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邮政的商务回函系统(论文文献综述)
谢雨蓉[1](2020)在《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际物流是经济全球化的载体与手段,经济全球化涉及很多维度,其中一些因素对国际物流的发展演变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因素的研究应抓住主要维度、聚焦关键因素。经济全球化在推进进程中,参与主体、推进机制、表现形式等不断变化,与之相伴的是国际物流的空间拓展、方式变革与形态演化等。当前,经济全球化正面临新的调整变化,既有的产业分工、贸易方式、利益分配格局等都在重塑之中,必将引发国际物流的巨大变革。在全球化当前阶段,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已骤然改变,自身的地位与作用也在悄然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发出“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打造全球化合作新平台。国际物流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载体,也受到这一全球化新模式的深刻影响。中国需要根据相关因素变化,做出积极应对,调整国际物流发展策略,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提供有效手段,也为中国积极融入和主动推动经济全球化提供有力支撑。本文以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采用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之间的关系,以国际政治经济学、经济地理学、技术创新与扩散等学科理论为依据,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确定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主要维度,建立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运用该理论框架,分析经济全球化在不同发展阶段每个维度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总结历史规律,并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的应对策略。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在明确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物流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四个主要维度,分别是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对每个维度的含义进行了阐释和界定,在各个维度上分析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建立了研究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奠定了全文的理论基础。第二,以大航海为经济全球化的起点,分三个发展阶段,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第一阶段全球化结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主要依靠暴力与资本推进,形成了根植于殖民地经济的国际生产贸易网络,两次工业革命推动了国际产业分工和地理大发现,这一阶段全球化建立了资本推动、暴力维护的海洋运输体系,大航海将国际航线网络由地中海拓展至全球;第二阶段全球化至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止和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建立了发达国家主导、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了垂直化、专门化国际分工,在全球形成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在这一阶段的全球化中,跨国公司及其母国掌控着全球物流资源与市场,集装箱革命推动产业变革,国际物流中心伴随全球产业转移,在太平洋沿岸兴起;第三阶段的经济全球化仍在推进之中,随着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化迈入多元共治与互利共赢时代,大规模的多边贸易合作转向以巨型自贸协定为代表的区域合作,国际物流格局加快调整,资源重配、市场重构、区域内需求快速增长、业态模式多元化发展将推动建立新的规则体系,也为后发国家参与规则制定创造了机遇。第三,采用四维分析框架,研究了“一带一路”倡议作为中国提出的全球化新阶段下的新范式,对国际物流的影响,以及中国的应对策略。“一带一路”坚持共商共建共享,中国作为倡议的发出者,主动推动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带动欧亚大陆中间欠发达地区发展。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物流将形成海陆双向发展格局。在海运物流格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中国应着力寻求国际物流陆向突破,构建陆路物流大通道,统一陆路国际物流规则,以此作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之一。第四,提出以中欧班列为载体,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发展。在四维分析框架下,梳理了影响中欧班列发展的具体因素,建立数学模型识别了关键因素、原因因素与结果因素,研究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围绕关键因素的竞争博弈,并从加快技术与模式创新,统一规则与标准体系等方面提出中欧班列的发展思路。第五,围绕中国在经济全球化新阶段,稳步推进海运发展、寻求“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应对策略,从中欧班列发展、“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和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三个层面,提出具体对策建议。本文主要贡献和创新点体现在:(1)从治理结构、空间格局、科学技术、规则体系四个维度,构建了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2)拓展了研究国际物流问题的时空视角:时间上,在经济全球化500年的历史进程中,分阶段系统研究了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的影响;空间上,将对国际物流的研究从传统海运领域拓展到海陆两个方向、两大空间。(3)运用四维分析框架,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的影响,提出中国在全球化新阶段,以市场为主导、以国家综合实力为支撑,在稳步推动海运物流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一带一路”陆路物流突破的应对策略。(4)提出围绕中欧班列实现“一带一路”国际物流陆向突破,运用数学模型方法识别了中欧班列发展的关键因素,分析了中欧班列与海运的博弈行为,提出具体对策建议。
