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军民[1]2007年在《中国农地制度的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研究目的是:针对“地权稳定性”对农户投资乃至农地制度绩效的影响,以及农地制度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等一系列研究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农地制度为研究对象,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采用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探讨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使用权制度的绩效评价体系,通过两种制度绩效的比较,寻求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路径。在本文中,农地主要指农业经营用地,即农用地,不包括农村建设用地。从土地制度的内容看,土地制度由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组成。从土地权利结构看,土地权利划分为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两个层级。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权人对土地所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土地所有权有两种类型:土地国家所有权和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即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设立的,旨在实现对土地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城市建设使用权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农地制度的核心是土地权利制度。由于不同的权利制度对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进步的激励程度有所差异,因此,要对农地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必须从权利的角度入手,剖析农地权利的内部结构。鉴于此,本文的副标题是“基于农地所有权制度与农地使用权制度的比较”,其意图在于从土地权利入手展开本文的分析。所谓农地制度绩效,是指农地制度安排或变迁对农业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结果。从理论上探究制度绩效的定量评价方法和建立评价体系,对于增加“制度变量”对经济增长影响的解释力,具有重要意义。从现实角度看,“叁农”问题是制约我国经济总体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不解决好叁农问题,不仅我国的经济总量和质量难以得到提高,而且,8亿农民的吃饭问题也可能受到影响。“叁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地制度,解决好农地制度选择问题是彻底解决“叁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农地制度是关系到我国农业经济增长和农村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自1949年以来,我国的农地制度经历了近60年的变迁,其中出现了叁次重大的变革。这叁次变革有着不同的时代背景,遵循着不同的改革路径,因而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带来的绩效也是不同的。我国的农地制度变迁到底遵循着什么样的规律?如何认识和评价农地制度的变迁绩效?我国未来农村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土地制度?这些问题是通过本文的研究,应当做出回答的。我们将1949年至2005年划分为叁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1949年至1957年;第二个时期从1958年至1977年;第叁个时期从1978年至2005年。这叁个时期分别对应叁种不同的农地制度。由于第一次和第二次农地制度变迁主要是进行农地所有权制度的变革,而第叁次农地制度变迁则是进行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变革,为研究方便,我们选择第二次农地制度变革时期的1958-1978年数据作为样本,视其为农地所有权制度变革类型;选择第叁次农地制度变革时期的1979-2005年的数据作为样本,视其为农地使用权制度变革的类型,并进行分析、比较和评价。从内容上,本文主要包括叁个板块。第一个是“理论分析”板块,包括制度变迁理论和制度绩效评价理论两个部分。第二个是“农地制度变迁分析”板块,包括从纵向角度,对我国古代、近代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近60年几次重大的农地制度变迁的绩效进行分析;从实证角度,对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使用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借鉴世界上一些国家农地制度改革的经验。第叁个是“农地制度改革方案与路径选择”板块,包括对各种农地制度改革方案的比较、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改革思路和结论。在方法上,本文力图采用:①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规范分析方面,既从社会公平,又从经济效率的价值理念出发,对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评判。在实证分析方面,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绩效指标分析法”。即依据农地制度与绩效之间的关系,选择若干反映绩效大小(或状况)的指标,计算出每一种农地制度的绩效指数,以此作为评价农地制度优劣的参考依据。二是“经济计量分析法”。即通过将农地制度作为内生变量建立生产函数模型,分别计算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使用权制度与农业经济增长的关系。②历史分析方法。从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角度,考察农地制度变迁的规律,分析农地制度对经济增长的影响。③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采用制度变迁理论和交易成本分析方法,分析各种农地制度绩效。本文的结论是:农地制度中,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土地使用权制度对农业社会经济发展绩效具有重要的影响,相比之下,农地使用权制度所产生的农业绩效大于土地所有权制度所产生的绩效;我国农地制度的改革应当选择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路径,以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同时带动土地所有权制度的完善;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村经营组织形式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使用权股份合作制度,即将土地使用权赋予农民,农民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入股组建以村民小组为基础的农村合作公司,使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土地使用权主体,将土地所有权赋予村集体,使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有权主体。
