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昆明650221
摘要:近年来,在我国的教育体制的不断健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型的研发机构,并通过在广东、江苏等省的试行,取得了一定的收效,对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研究效率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新型研发机构;科研创新;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发展繁盛,“创新”一词也一次次地被提上了日常,学术界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指出传统教育的不足之处,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主张学术创新。官方给出的有关新型研发机构的定义是,“新型研发机构是以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多主体方式投资、多样化模式组建、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化模式运作模式的机构”。它所呈现出的,是一种特殊的运作模式,是科研创新以及企业机构相互综合的形式。
新型研发机构,与传统的研发机构之不同,主要体现在几个“新”。其一,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所长负责制,公开招聘院、所长,负责管理团队;其二,明确的功能定位是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根本保障,要清楚知道研发项目的定位与目的;其三,紧密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以保证其对国家的必要性;其四,其体制机制方面灵活创新,既像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学,但又不完全像,在体制上是一个新型的事物,必将有不一样的发展模式;其五,多个方面高度协作,充分利用多方面的优势,从而使其不同于其他机构。正是这样一些新点,造就了它的与众不同,让其逐渐开始活跃于科研产业。关于其特点的叙述,现今的学术研究,高冉晖的《在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现状研究》,以及夏太寿的《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模式以苏粤陕6家新型研发机构为例》这两篇文章中,都有较为详细的叙述。他们肯定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为我们的科研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好处,他们所持有的一致的观点,即是认为,将学术与企业运作相关联,有着一定的特殊运行模式,我们要遵照这些新的特点,探索出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近年来,这一新型的研发机构,在国内慢慢发展开来,其建设与运行都有着一定的规律和特点。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模式,一般可以是如下几种,空间集聚机制、筛选培育机制、动力机制、投入机制、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退出机制等,陈红梅的《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研究》中对此做了详细的说明。新型研发机构的集聚指的是新型研发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的一种空间分布不均衡现象,是在特定的区域内的集中,集聚所形成的高层次人才市场一定会尽量去减少机构的市场成本,市场成本减少了,我们便可以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其中,如此一来,可以有效地提高劳动的生产效率。相关论文中认为,动态的外部性提高与技术效率的提高有着密不可分的作用。技术效率的一步步提高,会容易促成一个优良的环境,拥有一个好的市场环境,机构的创新会有越来越多的可能性。总的来说,机构的筛选培育机制,主要通过其依据的标准,包括了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政府主导下的政府机构主体,一个是机构自身主导下的筛选机制。这两个方面,各有其优势。在政府主导下的筛选,主体较为强大,这样有利于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上,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之下,机构的运行会更加顺畅,更加有序,从而可以很好地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新型研发机构作为一个产学研融为一体的机构,不同的主体,都有对其自身利益的考量,都在为自己争取着应有的利益,在这样一个组织内部,自然会容易发生冲突,因此,政府的管理也就凸显出其重要性,并有学者指出,这样有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同时,机构自身的主导,对其调动主体的合作积极性方面,存在着重要的影响,机构的利益分配与主体有着紧密直接的联系,每个人都会将自己积极地投身于机构建设当中,从而一切精神与物质财富,积极涌流。同时,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运行,多篇文章提出,即是其退出机构,目前较为缺乏,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与建设。张珊珊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及其机制研究》,认为新型研发机构具有面向市场、围绕产业发展,在运行过程中产学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我国针对这一机构的顺利实施,考察并认定了多块“试验田”,在我国的北京、深圳、东莞、江苏、陕西、福建等地均有运行机制,尤以广东、江苏为典型。通过对东莞、江苏这两地的相关状况作以总结,对我们后续的这方面研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广东东莞市,到现在为止,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有3种类型,分别是:院校与政府共建型、院校与企业共建型、企业自建型。院校与政府共建是目前最主要的类型。目前,新型研发机构在东莞市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东莞市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共建了新型研发机构32家,范围内技术企业孵化载体总数达36家,其中,国家级科技孵化器8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总数达21家,这样的发展速度,也让它常年位居广东省地级市第一。蒋键、李欣、张嘉丽等人的《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现状、机制创新及建议》一文中,对其发展现状以及机制创新作以描述,其提出的关于东莞市机制创新,主要表现在资源共享机制、协同研发创新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信任机制上。东莞市充分利用并结合了自身所特有的优势,例如市场化程度高、产业配套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空间大等,大力引进了国内的各大高校,来弥补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不多、科研基础条件薄弱、创新型人才匮乏等不足,并与本地的发展战略紧密结合,形成了其特色的发展形式。广东省政府部门,在经过了先前时间的探索引导,也对其发展进行了深度的扶持。