吕天石[2](2019)在《民国时期天津生活类洋货贸易变迁研究(1912-1937)》文中提出天津自1860年开埠以来,逐渐成长为华北地区最重要的进出口港口。至民国时期,天津已经成为中国北方最大的洋货进口港。天津港的贸易数据成为反映华北地区经济的重要晴雨表。本文在经济全球化的视角下,梳理了1912年至1937年间的天津港进口贸易的各项有关数据,以洋货为抓手深入研究了其在津的进口转运情形、销售流程、售价、商家、消费群体等多种因素,探讨了天津港口贸易与民众生活的互动关系。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的洋货涵盖了纺织品、食品、五金、工业制品、建筑材料、生活用品、交通工具、燃油类等几大类。本文的研究主体部分按衣、食、住、行这民众日常生活的四方面来分别选取了一些代表性的进口商品,且多为近代工业制成品作为研究抓手。同时运用大量档案、报刊广告与图表等资料加以阐释民国时期天津港洋货贸易与民众生活变迁之间的关系。在“衣”部分,笔者研究了天津港进口的纺织品、成衣、鞋帽与日化用品,探究了这些商品与民众身体变迁的关系。“食”部分则通过研究天津港的进口食品与药品贸易,从而探究这些商品与民众餐饮习俗变迁的关系。“住”的部分通过研究一些与民众居住空间有关的近代特色洋货产品在天津港的进口情形及华北地区的销运情况,探讨了天津港进口贸易与民众生活空间之间的关系。“行”的部分研究民众出行与沟通。这一部分主要研究交通工具、通讯传媒设备与民国时期华北民众的交通方式与沟通方式的变迁。观察进口商品货物类型的变化,则呈现出以纺织品、食品为重点向以工业制成品、交通工具为重点的转变趋势。而进口来源国别的变化趋势更是非常明显,即由英、德、法等老牌欧洲国家向日、美、苏等亚太地区国家,尤其是日本转变。纵观1912年至1937年二十余年间天津港进口贸易,棉布、成衣、日化产品等生活用品改变了民众的衣着与穿戴;面粉、糖类等食品原料或制成制品的进口改变了民众的餐饮习惯与消费意识;五金、机器、电料等则改善了民众的居住空间与生存条件;车辆与通讯工具的进口更是显而易见的提高了民众的沟通效率。然而港口贸易的繁盛之下还有许多幻象。首先就是关税主权的丧失使得海外贸易收入并不能用来改善民生,而正常的中外贸易本身就已经是外国压迫的产物,这就意味着再辉煌的贸易数额都只能是虚假的繁荣。其次在华北地区的城市与乡村之间,城市各阶层之间,洋货所带来的影响都存在着显着的差别。大部分普通民众不可能享受到所有进口产品的红利,只能停留在个别进口货品的使用这一层次。第三个幻象来自于洋货与国货的竞争关系。洋货的进口对于民族工业而言有两方面作用:从正面驱动力而言,各类进口产品先进的技术启发了国货的改良,进口机器与外国技师的到来更是直接提升了民族工业的生产力;而从反面来看,摧毁民族产业的罪魁正是大量倾销的外国货品。最后,日本因素不容忽视,日本势力在华北地区先倾销后走私的经济侵蚀政策严重破坏了天津港口正常的洋货贸易。至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前,天津港进口的商品已经全面呈现了由欧美货品向日本货品的趋势。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洋货与华北民众的生活变迁有很大关联性。虽然还存在很多幻象,但这些商品毕竟能够开一时风气之先,为华北地区的民众打开了近代化生活的大门。
毛新淼[3](2019)在《新三板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以银都传媒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新三板市场的逐步扩大和蓬勃发展,是我国坚持建立和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标志。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资本活动交易频繁,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愈发重视。因此,注册会计师作为公众利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执行者,承担着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的质量把关的重要职责。新三板自2013年底正式放开地域限制以来,由于规模迅速膨胀,鱼龙混杂,挂牌企业财务造假但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案件也频繁出现。审计失败会影响财务信息使用者的正常决策,给投资者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新三板市场秩序,阻碍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对新三板市场的审计失败展开研究,具备现实需要和长远意义。本文从审计失败、审计质量和新三板审计三个方面,对前人的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回顾,构建理论基础。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方法,结合我国新三板审计发展的现实情况,选取银都传媒作为案例研究对象,通过查找审计过程中的缺陷和问题,剖析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原因,并由点到面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和研究发现,导致新三板市场审计失败的原因包括:(1)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缺陷(2)审计人员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3)审计行业竞争压力大(4)外部监管不力,威慑力不足。由此,本文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外部监管三个层面,提出防范新三板审计失败、提高新三板审计质量的对策。本文一定程度上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检验和发展,也是对现有审计失败研究空白的补充。希望本文的研究成果,可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执业人员查漏补缺,及时反省,也期待外部监管环境可以作出改变和完善,从而综合各方面力量,防范审计失败,提高新三板审计质量,促进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
黄圆圆[4](2019)在《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全球跨界破产案件频发,且案件数量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仅以美国为例,美国法院在2005年至2016年间共审理跨界破产案件1000余件。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在跨界破产领域的规则构建工作正在经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以欧盟、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跨界破产执业者协会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与行业协会为新近国际跨界破产规则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受全球跨界破产司法实践趋势的影响,近年来涉及中方利益的跨界破产案件也在日益增多,典型案件如“尖山光电破产案”、“无锡尚德破产案”等,同时还有大量涉及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跨界破产案件。从国内规则构建的角度来看,关于跨界破产法律问题的规定集中体现在200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条当中。很显然,该条款对于跨界破产法律问题的原则性规定已无法满足中国参与国际跨界破产司法实践的客观需求,且既有司法实践表明中国跨界破产立法的欠缺已经严重妨碍了中方参与国际跨界破产司法实践。故如何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法律制度是现阶段中国立法应当予以关注和解决的问题。考虑到国际跨界破产司法实践主要围绕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实践展开,因此,对于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研究就是对跨界破产核心法律制度的研究。