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山西太原030053)
【摘要】目的:探讨心理干预应用于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的临床效果。方法: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研究组在常规护理基础上加用心理干预。结果:护理后研究组SDS、SAS量表评分改善效果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血液透析期尿毒症患者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可显著提高其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改善效果。
【关键词】心理干预;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应用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8231(2017)16-0293-02
肾脏的主要功能是过滤形成尿并排出代谢废物,从而维持人体内水电解质以及酸碱平衡,但是肾脏一旦出现问题,无法通过肾脏形成尿液,则体内的代谢垃圾也无法顺利排出,从而对人体造成不利影响,发展成为尿毒症,尿毒症对患者危害较大,主要通过血液透析方法进行治疗,也就是借助于半渗透膜将患者血液中的代谢垃圾清理掉,在实际应用中具有操作简单、安全性高、应用范围广等优势,不过长期治疗会给患者造成较大的心理压力,在实际护理中应重视心理干预。本文根据我院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资料,就心理干预在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运用的效果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及方法
1.1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中的研究对象为80例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病例收治时间为2014年7月-2016年8月,根据患者入院的先后顺序分为研究组(40例)和对照组(40例)。观察组男性21例、女性19例,年龄30~73岁、平均年龄(55.3±4.0)岁;对照组男性24例、女性16例,年龄27~74岁、平均年龄(55.1±4.1)岁。所有患者经过病史、症状、体格检查等确诊为尿毒症。研究组和对照组患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在基础资料方面,两组患者差异不明显(P>0.05),能够进行比较。
1.2方法
对照组:所有患者采用常规的健康教育、饮食护理、家庭支持护理、运动干预等常规护理方法。
观察组:在对照组护理基础上采用心理干预,具体的方法有:(1)一对一的个体化心理护理,安排临床护理经验丰富的人员对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进行心理护理,每一位患者均有对应的责任护士,在临床护理中强化与患者的交流,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从而为后续心理护理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在具体的护理中,责任护士密切关注患者的负面情绪变化,了解患者的异常心理原因,进而结合患者的个体化特点制定对应的心理护理计划;(2)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在明确患者异常心理、负面情绪的基础上,对尿毒症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护理,比如:大多数尿毒症患者由于对疾病健康知识认识不足,在治疗中存在着恐惧、紧张不安以及烦躁等异常心理,对于这些患者,在临床护理中应该进一步强化患者的健康教育,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患者客观的认识到血液透析对尿毒症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从而消除患者对血液透析治疗效果产生的怀疑,必要时可通过医院尿毒症血液透析成功、生活质量以及生存质量较好的患者进行现场讲解,帮助患者建立自信,积极的配合治疗;对于因为治疗费用而焦虑、抑郁的患者,医院可与社会相关福利机构联系或者是依靠社会力量帮助患者解决医疗费用问题。通过针对性的心理护理,消除患者焦虑、恐惧的源头,从而改善患者的心理状态[1];(3)团体心理护理,在个体化心理护理基础上,还可以定期对患者进行团体心理护理,团体心理护理主要是通过现场座谈会、观看尿毒症血液透析相关影像资料等开展护理工作,与此同时,在座谈会上可由部分患者进行发言,讲解自己克服各种负面情绪的体会等,便于为其它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消除负面情绪提供参考;(4)全方位的心理支持,借助于多个平台对患者进行心理支持,对于医院而言,可采用医院基础护理系统、社会关爱系统、家庭情感支持等进行综合分析。比如在家庭情感支持方面,家庭成员属于患者负面情绪的重要原因,因而护理人员应指导并帮助患者家属学习一定的心理知识,在日常护理中多关心患者,爱护患者,让患者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进而坚定信心,积极配合护理,消除患者存在的各类负面情绪[2]。
1.3观察指标
本次研究中的观察指标主要是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焦虑评分以及抑郁评分。
1.4评价指标
本次研究中患者的抑郁采用抑郁自评量表(SDS),焦虑采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其中50~59分表示轻度焦虑或者轻度抑郁,60~69分表示中度焦虑或者抑郁,70分以上为重度焦虑或者抑郁。
1.5统计学分析
整理本次研究中的观察数据,然后借助于统计学软件SPSS19.0对本次研究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焦虑评分和抑郁评分都使用平均值±标准差表示,组间比较使用t检验,存在差异以及具有统计学意义的检验标准为P<0.05。
2.结果
观察组患者治疗前的SDS评分为(56.2±3.5)分、SAS评分为(62.2±5.3)分;对照组患者治疗前的SDS评分为(56.1±3.3)分、SAS评分为(61.5±5.1)分;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SDS评分为(35.2±3.9)分、SAS评分为(40.1±4.6)分;对照组患者治疗后的SDS评分为(43.8±4.5)分、SAS评分为(47.4±5.6)分,在治疗前的SDS评分以及SAS评分方面,观察组和对照组之间差异不明显;在SDS评分以及SAS评分方面,两组患者治疗后相对于治疗前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在治疗后的SDS以及SAS评分方面,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尿毒症是各类肾脏疾病发展到末期的必然结果,恶心、呕吐、气喘如牛、心悸、极度的倦怠等均属于尿毒症的临床症状表现。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死于尿毒症患者高达100万人,因而该病对患者的危害较大[3]。大部分患者联想到尿毒症会将其与各类绝症联系起来,因而,必然会产生各种负面情绪,现阶段对于尿毒症主要采用血液透析治疗方法,由于血液透析所需时间较长,而且费用较高,患者同时还承受着较大的心理压力,多方面的因素使得尿毒症患者在血液透析期间存在的负面情绪较多。
对于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早期临床护理过程中多强调对患者的生理护理,而随着临床护理模式的转变,在对患者护理过程中需要兼顾生理护理和心理护理,尤其是在心理护理方面,患者存在的各类负面情绪不仅会影响到治疗护理依从性,而且还会影响到实际的临床治疗效果,因而心理护理成为了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中的关键[4]。
本次研究中对观察组尿毒症患者在护理中强化了心理护理干预,通过一对一的个体化心理护理,帮助患者和护理人员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让患者信任护理人员,同时也有利于护理人员了解患者存在心理问题的原因,为后续针对性的心理护理奠定基础。针对性心理护理则能够根据心理问题的原因进行护理,通过不同的护理措施帮助患者建立自信,消除各类负面情绪,积极的配合治疗和护理工作。从而改善抑郁和焦虑状态。
综上所述,对血液透析期尿毒症患者实施具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可显著提高其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改善效果。
【参考文献】
[1]陈雪玲.护理干预对尿毒症血液透析患者心理的影响[J].护士进修杂志,2012,13(09):837-839.
[2]张燕荣.研究心里干预在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运用的效果[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6,16(11):218.
[3]穆拉籽.心理干预对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的效果体会[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6,15(54):190-191.
[4]蓝月,李剑媚.心理干预对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期护理的效果体会[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7(12):2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