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保险制度,存款,隐性,显性,风险,银行,道德风险。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论文文献综述
谢雪燕[1](2016)在《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显性化探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国家对银行实行控制的同时为其提供隐性担保(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伴随着改革的推进,2005年之后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国家是制度变迁的设计者和推行者,我国制度的变迁具有明显的强制供给型特点。本文从诺斯的国家理论出发,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存款保险制度变迁的国家模型。研究发现,2005年之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符合国家效用最大化的原则。(本文来源于《财会月刊》期刊2016年18期)
焦喆[2](2015)在《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及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分析》一文中研究指出随着我国最新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开启了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进程,对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现有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影响依然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必要性来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相应的意见。(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期刊2015年42期)
刘婧[3](2014)在《中国上市商业银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由于中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一旦发生挤兑以及信用危机,政府会动用中央银行以及地方财政的资金直接进行救助,并对存款者和债务者进行全额担保,这一机制也被形象的称为“隐性存款保险”。这一制度的存在使得银行大胆的进行高息揽存或者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从而将风险转移给政府机构和中央银行,即银行业存在大量道德风险。近年来中国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极大地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使得宏观经济的效率的低下,并导致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经济无法健康发展。2007年银行和金融危机发生后,商业银行的股利支付现象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银行即使在金融危机期间、存在巨大潜在风险的情况也不愿意削减自己的股息,银行股东通过股利分配将大量可分配利润转移至自身名下,而将银行违约风险转移给存款保险机构,即银行存在明显的风险转移的机制,这也是一种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如果银行股东通过股利支付进行风险转移将会给存款人带来经济损失,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中国商业银行是否也存在这一风险转移现象是本文写作的主要目的。本文意图解决叁个主要问题: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中国上市银行为何会产生道德风险;通过股利分配渠道产生风险转移的理论原因;建立模型对风险转移的现象进行验证并分析产生风险转移的原因。对中国为何产生道德风险,本文通过对存款人和银行的预期收益函数进行解释。通过对预期函数的分析发现,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导致了存款人市场约束的弱化从而导致了银行揽存和冒险行为的发生。通过对Merton模型的研究得知银行可以通过股利支付可以导致保险费率的增加,从而银行将风险转移给“存款保险机构”。实证部分采用中国上市银行的股利支付率以及违约风险作为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进行面板模型的分析。将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分别分析后发现国有银行存在非常明显的违约风险转移的现象,但是股份制上市银行则不存在。最后本文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之所以存在明显的风险转移机制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由中央银行和政府直接注资,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一旦银行发生信贷危机或投资失误引发自身违约风险时由国家资产直接进行担保,所以易产生道德风险。(本文来源于《南京财经大学》期刊2014-09-20)
曹昱[4](2014)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我国影子银行界定》一文中研究指出自2007年影子银行概念提出至今,国际上仍没有一个权威、确切的定义。由于我国影子银行不涉及证券化、杠杆率较低等特点,因此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及初级阶段特征。与影子银行一样,我国长期处于隐性的初级存款保险制度下,央行在2013年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是当年的改革重点内容之一。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在研究制定显性《存款保险条例》的背景下,存款保护范围、影子银行的界定是2014年首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来源于《征信》期刊2014年05期)
黄志龙[5](2013)在《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指日可待》一文中研究指出十八届叁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十八届叁中全会辅导读本》中,进一步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等金融改革的路线图进行了详尽阐述。随着我国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与发布机制的建立,贷款利率已经完成市场化,我国利率市(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期刊2013-11-25)
万源沅[6](2013)在《不完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信息披露与风险承担行为关系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摘要:市场约束与最低资本金约束,以及外部监管一起,共同成为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叁大支柱。市场约束的具体表现形式之一就是信息披露,银行向社会公开披露的信息会反映银行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投资者可以根据银行披露的信息做出不同的投资决策,对于承担风险较高的银行,投资者要求的回报也较高,所以均衡状态下银行会倾向于降低承担风险的水平来降低融资成本。这表明银行向市场披露信息越多,市场约束效应越强。然而,信息披露最终能充分发挥市场的约束效应存在一定前提条件,即只有当投资者对银行信息披露保持较高的敏感性时才有动力采取市场约束行动。我国政府曾对银行实施的多次救助显示,虽然我国尚未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制度,但是在我国,政府作为最后担保人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已经存在,这势必会影响投资者对于银行风险信息的敏感度。我国实行的是一种不完全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即银行的类别不同,发生危机时获得政府救助的概率也不同。本文从博弈分析的视角探究银行与投资者之间的行为范式,深刻认知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信息披露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间的相互作用机理与机制,发现信息披露程度足够大时,发生危机时不一定得到国家全额本金救助的银行倾向于选择稳健的风险承担策略;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倾向于承担较大的风险且隐性存款保险程度会削弱信息披露对于银行风险承担的约束效应,并且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相关结论,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并据此提出政策建议:监管部门应提高银行强制信息披露水平,从而达到约束银行风险承担的目的;同时为了加强信息披露的作用,政府应逐步变革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这样不仅可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也让银行明确自己的责任,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投资者关注银行信息披露的积极性,为监管部门的政策制订提供重要的理论基础与决策支持。(本文来源于《中南大学》期刊2013-11-01)