政府的调控功能,对于这一新兴诞生的机构而言,意义重大,政府通过创造市场运行条件,提供市场运行的宏观环境来促进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充分发挥;在市场失灵的条件下,政府应纠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不足,积极充分地提供各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政府准确的定位及其导向功能、支持保障功能以及组织功能,都可以保证机构的顺利运行。关于政府的相关作用,杨亮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中,有相关详细的论述。经过了几年的发展,东莞市的新型研发机构已有一定的规模,并且在广东省也有了一定的地位。同时,从张珊珊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及其机制研究》、谈力、陈宇山的《广东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模式研究及建议》等文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东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运行过程,它是一个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机构,因此,便有院校主体、企业主体以及政府主体三种不同的类型,是一种多元创新的形式。政府主体是政府部门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独立建设的研发机构;企业主体是企业主导型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由企业独自建立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建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院校主体即是新型研发机构是指由省内外高校与地方政府或企业合作共建,以高校经营管理为主,以高校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为主要目的,这一主体,在中山大学表现尤为明显。总而言之,东莞市的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支持,以及其自身的不断探索下,正不断完善发展起来。
江苏作为另一较为出色的试行地,也被进行了相关研究。江苏具有良好的基础积累,企业是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主体,是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的根本保障,到现在为止,江苏建有研发机构5414家,发展愈加迅猛。同时,新型研发机构越来越多的形式,功能也越来越丰富化,除了传统的研发机构外,政府还参与了很多具有研发功能的机构建设,如产业技术研究院、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企业孵化器和高校科技园区。建设新型的研发机构,不得不说,已经成为了区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是江苏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客观要求,因此,这将成为未来江苏省,仍要为之努力的一方面。同时,也提出了,关于江苏省在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如创新体系建设不完善、企业创新主体不稳固等,有待于我们今后继续探索完善。通过对其相关文章的整理,程艳红的《产学研共建苏州新型研发机构》、朱建军、蔡静雯的《江苏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及建设策略研究》、袁波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撑江苏园区经济发展》,都向我们展示了江苏省现今的状况,以及将要努力的地方。至于其他地区的发展状况,也有文章进行阐述,各地皆有异,本文仅列举这两地,大致了解概况。
近年来,新型研发机构正在以势不可挡的趋势,不断发展起来,国内相关人员,对其的研究也愈加广泛,在其运行机制、管理机构、优劣分析、实践效果、机理模型、启示对策等方面,都有涉及。在其运行机制方面主要倾向于产学研三者的有机统一;在管理机构方面,综合各家之说,主要是在政府的主导下,与当地相关部门,共同管理调控;在其实践结果的展示,多在广东、江苏、陕西、宁波、上海、北京等地,并不断向全国扩展的趋势,因其不同的社会状况,产生了多种略有差异的运行模式,不同地域有着其不同的发展优势及不足......新型研发机构的正式运行,对于部分中小型企业的转型有着重要的作用。它将经济与科技、学术双挂钩,打破了身份、地域的界限,促使企业的创新机制得以活跃,让越来越多的创新型人才,为企业服务,既帮助了高校创新人才找到了一定的锻炼机会,又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让企业“活”起来,再加上政府的资金支持,从而更容易在更短的时间,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近年来,诸多高校陆续出现,大学生孵化中心等一系列的创新机制,有一定的资金支持,由大学生自己组队,确立课题,进行相关问题的深度研究,并以最终取得一定成果为目标。越来越多的鼓励创新机制,产学研相互关联,很大程度上,将创新这一要素,充分得以显现,它不仅仅是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更重要的是,激发了他们的创新、合作意识,让学习不只是死读书,还有实践。
伴随着这一机构的愈快发展,原本相分离的独立形态个体被统一结合在一起,可以将其三者的优势集中起来,发展成为更大的优势,同时,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混乱局面,出现一些问题。学校本与企业有一定的区划,因此两者各行其道,其二者的发展目标也是不尽相同的,那么,将企业与学术研究结合在一起,容易使学术沾染上经济利益的气息,而做学术,是需要清净以及持久的耐心,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某一问题进行长久的钻研,如此做是否会影响学术的质量,我们无从而知。我想,这一问题,也存于其他诸多专家学者心中。鉴于此,便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积极调控,正确引导,针对不同的学科特质,我们应灵活应变,根据其实践性的强弱,去确定应有的解决对策。我认为,随着建制的不断完善,未来的新型研发机构,将是一个创新的机构,是一个产学研相结合的机构,是一个实践与理论不相冲突的,完整的机构。
新型研发机构,近些来在中国国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社会的发展,尤其东南沿海地区,取得了积极作用。这一有别于传统意义的研发组织逐渐成为科技创新的一支生力军,它于企业,可以更好地解决技术改造升级的问题;于高校,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实践机会;于国家,可以给当地经济注入新的活力。那么,仍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的新型研发机构,也承载着吸纳人才和科技创新的重担,我们将在一定的时期内,不断地探索发展,才能让它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参考文献:
[1]张珊珊:《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及其机制研究》,硕士,华南理工大学2016
[2]杨亮:《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中的政府作用研究》硕士华南理工大学2016
[3]潘家利:《新型研发机构的知识管理研究》,硕士,云南大学,2015
[4]陈红梅:《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研究》,硕士,中共广东省委党校,2016
[5]夏太寿:《我国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研究——以苏粤陕6家新型研发机构为例》,2014
作者简介:张翔(1995.01—),女,白族,云南省怒江州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