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恐怖活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恐怖活动,刑法,修正案,恐怖主义,斯里兰卡,禁制令,反恐怖。
恐怖活动论文文献综述
记者,唐亚新[1](2019)在《《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一文中研究指出湖南日报12月24日讯(记者 唐亚新)今天上午,省反恐办在省公安厅举行2019年《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许显辉,省军区副司令员陈博,武警湖南省总队司令员李明辉出席启动仪式。李殿勋指出(本文来源于《湖南日报》期刊2019-12-25)
蒲菊[2](2019)在《恐怖活动犯罪浅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九)》针对恐怖活动犯罪增设了系列罪名,实现了帮助行为正犯化、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化,进一步完善了恐怖犯罪体系。修正案迎合了严峻的反恐态势,体现了从严惩治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凸显了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刑事立法应当如何自处,如何在公共安全和人权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值得深思。本文将结合理论与实践,阐述恐怖犯罪修改所展现的刑罚介入时间前置化存在的合理性及潜在风险。(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9期)
刘博雅,闫德华[3](2019)在《风险刑法理论视阈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刑法修正案(九)》将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正式确定为一项罪名。该罪名的设定将预备行为加以实行化规制,使得法益保护前置化,对于防范与打击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立法依据包括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其犯罪构成包含客体及客观方面、主体及主观方面内容。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确立也蕴含着一定风险,即该罪名的设定与刑法谦抑性原则间存在冲突、与适度犯罪化间存在矛盾且在一定程度上限缩了公民的自由空间。在司法实践活动中,应在正确分析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贯彻刑法谦抑性、入罪环节限缩认定、安全与自由平衡等原则,克服上述风险,完善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的认定及具体适用。(本文来源于《玉溪师范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王林[4](2019)在《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中叁名被告虽未直接参与暴恐袭击仍被判处死刑为例,分析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共谋共同正犯存在支撑理论和分类的争议。应运用实质刑法观、法律拟制及分工说为共谋共同正犯的合理化提供理论依据。在适用时,需注意恐怖活动犯罪的特殊性、范围及定罪量刑上的特别规定,真正做到罪责刑相一致。(本文来源于《广西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王林[5](2019)在《论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共谋共同正犯是一个存在争议的概念,根据共谋共同正犯理论,单纯的"谋议者"要按照"正犯"进行定罪、处罚。共同意思主体说、行为支配说等学说都无法充分说明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依据,需要引入"分工说",在"不法"层面认定犯罪,在"有责"层面量刑。鉴于恐怖活动犯罪的法律性和超法律性,有必要在恐怖活动犯罪中适用共谋共同正犯概念。恐怖活动犯罪应该作广义理解,不但包括法定的恐怖活动犯罪和实质的恐怖活动犯罪,也包括极端主义犯罪。在认定共谋共同正犯中"谋议者"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时,要区分主观和客观两种导致没有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原因,真正做到罪责刑相一致。(本文来源于《时代法学》期刊2019年04期)
汪闽燕[6](2019)在《运用法治坚决打好香港“生死保卫战”》一文中研究指出8月17日,守护香港大联盟在金钟添马公园举办“反暴力、救香港”大集会,要求停止无休止的非法游行集会、停止投掷汽油弹等暴力行为、停止“不合作运动”、停止破坏公共设施、恢复守法传统等。当下的香港,已不是我们所熟知的安全、稳定、欣欣向荣的国际大都市。近(本文来源于《法制日报》期刊2019-08-19)
商永路[7](2019)在《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法律思考——以帮助恐怖活动罪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帮助行为正犯化是近年来刑法针对特定重大法益保护,弥补共犯评价体系缺陷的重要方式之一,能够更好的实现法益保护的提前化、刑罚范围的扩大化和处罚方式的严厉化。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帮助行为正犯化集中体现在严重罪行和其他犯罪领域中。本文以帮助恐怖活动罪为例,通过梳理帮助恐怖活动罪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对恐怖活动犯罪领域的帮助行为正犯化进行探讨和评析,在我国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来,推动严厉打击涉恐犯罪的帮助行为的立法进程,为帮助行为正犯化的体系化的推进提出几点思考。(本文来源于《法制博览》期刊2019年23期)
李志恒,姚博[8](2019)在《大数据预警恐怖活动犯罪流程及实现路径》一文中研究指出恐怖活动犯罪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危害巨大,对恐怖活动犯罪的防控是各国警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大数据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警务工作之中,为了更好地应对恐怖活动犯罪的新趋势和新局面,大数据应用于恐怖活动犯罪预警呼之欲出。从数据收集、数据分析,到报表研判,再到输出预警是大数据预警恐怖活动犯罪的基本工作流程。推动大数据预警恐怖活动犯罪的实现,需要明确数据采集界限以保障人权,构建数据安全机制以共享数据,建立数据协调规程以联用数据,推动数据立法以确立证明资格,量化数据预警结果以规避风险,提高数据技术水平以融合数据。(本文来源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仇塍迪[9](2019)在《恐怖活动犯罪的罪种划分问题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恐怖活动犯罪罪种是现行刑法中涉及恐怖活动的罪名种类,其划分存在排除关联行为,缺失实行罪名,组织类罪名、独立预备罪名和帮助罪名之间竞合等问题。在风险刑法观的指引下,将抽象行为标准作为罪种划分标准。恐怖活动犯罪罪种划分的完善路径:明确"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的内涵;将部分罪名调整为法定量刑情节;增设实施恐怖活动罪和包庇、窝藏恐怖分子罪。(本文来源于《云南警官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陈真波[10](2019)在《从斯里兰卡恐怖袭击看周边国家恐怖主义活动的新特点》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东南亚、南亚部分国家民族与宗教问题复来难解,极端主义思想与域外恐怖主义结合,借助社交媒体等手段仍然继续蔓延,滋生恐怖主义的土壤依然存在。斯里兰卡恐怖主义爆炸袭击表明,在我国周边极端组织"伊斯兰国"回流人员成为恐怖主义威胁的新重点,宗教差异在周边多民族国家常常被一些极端分子利用,本土宗教极端分子的自我激进化成为社会安定新威胁。(本文来源于《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恐怖活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恐怖活动犯罪增设了系列罪名,实现了帮助行为正犯化、预备行为实行行为化,进一步完善了恐怖犯罪体系。修正案迎合了严峻的反恐态势,体现了从严惩治的刑事政策化思想,凸显了刑法的法益保护功能。面对严峻的反恐形势,刑事立法应当如何自处,如何在公共安全和人权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值得深思。本文将结合理论与实践,阐述恐怖犯罪修改所展现的刑罚介入时间前置化存在的合理性及潜在风险。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恐怖活动论文参考文献
[1].记者,唐亚新.《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周活动启动[N].湖南日报.2019
[2].蒲菊.恐怖活动犯罪浅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切入点[J].法制博览.2019
[3].刘博雅,闫德华.风险刑法理论视阈下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分析[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19
[4].王林.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以K市“3·1”暴力恐怖案为例[J].广西警察学院学报.2019
[5].王林.论共谋共同正犯在恐怖活动犯罪中的适用[J].时代法学.2019
[6].汪闽燕.运用法治坚决打好香港“生死保卫战”[N].法制日报.2019
[7].商永路.帮助行为正犯化的法律思考——以帮助恐怖活动罪为例[J].法制博览.2019
[8].李志恒,姚博.大数据预警恐怖活动犯罪流程及实现路径[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
[9].仇塍迪.恐怖活动犯罪的罪种划分问题分析[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9
[10].陈真波.从斯里兰卡恐怖袭击看周边国家恐怖主义活动的新特点[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