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再理解

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再理解

邱颖俐(湖南师范大学,湖南长沙410081)

中图分类号:A81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1-0078-02

摘要:实践范畴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本文通过对科学实践范畴产生过程的追溯以及实践内涵与实质的重新理解,说明马克思主义实现哲学领域革命变革的关键在于科学实践观的确立。只有立足实践的观点,才能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实践;对象化;主体;客体;主观;客观

近年来,哲学界在关于哲学变革以及主客体理论和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许多问题涉及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理解。目前除了现行哲学教科书体系阐述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以外,哲学界部分学者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其中有一种看法最具有代表性。它认为,实践既不是人的主观的精神的活动,也不是人的客观的物质的活动,而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统一,精神是实践的一个内在的要素。这种看法正是哲学界最为常见的一种对实践本质的看法。对于这种看法应该如何理解?马克思本人的实践观怎样才能得到正确的反映?这就需要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进行系统的考察。脱离马克思理论总体单纯谈论马克思的哲学实践观必然会使这种研究本身陷入缺乏内容的形式,导致对马克思哲学实践观的错误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讲的实践就是人们所从事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感性物质活动,是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实现统一并使人类获得生存、发展和解放的社会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实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它是从科学实践观出发,建立在科学实践观的基础上的辩证唯物主义。

科学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础。它确立了认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及其在中国的发展的根本途径,即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与发展是在实践活动中实现的。阐明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它把实践理解为人类存在的基本方式,揭示了人和社会的实践本质。它把人类历史归结为在本质上是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历史,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去说明人和社会的历史发展,通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去解释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

二、从发展历程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理论

追溯马克思的实践理论渊源及其历史行程,除了真正深入到他当时所处的历史时代和真实的文化背景中,没有其他途径。换句话说,任何概念范畴的提出、产生都要以一定的社会历史发展为背景,以一定的文化思想理论为先决条件,而不可能在“真空”中产生出来。

(一)在19世纪中期,也就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历史时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已有充分的发展。当时的思想理论已硕果累累,其中英国古典经济学、黑格尔的精神本体论、费尔巴哈的机械唯物主义自然本体论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的确立具有重大影响。马克思正是在扬弃这些思想理论的过程中,萌芽、产生了实践这一关键性范畴,从而使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马克思主义哲学得以诞生。

(二)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旧的等级瓦解了,人类社会开始显示了统一的存在特性。作为社会统一存在特性基础的经济活动,以及作为统一的经济活动基础的劳动也日益显示出其普遍性。因为随着交换的普遍化,不同质的劳动产品不但在现实中而且在思维中被抽象化为同质的东西,这使得古典经济学家能够认识到作为价值的实体的劳动,认识到劳动的原则是国民经济学的唯一原则。这就是说,社会统一存在的基础已经清晰可见了。因此,社会本身的发展,已经具备了从本质上对其加以认识和把握的条件。

(三)近代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的日益兴盛,自然科学的认识方法也被日益认为是普遍有效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从自然科学认识方法出发去认识整个世界,而社会学家也用数学、物理的方法去勾画人类社会的宏观图景。这就产生了用自然科学认识方法来推导社会存在的倾向。这样,概括出来的世界必然具有自然科学对象的性质。黑格尔曾批判以18世纪法国哲学为代表的唯物论看待世界的极端的数学的观点,而马克思更是对机械唯物主义持批判的态度。马克思认为,在机械论的第一个代表人物霍布斯手里,感性没有了鲜明色彩而变成了几何学家的抽象的感性,物理运动也抽象成为机械运动和数学运动了。这种自然本体的思想具有客体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就其客体性而言,机械唯物主义仅仅坚持了认识的客观实在性,而没有认识到人的主观认识是怎样达到客观实在性的;就其抽象性而言,机械唯物主义只能停留于用一些抽象的哲学范畴去描述客观实在,而缺乏从抽象到具体的科学认识方法。马克思真正揭示了自然本体论思想的局限性,这就是它没有能够理解“自然界的人的本质”。

不理解“自然界的人的本质”这一判断含义深刻,这里面包含着实践概念的萌芽。我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可以看到,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进行了改造。他认识到费尔巴哈的理论尽管把“人和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变成了一种本体论的原则,但他还仅限于把人看作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他没有从人们的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这样,在费尔巴哈用人的自我异化取代了精神的自我异化之后,人本身又抽象化了。他仅仅把黑格尔的精神本体转化为人的本体,但却仍用抽象的人的本质及其外化说明历史,在社会历史观上仍停留在唯心主义。

