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划界论文-单光帅

东海划界论文-单光帅

导读:本文包含了东海划界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及选题提纲参考文献,主要关键词:东海大陆架,海洋划界,公平原则

东海划界论文文献综述

单光帅[1](2018)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争端的背后涉及到中日两国对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的争夺以及双方对东海战略利益的考量。近年来,随着东海油气田等油气资源的开发进入实质运作状态,钓鱼岛主权的争端呈现出新一轮升温。尤其是2012年,日本推动所谓“钓鱼岛国有化”,并于9月签订了所谓购岛合同,这一做法正式打破了两国在此问题上“搁置争议”的政治默契,此后,中日关系迅速恶化。随着资源的勘探发现和能源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凸显,特别是围绕蕴藏着巨大油气资源的海洋导致的领土争端愈演愈烈,妥善解决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不仅具有现实性和紧迫性,更有利于中日两国关系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认真审视相关中日东海大陆架的划界问题。中日有关东海大陆架划界的主张存在较大分歧,从国际法院做出的有关大陆架划界的判决来看,国际法院将公平原则作为大陆架划界的基本原则,而“等距离”规则是一种不能普遍适用于所有大陆架划界实践的划界方法。鉴于我国与日本通过谈判解决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存在的困难,法律方法、合作开发、两岸合作等多元化方式都可以用来解决上述划界争端,从而使得该划界争端得到控制和最终解决。(本文来源于《烟台大学》期刊2018-04-01)

陈川[2](2017)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法律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2004年中国在东海对"春晓"等5外油气田的开发取得初步的进展,日本对中日东海争议区域的自然资源的主张也逐渐显露,使得中日两国政府在东海大陆架划界的这一问题上所产生的争端也愈来愈激烈。本文试图从国际法角度对东海大陆架进行理论上的解构与分析,阐述我国对于东海大陆架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对于日本的主张提出质疑。因此,为了使我国在对中日双方的东海大陆架划界所产生的问题上寻求国际法的相关法律和相关原则的基本依据,运用国际法理论论证中国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中的合法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33期)

董世杰[3](2017)在《剖析日本蓄意在东海“中间线”以西海域挑起争议的划界图谋》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中日关系新格局的出现,以及2009年以来美国亚太政策的刺激,为了迫使中国接受日方在东海的"中间线"主张,同时也为了与日方的钓鱼岛政策相协调,日方不断滋扰中国在"中间线"以西海域合法的油气开发活动,以期在国际社会上制造"中间线"以西海域争议化的假象。尽管日方的这一做法在国际法上难以立足,但是客观上却给中国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干扰了中国正常的油气开发活动,让东海紧张局势难以缓解,致使"中间线"以东海域存在争议的事实被淡化。(本文来源于《太平洋学报》期刊2017年11期)

韦黎[4](2017)在《论和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途径选择》一文中研究指出中日东海划界争端自2010年之后被搁置了一段时间,2016年两国重新回到谈判桌开启对该争端的谈判。鉴于南海仲裁案给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是否应当继续通过谈判来解决东海争端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东海问题已经对两国关系造成严重的影响,中国应当迅速解决东海问题,主动将该争端提交法律手段而非继续谈判;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应当继续谈判,因为提交法律手段无法充分维护中国的利益。此种背景下,笔者希望通过分析东海划界中的法律问题来回答上述问题。本文第一章将介绍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前因后果,重点概述两国各自的主张,同时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在该争端中的作用进行分析。第二章将从自然延伸原则、公平原则和等距离规则这叁方面对重要的大陆架划界案进行剖析,提出法律手段并非保护中国国家利益的最佳方式。而且中日两国也不太可能一致同意将东海划界争端提交到国际性法院或仲裁庭来解决,所以不建议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东海争端。第叁章将通过分析划界谈判实例以总结划界谈判成功和失败的原因,再结合中日东海争端的具体情况来分析谈判解决东海划界争端的可能性。在前述叁章的基础上,第四章会对东海划界争端的解决提出具体的建议。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现阶段中国仍然应当以谈判为主,对谈判中存在的特定法律问题可以通过法律方法来解决,再继续通过谈判逐步地解决争端。(本文来源于《厦门大学》期刊2017-06-01)

黄超弘[5](2017)在《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本文针对中日两国的东海海域主权划界纠纷,结合东海大陆架的地理、地质特征,阐述东海争端的历史背景,并结合中国围绕大陆架的主张、日本对划界的观点。根据国际法上有关大陆架与海洋划界的理论、标准与实际情况,分析划界争端的问题性质,并提出解决建议。(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7年12期)

