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城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贵州省水城县553004
【关键词】法医损伤学;足趾踩踏痕迹;自缢死亡
1案例资料
1.1简要案情
吴某,女,61岁,2015年4月21日晚上22时许,其丈
夫发现吊死在自己家卧室内,死者丈夫割断套在死者颈部尼龙绳后放下尸体,立即求助邻居帮忙将尸体抬放在自己家堂屋内,次日凌晨,死者女儿赶到现场后怀疑死者系被他人加害死亡,立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出勘现场。
1.2尸体检验
女性尸体,尸长139cm,衣服、裤子规整,双足赤,肩部距足高度为120cm,双上肢长度48cm,双下肢及双上肢远端尸斑颜色较深,双侧睑球结膜见针点状出血点,鼻腔内血迹附着,口唇及十指指甲发绀,颈部甲状软骨上方见一宽0.6cm、深0.5cm索沟,索沟经左、右下颌角下方向后延伸,于项部提空,索沟内皮肤皮革样变,局部皮肤出血,边缘见散在水泡形成,死者左手掌内见铁锈附着,足底见黑色泥染,余尸表未见异常。解剖心脏、肺脏表面见散在针点状出血点,余各脏器未见异常,胃内食物呈食糜状,部分排入十二指肠。提取死者胃内容物及心血作常规毒化检验,未检出常见有机磷、毒鼠强及安眠药类等成分,死者心血中检出酒精成分。
1.3现勘情况
中心现场位于死者家一卧室内,门窗完好,靠卧室西侧墙摆放一木床,床上未见异常。东侧墙上有一木框玻璃窗户,窗户安装竖直钢筋材质防盗窗,窗户上缘离地面高220cm,下缘离地面高120cm,距地面190cm高度为一横行木方(以下称隔窗木方)将窗户分为上下两个部分,窗户左右宽150cm。仔细勘验窗户,隔窗木方与防盗窗条交界处部分木质向下凹陷折断,该处防盗窗条表面铁锈见搓擦痕。防盗窗条据地面高度120cm处表面铁锈见搓擦痕。窗户下方距离地高50cm处墙面见一黑色足趾踩踏痕迹,指尖向上方,大小及形态和死者右足趾吻合。窗户下方地面见一白色尼龙绳,长度为150cm,两端交汇接成死结,距打结一端20cm处被锐器割断,余未见特殊。
2讨论
2.1根据尸检情况,死者死亡原因系缢颈致机械性窒息
死亡,但是缢死形成方式是自缢还是他缢需要结合现场、调查及尸检情况综合分析,经调查,死者丈夫进来多病体弱,夫妻经常吵架,均习惯性饮酒,据邻居反映,死者当天在耕地中挖洋芋,耕地泥土颜色与死者足底粘附泥土颜色吻合,死者丈夫当天晚上在邻居家看电视,大约21点左右,死者到邻居家,发现自己丈夫也在邻居家后便离开,大约1个小时后死者丈夫回家看到妻子呈站立样吊在窗户前,便立即找来镰刀割断套在死者颈部的尼龙绳将死者躺在地面,后求助邻居一起帮忙将尸体抬放在堂屋内,死者离开邻居家到被发现死亡大约1个小时左右,死者丈夫离开邻居家到发现妻子死亡并通知邻居到场大约6分钟左右。据死者丈夫介绍,死者缢颈尼龙绳为现场地面尼龙绳,与现场勘验情况吻合。但是套尼龙绳的防盗窗条距地面190cm,死者站立时手掌离地高度不超过170cm,现场没有板凳等衬垫物品,死者家属认为死者自己无法完成自缢过程,怀疑他人加害。
2.2本例缢颈死亡事件中,公安机关要明确案件性质必
须通过还原现场,给死者家属一个科学合理的解释,由于死者身材较矮,必须借助支撑物才能将尼龙绳套在高190cm的隔窗木方上方的防盗窗上,现场窗台下方墙面足趾踩踏痕迹颜色和形态符合死者右足所留,死者左手内见铁锈附着,据地面高度120cm处窗条表面铁锈见搓擦痕,符合死者左手抓握形成,综合分析,死者左手抓住窗条,右足踩在墙面,借助左手力量将重心上移,右手将尼龙绳套于距地面190cm处的窗条上,自缢过程能形成。同时,如果死者系被他人加害后伪造现场,那么现场窗户下方墙面上的方向向上的足趾踩踏痕迹便无法形成。经现场还原,确定死者系自缢死亡,解除家属怀疑他杀的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