从既有研究来看,国内外对于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研究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该领域的研究虽呈现出研究问题多元化的趋势,但相关研究依旧较为零散,体系化程度欠佳;同时,现阶段的国内研究仍偏重对跨界破产域外效力等基础问题的研究,对于国际层面的新近发展跟进不足。因此,本研究试图研判国际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最新发展趋势,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成果,完整、深入探讨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所涉核心法律问题。概括来讲,文研究希望通过对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研究回应如下问题:国际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规则创制与司法适用有何新近发展?国际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哪些经验成果可为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所借鉴?中国如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条的基础上合理因应现阶段的国际跨界破产司法实践需求?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不仅有助于从实践层面促成中外跨界破产合作,更有助于从规制层面推动和优化中国跨界破产法律制度改革,以提升中国在跨界破产规则构建领域的大国形象。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研究成果如下:第一,研究深入解析了主要利益中心规则的认定思路,为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研究奠定基础。研究提出主要利益中心规则的完整认定思路应当由时间标准认定和实体认定两部分构成,其中,时间标准认定作为实体认定的基础,应当予以前置。第二,研究立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条的内容结构,对可能影响接案国法院承认外国破产程序的审查要素进行了系统探讨。具体来说,正当程序审查要素和公共政策审查要素均是国际社会在跨界破产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的审查要素。因此,对于二者的研究重在突出其在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领域的特殊性。对于正当程序审查要素而言,研究认为,接案国法院对该审查要素的解读与适用应当更加关注本国债权人在外国程序中的待遇情况以及本国债权人能够实质参与外国程序的可能性。对于公共政策审查要素而言,研究从条款间逻辑结构的角度,分析公共政策审查要素的应用趋势,以使接案国法院对该审查要素的适用能够回归其限制适用的宗旨本源。与前两者不同,互惠审查要素并非国际社会在该领域所普遍认可的审查要素,相反仅有包括中国在内的部分国家认可并坚持在跨界破产领域中适用互惠审查。鉴于国内外通过互惠审查要素积极促成跨界破产司法合作的案例极为有限,因此,本研究选择从一般民商事司法实践的角度切入,对互惠审查的软化实践予以跟进,并希望未来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能够对互惠软化成果有所借鉴,从而尽量避免互惠审查要素可能给中外跨界破产合作造成的不利影响。第三,研究对跨界破产救济制度项下的两种传统救济模式,即主辅救济模式和主从救济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并对二者的新近发展予以跟进。其中,日本和韩国针对主辅救济模式的改良经验对中国未来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具有借鉴意义;假设救济机制作为主从救济模式的创新成果,能够有效弥补主辅救济模式“滞后性”的制度缺陷,值得予以关注。同时,考虑到跨界破产救济实践与跨界破产合作要求存在密切关联,且2015年欧盟跨界破产规则对于合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升级,因此,本研究建议对欧盟多维度的跨界破产合作机制予以关注和借鉴,以进一步优化未来的中外跨界破产救济实践。第四,研究对企业集团在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中的特殊问题进行了探讨。鉴于企业集团问题在跨界破产司法实践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本研究立足于企业集团破产的特殊性及其理论争议,比较分析了 2015年欧盟跨界破产规则全新纳入的企业集团程序,以及目前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正在加紧起草的企业集团“计划程序”。考虑到前述企业集团程序尚未经过司法实践的充分检验,且关于企业集团程序的实践价值一直存在争议,本研究建议中国立法在该问题上暂且保持观望立场,并对相关规则的发展与实践效果予以持续关注。第五,研究提出了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方案。在分析中国既有跨界破产立法规则的基础上,本研究提出了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宏观设想与具体构思。从宏观层面上来看,本研究建议中国立法采纳《示范法》的基本框架,兼顾《承认与执行与破产有关的判决:示范法草案》等文本的起草成果,保障立法的前瞻性;同时,鉴于近年来中国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区际跨界破产案件多发,且目前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在就跨界破产合作安排进行密切磋商,建议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能够与国内区际跨界破产合作安排相协调,互为参考和借鉴。从具体构思层面上来看,本研究建议中国立法认同“外国程序”、“外国代表人”和“营业所”三个基础概念,在此基础之上提出完善承认制度的两方面建议,即完善承认申请规则与完善承认认定规则;在完善救济制度方面,本研究提出救济制度与承认制度相分离、引入假设救济机制、否认救济具有溯及力三方面建议;同时,鉴于欧盟境内的跨界破产门户网站已经初具规模,且中国现阶段的数字司法服务水平与能力也在大幅提升,故研究建议进一步强化网络司法平台的互联建设,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与国际社会的跨界破产司法实践。总而言之,对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研究,应当建立在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且不脱离于国际跨界破产司法实践对承认与救济规则的突破和发展。落脚于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虽然立法改革应当充分考虑本国现阶段跨界破产立法水平及较为有限的司法实践基础,但条款的设计与起草不应过于保守,而是应当借鉴《示范法》的基本框架,并保留其核心机制,同时为此后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发展预留足够空间。