肖利平[2]2004年在《中国农地制度变革及其绩效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问题一直是一个倍受关注的重要问题。国内外学者对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问题已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创造性的观点和建议,但是对于中国农地制度变革绩效的研究大多为定性研究,测度农地制度变革绩效的定量研究较少。随着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新的农地问题不断涌现,在对农地制度变革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的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探讨农地制度变革的经济绩效就显得十分必要。这也正是本文对此立论研究的出发点。本文在论述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中国农地制度变革的经济绩效。 本文研究的思路是应用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去分析我国农地制度变革的绩效、缺陷和进一步变革的方向。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章介绍有关农地制度变迁的基本理论,包括早期制度思想与制度经济学框架、制度变迁与经济发展、农地制度变革与经济绩效。第二章分析中国农地制度变革的绩效,包括新中国农地制度变革及其绩效、农业经济增长与制度变革的数量分析。第叁章研究我国农地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特定阶段的制度绩效、当前我国农地制度的现状与制度缺陷,以及投入、技术和制度对农业增长的影响。最后一章通过分析完善中国农地制度的尝试,提出了几点政策建议,包括当前我国农地制度创新及其绩效、完善我国农地制度的政策建议。
田昂[3]2013年在《基于NIE视角的新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聚焦“叁农”问题,以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研究了中国1949年以来的农地产权制度,对制度变迁的过程做了梳理、对制度变迁的动因做了剖析,对制度变迁的绩效做了评价。新中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先后经历了四个时期:第一个是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3),彻底废除了农地封建地主私有制,建立了农地农民所有制,几千年来首次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愿景;第二个是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8),农地仍然归农民所有,但由集体统一经营;第叁个是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把农民的农地改造为人民公社所有、以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第四个是家庭承包制时期(1978~至今),通过农地经营制度的改革,将农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开来,集体农地由家庭承包经营。每一个时期的农地产权制度安排都对应着不同的制度绩效,既包括经济的,也包括政治的,本文通过理论分析、统计分析、实证研究、调查访谈等形式一一作了说明。历史是相关的。对建国以来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研究与总结,就是为了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重新审视变迁背后的动机与动力,并总结其成败,得出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安排的普适性规律。历次的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规律向我们昭示,任何制度的创新与设计都必须同时考虑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以系统的视角审视问题;根据中国目前的农业基础,农户家庭经营仍然是我国农业生产的最佳组织形式,集约化经营是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但现在并不具备全面推广时机;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明显的路径依赖特征,沿着原有的制度变迁路径远比另辟蹊径更容易实现,在接下来的创新设计和实践中,路径依赖的作用必须考虑。家庭承包制至1978年逐步施行以来,一直进行着更高效率的局部变迁。到今天,其依然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继续支撑着中国农业的发展,并没有必要进行全面的创新和改进,制度变迁的选择空间不大。但这并不能掩盖问题的存在,当前的农地产权制度并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以继续稳定承包权、扩大经营权为核心的变迁路径是本文支持的观点。诚然,农地产权制度对于农业的发展虽然至关重要,但紧靠农地产权制度的高效演进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农业是一个系统工程,和基本国情、国际环境、国家战略、自然环境、科技水平等其它因素都息息相关。本文只研究了种种促进或者制约农业发展因素中的制度因素,所以研究成果和所提建议也仅限于此,以保证研究的可靠性和严谨性。
雷红[4]2007年在《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现状出发,以农村土地流转和使用权制度演变发展为研究对象,运用现代经济学理论对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处于城乡统筹发展时期的农地制度进行了重点研究,对出现的土地流转向业主集中的农地经营利用方式进行了调查分析,针对农地使用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农地制度建设与创新的方向。制度创新对我国传统农业改造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家庭承包经营以后,农户土地利用呈现出分散化和细碎化的小农经营状态,土地报酬递减,土地经营效率不高。农地使用制度变革对改善农地经营状况、增加农民收入以及农业现代化发展来说十分重要。农地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有利于带动耕作方式、规模经营、土地租赁等方面的协调发展,这种变化本身也可以推动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制在土地利用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本论文立足于中国农村土地,通过对不断演进中的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深入研究,试图探寻有利于农地经营效率提高和集体、农民的农地权利保障的农村新型土地经营利用形式。论文基本内容为:第一章“农地制度相关理论及国内研究现状综述”,农地制度研究是既古老又全新的命题,一直为经济理论研究者所关注,不同的历史时期它所涉及的内容各不相同,因此农地制度研究具有历史性和时代性特点。从经济史的角度认识经典作家的农地观点,厘清农地理论的历史线索。深入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农地思想,在当今中国农地使用权制度变革中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对制度变革理论框架的研究,有利于在对农村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趋势研究中获得相关理论的支撑,并对本研究所涉及的一些相关概念和名词进行了理论解释。综合研究分析当今学术界的农地观点,将本论文分析置于现实研究环境,吸取前人有益的研究结果和经验,对完善本论文研究是有益的。第二章“我国农地制度的历史演进与农地使用制度现状分析”,主要从历史的角度来考察中国土地制度的宏观演变过程并分析演变的经济驱动因素,从中认识土地制度演变的共同性、普遍性规律。同时,对当今我国农地制度演变的特殊性规律进行分析,研究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形成的农地使用权制度安排对农业经营效率的影响,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采取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高度统一的产权制度安排,使集体耕作制成为当时的选择,它所带来的是农业生产缺乏合理的激励机制问题,并造成农业生产低效化。农村改革以后,家庭承包制成为了重要的农地经营利用制度,但在人地矛盾突出,土地承载着农民的生计和所有保障的情况下,土地均质化、零碎化的小农生产方式成为农地经营效率进一步提高的障碍。