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文件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论文文献综述)
张昊[1](2020)在《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口老龄化与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两大重要趋势,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对当下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提出挑战。将以信息化、智能化等为支撑的智慧养老嵌入养老服务体系,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需要,也是为迎合信息社会发展潮流和抓住推动社会治理水平的时代机遇。为此,本文聚焦如何在智慧养老视域下,运用智慧养老的理念、技术和智慧,提升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的能力和水平问题,旨在从智慧养老角度为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系统性的新思路和新路径。在问题定位上,智慧养老对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具有创新模式意义,但是智慧养老并非脱离传统养老模式而单独存在。本文并未简单地将智慧养老视作一种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加以界定,而是将其视为一种新的观念能量、技术能量和智慧能量,将之注入传统养老模式之中,藉此借助信息化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在智慧养老视域下探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不应仅局限于强调养老服务技术手段的变革,还应强调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合作共赢理念以及敬老尊老的伦理哲学和文化意涵,更应在理念与技术、传统与现代等相融合的基础上系统施策。在这个意义上,智慧养老构成了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必要的条件和要素。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在理论上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条路径。其一,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也即构建出一种科学、理性和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从而指导中观层面形成稳定和可靠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相关养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化运转。相对而言,西方发达国家更加倾向于这一路径,因为其养老人口规模相对有限、地域空间相对较小,而且人口老龄化进程是建立在坚实的工业化和信息化、稳定的社会保障和殷实的国民收入等基础上,是社会经济发展表现于人口结构上的自然结果,呈现出“有备而老”或“边富边老”的老龄化特征。对此,通过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路径更有利于发挥其优势和效能。其二,自下而上的模式转型路径,也即从中观实践角度,对传统养老服务模式的自发性转型历程进行经验提炼和推广,从而助推养老服务体系的迭代升级,完成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过程。就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养老服务供需现状而言,一方面,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且不同地域、不同省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能力、人口特质、养老传统都具有高度的异质性;另一方面,我国养老服务面临着诸如“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城乡二元差异等衍生的政策性不利后果、资源配置不均衡、养老成本攀升等挑战,以及“未备而老”和“未富先老”的等结构性困局,缺乏西方国家应对和解决人口老龄化所具备的物质、体制、人才和技术等基础条件。因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更加适合通过中观层面的养老服务模式的整合升级,以自下而上的渐进性方式为主,推动养老服务体系的的优化。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我国既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单要素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多,研究深入度也较高。但是,从整体思路出发,聚焦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及其优化路径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同时,从研究角度看,对于养老服务过程中智慧养老问题的探讨,多是从技术角度对其实践应用情况的碎片化梳理,较少从内在逻辑、观念、技术、管理等综合角度进行系统性解读,对其理论基础、优化路径反思的研究少之又少。由此,本研究在梳理相关成果、总结已有研究观点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步骤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展开研究:首先,在理论依据和分析框架部分,出于对我国现有养老服务模式在供给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供给主体与需求主体之间的关系类型、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升级中的风险把控以及养老服务体系的理想愿景等问题的思考,综合利用供给理论、客户关系管理理论、渐进理论和合作治理理论的知识和方法,得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在充分回应上述问题的基础上形成统合性的研究架构。其次,基于本文研究框架,对利用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和理论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一方面,从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的实践变迁,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运行现状及其不足出发,系统地认识和提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亟需升级的现实需求,从而厘清了通过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亦即本文研究的现实关怀和出发点。另一方面,针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基础,有针对性地讨论了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从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角度看,智慧养老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价值嵌入、技术赋能、交互增慧三个层面,在具体作用的发挥上包含“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三重逻辑。再次,在理论逻辑上辨明理想图景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践探索角度对智慧养老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已有进展进行了总结,亦同时对本文理论分析框架进行了检验、呈现和细化。基于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本文选取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典型案例,分别对应我国处在实践前沿的三个养老服务体系的“智慧化”模式。通过展示不同的“智慧化”模式的运作过程与特色,对如何通过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理想愿景落地等,进行了实践梳理和系统呈现。此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在厘清我国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现实需求、逻辑理路以及实践样态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外智慧养老及其嵌入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做法,对国外智慧养老的“线上社区”“智能居家”以及“合作型科技助老”等三个主要实践模式进行了系统总结,从其制度基础、运作机制等方面出发,提炼了对我国有益的经验启示。总体而言,通过对需求与愿景、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等多个维度的综合探讨,可以发现智慧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一个系统性创新路径。通过价值嵌入、技术赋能和人人交互,智慧养老可以在虚拟化、智能化、一体化等方面助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提质增效。不过,智慧养老在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进行功能设计时,需要注意克服客观的温度落差、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等潜在的障碍,走出常见的误区,并在其配套性制度和保障性机制的建立完善方面进行新的反思和探索。从长期发展看,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席卷的浪潮下,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未来已来。在此形势下,正确的改革姿态应当是迎难而上,破解智慧养老的现实梗阻,推进我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迭代升级。
宋东明[2](2020)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的深化与快速发展阶段,就这一新趋势特征而言,我国老龄人口规模已经是世界最多,且未来发展中“人口众多、结构老化”以及“未富先老与未备先老”将是我国人口现象长期持续存在的情况,因而必须面对严重的老龄化挑战。老龄化日趋严重同时增加了社会以及家庭的养老负担,并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压力,但是也为养老产业提供了发展空间。随着我国老龄化日益加重,政府、社会对于养老产业也越来越重视,加快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老龄服务产业发展”,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均对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站在战略高度提出发展养老产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战略。发展养老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和重要选择之一。在我国,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要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日益增多的多层次与多类型的老年人口群体的需求快速增加,为养老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家庭结构小型化与空巢化等都要求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同承担起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职责,而我国传统的养老事业的运作机制难以满足我国庞大的老龄人口的商品性、市场性需求,需要通过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来填补这一不断扩大的需求空间。老年人口增加、老年人生活需求多样化、老年人购买能力逐渐提升,使得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客观经济条件。我国当前的养老产业发展现状是从单纯依靠政府财政提供进行社会福利养老,向因时因地制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发展养老与养老产业发展提供社会产品相结合的养老产业之路转向,由此可以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和发展问题,同时促进老年人以及社会福利的全面发展。国家已明确提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但当下推动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尚未明确,因此“发展什么”与“怎么发展”,尤其是发展依据,是现阶段我国养老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难题。养老产业可从技术、市场、企业与政府多维度进行,但是在这些维度内容中,法律制度都是核心与基础保障。而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视域,不仅可以依法组织和汇集养老产业发展动能,而且是养老产业增长与创新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保障。由于养老产业在我国出现新的增长机遇,它极为需要法律的促进保障,这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发展的新课题。