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受计算机技术及互联网发展影响,刑事电子数据证据概念先后出现视听资料、计算机证据、数字证据、电子数据证据等诸多学说。该类证据概念至少应该包含两个要素:一是证据的本质属性,即数字化;二是证据目前或将来的存在形态,即电子化。至于其载体可能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推陈出新,且对电子数据证据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故将其命名为电子数据证据更为合适。据此,刑事电子数据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经过法定程序审查判断能够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化数据信息。深刻把握刑事电子数据证据的内涵,准确界定刑事电子数据的外延是完善刑事电子数据立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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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庄乾龙,朱腾飞
关键词: 电子数据,刑事电子数据证据,内涵与外延
来源: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04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司法杂志社
基金: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大数据时代刑事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与运用》(15YJC820088)的阶段性成果
分类号: D925.2
页码: 75-81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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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电子数据论文; 刑事电子数据证据论文; 内涵与外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