张剑[5](2016)在《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文中认为一方面,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分包严格限制。另一方面,转包、违法分包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转包、违法分包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被称为“万恶之源”,几乎所有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原因最后都归结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错,工程分包因此成了替罪羊,成了众矢之的。鉴于此,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些分包限制规则是否科学合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现象的普遍存在,是否有不合时宜的制度本身的因素?本论文从立法论的角度,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定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内容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从比较法的视角找出中外制度差异,然后对这些差异进行利弊分析,从而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转包、违法分包的泛滥,从制度层面来说,是由于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部分与国际惯例脱节,没有反映生产力发展和工程承包的客观规律,某种程度上部分反映了工程分包的客观规律与不合时宜的制度束缚的矛盾和冲撞,所以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在修法之前建议实务中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目前国内对工程分包的研究,主要是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从法解释论角度展开的,从立法论角度对我国违法分包的界定的科学合理性缺乏论证,没有考虑违法分包的界定是否适应工程发包模式与管理的多样化发展,没有考虑分包制度是否与国际接轨,没有考虑是否有滞后的法律制度本身造成违法分包的因素。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的法学系统研究文献还未见到。国外对分包的限制规则在成文法上较少,一般存在于合同范本的标准条款中,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而且实践中对分包限制条款引起的争议或纠纷较少,没有成为分包合同的热点。所以国外对违法分包或分包限制规则专题研究较少,部分文献涉及到转包、分包范围、再分包和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等问题的介绍,但研究不够深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的研究文献,从比较法、法经济学、规范目的和法的价值角度,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进行理论专题研究的还未见到。本论文不包括绪论共六章,第一章是关于工程分包的概念和基本理论;第二、三、四章分别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工程分包范围、主体即分包人资质和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三方面论述了我国现行实定法分包限制规则的不合理;第五章是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第六章是结论和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具体如下:第一章作为本论文的逻辑起点,界定了工程分包的概念,阐述了工程分包的经济实质和法律本质。从经济角度来说,工程分包是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是现代工程承包发展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应视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二章从工程分包的客体角度,分析了现行实定法分包范围限制规则的不合理,重点分析了转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现行实定法对分包范围的限制不合理,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2)分包范围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3)工程承包并不要求亲自施工,承包人的职责实质在于对工程的管理、协调、集成和监督;(4)转包并非合同转让;我国实定法对转包的界定和打击过宽,应禁止无价值增值的转包,解禁肢解分包,区分转包和正常分包的关键在于承包人是否实际承担了项目管理职责;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5)我国《建筑法》参照了日本、韩国的建筑法律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但两大法系包括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鲜有禁止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的规定或实践,这些限制规则不符合工程承包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以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立法目的,立法应允许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第三章从主体分包人资质的角度,论述了资质限制规则的不合理。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资质许可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许可,属于公法范畴,不宜在合同法中规定,建议修法时将其回归公法定位;(2)我国的资质许可制度混淆了许可制与注册制的区别,建议将许可与注册分开,将资质许可范围限制在工程质量和安全必要性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市场自由的行政干预,同时加强注册管理;(3)我国的资质许可标准太高,不利于工程分包市场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议降低企业资产标准,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和技术装备;(4)劳务分包的本质是工程分包,应适用工程分包的一般规则,域外没有针对工程劳务的许可或注册,实践证明,现行的劳务分包制度为违法分包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既造成法律自身的不和谐,也加剧了工程乱象,所以建议取消劳务资质。(5)限制资质许可范围,降低资质标准,取消劳务资质,不会降低工程质量和加剧工程乱象。总之,尽量减少行政许可对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的限制,降低从业门槛,鼓励万众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分包。