张晓娟[6](2016)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法律问题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如何划分大陆架是中日两国在东中国海问题上的根本分歧点。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这一争议,中国主张在公平原则的框架下,以自然延伸原则为基础,与日本方面协商解决东中国海大陆架的争端;日本方面则坚持对其有利的所谓的"中间线"划界方法,但其并非习惯法规则,且不符合东中国海的实际情况,因此不应成为划分两国大陆架的界线。针对中日东中国海大陆架划界存在的问题,国内外学者多数主张采取共同开发、提交国际司法机构审判、仲裁等政治、法律方面的措施解决。为了更好的解决这一争议,应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的方法,在其海底和上覆水域进行不同的划界,然后提交国际法院进行裁决。(本文来源于《青春岁月》期刊2016年21期)

敖攀琴[7](2016)在《战后东亚格局下中日东海划界问题探析》一文中研究指出东海划界表面上看是海洋和石油之争,实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地缘政治问题,牵动整个东亚,挑战美国构筑的战后东亚格局。本文从战后东亚格局下考察问题的成因,联系这一问题的历史发展,重点对美国、日本、中国这叁个主体的意图及行为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几点思考,为早日解决东海划界问题提供出路。(本文来源于《法制与社会》期刊2016年29期)

严文[8](2016)在《中日东海划界问题及其展望》一文中研究指出2012年,日本单方面提出实施“购岛”提案,希望以购买的形式实现钓鱼岛“国有化”。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更为重要的是,日本这一行为也使得双方“共同开发”东海资源这一美好愿景覆灭。中日东海划界问题由来已经,但是中日两国长期在此问题上呈搁置态度,加上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果仅仅依靠中日双方进行谈判和对话,那么日本便很难放弃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企图,中日关系将长期处于紧张态势,不利于中国的长期稳定持续发展。同时,海洋的巨大潜在价值以及作为人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主权国对海洋也有着超乎寻常的渴望。《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订与生效进一步加剧了沿海国问的争端。对于东海问题,中国希望以平等谈判协商的方式谋求问题的解决,但是中日两方截然不同的立场使得这场谈判举步维艰。本文将对中日东海划界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并具体分析中日两国在此问题上所持的不同观点。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为中日东海划界问题的解决寻求相应依据,最后结合中日两国现实情况分析这一问题的应对之策及未来展望。(本文来源于《延边大学》期刊2016-06-01)

李洪涛,陈少宜[9](2016)在《论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一文中研究指出东海大陆架包含了中日两国大陆架主张的重迭区域。对相邻或相向国家大陆架的划界方法,国际法仅作了原则性规定。日本主张以等距离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而中国则主张东海大陆架的划分应考虑自然延伸原则以实现公平原则。依国际法,自然延伸原则是大陆架概念的基础,若等距离中间线原则与自然延伸原则相冲突,应依自然延伸原则,因而中方的立场应得到支持。中日双方应以和平方式解决东海大陆架争端。(本文来源于《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期刊2016年03期)

王玫黎,林曦[10](2016)在《论冲绳海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意义——以自然地理特征为视角》一文中研究指出东海大陆架与中国东部大陆是一个完整的地理单元,东海大陆架是中国大陆在水下的延伸,连续延伸至冲绳海槽。冲绳海槽位于亚欧板块与菲律宾板块的交界处,地质运动活跃,已经逐渐脱离大陆的性质具备洋壳或准洋壳的性质,成为中日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日本主张"等距离中间线原则",但是"等距离中间线原则"不具有普遍适用性,也不能达到公平的结果。而应当适用"公平原则",考虑多种因素。"自然延伸原则"是大陆架制度的权利依据,而且我国是大陆架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的国家,所以应将大陆架的自然延伸作为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主要考虑因素。(本文来源于《世界地理研究》期刊2016年02期)

东海划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2004年中国在东海对"春晓"等5外油气田的开发取得初步的进展,日本对中日东海争议区域的自然资源的主张也逐渐显露,使得中日两国政府在东海大陆架划界的这一问题上所产生的争端也愈来愈激烈。本文试图从国际法角度对东海大陆架进行理论上的解构与分析,阐述我国对于东海大陆架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对于日本的主张提出质疑。因此,为了使我国在对中日双方的东海大陆架划界所产生的问题上寻求国际法的相关法律和相关原则的基本依据,运用国际法理论论证中国在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中的合法性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东海划界论文参考文献

[1].单光帅.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法律问题研究[D].烟台大学.2018

[2].陈川.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法律问题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7

[3].董世杰.剖析日本蓄意在东海“中间线”以西海域挑起争议的划界图谋[J].太平洋学报.2017

[4].韦黎.论和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途径选择[D].厦门大学.2017

[5].黄超弘.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7

[6].张晓娟.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的法律问题研究[J].青春岁月.2016

[7].敖攀琴.战后东亚格局下中日东海划界问题探析[J].法制与社会.2016

[8].严文.中日东海划界问题及其展望[D].延边大学.2016

[9].李洪涛,陈少宜.论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

[10].王玫黎,林曦.论冲绳海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中的意义——以自然地理特征为视角[J].世界地理研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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