文中以探索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的发展为目标,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框架,分析当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充分比较分析美国、德国、日本、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基础,以我国老龄化国情提炼我国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功能要素、制度路径等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关键制度内容,论证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而且创新提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整体立法设计、并论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的新领域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注意研究带有问题意识积极尝试理论结合实践,对积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论文的主要设计、内容与结论分别呈现出:第一,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路径。在厘清养老产业界定的基础上,以国民收入和分配理论、产业成长理论、社会福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经济法理论等理论为依据,在分析养老产业发展制度需求与供给的基础上,认为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处于非均衡状态,养老产业在我国的兴起,是对政府、社会、个人公平效率意识的考验,而在养老产业市场对法律制度的促进调控需求以及政府提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的意愿与能力是形成养老产业市场秩序的供需互动。因此,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安排在养老产业发展中体现政府公共职能的作用、引导作用、规范和约束作用。而且由于养老产业的经济性与福利性兼具的特点,依据我国养老产业发展的情况,亟需具有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促进其发展,形成政府与市场的合力,通过法定政策指引,法律手段促进,如,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来引导社会理性参与养老产业,从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第二,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供给不足。在梳理了产业发展、产业促进、特别是我国养老产业发展法律政策现状的基础上,认为目前和刚刚提出养老产业这一概念时期相比,养老产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表现,其发展生存环境已经有了质的变化。如,老年人购买养老的专门用品和养老服务的理念已经初步形成,社会也已经开始普遍关注养老用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与生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到养老用品的生产与养老服务的提供中,党和政府明确作出了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民政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地方政府也在积极的发展养老产业,可以说已经初步形成了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但是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不足,我们认为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基本法缺失,因而无法利用法律制度的优势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第三,构建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必然性。首先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具有实现社会公平和效益价值的主要功能,这体现在养老产业法律的促进功能和权利保障层面;其次,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是以满足社会,尤其是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以完善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保证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为直接目标;最后,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制度是社会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针对养老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学领域以及经济法律领域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创新。第四,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为基本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制度建构。首先提出促进养老产业法发展法律制度是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法律规范总称,在法律规范层级结构上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四个层级。其次,由于促进养老产业法的法之整体性,其立法成长过程需要法律制度的比较分析,我们在分析了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后,在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上的不同立法优势与特色特征,认为美国、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家具有各自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不同制度模式,通过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它可以保障老年人的经济能力,提升全社会养老市场购买力,保障老年人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重点提出了在分析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原则要素、功能要素、协调要素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保障+财政支持+投融资完善的法律制度路径选择。第五,我国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必然促进养老产业的稳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了发展我国养老产业的战略选择,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战略。发展养老产业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于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尤其是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和全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长远需要。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旨在促进和鼓励养老产业发展的带有“促进内容”的法律法规,如《中小企业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电影产业促进法》等具有促进意义的基本法,这既是将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与法律制度保障相结合的结果,也为法律作为制度架构来规范和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法律范例。现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多元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成为新型的产业发展动能,养老产业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法律、政策的鼓励和推动,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予以促进、扶持和规范,促进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可以为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发展方向与制度保障。围绕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整体目标,强调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既有宏观制度要素分析,又有微观实施安排路径选择,建议形成以专门的、统一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为统领、为基础,以配套制度为补充的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体系。
卢继峰[3](2020)在《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研究 ——以1978-2019年政策文本为例》文中提出自1978年以来我国改革开发逐渐步入深水区,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改革进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城镇化快速推进、人口流动愈发频繁、寿命不断增长、生育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人口结构变化,导致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为解决老龄化问题,国家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养老服务政策作为养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老龄化进程中占有重要位置。制定、完善养老服务政策是应对老龄化进程的重要政策安排,是改革开放持续推进的保障。研究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是深入剖析其政策的有效方式,为完善政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社会网络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三种方法,使用多源流、新公共服务理论与政策工具理论作为政策分析的理论依据。以养老服务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为切入点,对1978年以来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将政策的演进依据主题的不同进行阶段划分,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演进特征与逻辑动因,为完善政策提供可操作性的参考。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演进阶段进行划分,总结演进特征、分析逻辑动因。归纳出养老服务政策演进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在理论指导下,总结政策演进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策略,同时结合演进趋势进行展望,对养老服务政策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邱铁鑫[4](2020)在《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文中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中华民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着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建设,不断彰显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新中国的成立,使原本带有“铁路弱国”枷锁的中华民族有了朝着“铁路大国”“铁路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铁路逐步实现了由落后于世界、到追赶世界、再到走在世界前列的历史性飞跃。在此过程中,中国大地上形成了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铁路文化,这些文化蕴含于新中国铁路的历史发展逻辑之中,不仅影响着新中国铁路事业的发展走向,对于中国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深刻影响和改变人类生活方式及思想观念的现代工业文明成果,铁路受到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近代中国一大批仁人志士的关注,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构成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思想渊源。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关于铁路建设相关论述、传承铁路人创造的革命文化的基础上,结合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具体国情,充分发挥了铁路文化在发展经济、巩固国防、稳定社会、改善民生、转变民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了中国铁路的大发展,促进了铁路文化建设事业的繁荣兴盛。