第四章分析了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承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单点责任,但对于指定分包,承包人应仅负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而不应对指定分包工程象自主分包一样完全负责,发包人应对自己选择和决定指定分包人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负责,以此限制指定分包;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原则上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所以,分包人就分包工程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并不妥当,建议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前提下,只有在承包人破产或承包合同被终止,或者以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义务包括向分包人支付未付款项为条件,分包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此种条件下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取消连带责任,既兼顾了分包人利益,也有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2)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分包,但未规定对发包人同意权的限制,是立法漏洞,易造成发包人同意权的滥用,产生不适当的结果。因此建议,授权当事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须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部分;对于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报批,发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同意”;发包人反对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应书面说明“合理理由”;如果发包人对拟用分包人的报批无故拖延或不正当反对,应给予承包人相应延期或赔偿损失。(3)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是生产力和分包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水平的需要,再分包不会损害工程质量安全,不会加剧工程乱象,建议修法鼓励和允许再分包。第五章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理论与实务普遍将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作为效力性强制规范援引,导致实务中大量施工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损害了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所以,在法律修改之前,建议实务中应对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予以缓和,即不否定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在不影响公法责任后果的前提下,由无过错方根据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选择救济方式,例如终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第六章在概括以上各章结论的基础上,最后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修法之前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最后落脚于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的不足和漏洞提出立法建议: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工作,约定之外的工作或未约定的,承包人可以自主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承包人对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对于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承包人仅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除非特定条件下经发包人要求,分包合同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一并转包给第三人。除非另有约定,在承包人对分包工程承担管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拆分后分包给不同的第三人。分包人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但承包人或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最后,对这一问题进行展望,认为一步到位彻底放开阻力较大,应先从容易的入手,进行试点修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修改全国性法律;放松对分包的限制不会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实践证明,通过严格限制分包,并不能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立法目的。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个人责任无法落实造成的,所以保证质量安全需要改革我国工程师的执业体制和分配制度,加强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公开制度,特别是执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保险制度,同时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体系化建设,例如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师执业机制建设,监理机制,包括审图、质量安全监测、咨询评价等社会独立第三方专业保证机制,覆盖设计、施工、保修和职业责任的全面保险机制,质量安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等,以上制度均属公法范畴,远远超出了本论文的研究范围。
丁伟[6](2015)在《近代民营出版机构的英语函授教育(1915-1946)》文中提出在中国近代社会变革、中西文化教育交流的时代背景前提条件下,商务印书馆于1915年3月正式创建商务印书馆函授学社,首先开办英文一科,这是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专门函授学校,它不仅正式拉开了中国近代函授教育的序幕,亦成为中国近代英语函授教育的嚆矢。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函授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在上海一地及全国范围之内,始终保持着遥遥领先的地位。在长达数十年的函授教育办学生涯中,这三所函授学校取得了显着的办学效果和社会效益,在中国函授教育史、中国早期远程教育史上都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上述三所私立专门函授学校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和社会民众的实际需求,先后开设了特色鲜明、办学优势突出的不同门类专业,均取得了显着的办学成绩。在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开明书店函授学校开设的所有专业中,其英文科创办时间较早、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持续时间较长、毕业学员人数较多、办学声誉较为显着,因此这三所函授学校英文科的办学成就相当突出,格外引人瞩目。