因此,马克思的社会历史理论的出发点不是人的先定本质,而是人的现实存在、人的活动,这就是实践。只有在实践活动中,人的潜能才能不断转变成现实,人才能逐渐形成其本质性的存在,而人的这种本质也才能为人自己所认识。

三、马克思主义哲学主张从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去把握实践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凡是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都不能不讲实践。哲学原理教科书中和人们普遍接受的说法是:“实践是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长期以来,人们把这一理解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科学表述。近年来,哲学界不少学者提出要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并撰文论述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在这些看法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主客观统一说”,即一种不同于传统的看法:实践既不是人的主观的精神活动,也不是人的客观的物质活动,而是人的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的统一。在本文看来,对于实践这样一个关系全局的重要范畴的理解,不能把它看成是一个凝固的、抽象的东西,而应从多方面去剖析、理解、认识它。传统的理解不能说是大错特错,也非尽善尽美;目前流行的新看法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对实践内涵认识的深化,对于改变长期以来人们旧的思维方式是有积极的启迪意义和理论贡献的,但这种新看法矫枉过正,仍需完善发展。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更加明确和精炼的语言概括了劳动实践的过程和构成要素,实际上是从劳动的过程和要素的角度为劳动实践做了科学规定。他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即是说劳动是劳动者运用劳动资料,并运用劳动者自身的自然力和外部自然力、机械力作用于劳动对象,使劳动对象发生适合于人的需要的变化的一种活动。同时,人的劳动不同于动物的活动,人的劳动不单纯借助于物质力,它必须有主观因素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劳动主体在一定的思想、理论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从事自己的劳动实践活动。当然,这里谈的物质生产劳动只是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而不是实践的所有形式。其他的实践形式虽然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有异于劳动实践,但基本构成却是一致的,即任何实践都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是主体借助于中介指向客体的一种现实的活动过程,其基本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中介。

物质实践把人类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使原来统一的物质世界分化为思维和存在两个对立的方面。又由于人的实践活动使人们的主观意识能够反映客观物质世界,并改造客观物质世界。所以实践既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对立的基础,又是使二者统一的基础。“主客观统一说”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马克思这一思想的阐释、说明,对于正确认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以及实践的本质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这一看法在批评“辩证唯物主义”的同时,多走了一步,走向了另一个理解方向,得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超越唯物、唯心对立的实践哲学的结论。这一结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实际。马克思在创立了自己的新哲学后,终其一生,都一直非常明确、坚决地称自己是唯物主义者,称自己的哲学是唯物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以改造世界的实践为总特征,因而其哲学观主要探讨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即人对世界的主动改造活动和人在这种改造活动中自身的发展和世界的变化。由于实践是人的实践,而实践的基本规定是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能动改造,因而主观能动性就成为实践的人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说实践过程中包括意识、精神因素。实践包括精神活动,但却不能把它归结为精神活动,马克思在把主观能动性纳入实践的构成因素时,早已克服了其唯心主义的虚假立场,已把意识、精神的能动性转变为人的意识、精神的能动性。但是主观能动性的意识、精神属性并没有改变,它依然是精神因素。当马克思进一步把实践和唯物主义联结在一起,把自己的新唯物主义命名为“实践的唯物主义”时,实践的唯物主义性质已经清晰可见了。

四、现行的实践定义

实践是指人们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而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活动,这个定义基本上反映了实践的本质内涵。从实践的活动过程来看,实践的目的加上手段、结果构成了实践的基本要素。目的是人从事活动所追求的目标,它是对实践结果的超前意识。目的是人实践活动的出发点,活动的目的性体现了实践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以及主体性。目的是一种表现“应然性”的主观东西,它要在外部对象中实现自身,必须依靠客观的手段。手段是人对外部对象所采用的作用方式,是目的在客观对象中实现自身的中介。物质生产实践的结果既不同于自然的结果,也不同于思维的结果,它是改变了原自然形态的劳动产品,是劳动的物化或对象化。

五、结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实践是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不能把它看作仅仅是与理论相对应的范畴,仅具有认识论的意义。而应把它看作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范畴、最基本的范畴。如果要给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范畴做一个尽可能简要的规定,那么这个规定可以表述为:实践是主体通过中介(手段、方法和思想等)探索和改造客体以实现主体目的的对象性物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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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邱颖俐,女,湖南娄底人,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9级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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