习近平同志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新中国铁路文化事业的发展,反映了中国铁路自觉—自立—自强—自信的历程,更从侧面彰显出了中华民族走向文化自信的发展逻辑,是中国人民文化自信史的缩影。论文通过研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问题,可以看到关乎新中国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变迁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逐步坚定文化自信的全局性问题;可以看到从毛泽东到习近平,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作用的伟大实践。从文化自信的视角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历程,回答新中国铁路文化是什么、其建设的内容有哪些、体现了什么样的价值以及怎样建设新时代铁路文化等理论和现实问题,对我们坚定文化自信有着重要意义。立足于此,在文化自信的视域下,探究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内涵、特征、功能等基础理论问题,理顺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并重点梳理铁路物质文化建设、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行为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从物质承担、价值内核、制度保障和形象展现四个层面阐释新中国铁路文化何以自信:一、铁路物质文化是铁路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以物质为载体的显着特点,与人类在铁路领域进行生产生活的实践联系得最为紧密,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铁路领域进行实践活动所创造的最直观的成果。从铁路建筑文化建设和收藏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对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进行了探究,反映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物质成果。二、铁路精神文化是铁路文化形成和发展的精神实质,是人类在铁路领域长期进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理念、思维方式、价值标准、职业道德、共同目标、精神风貌以及文艺作品等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精神文化理念,它彰显了铁路文化的价值内核。从铁路精神、铁路文艺、铁路思想政治工作等三个方面梳理了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的历程和内容,凸显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价值导向。三、铁路制度文化作为铁路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是铁路物质文化的工具,又是铁路精神文化的产物,还是铁路行为文化的本质体现。它既不是纯物质形态的,也不是纯精神形态的,更不是纯行为形态的,而是一定的物质文化活动、一定的精神文化活动和一定的行为文化活动相结合的综合系统。从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铁路体制建设和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等方面理顺其脉络,总结其经验,揭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制度因素和路径选择。四、铁路行为文化并不能与铁路企业文化划等号,它是铁路管理理念、精神风貌、经营态度、职工文化活动等文化因素的动态体现,也是铁路所塑造的精神状态、价值观念的折射,更是展示铁路形象的重要文化因素。从安全文化建设、服务文化建设和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三个方面呈现了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的丰富内容,展示了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良好形象。在总结70余年来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新时代文化建设的新要求,探讨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具体举措以及在建设过程中如何更加坚定文化自信,使中国铁路不仅有“速度”,而且更加有“深度”。进而,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在“交通强国”的战略目标下,助力新时代铁路软实力建设。
高楚楚[5](2020)在《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山西省垣曲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的老龄化不断加重,相对城镇而言,农村人口老龄化比城镇更加严峻。自2006年我国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思想的十余年内,我国将“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渗透到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论文以积极老龄化为研究视角,以山西省垣曲县为研究个例,一方面为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障提供新的视角,丰富现有的养老保障理论;另一方面,深入研究农村养老问题是对老龄化趋势的回应,并针对山西省垣曲县农村养老困境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对策建议。论文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研究。一、从健康、参与、保障三个维度分别对山西省及垣曲县农村养老现状进行总结,并分析存在的问题。二、对山西省垣曲县农村积极养老进行实证研究,通过实际调查和访谈,具体描述了老人在身心健康、社会参与和保障三个方面的情况,总结出当地老年人存在的消极养老观、参与热情与周遭环境不匹配及宣传工作浮于表面等问题。三、对山西省垣曲县农村养老问题的原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调查所得数据进行单因素交互分析,从个人思想意识和经济状况、家庭子女的孝道观念的削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及公共政策的支持力下降等方面探讨当地养老问题。四、借鉴德国和日本两国在发展农村养老过程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五、解决山西省垣曲县的农村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包括从提高老人和家庭成员的积极性来促进农村老人的身心健康;从政府和社会提供平台,家庭和老人提供支持加强社会参与;从加大对农业的经济投入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两方面来促进养老保障。论文得出以下结论:我国农村养老情况不容乐观,主要受经济水平的限制和积极老龄化思想的各项宣传没有落到实处等因素影响,对此老人个人要树立积极老龄观,家庭要给予一定的肯定和支持,社会一方面要加强积极老龄化各项政策及观点的普及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养老设施和环境的改造,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张裴[6](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演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党对教育事业领导的主要方式就是制定正确的教育政策。改革开放以来,党根据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要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不断制定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推动我国由教育大国逐渐走向教育强国。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并不断完善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并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其重要的“源与流”。“源”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育思想和早期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它们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理论基础,为其形成与发展,起到了前驱先路、创臻辟莽的作用;“流”即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与中国革命、建设中的教育实际紧密相结合,在各革命根据地范围和全国范围内,初步开展了内容丰富、富于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办学实践及社会主义性质的办学实践,这些初步的、具有实践特色的探索,即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形成的重要实践根基。在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40余年的发展历程可知。实质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构建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纲领的提出而开始的,它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形成与发展是息息相关的,这一教育政策的核心内容,由邓小平开其端,经江泽民、胡锦涛等党的领导人继续发展并基本成熟。包括邓小平时期的初步形成(1978—1992年)、江泽民时期的基本形成(1993—2001年)、胡锦涛时期的趋向成熟(2002—2011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演进的此三个阶段中,各个时期领导人的教育思想、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形成与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其中在各个时期列举的微观层面的重大教育政策、教育文件、教育法律法规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发展演进的实践依据,同时,根据每个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发展状况简要分析了其演进特点、成效。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继续发展,增添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集中代表的新内容,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领导和推动下,中国教育事业和各项教育工作有条不紊地继续推进,进入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实践时期,此一阶段,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大论述、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形成的社会背景,以“教育扶贫”、“新高考”政策、“双一流”学科建设、不断加大教育领域对外开放、中小学德育、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以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具体实践过程,并根据此一时期教育政策的发展情况分析了其演变的特点。实践永远不会停止脚步,时代仍在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虽已届“不惑”,今后仍需跟上时代的潮流,从理论与实践等发面继续完善补充。如增强教育自信,从传统文化教育中汲取制定教育政策的营养,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哲学话语体系、从国情出发不断完善教育政策、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道路等。
于建明[7](2020)在《政策视角下新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历程》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运用政策视角,兼顾政策文本与政策制定背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历程进行梳理。将其梳理为五个阶段:一是1949-1977年,以机构收养为主要手段,在城市以社会救济为主要方式,在农村以"五保"老人为对象的起步时期;二是1978-1999年,以机构建设为重心,以公建公营为主要方式,并开始探索社会化的初步发展时期;三是2000-2012年,以社会化为主要特点,将居家和社区养老纳入视野的快速发展时期;四是2013-2018年,由重机构建设向重服务转变,由重机构向重居家与社区转变,着力结构调整的新的转型时期;五是2019开始的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的精准化推进时期。