商务印书馆最早从欧美引进的这种不受地域限制、打破时空藩篱的新型开放式教育体制显示出了极强的生命力和辐射力。从1915年至1946年期间,近代民营出版机构为民国社会工、商、学、政界等各个领域培养了多达6万多人的具有由"普通英语语言+一般社会用途英语+商业用途英语"知识、技能构成的多元化复合型外语专业人才。据统计,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的英文科学员广泛分布在全国22个省及5个院辖市行政区域范围之内。函授学员遍布中国各地的众多行业领域,他们凭借自己所具备的英语语言优势,为推动中国近代化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仅仅从在读学员人数和学员分布情况的角度来衡量,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英文科的办学成就已经相当突出了。更为可贵的是,商务、中华、开明将起源、发轫于欧美国家的这种新型开放式教育体制——函授教育引入到中国的英语教育领域之际,都没有简单地完全照搬欧美的以高等职业教育为显着特征的学历函授教育体制。在近代中国变革、转型的时代背景下,综合考察民国社会发展和社会民众的实际需求,而是对此进行了合理的扬弃和本土化的创新。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英文科始终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存的双轨教学体制,以中等教育为主体、兼顾高等教育,彰显普通学校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办学特点;动态性地设置课程体系,努力做到办学体制、办学层次、办学形式的多样化、多元化,以期更好的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如果将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英文科的办学历史轨迹连成一体,可以发现,后者与前者相比,既有借鉴与传承,又有超越与创新,其英语函授教育体制呈现出了更加灵活多变、更加富有弹性、更加具有本土色彩的显着特点。这三大民营出版重镇互为映衬、相得益彰、交相辉映,共同在中国近代英语函授教育史上演绎了光彩夺目的篇章,有力促进了英语函授教育在近代中国科学化和本土化的发展进程。晚清以降,中国传统教育的变革所体现出来的最本质特征,就是实用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开放性,这也是教育近代化的基本内涵。函授教育在近代中国诞生,并取得一定的发展,这一重大教育事件本身就是中国教育由传统到现代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它有效缓解了有限的学校教育资源与社会民众的实际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为广大中下层社会民众开辟了另外一条接受系统的学历教育、提升文化素质的校外新途径。毫无疑问,仅仅从英语函授教育自身发展的层面而言,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所从事的这种迥别于传统教育体制的开放式英语远程教育事业,在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发展历程中,就已经起到了重要推手的作用。在民国初期,这种最先由商务印书馆引入到中国英语教育领域的函授教育制度并没有被各级政府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所认可和接受。此后,在近代民营出版机构所从事的英语函授教育实践活动的影响、示范和推动下,上海市教育局在1931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在1943年7月分别颁布、实施了专门针对函授学校的管理法规。至此,这种最先由商务印书馆引入到中国英语教育领域的函授教育制度,经过25年的曲折发展,终于在国家教育管理制度系统之内,占有了一席之地,最终进入了民国各省市的公立师范院校,与普通学校并行同时发展,得以被大力推广和普及。可以这么说,函授教育制度在民国社会能够得以发展和普及,民营出版机构从事的英语函授教育实践活动对此功不可没。民营出版机构充分凭借其自身拥有的高素质人才智力资源和丰富的纸质媒介资源,开办了长达数十年的英语函授教育实践活动,不仅大力推进了中国教育近代化的发展历程,而且在经营出版事业的若干层面上也有效推动了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商务、中华、开明函授学校不仅为数以万计的在职人员提供极有针对性的英语函授教育,有效提升了社会各界职业人士的英语素质,加快西学在华传播的历程;而且还为社会各界培养、输入了一大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外语人才,有力促进了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民国社会的变革与转型。近代民营出版机构长期开办英语函授教育,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其中蕴含着某种教育规律,这些教育规律对当今的高等外语函授教育、函授教育及成人教育事业都有着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不仅如此,通过办理英语函授教育,进而推动自身出版事业的发展,这对当今的出版文化事业也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宋波[7](2011)在《济宁市邮政局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邮政企业是以实物传递为主要方式的信息服务业,在邮电、邮银两次分营后,中国邮政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需要在发展中利用自身的各种资源,不断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商函广告业务,作为邮政企业利用函件专营和投递网络优势,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一项新兴业务,发展空间巨大,前景广阔,已成为中国邮政的战略发展重点,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本文以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为研究对象,根据济宁邮政实际,结合商函广告业务的特点,采取实地调研法和比较研究法,充分利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法和SWOT分析法,对济宁邮政在发展商函广告业务方面面临的外部竞争环境、济宁邮政内部资源能力、特别是对行业竞争结构和核心竞争能力进行比较全面科学详细的分析研究,提出了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进行市场竞争的优势和劣势。在此基础上,对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发展的竞争战略进行分析,提出了选择集中差异化战略进行市场竞争的战略定位。本文在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实施策略方面,立足当前业务发展实际,结合业务发展的优势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持续重视大客户市场,积极利用邮政的网络资源优势开发个人消费品商户市场和农村市场,产品由能力支撑向差异性优势转变,促销模式由“推销营销”向“策划营销”转变,业务宣传从单一形象宣传向实用化的有效宣传转变等策略。