提高农地经营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因此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现实需求,促使农地使用权制度变革发生。对市场经济下家庭承包经营形式的缺陷和存在的问题加以研究,可以对农地使用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和进一步完善有一个总体评价和认识。第叁章“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影响分析”,在城乡统筹发展观下,以土地经营利用方式上出现的新形式为研究平台,分析现阶段农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中的主要形式及影响因素。分析现阶段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成本约束对农民参与市场土地流转形成的阻碍,以及农民的经济行为选择;分析村集体在农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新作用。通过分析研究,认为农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中,由于参与市场土地流转时农户拥有的土地既量少且分散,签约成本高对农地流转形成了制约。为了克服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因素形成的障碍,在市场相对完善的发达地区,村集体及其经济组织转变成为了土地市场流转中介,服务于农民土地流转,有利于单个农民克服市场交易成本约束;在欠发达地区,农户委托集体进行的农地集中流转是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另一种选择,与此同时,农地集中流转中的集体议价机制可以弥补农地流转的市场不完备缺陷,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保护农户的土地流转利益。于是,改变了土地既不够种,人又离不开的土地利用矛盾,使离农的农民获得了稳定的土地出租收益和市场的机会成本,且在农地经营利用方面引入了业主土地租赁经营的新形式。第四章“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的路径与目标选择”,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表明制度变迁总有其自身的规律。在农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制度约束之下,我国农地制度演变具有其自身发展的路径依赖,于是,形成在土地集体所有制路径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方式选择。实证研究也表明,可以在现有制度下,通过强化农地使用产权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流转配置,从而推动土地规模化经营。第五章“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的绩效与趋势分析”,对制度潜在收益的追求是制度变迁的动力,农地使用产权的市场化流转配置,可以在不涉及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使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使用产权,成为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流转主体,来进行该产权的市场流转配置。研究认为,随着农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化和相关配套改革措施的实施,农民获得了高强度的农地使用权、自由转让权和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权,土地的产权问题已经不是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农地集体所有制存在的合理性根基并未动摇。正如张五常先生的在《佃农理论》研究中指出的,“有了使用权(或决定使用权)、自由转让权、不受干预的收入享受权,所有权是不需要的”。当土地收益实现合理分配和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后,农地所有问题将被农地利用问题取代,农地农用成为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的趋势。利用农地使用权流转绩效评价指标对实证案例数据分析后,也得到了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所实现的制度绩效帕累托改进的结果,即土地规模经营的扩大和经营效益的提高。此外,从人多地少的东亚国家和地区,土地改革的制度变迁情况看,农地使用制度的变化对土地经营利用状况的改良更为重要一些。所以,目前的土地小农占有和利用形式,最终应该通过对土地使用权的强化和活化,来实现农地农用的土地使用制度演变。研究认为,业主经营形式是农地集体所有制下,“农地农有”向“农地农用”的发展途径,农户的土地实物转变为土地权利,在土地经营利用方面实现农地使用权由小农占有转变为业主占有,有利于实现农地规模经营,提高农地经营效率,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离农。第六章“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的制约因素分析”,主要从农业发展的现状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状况,分析影响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重要制约因素,从而说明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必须以系统的观点加以认识,才能避免由于制度不配套,而在制度建设中遭遇到失败。第七章“农地使用权制度创新与相关配套制度完善”,研究认为,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权利在同一地块上交叉重迭,集体与农户在土地利益分配上难免出现“零和博弈”的情况,进而影响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如果因强化土地使用权而使集体所有权难以实现,就会不利于集体土地经济积累,最终也会有损农民自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应该进一步实现分层化产权明晰,以利于保护集体和农户双方的土地利益。应建立新型的农地“面、底权”分离制来对土地集体所有制进行完善,从而提高农地使用的经济绩效。增强农地使用权权能是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趋势,它可以在不动摇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情况下,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有利于提高土地流转配置效率,促进农地规模经营,突出土地的生产性能。在土地流转市场中,农地使用产权市场价格逐渐形成,有利于今后农户离农后土地利益的实现,从而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有序发展。研究认为,在农地集体所有和家庭承包制度之下,还应建立田面土地农户承包到期后的自动延包机制和农地经营退出机制。