张小宝[8](2019)在《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将男女平等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以国家最高政策的形式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发展的一项具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确立,从一项政府承诺发展为一个不断完善并日益丰富的运行体系,在推动我国男女平等事业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全局战略高度,对如何进一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要求。因此,系统地梳理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探索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策略,既是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完善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体制机制”的题中之义。所以,本研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的研究局限,将历史与现实相结合、微观与宏观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策略建构相结合,从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认识的发展变化、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其体系的生成与建构及对男女平等突出问题的解决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梳理和归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和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从理论上廓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和中国共产党人对“妇女问题”的社会属性、妇女的社会地位和作用、妇女发展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认识变迁,揭示这些思想理论的核心构成、阶段性特征和新发展,以阐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探讨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及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的伟大实践,重点回顾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法律政策等方式推动男女平等与国家发展进步共赢的重要举措,揭示党运用法律政策推动男女平等的延续和发展。第三部分从国内妇女发展状况、国际社会推动妇女发展的潮流及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拓展三个层面分析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梳理1995年前后到2012年间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提出到在国家政策、法律和党的执政纲领层面的确立,呈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由一项国家承诺发展为一个内含组织机构、规划纲要、法律政策、监测评估在内的国策运行体系的过程,并以此期间中国妇女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进男女平等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研究在新时代妇情新变化、中国共产党男女平等新思想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相关机制、激发妇女主体潜力等方面的新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研究党和政府直面弱势妇女和农村妇女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难题,推动新时代中国男女平等事业不断走向深入。第五部分研究新时代背景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并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内在局限及国策运行的外部环境来理解和认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问题;然后,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探讨如何在完善法律政策、健全配套措施、增强机构建设、优化国策实施的外部环境等方面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展。总之,二十多年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不断发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对男女平等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正视不同时期中国男女平等的现实情况和妇女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突破性成就;呈现出中国共产党推动中国男女平等事业逐渐走向深入的历史图景。但是,面向新时代背景下“三个平等”的新观点给中国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正面临着内在机制的不健全和外部环境的不完善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对此,党和政府应该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更加科学化、现代化、系统化的方式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
范成文[9](2019)在《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口老龄化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将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全面、深刻、持久的影响,已成为影响国计民生与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体育作为人口老龄化的便捷、经济、有效的应对方式以及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的理想途径,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必将发挥重要作用。然而,我国日益增长的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与相对不足的老年人体育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如何以老年人体育需求为导向,建立完善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以补齐老年人体育服务的“短板”,满足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成为当前社会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和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结合我国老年人体育发展的具体实践,综合运用社会学、管理学、社会心理学、人口学、体育学和生命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分析我国老年人体育需求现状及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困境,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立足中国国情,构建了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并提出了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的实现路径。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本文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对国内外的文献进行综述与分析,明确研究的思路、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法,提出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首先对本文研究的研究对象以及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把老年人界定为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人群,老年人体育服务泛指老年人在体育参与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体育产品与体育服务,一定程度上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社会支持是指对于老年人体育发展的支持行为,本文的社会支持主体包括政府、社区、非政府组织等正式支持以及个人、家庭、邻里、朋友等非正式社会支持。其次,阐释本文研究中要用到的老龄化理论、魅力质量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三种理论的内涵及主要内容。第三部分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发展历程,分析这些政策的演进特征。研究认为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经历了肇始阶段(1978至1991年)、探索阶段(1992年至1998年)、发展阶段(1999至2010年)和深化阶段(2011年至今)四个阶段,每个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演进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制定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内容更加具体及社会支持主体日益多元化。第四部分主要内容是分析老年人体育活动现状及其需求层次。研究以湖南省的2153位老年人为样本,对参加体育活动的老年群体的基本情况、老年人体育活动现状以及老年人体育活动需求3个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了解老年人体育活动及需求的基本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基于魅力质量理论及Kano模型的分析,对湖南省老年人体育服务的需求层次进行了分析,明确了老年人的体育服务需求层次。第五部分在第四部分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的困境,进一步明确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存在的问题。研究认为,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困境在于:正式社会支持主体未能发挥应有的支持作用;非正式社会支持主体未能提供足够的情感支持;体育设施供给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体育信息服务匮乏位,宣传推广方法不多,体质监测推广力度不够,面向老年人普及程度偏低,健身指导人才培养不足,宏观设计与后续管理缺乏,体育活动偏重赛事,其它活动形式不多,社会体育组织力量薄弱,社区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支持形式单一,重单向指导,轻双向互动。第六部分对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发达国家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四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的社会支持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四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的社会支持表现出以下特征:多元主体协同推进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建设;政策法规保障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建设;社区组织供给老年人体育服务;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于老年人体育;体育和医疗卫生部门共建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等。由于各国的体育管理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老龄化程度以及治理老龄化理念的不同,四国的老年人体育服务又表现出不同的特点。第七部分在明确问题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构建系统的五个基本理念:基于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目标,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基于政府“掌舵”与社会“划桨”相结合,基于老年人体育服务的需求导向,基于以社区为依托发展老年人体育服务的思路。构建了由“宏观结构——微观结构——运行机制”三部分构成的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宏观结构上,这一协同支持系统的内容包括协同理念、协同规范、协同方式与协同主体;运行机制主要设计了行政机制、市场机制与社群机制三种机制;微观结构上构建了“政府——社会体育组织——社区——其它组织——个人社会支持网”五位一体的多元主体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微观结构。并从多元主体的确定、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多元主体的责任分析3个方面重点阐释了微观结构。第八部分在所构建系统基础上,提出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的实现路径,主要内容包括:政府明确自身职责,加大正式社会支持力度;培育社会组织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力量协同支持水平;拓展市场协同机制,丰富老年人体育供给;发展社区老年人体育,提升社区体育服务能力;支持老年人体育赛事,丰富老年人身边的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与健康信息服务,营造协同支持舆论氛围;弘扬传统美德,构建个人社会支持网。