为保障竞争战略有效实施,本文根据济宁本地实际并结合邮政当前面临的实际形势,制定了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设立专业化的管理机构;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以客户为中心的商函广告客户体验中心;设置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的商函广告运作中心;设置以效益为目标的商函广告媒介整合运作中心;围绕客户需求,不断为客户完善个性化商函数据库;根据市场要求,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与维护;继续加强投递质量管理,确保“最后一公里”的优势地位;业务宣传从单一形象宣传向实用化的有效宣传转变;依托网络技术开发“商函混合广告业务”;实行联合共赢的发展思路及策略。本文运用竞争战略理论系统的分析了商函广告业务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在此基础上选择了一种适合商函广告发展的竞争战略,希望所做的工作能够带给邮政未来发展规划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赵晓晨[8](2011)在《作业成本法在邮政企业的应用研究 ——以广州邮政同城函件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一个传统的物流企业,中国邮政近年来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竞争性业务和普遍服务业务正在一步步分离。在这种背景下,留在目前的邮政公司的邮务类业务面临着效益低下,竞争性业务和普遍服务业务核算仍然不清,成本高居不下等一系列问题,削减成本、提高效益、清晰核算成了目前的邮政公司面临的首要问题。作业成本法不同于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它把触角伸向成本产生的根源,从而克服了传统成本计算方法的不足,能够为管理者提供准确的产品成本信息,以便管理者制定正确的决策,提高企业的发展效益,这点正好契合了邮政企业目前的成本管理需要。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广州邮政同城函件产品作为研究对象,通过介绍目前成本核算方法,分析存在的问题,论证实施作业成本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接着分析了所要开展的基础性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技术设计等,并通过真实例子的计算,将作业成本法结果与传统成本核算法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然后将应用成果进行展望;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阐述作业成本法在邮政企业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尚未能解决的问题及启示,希望本文能对推动邮政企业的成本核算革新和精细化管理贡献一丝薄力。
曹传清[9](2010)在《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罗伯特.赫德(Rorbert Hart,以下简称赫德)是晚清时期中国历史上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物,他于1854年大学毕业后被英国外交部作为翻译人员选派到中国,1861年和费士来共同署理中国海关总税务司,1863年正式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1908年离开中国,1911年在英国去世。赫德在中国生活了半个多世纪,统治中国海关48年,对晚清中国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本文由绪论、正文、结语三大部分组成,阐述了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并分析赫德之所以能带来如此巨大影响的原因。绪论部分介绍了本题研究的目的意义、综述了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情况,提出了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说明了本文的创新与不足。正文部分共分六章。第一章阐述了赫德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完善和发展了晚清税务司海关制度,促使晚清海关基本实现近代化。第二章论述了赫德对晚清政府内政的影响。包括:赫德影响晚清政府的中枢决策;倡导并参与洋务运动;改变中国财税分配关系,影响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第三章论述了赫德对晚清政府外交的影响。着重阐述了赫德在历次条约谈判中的表现,组织海关代表中国参加万国博览会,促推清政府遣使出访,设立海关驻伦敦办事处以帮助操控业余外交活动。第四章论述了赫德对晚清军事的影响。包括:赫德在晚清政府军火采购中的意图和作用,在北洋水师组建过程中的图谋,觊觎清政府海防司职务,参加对太平军的直接军事行动,以及对清政府军事改革的建议等。第五章论述了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影响的评价。归纳、比较了西方人士和中方学者在评价赫德对晚清时期中国近代社会带来影响上的几乎截然不同的观点,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再认识,即:赫德在晚清中国社会“软件”建设方面的正面作用与反面作用,“硬件”建设方面的正面作用与反面作用,以及赫德在维护晚清政府统治利益方面的促进作用与迟滞中国社会变革的反面作用。第六章从时代背景、赫德的个性心理特征和政治性格的特征等方面,分析了赫德给晚清中国社会带来巨大影响的原因。结语部分进一步总结了历史选择赫德的偶然和必然,从纵向上,将赫德在影响晚清中国社会的过程归纳为“积淀基础期、重要机遇期、成就辉煌期和日薄西山期”四个阶段。
杨菡[10](2009)在《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属于服务领域的邮政企业必然要面对世界市场、参与竞争。同时,国际普邮业务作为一项低成本、高利润的业务,无疑将面临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据统计,在我国,虽然国际函件国际包裹业务量只占邮递类业务量的3%左右,但收入却占邮递类业务收入的10%左右。无论从中国邮政收益看,还是增强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中国邮政都必须主动走国际化道路,而不能被动的适应国际市场。本文通过运用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其目的,一方面是希望通过研究,扩展自己的工作思路,加强业务分析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希望自己的研究能对沈阳市邮政局在制定与修正新的发展策略时起到参考作用。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国际普邮业务概念、整体发展情况、相关的营销理论以及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的基本情况;其次,对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到内外部环境SWOT分析矩阵,根据内外部环境条件的相互联系,把各种因素相互匹配起来加以分析,从中得出具有决策性意义的结论;再次,对沈阳邮政所面临的市场进行细分,对国际普邮新业务进行介绍,最后,提出为应对市场变化的新形势,应制定符合需要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树立先进的营销观念,确定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以及产品、价格、促销、渠道策略等。
二、加拿大邮政的商务回函系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拿大邮政的商务回函系统(论文提纲范文)