颜信顺[5]2011年在《建国以来中国农地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叁农”问题解决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地制度改革直接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本文的逻辑框架是用制度变迁理论来研究中国农地制度。建国以来,中国农地制度先后经历了叁次变迁,变迁的原因,组织和环境均不相同,并产生了不同的绩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改革的深化,市场环境的完善,农地制度环境也发生了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滞后于现代化农业发展,农地所有权主体不明晰,农地处置权不完整,个体生产分散,不能形成规模经济,农地制度的外部性增加,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本文通过对建国以来,叁次农地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分析,从制度演化的角度来分析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为下步农地制度变迁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引言,提出研究的问题,选题背景,研究意义、方法、思路及创新点。第二章是相关文献综述,主要是改革开放后国内学者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及“叁农”问题的研究。第叁章至第六章是本文的主体部分。其中,第叁章是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对制度变迁理论框架进行说明,为农地制度变迁提供理论依据。第四章是土地改革时期农地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土地改革时期农地制度的变迁满足了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和农民对拥有土地的渴望。农民拥有土地的所有产权和劳动成果的处置权,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相一致,制度的激励机制发挥作用,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生产效率提高。第五章是合作化阶段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合作化阶段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愿合作化阶段,先是农民自发开展互帮互助,再到国家鼓励引导,农户自愿参加的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作用,并实现了一定的规模经济,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生产效率提高;第二阶段是强制合作化阶段,由国家提供制度选择集合,确立单一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即高级社及人民公社,依靠政治力量强制进行制度变迁,违背了农民主观意愿,制度激励机制缺乏,农民收入降低,农村生产效率下降。第六章是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实行农地所有权不变,归集体所有,经营权由农户承包经营取得,农民对劳动成果享有处置权,制度激励机制发挥作用,农民收入增加,农村生产效率提高。第七章是结论与政策建议。
李海新[6]2007年在《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农地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叁次重大变革:一是1949~1952年的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形成了农地私有,家庭经营的个体小私有制;二是1953~1979年,通过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对农民个体小私有制进行改造,形成了农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制度;叁是从十一届叁中全会开始,家庭承包责任制成为当前占主导地位的农地和农业经营形式,实现了农地集体所有制的伟大创新。从总体上讲,在中国共产党农地政策推动下的农地制度变迁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了农村社会的伟大变革。在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在对中国国情科学考察的基础上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制定了民主革命阶段正确的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系统政策,提出了无偿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归农民所有和减租减息的农地政策主张,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解放了广大农民群众,借此形成了浩大的革命队伍,为中国共产党革命领导权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成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继续积极主动地推进中国农地制度的创新。半个多世纪以来,从农地“农民所有,家庭经营”政策到“集体所有,统一经营”政策,再到“集体所有,家庭经营”的农地承包责任制的政策,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重大变革。家庭承包责任制是当前占主导地位的农地和农业经营形式,这一政策的推行实现了中国农民的第二次解放,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实现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飞跃。尽管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我国的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起了如上所述的重大作用,但家庭承包经营制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农地制度创新的极限,制度成功的同时也包含着其缺陷因素,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仍遗留了若干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中国共产党农地政策既反映了革命指向,同时表达了对现代化的诉求。改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最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中国改革突破于农村,农村改革的突破口是农地使用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当前我国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叁农”问题的解决绕不开农地问题。农地家庭经营制度是影响和制约我国农村社会其它多种制度安排的最重要因素,农地政策制约着我国农村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为调动亿万农民的劳动生产积极性,确保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亟需给农民创造一个好的制度环境,其中农地制度是第一位重要的因素。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下,必须在坚持并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充分注重社会稳定,保障广大农民利益,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推进农地的适度规模化经营,促进农地使用权的健康流转。
甘永春[7]2010年在《基于全球视角的中国农地制度变迁路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问题。研究中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最关键、核心的是如何解决中国农村的土地问题。解决好中国的土地问题,就能够为我国的持续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从内容上,本文主要包括叁个板块。第一个是“理论分析”板块,包括农地制度理论和农地制度变迁理论两个部分。第二个是“农地制度变迁历史和现状”板块,包括从横向角度,借鉴世界上其他典型国家农地制度和农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从纵向角度,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分析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绩效、现状和对策。第叁个是“农地制度改革方案与路径选择”板块,包括对各种农地制度改革方案的比较、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改革思路和结论。