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动物保护刑法规范和司法处置备受公众质疑,其涉及刑事立法之公众预测可能性、量刑之合理性、生态刑法边界以及行政刑法属性等一系列重大刑法问题。需要检讨与反思的是: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保护要符合公众认知的阶段与程度,尊重公众法情感。动物刑法保护必须转变末端治理的环保旧念,力促动物保护刑法之公众共识达成,优先适用行政手段保证刑法之谦抑性,注重刑罚配置的体系协调性,并着重解决公众法认知与刑事规范对接问题。
论文目录
文章来源
类型: 期刊论文
作者: 罗钢
关键词: 动物保护,刑法谦抑性,公众意识,行政刑法
来源: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年度: 2019
分类: 社会科学Ⅰ辑
专业: 刑法
单位: 新疆大学法学院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新疆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反恐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6X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分类号: D924.3
页码: 53-59
总页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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