管理部门共同的职责。工商管理部门与街道共同对社区有关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则使得管理职责共同点得以强化。
3、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地方政府出台的信息公开办法,充分利用工商红盾网向外发布信息。及时收集市民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定期更新政务信息。通过领导接访、新闻发布会、“3•15”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省工商局及各级政府组织的民声热线和民声直通车节目、短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和市民介绍工商职能,发布消费警示和监管警示,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咨询,回应投诉举报的处理情况。在内外网设立工商工作社会化专栏,及时发布和收集与社会化有关的信息。积极利用户外公益广告、宣传栏、横幅等发布与工商职能有关的信息。
结束语
全方位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快职能转变,是工商部门站在新起点上不断开拓新局面的基础。利用社会化的途径扩展监管路径,更多地发挥社会组织的间接监管职能,借助政府行政的其他共管职能,是工商监管社会化改革创新的方向。如正确指导、合理引导各类行业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实施自律,最能体现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监管方式;培育各类中介组织良好职业道德,企业工商年度检验备案制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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