本文的结论认为:即使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中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农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土地制度名义上还将存在,但是其内涵和外延将会不断的变化,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特别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应该是中国农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林翊[8]2009年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大量流失已是不争的事实,社会矛盾因此日益加剧,使得农民土地权益问题成为深刻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地非农化导致农民土地权益严重流失的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然而,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重视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的农民土地权益流失,也是严重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本文将同时从这两个方面,全面地分析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与保护问题。本文认为,忽视农民权益的农地制度安排,是导致我国农民土地权益流失的最根本原因。因此,本文试图在公平与效率的分析框架下,思考如何通过农地制度创新,使土地资源的配置既能保障经济进程健康发展,又能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从重视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视角研究农地制度创新,这不仅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提出了一个新思路。本文将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从战略高度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与中国有着相似农地制度安排与演变背景的匈牙利为例,通过比较分析,阐明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与农民土地权益状况的密切关系;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视角,分析我国土地征收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与保护问题;突出强调农民组织作为农民土地权益保护主体的作用;从土地产权、市场机制、法律规范叁个层面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进行构思,旨在努力构建一个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制度体系。
李春香[9]2015年在《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人口退出农村融入城市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必然现象,也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农村人口从农村的彻底退出关系到农村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以及农村发展必须以农业人口的减少为前提,大量存在的农业人口是不可能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农村人口的退出也关系到我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城镇大量流动人口不能转化为永久性居民并实现真正融合,表面看来是与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相关,其实是与“给农民以土地,给市民以保障”的旧有思路与土地制度基础一脉相承。由于农村退出人口一头连接城市和工业,一头连接农村和农业,其能否有效退出也关系到我国“叁化”协调发展。从上述意义上讲,本文研究所指的农村人口退出,是指农村人口的“完全退出”,即是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身份的成员,自愿将其凭借其身份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以退还、转让等其他形式让渡给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他个人,从法律和经济联系上与原来所在农村社区脱离关系的行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长期的探索,但其目标是多元化的,如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粮食生产量的最大化以保证食品的供给、提高农民收入、保持社会稳定等等。但其根本性的缺陷表现在至今未建立起土地改革-农村人口退出-城镇融合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有效机制。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中国的农民正在分化,农村土地的功能也在变化,适应这种变化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迫在眉睫。因此,本文的着眼点在于完善土地制度改革,同时实现农村人口的有效退出。论文着力探讨了农村土地功能发生变化的背景下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促进农村人口的退出,内容主要分叁大部分:第一部分,构建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人口流动模型,分析土地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影响及农村土地功能的变化。第二部分析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人口的退出状况以及农村人口退出对土地制度改革的需求。第叁部分提出促进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在比较中国主要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特征和人口退出效果,对湖北案例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利于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原则、方向、政策建议、模式选择等。全文共6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对论文研究概况及相关研究基础进行简要介绍。具体包括选题理由、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方法以及论文创新之处。在对国外乡城人口迁移与农村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市场的相关文献进行综述的基础上,对国内农村人口退出、农地制度改革、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改革结合相关研究进行较为系统的梳理,并对研究现状进行简要述评。第二章为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的关系。首先分析了农村人口退出的内涵和必要性,接着分析农地制度以及农村人口退出与农地制度的关系。分析结果显示传统人口流动理论对中国农村人口退出缺乏解释力,本文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对托达罗模型再修正,得出农村土地制度是农村人口退出的主要制约因素。这种制约是随着农村土地对农村人口的功能发生变化而产生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变化,农村土地对农村人口来说不再是简单具有生产和保障功能,还具有财产功能,在高收入阶段,财产性功能需求快速增长并成为主要的新增需求。由于土地退出、交易环节制度缺失,影响了农村土地财产功能的实现,影响到农村人口的迁移决策,也使传统的人口流动理论在我国特殊制度背景下缺乏一定的解释力。第叁章为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下农村人口的退出状况。