宋江涛[10](2019)在《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文中指出国际上通行的标准认为一国60周岁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0%时,该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2017年,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提到: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2000年11月底第五次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达1.3亿人,占总人口10.2%。从2000年到2020年,从10.2%到17.8%,这说明我国社会的老龄化程度在加深。而随着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增加,养老难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之前,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方式,即老年人主要由其所在的家庭供养,直至去世。但是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国家改变了过去大包大揽的发展方式,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受到冲击,社会的养老责任压力骤然加大。进入21世纪后,一方面,国家吸取之前的教训,在养老问题上开始积极承担责任,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人权理论的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国家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照顾义务得到强调。让老年人过上有尊严的晚年生活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养老责任上,国家既不能无限承担责任,也不能逃避缩减自己的责任,而是应该理顺国家与社会在养老问题上的关系,进而明确国家责任的内容。在保障老年人权益问题上,国家责任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引导责任、给付责任、制度建设责任和监督责任。与四种责任相对应,国家应从鼓励社会发展养老行业、增加财政投入、完善立法、加强监督的角度积极承担养老服务事业中的责任。
二、(一)文件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一)文件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论文提纲范文)
(1)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四)国内外研究述评 |
(五)研究思路 |
(六)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依据与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供给理论 |
(二)客户关系管理理论 |
(三)渐进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二、分析框架 |
第二章 现实关照: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与升级需求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现状 |
(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变迁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运行成效 |
二、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升级需求 |
(一)社会多元化需求要求服务模式升级 |
(二)人口老龄化趋势要求服务能力升级 |
(三)内在实效性目标要求服务机制升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理想图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逻辑理路 |
一、智慧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
(一)嵌入:基于价值引领的养老模式重塑 |
(二)赋能:基于信息技术的系统功能支撑 |
(三)增慧:利用系统功能操作中的人人交互 |
二、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三重逻辑 |
(一)以“虚拟化”填补供需发展堕距 |
(二)以“智能化”补足主体能力短板 |
(三)以“一体化”提升整体运行效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践探索: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基本模式 |
一、“虚拟化”商业运营模式 |
(一)会员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二、“智能化”公益对接模式 |
(一)积分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三、“一体化”生态共建模式 |
(一)派单制运作机制 |
(二)实践成效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经验:国外智慧养老实践模式参鉴 |
一、“线上社区”养老模式 |
(一)“线上社区”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线上社区”养老的运作机制 |
二、“智能居家”养老模式 |
(一)“智能居家”养老的制度基础 |
(二)“智能居家”养老的运作机制 |
三、合作型科技助老模式 |
(一)合作型科技助老的制度基础 |
(二)合作型科技助老的运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未来进路: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前景 |
一、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可能限度 |
(一)客观存在的温度落差 |
(二)难以逾越的数字鸿沟 |
(三)尚难突破的协同壁垒 |
二、以智慧养老助推养老服务体系优化的路径策略 |
(一)以“量身定制化”增加服务人情味 |
(二)以“包容性智慧”提升服务可及性 |
(三)以顶层驱动和分层整合增强服务协同性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与背景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方法 |
1.3.2 比较研究方法 |
1.3.3 价值分析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1.4.1 选题创新 |
1.4.2 方法创新 |
1.4.3 研究思路创新 |
第2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理论概述 |
2.1 养老产业概念界定 |
2.1.1 养老产业概念 |
2.1.2 养老产业特征分析 |
2.1.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形态 |
2.2 养老产业发展理论基础 |
2.2.1 经济学理论 |
2.2.2 社会学理论 |
2.2.3 经济法理论 |
第3章 我国养老产业制度溯源与现状 |
3.1 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历史回顾 |
3.1.1 1999年之前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2 2000年-2013年的养老产业情况 |
3.1.3 2013年以来的养老产业情况 |
3.2 我国养老产业政策和法律现状分析 |
3.2.1 养老产业政策 |
3.2.2 养老产业立法 |
3.3 我国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3.3.1 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备 |
3.3.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不完善 |
3.3.3 养老产业财政支持制度存在问题 |
3.4 养老产业相关制度问题成因 |
3.4.1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公平性不足 |
3.4.2 养老产业政策提供的效益性不足 |
3.4.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缺失 |
第4章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 |
4.1 美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征 |
4.1.1 美国养老产业发展特色 |
4.1.2 美国以法案形式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特有历程 |
4.2.1 日本养老产业法律制度发展三大阶段 |
4.2.2 日本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综合性特色 |
4.3 韩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本法范例 |
4.3.1 韩国以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作为法律制度引导 |
4.3.2 韩国构建了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计划 |
4.4 德国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以法律政策并重表现 |
4.4.1 法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4.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鼓励政策 |
4.5 国外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启示 |
4.5.1 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的基础 |
4.5.2 通过促进产业发展法律制度扶持养老产业发展 |
4.5.3 完善投融资及财政支持法律制度促进养老产业发展 |
第5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要素 |
5.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目标要素 |
5.1.1 通过基本法模式引导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
5.1.2 依法促进养老产业升级转型 |
5.1.3 依法保护市场机制的配置作用 |
5.1.4 依法明确养老产业发展中的政府作用 |
5.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原则要素 |
5.2.1 公平正义原则 |
5.2.2 市场竞争原则 |
5.2.3 依法治理原则 |
5.3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功能要素 |
5.3.1 养老产业市场不健全的调节功能 |
5.3.2 对养老产业不平衡的调节功能 |
5.3.3 养老产业市场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调节功能 |
5.3.4 养老产业企业唯利性的调节功能 |
5.4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协调要素 |
5.4.1 养老产业法律制度与政策协调 |
5.4.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综合协调配套建设 |
第6章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安排 |
6.1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作为制度基本法 |
6.1.1 确立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之意义 |
6.1.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基本法的关键内容 |
6.2 促进养老产业发展主要法律制度路径选择 |
6.2.1 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完善 |
6.2.2 养老产业投融资制度完善 |
6.2.3 养老产业的财政支持制度完善 |
6.2.4 其他相关制度的完善 |
6.3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3)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研究 ——以1978-2019年政策文本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的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养老服务政策 |
2.1.2 政策变迁 |
2.1.3 演进逻辑 |
2.2 理论依据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多源流理论 |
2.2.3 政策工具理论 |
第三章 数据来源与政策文本的量化分析 |
3.1 数据来源与样本筛选 |
3.2 政策属性的量化分析 |
3.2.1 政策的时序分析 |
3.2.2 政策的主体分析 |
3.2.3 政策的文种与效力分析 |
3.3 政策内涵的量化分析 |
3.3.1 政策工具 |
3.3.2 政策主题 |
第四章 养老服务政策的演进特征及其逻辑动因 |
4.1 养老服务政策主题演进的阶段性划分 |
4.1.1 探索阶段:改革开放后初步探寻适合中国特色的养老之路(1978-1993) |
4.1.2 萌芽阶段:养老服务福利化向社会化的转变(1994-2005) |
4.1.3 形成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开始建立(2006-2012) |
4.1.4 发展阶段:养老服务的多元化发展(2013-2019) |
4.2 养老服务政策的演进特征 |
4.2.1 外部演进特征 |
4.2.2 内部演进特征 |
4.3 养老服务政策变迁的逻辑动因 |
4.3.1 “问题流”: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
4.3.2 “政策流”:政策共同体的提议 |
4.3.3 “政治流”:多主体的影响 |
4.3.4 “汇总耦合”:开启变迁之窗 |
