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郑州空姐被害案"和"乐清女孩被害案"是"滴滴事件"的导火线,这两起事件可以通过正常的刑事诉讼程序得到解决。但是由于"滴滴"的管理漏洞,实际上还存在大量的隐性被害人,可以通过引入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由检察机关对滴滴公司提起检察公益诉讼来弥补社会公益的损失。一般民事公益诉讼、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是三种基本路径选择,也可以创新检察公益诉讼的形式,比如可以提起行政公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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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王林
关键词: 滴滴,检察公益诉讼,可行性
来源: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西北政法大学
分类号: D926.3;D925
页码: 44-47
总页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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