喻敏[7](2012)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有效性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银行是一个国家重要的金融机构,它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甚至全球的金融经济。根据巴塞尔协议,要维持银行体系的安全,就要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力量,以政府为主导,市场约束为补充。近年来,市场约束作为一种低成本的监管方式,逐渐受到各个国家的重视,我国也不例外。那么,在我国目前金融市场不完善、政府监管能力有待提高、金融市场安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处于什么情况呢?是否有效?我国政府对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重视以及我国政府隐性担保的实际情况对市场约束又有着什么样的影响呢?存款人是我国银行体系市场约束最重要的参与主体,本文将从存款人角度分析我国市场约束的有效性,并对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和资本充足率监管对银行业存款人市场约束的有效性进行分析。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BANKSCOPE数据库以及中国金融年鉴收集数据,利用中国5家国有商业银行,11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32家地方城市商业银行2003-2010年的面板数据,运用EVIEWS6.0计量软件,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建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本文的结构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是阐述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内容和框架,让读者能够大体上了解本文的写作思路与轮廓。第二部分对理论研究进行了梳理,首先,引入与本文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概念;其次,对银行业市场约束有效性是否存在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梳理;第叁,对政府资本监管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进行文献梳理;第四,整理存款保险制度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的相关理论研究。第五,对存款保险制度与资本监管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共同影响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此对后面的研究做理论的铺垫。第叁部分是理论假设与分析,分别从我国市场约束有效性、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资本充足率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存款人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假设与分析。第四部分是模型设定、变量说明及模型计算。第一,本文根据面板数据设定了包含一个被解释变量、六个解释变量和四个控制变量的模型。第二,对本文如何选择变量以及选择哪些变量进行分析说明。第叁,根据收集的数据,用EVIEWS6.0对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一是对全部银行样本数据进行了有效性检验,包括混合效应、固定效应以及非固定效应模型检验分析。二是以全部样本数据为参考,按照股权性质的不同将我国银行分为国有、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对不同股权性质的银行进行了市场约束有效性分析。叁是研究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整个银行业、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四是分析了资本约束对整个银行业、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第五部分是结论以及政策建议。该部分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第四部分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本文的结论以及对我国政府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与以往文献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我国不存在政府明文规定对银行存款进行保护的文件,但是当银行真正出现问题时,政府必然会加以干预的事实,本文分析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市场约束有效性的影响。二是根据我国存款人与次级债权人和银行的股东相比,对银行业的影响更大一些,以及我国股票市场不完善和次级债发行比较少的实际情况,本文选择存款人作为市场约束的主体。叁是本文在收集到大量银行数据的情况下,先对我国银行体系的整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然后,分五大国有、全国性股份制以及城市商业银行进行了对比分析。(本文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期刊2012-04-01)
刘艳光[8](2011)在《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及其转型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通过对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现状和弊端的阐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央行再贷款职能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之间的本质联系,对我国金融安全网的建设,存款保险制度由"隐性"转型至"显性"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本文来源于《河南科技学院学报》期刊2011年07期)
陈茹渟[9](2011)在《关于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反思》一文中研究指出长期以来,我国事实上存在着以国家信用为支撑的隐性存款保险。在我国经济转型和银行业改革过程中,国家为了通过银行体系来控制金融资源以支持经济发展;随着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日益上升,国家进而对银行业提供了隐性存款保险,以短期低成本的财政支出来维护金融稳定,但同时也造成了诸多弊端。(本文来源于《商业时代》期刊2011年14期)
王立军,蔡兴旭[10](2011)在《论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退出》一文中研究指出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扭曲了经济主体的激励机制,弱化了金融机构的竞争机制,其退出是十分必要的。而一直以来我国经济政策目标的实现、商业银行体制改革取得的重大成效以及金融监管的日臻完善又为其退出提供了可能。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退出不应一蹴而就,需要在政策方面做足充分的准备,并选择适当时机,采用适当的方式逐渐退出。(本文来源于《社会科学辑刊》期刊2011年02期)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随着我国最新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开启了我国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进程,对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对现有存款保险制度所带来的影响依然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弊端和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必要性来分析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提出相应的意见。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论文参考文献
[1].谢雪燕.经济转型背景下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显性化探究[J].财会月刊.2016
[2].焦喆.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及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分析[J].中国市场.2015
[3].刘婧.中国上市商业银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道德风险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4
[4].曹昱.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的我国影子银行界定[J].征信.2014
[5].黄志龙.建立显性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指日可待[N].证券日报.2013
[6].万源沅.不完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信息披露与风险承担行为关系研究[D].中南大学.2013
[7].喻敏.我国银行业市场约束有效性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8].刘艳光.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及其转型建议[J].河南科技学院学报.2011
[9].陈茹渟.关于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反思[J].商业时代.2011
[10].王立军,蔡兴旭.论中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退出[J].社会科学辑刊.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