第五章 养老服务政策演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5.1 政策制定在演进中存在观念误区 |
5.1.1 城乡养老服务政策的二元分化 |
5.1.2 养老服务政策存在过度主导的思想 |
5.2 政策效力存在位阶较低 |
5.3 政策工具存在结构失调 |
5.3.1 整体结构不合理 |
5.3.2 政策工具配套措施失衡 |
5.4 养老服务政策供给模式的“碎片化” |
5.4.1 政策供给主体缺乏统一性 |
5.4.2 政策供给布局策略失衡 |
5.4.3 政策供给内容存在盲点 |
第六章 完善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优化策略 |
6.1 改善观念误区 |
6.1.1 统一观念认识 |
6.1.2 均衡政府角色定位 |
6.2 提升养老服务政策效力位阶 |
6.3 优化政策工具结构 |
6.3.1 调整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影响和使用 |
6.3.2 优化供给型政策工具的推动作用 |
6.3.3 增加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拉动作用 |
6.4 改善养老服务政策供给模式的“碎片化” |
6.4.1 统一政策供给主体部门 |
6.4.2 调整政策供给布局策略 |
6.4.3 扫除政策供给内容的盲点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情况 |
(4)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境)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境)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目标、方法及创新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思想渊源与指导思想 |
2.1 近代中国铁路倡导者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1 盛宣怀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2 詹天佑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3 梁士诒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4 孙中山的铁路建设思想 |
2.1.5 张嘉璈的铁路建设思想 |
2.2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铁路观 |
2.2.1 马克思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2 恩格斯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2.3 列宁、斯大林关于铁路的相关论述 |
2.3 中国共产党人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1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2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3 以江泽民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4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集体的铁路建设思想 |
2.3.5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铁路建设的相关论述 |
第3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基础理论探析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文化 |
3.1.2 铁路文化 |
3.1.3 新中国铁路文化 |
3.1.4 文化自信 |
3.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特征与功能 |
3.2.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结构 |
3.2.2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特征 |
3.2.3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功能 |
3.3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异同比较 |
3.3.1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共同点 |
3.3.2 新中国铁路文化与资本主义国家铁路文化的不同点 |
3.4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历程彰显文化自信 |
3.4.1 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内涵 |
3.4.2 从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的发展脉络 |
第4章 反映文化自信物质成果的新中国铁路物质文化建设 |
4.1 新中国铁路建筑文化建设 |
4.1.1 有着鲜明时代印记的车站文化建设 |
4.1.2 展现深刻时代价值的铁道文化建设 |
4.2 新中国铁路收藏文化建设 |
4.2.1 有着卓越历史贡献的铁路机车 |
4.2.2 有着特殊历史回忆的铁路车票 |
4.2.3 有着重要历史价值的铁路纪念章(碑) |
第5章 彰显文化自信价值内核的新中国铁路精神文化建设 |
5.1 新中国铁路精神生产 |
5.1.1 革命斗争精神的传承 |
5.1.2 铁路建设精神的彰显 |
5.2 新中国铁路文艺创作 |
5.2.1 难以消解的文化矛盾心理 |
5.2.2 浓郁的红色文化气息 |
5.2.3 多样性的铁路文艺表达 |
5.3 新中国铁路思想政治工作 |
5.3.1 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 |
5.3.2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爱国精神 |
5.3.3 加强思想政治宣传,增强思想性和政治性 |
5.3.4 加强路风教育,展现“人民铁路为人民”的宗旨 |
第6章 体现文化自信制度保障的新中国铁路制度文化建设 |
6.1 新中国铁路法规制度建设 |
6.1.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2 改革开放到新时代以前的铁路法制建设 |
6.1.3 新时代的铁路法制建设 |
6.2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6.2.1 新中国铁路体制建设 |
6.2.2 新中国铁路党建工作制度建设 |
第7章 塑造文化自信良好形象的新中国铁路行为文化建设 |
7.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 |
7.1.1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理念 |
7.1.2 新中国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实践 |
7.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 |
7.2.1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理念 |
7.2.2 新中国铁路服务文化建设实践 |
7.3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 |
7.3.1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意义 |
7.3.2 新中国铁路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建设的实践 |
第8章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及新时代建设路径探析 |
8.1 新中国铁路文化的价值 |
8.1.1 国家建设的动脉 |
8.1.2 时代精神的表征 |
8.1.3 释放人情的场域 |
8.1.4 国际舞台的名片 |
8.1.5 中国故事的素材 |
8.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路径 |
8.2.1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原则 |
8.2.2 加强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的几点举措 |
8.3 创造新时代铁路文化建设新辉煌以增强文化自信 |
8.3.1 注入新时代文化自信的底气 |
8.3.2 “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中国铁路文化的国际传播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博览轨迹”——铁路文化的实地考察 |
附录2:近代中国铁路车站文化略谈 |
附录3:改革开放以来部分铁路文学杂志创刊表 |
附录4:新中国铁路安全主要法规名录表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5)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山西省垣曲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积极老龄化的研究 |
1.2.2 关于农村养老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积极老龄化 |
2.1.2 农村积极养老 |
2.2 理论基础 |
2.2.1 积极老龄化理论 |
2.2.2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3 老年人社会化理论 |
第三章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山西省垣曲县农村养老事业发展 |
3.1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山西省农村养老现状 |
3.1.1 山西省农村养老的健康现状 |
3.1.2 山西省农村养老的参与现状 |
3.1.3 山西省农村养老的保障现状 |
3.2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垣曲县农村养老现状 |
3.2.1 垣曲县农村养老健康现状 |
3.2.2 垣曲县农村养老参与现状 |
3.2.3 垣曲县农村养老保障现状 |
3.3 山西省垣曲县农村养老中存在的问题 |
3.3.1 家庭养老保障功能弱化 |
3.3.2 土地养老保障功能下降 |
3.3.3 养老保险缴费水平不高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山西省垣曲县农村积极养老的实证研究 |
4.1 垣曲县基本情况 |
4.2 调查方案设计 |
4.2.1 调查对象和原则 |
4.2.2 问卷设计和修正 |
4.2.3 调研取样和组织实施 |
4.3 垣曲县农村积极养老的现状 |
4.3.1 农村老人的基本情况 |
4.3.2 农村老人的健康现状 |
4.3.3 农村老人的参与现状 |
4.3.4 农村老人的保障现状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山西省垣曲县农村积极养老影响因素分析 |
5.1 基本原理 |
5.2 变量度量 |
5.3 单因素交互分析 |
5.3.1 与基本特征的单因素交互分析 |
5.3.2 与健康状况的单因素交互分析 |
5.3.3 与参与情况的单因素交互分析 |
5.3.4 与保障情况的单因素交互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国外农村养老经验借鉴 |
6.1 国外的经验 |
6.1.1 德国农村养老发展的经验 |
6.1.2 日本农村养老发展的经验 |
6.2 国外农村养老的启示 |
6.2.1 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 |
6.2.2 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和家庭对养老保障辅助功能 |
6.2.3 积极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 |
6.2.4 注重建设专业的社工人才队伍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我国农村养老对策 |
7.1 促进农村老人“健康”的对策 |
7.1.1 老人学会科学养生 |
7.1.2 家庭学习专业护理知识 |
7.1.3 政府完善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
7.2 促进农村老人“参与”的对策 |
7.2.1 家庭积极创造活动平台 |
7.2.2 杜会积极创造社会氛围 |
7.2.3 政府积极提供公共服务 |
7.3 促进农村老人“保障”的对策 |
7.3.1 积极促进农业现代化 |
7.3.2 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
7.3.3 促进城乡社会服务一体化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垣曲县农村积极养老现状调查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本研究的缘起及其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一)以时间为线索,研究中国共产党的教育政策与教育方针 |
(二)以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中国化为视角,研究我国的基本教育政策 |
(三)从学前教育、高等教育等具体角度,研究我国的各级各类教育政策 |
(四)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为视角进行研究 |
三、本研究若干概念辨析 |
(一)政策及其相关概念 |
(二)教育思想与教育方针 |
四、本文的研究思路、框架、方法及难点 |
(一)基本思路 |
(二)基本框架 |
(三)主要方法 |
(四)研究的难点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理论渊源与实践根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教育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教育思想的主要内容 |
二、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对中国教育实践的影响 |
第二节 早期共产党人的教育思想及其实践 |
一、陈独秀与李大钊的教育思想 |
二、恽代英与杨贤江的教育思想 |