在总结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中国农村人口退出现状及问题。估算结果显示1991-2012年农村人口年均退出850万左右,退出过程中存在农村半退出人口数量多,全退出人口数量较少,退出时财产不能有效变现,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被动型退出占有一定比例等问题。最后分析了现行农村所有权制度、农村土地使用与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农村人口退出的适应性。第四章分析农村人口退出对农地制度改革的制度需求。以在湖北的问卷调查数据为样本,首先分析了农民工及家庭退出意愿,然后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民工退出的相关影响因素,最后分析了农民工退出相关土地政策需要。研究结果显示,近叁分之一的农民工及家庭具有退出意愿,对农民工转户意愿产生最大影响的因素是是否在意退出补偿政策(即是否有退出补偿政策),其次是人均承包地面积,第叁是承包地利用形式,第四是家乡是否有承包地荒废状况,第五是老家地理环境,第六是务工时间,第七是家庭现居住地。农民工所处的外部条件因素包括政策因素、承包地因素、家庭区位因素对其退出意愿产生显着的影响,而个人条件因素对其退出意愿产生的影响较弱。调查结果同时显示,农民工具有较强的承包地和宅基地流转意愿,在意土地流转收益与补偿,对土地流转“财产收益权”的实现需求强烈,部分农民工具有土地退出意愿与需求,对土地自由退出权的诉求较高。第五章为农地制度创新和农村人口退出的实证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主要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模式,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规模经营为着眼点和落脚点,朝着市场化方向发展,相对清晰的界定了收益权,农民获得了部分增值收益,从发展趋势看,主要创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趋同的趋势。研究结果显示,成都模式、重庆模式、浙江模式综合绩效最好,排在前叁位,其人口退出效果也较好。但各种主要土地制度创新人口退出效果存在差异,“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集体建设用地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土地银行”、“土地市场”等模式人口退出效果很好,“土地承包长久不变”、“两田制”、“宅基地流转”模式有利于农村人口退出,“土地股份合作”、“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模式人口退出效果一般,长期来看人口退出效果较好。最后,在对31个省市区聚类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类地区适用的农村人口退出的土地创新模式进行分析。第六章,提出促进农村人口退出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与建议。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以完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推动农村人口退出为主要方向。通过完善土地相关立法、建立土地退出权、推进土地全面确权、引导和规范集体土地流转、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引导各种人口退出的土地改革模式合理发展推进农村人口的顺利退出。最后提出保障农村人口退出后相关权益的保障措施。
鲍巍[10]2011年在《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发展中国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国家经济中的城市和农村并行的二元经济体制。中国在新的世纪中,农村的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尤为关键。对于农村来说,农地产权制度对农村的发展又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中国的农地产权制度在整个二元经济体制发展演变进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而现有的农地产权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显示出落后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趋势。因此系统的回顾和总结我国过去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变迁的经验和教训,并为新世纪的中国设计一个合适的农地产权制度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在现有基础上为中国农村发展设计一种可持续的运转良好的农地产权制度。本文通过对中国现有农地产权制度的产生、发展、变迁及目前所遇到的变迁困境进行研究,试图在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一系列阶段中,找出影响未来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革的关键性因素,从而对未来的农地产权制度变迁提供参考。具体来讲,本研究共包括五大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为文献综述和绪论,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方法和技术路线;第二部分介绍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对不同阶段农地产权制度的特征做了绩效分析,并从“叁农”的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现状与问题;第叁部分对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原则以及改革的目标取向做了界定,改革的目标应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解决就业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为方向;第四部分通过分析几种可选的农地产权制度,结合我国现有形式对几种方案进行详尽的剖析,并以俄罗斯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为案例。通过我国农地制度与其对比分析,总结改革经验,确定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应以国有制为改革方向;第五部分提供了实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配套措施,以确保改革能够达到既定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国农地制度的绩效研究[D]. 汪军民. 重庆大学. 2007
[2]. 中国农地制度变革及其绩效分析[D]. 肖利平. 武汉大学. 2004
[3]. 基于NIE视角的新中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D]. 田昂. 山东大学. 2013
[4]. 农地使用权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D]. 雷红. 四川大学. 2007
[5]. 建国以来中国农地制度的变迁及绩效分析[D]. 颜信顺. 山东大学. 2011
[6].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农地政策研究[D]. 李海新. 东北师范大学. 2007
[7]. 基于全球视角的中国农地制度变迁路径分析[D]. 甘永春. 南昌大学. 2010
[8]. 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研究[D]. 林翊. 福建师范大学. 2009
[9]. 基于农村人口退出视角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研究[D]. 李春香. 武汉大学. 2015
[10]. 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研究[D]. 鲍巍.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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