三、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的教育思想 |
四、革命时期中共教育政策在根据地的实践 |
第三节 新中国前30年中共教育政策的初步探索及其实践 |
一、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酝酿 |
二、1957-1965年间社会主义教育政策初步探索 |
三、“文革”期间社会主义教育政策日益“左”倾化 |
四、1977-1978年间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局部恢复与调整 |
五、此期党的教育政策实践的“得与失”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初步形成 |
一、邓小平教育思想与“三个面向”教育方针的提出 |
二、指导教育体制改革的各种政策 |
三、“八九风波”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加强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基本形成 |
一、江泽民教育思想与科教兴国战略的确立 |
二、世纪之交的重要教育行动计划与法规 |
三、高校大规模扩招与高等教育大众化 |
四、基本形成时期教育政策演变的几个特点 |
第三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趋向成熟 |
一、胡锦涛的教育思想与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 |
二、素质教育政策的进一步实施与发展 |
三、“两基攻坚”教育政策的实施 |
四、《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的颁布 |
五、趋于成熟时期教育政策的成效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形成与实践 |
第一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提出背景 |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大论述 |
二、全面深化教育改革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
第二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内容与实践 |
一、“教育扶贫”政策的实施 |
二、“新高考”政策的实施及“双一流”学科建设 |
三、不断加大教育领域对外开放 |
四、中小学德育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
五、从严治教与师德师风建设 |
六、《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颁布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演变的特点 |
一、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施策” |
二、由“外延式发展”到“内涵式发展” |
三、由“拿来主义”到“本土化建设” |
四、由“投入不足”到“教育经费达到或超过4%” |
第四章 今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若干建议 |
第一节 进一步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自信” |
一、发扬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 |
二、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体系 |
三、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哲学话语体系 |
第二节 从国情出发不断完善教育政策 |
一、认清当前的教育国情及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 |
二、推动教育政策决策主体的多元化与程序的科学化 |
三、落实教育政策督导机制常态化 |
第三节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 |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
二、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
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改革 |
四、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Ⅰ 1978-2011年各级各类教育政策简表 |
附录Ⅱ 十八大以来各级各类具体教育政策的演变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政策视角下新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历程(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问题与研究综述 |
二、1949-1977年,以机构收养为主要手段,在城市以社会救济为主要方式,在农村以“五保”老人为对象的起步时期 |
(一)城市的社会救济 |
(二)农村的五保供养 |
三、1978-1999年,以机构建设为重心,以公建公营为主要方式,并开始探索社会化的初步发展时期。 |
(一)农村兜底保障体系建设 |
(二)养老服务社会化探索 |
(三)法制化建设 |
四、2000-2012年,以社会化为主要特点,将居家和社区养老纳入视野的快速发展时期 |
(一)政策体系的不断完善 |
(二)社会化的快速发展 |
(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初步发展 |
五、2013-2018年,由重机构建设向重服务转变,由重机构向重居家与社区转变,着力结构调整的新的转型时期 |
(一)各类政策密集出台,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推出多项改革试点措施和专项行动,推动政策落实、促进改革创新 |
(三)调整机构设置,助力下一阶段发展 |
六、2019开始的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的精准化推进时期 |
七、小结 |
(8)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一)国内关于男女平等的研究 |
(二)国内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研究 |
(三)国外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男女平等观 |
(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 |
(二)无产阶级解放道路是妇女解放的根本道路 |
(三)妇女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伟大作用 |
二、毛泽东男女平等思想 |
(一)“四权”是中国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总根源 |
(二)在革命斗争中求解放,在参与生产中求平等 |
(三)劳动妇女是争取男女平等的主体力量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共领导人的男女平等观 |
(一)邓小平男女平等观 |
(二)江泽民男女平等观 |
(三)胡锦涛男女平等观 |
(四)习近平男女平等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孕育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初步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政议政,争取男女政治权利平等 |
(二)打破封建土地制度,争取男女经济权利平等 |
(三)实行婚姻制度改革,争取妇女婚姻自由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面探索 |
(一)男女平等成为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 |
(二)颁布《婚姻法》构建新型婚姻家庭关系 |
(三)保障妇女参加普选和民主建政 |
(四)强调同工同酬与保护妇女劳动权益 |
三、改革开放初期党推进男女平等的全新探索 |
(一)修改《婚姻法》,应对新时期婚姻新问题 |
(二)直面妇女参政低谷,切实维护妇女参政权利 |
(三)促进妇女公平就业,深化妇女劳动权益保障 |
(四)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化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及逐步完善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和确立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时代背景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建构 |
(一)明确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组织体系 |
(二)制定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纲要规划体系 |
(三)构筑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执行的法律政策体系 |
(四)建立科学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测评估体系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的初步推进 |
(一)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就业创业 |
(二)齐抓共管积极推动妇女参政 |
(三)多部门联合共促妇女成长成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发展 |
一、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的新机遇 |
(一)新时代妇女发展的新样态 |
(二)习近平男女平等的新思想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运行体系的新进展 |
(一)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的突破性成果 |
(二)妇女发展纲要规划凸显妇女的主体地位 |
(三)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
三、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对妇女发展问题的新突破 |
(一)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
(二)助力贫困妇女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三)促进农村妇女平等参与村民自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背景下妇女发展问题凸显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体系有待完善 |
(三)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度亟需加强 |
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发展受阻的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对男女平等的重视程度有限 |
(二)相关机构的权威性与协调性不足 |
(三)性别平等文化环境尚未形成 |
三、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来发展的着力点 |
(一)完善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法律政策 |
(二)健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配套措施 |
(三)增强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机构建设 |
(四)营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文化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关于老年人体育的研究 |
1.3.2 关于社会支持与体育活动的研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方法论 |
1.5.2 具体研究方法 |
1.6 创新之处 |
1.6.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1.6.2 研究方法的创新 |
1.6.3 研究内容的创新 |
1.7 本章小结 |
2 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概述及相关理论 |
2.1 老年人体育服务概述 |
2.1.1 老年人概念 |
2.1.2 老年人体育的概念 |
2.1.3 老年人体育服务的概念 |
2.1.4 老年人体育服务的内容 |
2.1.5 老年人体育服务的属性 |
2.2 社会支持概述 |
2.2.1 社会支持概念 |
2.2.2 社会支持的内容 |
2.2.3 社会支持的分类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老龄化理论 |
2.3.2 魅力质量理论 |
2.3.3 协同治理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发展历程及演进特征 |
3.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发展历程 |
3.1.1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肇始阶段(1978至1991 年) |
3.1.2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探索阶段(1992至1998 年) |
3.1.3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发展阶段(1999至2010 年) |
3.1.4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深化阶段(2011 年至今) |
3.2 我国老年人体育政策演进的主要特征 |
3.2.1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制定主体范围不断扩大 |
3.2.2 老年人体育政策的内容更加具体 |
3.2.3 老年人体育社会支持主体日益多元化 |
3.3 本章小结 |
4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情况及体育服务需求现状 |
4.1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特征 |
4.1.1 年龄分布 |
4.1.2 性别分布 |
4.1.3 职业分布 |
4.1.4 收入分布 |
4.1.5 居住情况分布 |
4.1.6 文化程度分布 |
4.2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 |
4.2.1 老年人每周参加体育锻炼的次数情况 |
4.2.2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时段与时长情况 |
4.2.3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强度情况 |
4.2.4 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的场地和项目情况 |
4.3 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现状 |
4.3.1 体质监测服务需求 |
4.3.2 体育活动服务需求 |
4.3.3 体育设施服务需求 |
4.3.4 体育组织服务需求 |
4.3.5 体育指导服务需求 |
4.3.6 体育信息服务需求 |
4.4 基于魅力质量理论及Kano模型的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层次分析 |
4.4.1 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的必备要素 |
4.4.2 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的一维要素 |
4.4.3 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的魅力要素 |
4.4.4 老年人体育服务需求的无关要素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困境 |
5.1 支持主体层面 |
5.1.1 正式社会支持主体未能发挥应有的支持作用 |
5.1.2 非正式支持主体未能提供足够的情感支持 |
5.2 支持内容层面 |
5.2.1 体育设施供给不足,资源配置效率不高 |
5.2.2 信息资源服务匮乏,宣传推广方法不多 |
5.2.3 体质监测推广力度不够,面向老年人普及程度偏低 |
5.2.4 体育人才培养逐步规范,宏观设计与后续管理缺乏 |
5.2.5 体育活动偏重赛事,趣味性体育活动不多 |
5.2.6 社会体育组织力量薄弱,社区管理人员专业性不强 |
5.3 支持形式 |
5.3.1 支持形式单一 |
5.3.2 社会支持主体间协同不够 |
5.3.3 重单向指导,轻双向互动 |
5.4 本章小结 |
6 发达国家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及对我国的启示 |
6.1 发达国家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 |
6.1.1 美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
6.1.2 德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
6.1.3 澳大利亚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
6.1.4 日本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体系 |
6.2 发达国家老年人体育服务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6.2.1 多元主体协同推进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建设 |
6.2.2 政策法规保障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建设 |
6.2.3 社区组织供给老年人体育服务 |
6.2.4 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于老年人体育 |
6.2.5 体育和医疗卫生部门共建老年人体育服务系统 |
6.3 本章小结 |
7 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 |
7.1 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构建的基本理念 |
7.1.1 基于健康老龄化和积极老龄化的目标 |
7.1.2 基于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 |
7.1.3 基于政府“掌舵”、社会“划桨”的角色定位 |
7.1.4 基于老年人体育服务的需求导向 |
7.1.5 基于以社区为依托的发展思路 |
7.2 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框架构建 |
7.3 协同系统的宏观社会支持结构 |
7.3.1 协同理念 |
7.3.2 协同规范 |
7.3.3 协同方式 |
7.3.4 协同主体 |
7.4 协同系统的微观社会支持结构 |
7.4.1 多元社会支持主体的确定 |
7.4.2 多元主体的角色定位 |
7.4.3 多元主体的责任界定 |
7.5 多元主体支持系统的运行机制 |
7.5.1 优化行政机制 |
7.5.2 拓展市场机制 |
7.5.3 引入社群机制 |
7.5.4 运行机制的选择 |
7.6 本章小结 |
8 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的实现路径 |
8.1 明确政府自身职责,加大正式社会支持力度 |
8.1.1 强化制度协同供给,提高政策质量和可操作性 |
8.1.2 加强引导与协调,实行多主体跨领域协同支持 |
8.1.3 加强监管与评估,保障老年人体育政策的落实 |
8.2 培育社会组织参与能力,提升社会力量协同支持水平 |
8.2.1 大力发展体育社团,提升其协同政府专业服务的能力 |
8.2.2 发挥老年人体协的作用,推动体育赛事与活动的开展 |
8.2.3 完善体育志愿者制度,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和常态化 |
8.3 拓展市场参与机制,丰富老年人体育市场供给 |
8.3.1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职能,培育市场支持力量 |
8.3.2 引导规范体育市场,满足老年人多种体育需求 |
8.4 发展社区老年人体育,提升社区体育服务能力 |
8.4.1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社区,培育社区老年人体育服务能力 |
8.4.2 推进社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配建老年人身边的健身设施 |
8.4.3 整合社区体育人力资源,提升老年人体育服务水平 |
8.4.4 建立医体结合支持体系,普及和推广社区老年人“运动处方” |
8.5 支持老年人体育赛事,丰富老年人身边的体育活动 |
8.5.1 举办老年人体育赛事,提供展示与竞技平台 |
8.5.2 组织老年人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
8.6 加强体育与健康信息服务,营造协同支持舆论氛围 |
8.6.1 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完善老年人体育信息传播机制 |
8.6.2 建立社区老年人体育服务数据库,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 |
8.6.3 改进宣传方式,提升老年人体育传播效果 |
8.6.4 重塑老年人体育参与舆论语境,营造良好体育参与氛围 |
8.7 弘扬传统美德,重建个人社会支持网 |
8.7.1 营造家庭体育氛围,引导老年人养成锻炼习惯 |
8.7.2 加强敬老爱老道德建设,构建邻里互助支持网络 |
8.7.3 弘扬积极老龄化观念,引导老年人自助与互助发展 |
8.8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致谢 |
(10)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三、文献综述 |
四、思路与方法 |
五、文章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养老的国家责任的产生 |
第一节 养老的国家责任的历史脉络 |
一、1949 年到1980 年:家庭养老与政府包办 |
二、1980 年到2000 年:养老服务社会化与政府责任收缩 |
三、2000年至今:国家责任凸显与政府主导 |
四、小结:养老政策变化的历史经验 |
第二节 养老的国家责任的理论基础 |
一、生存权保障理论 |
二、公有制理论 |
三、行政给付理论 |
第三节 养老的国家责任的现实要求 |
一、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
二、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 |
三、计划生育的国家政策导向国家责任 |
第四节 养老的国家责任的内容及分类 |
一、养老的国家责任的分类标准 |
二、养老的四种国家责任 |
第二章 国家的引导责任 |
第一节 引导责任的内容 |
一、宪法和法律关于引导养老文化建设的规定 |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规定 |
第二节 国家在引导责任方面的成就 |
一、形成了尊老敬老的养老文化氛围 |
二、初步建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政策引导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在引导责任方面的不足 |
一、在养老文化建设方面的不足 |
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
第四节 引导责任不足的改善 |
一、弘扬尊老、敬老文化 |
二、继承和发展孝文化 |
三、鼓励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
第三章 国家的给付责任 |
第一节 给付责任的内容 |
一、《宪法》关于公民物质帮助权的规定 |
二、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给付责任的规定 |
第二节 国家在给付责任方面的成就 |
一、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的完善与改革 |
二、兴办了大量的社会福利机构 |
第三节 国家在给付责任方面的不足 |
一、我国老年人的养老保障水平比较低 |
二、我国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给付责任不足的改善 |
一、保证财政投入保障老年人经济生活水平 |
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增加养老机构供给 |
第四章 国家的制度建设责任 |
第一节 制度建设责任的内容 |
一、《宪法》关于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的规定 |
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养老保障制度的规定 |
第二节 国家在制度建设责任方面的成就 |
一、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养老保障体系 |
二、调整改进了养老保障的结构内容 |
第三节 国家在制度建设责任方面的不足 |
一、人口老龄化加重养老保障制度负担 |
二、隐形债务和空账问题埋下制度隐患 |
第四节 制度建设责任不足的改善 |
一、增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可操作性 |
二、适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法》 |
三、健全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
第五章 国家的监督责任 |
第一节 监督责任的内容 |
一、对不同国家机关的监督 |
二、对公民个体的监督的法律规定 |
三、对养老机构及养老服务行业的监督的法律规定 |
第二节 国家在监督责任方面的成就 |
一、在监督体制建设上的成就 |
二、在养老服务行业监督上的成就 |
第三节 国家在监督责任方面的不足 |
一、在对养老机构等的监管上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 |
二、养老保障措施缺乏及时的回馈制度 |
第四节 监督责任不足的改善 |
一、发挥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 |
二、注重监督主体的多元立体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一)文件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论文参考文献)
- [1]智慧养老视域下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的优化路径研究[D]. 张昊. 吉林大学, 2020(03)
- [2]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D]. 宋东明. 辽宁大学, 2020(01)
- [3]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变迁与演进逻辑研究 ——以1978-2019年政策文本为例[D]. 卢继峰. 广西大学, 2020(07)
- [4]文化自信视域下新中国铁路文化建设研究[D]. 邱铁鑫.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6)
- [5]积极老龄化视角下农村养老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以山西省垣曲县为例[D]. 高楚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0(05)
-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政策的演变研究[D]. 张裴. 兰州交通大学, 2020(01)
- [7]政策视角下新中国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历程[J]. 于建明. 社会政策研究, 2020(01)
- [8]中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历史演进及推进策略研究[D]. 张小宝.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9]我国老年人体育服务社会支持系统研究[D]. 范成文. 湖南师范大学, 2019(01)
- [10]养老的国家责任研究[D]. 宋江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