(1)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密切联系 |
1.1.2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物流格局的改变 |
1.1.3 新兴经济体崛起对国际物流秩序的重塑 |
1.1.4 “一带一路”倡议对国际物流变革的推动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与逻辑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逻辑框架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 |
2.1.2 系统理论和分析方法 |
2.1.3 博弈理论及其应用 |
2.1.4 其他相关学科与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经济全球化相关研究 |
2.2.2 国际物流的相关研究 |
2.3 既有文献对本文的贡献 |
2.4 本章小结 |
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框架 |
3.1 基本概念 |
3.1.1 经济全球化的基本概念 |
3.1.2 国际物流的基本概念 |
3.2 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维度 |
3.2.1 国际物流与经济全球化的相互作用关系 |
3.2.2 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主要维度 |
3.3 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物流影响因素的四维分析框架 |
3.3.1 治理结构维度的影响 |
3.3.2 空间格局维度的影响 |
3.3.3 科学技术维度的影响 |
3.3.4 规则体系维度的影响 |
3.3.5 四个维度的交叉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4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4.1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4.1.1 治理结构——西方列强对殖民地的瓜分与掠夺 |
4.1.2 空间格局——殖民经济与第一次国际产业转移 |
4.1.3 科学技术——工业革命大幅提升西方生产力与军事力量 |
4.1.4 规则体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
4.2 第一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4.2.1 治理结构——依靠军事强权和经济霸权争夺海上战略通道 |
4.2.2 空间格局——地中海贸易区扩张与两洋港口的兴衰 |
4.2.3 科学技术——天文、地理、航海、造船等技术的发展 |
4.2.4 规则体系——西方海权论思想与物流现代市场运行模式初现 |
4.3 本章小结 |
5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5.1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5.1.1 治理结构——大国主导下的多边合作 |
5.1.2 空间格局——欧洲、北美、东亚三大生产网络的形成 |
5.1.3 科学技术——第三次科技革命推动垂直专业化产业分工 |
5.1.4 规则体系——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系 |
5.2 第二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5.2.1 治理结构——国际资本深度参与国际通道、枢纽之间的竞争 |
5.2.2 空间格局——亚太物流市场扩张与国际航运中心崛起 |
5.2.3 科学技术——集装箱运输建立全新的国际物流运行体系 |
5.2.4 规则体系——统一的国际海运规则不断发展完善 |
5.3 本章小结 |
6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 |
6.1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6.1.1 治理结构——崛起的新兴经济体推动全球化共商共建共享 |
6.1.2 空间格局——区域经济一体化与三大生产网络独立性提高 |
6.1.3 科学技术——工业4.0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 |
6.1.4 规则体系——新型经贸规则正在构建之中 |
6.2 第三阶段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6.2.1 治理结构——国际物流面临资源重新配置与市场重构 |
6.2.2 空间格局——国际物流需求在部分区域内较快增长 |
6.2.3 科学技术——现代科技推动国际物流多元化与创新发展 |
6.2.4 规则体系——适应区域物流发展的国际规则亟待建立完善 |
6.3 本章小结 |
7 “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及应对策略 |
7.1 “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国际物流的四个维度分析 |
7.1.1 治理结构——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7.1.2 空间格局——中国为主体的东亚生产网络沿“一带一路”扩散 |
7.1.3 科学技术——5G与新技术相互赋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
7.1.4 规则体系——依托自身优势引领区域经贸规则建立 |
7.2 “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物流四个维度分析 |
7.2.1 治理结构——市场为主体、综合实力为支撑推进物流体系建设 |
7.2.2 空间格局——构建海陆双向物流大通道 |
7.2.3 科学技术——智慧物流与跨境电商市场广阔 |
7.2.4 规则体系——推动陆路物流规则统一与完善 |
7.3 中国依托“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国际物流发展的应对策略 |
7.3.1 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分析对“一带一路”的启示 |
7.3.2 “一带一路”物流发展寻求陆向突破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依托中欧班列实现国际物流陆向突破的策略 |
8.1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国际物流体系中的作用 |
8.1.1 中欧班列发展情况 |
8.1.2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陆路物流中的骨干作用 |
8.1.3 中欧班列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的载体作用 |
8.2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8.2.1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
8.2.2 中欧班列发展主要影响因素识别 |
8.2.3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类分析 |
8.2.4 中欧班列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结论 |
8.3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调发展 |
8.3.1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协作互补 |
8.3.2 中欧班列与海运物流的竞争博弈 |
8.4 中欧班列与跨境电商的融合创新 |
8.5 中欧班列国际规则的统一与完善 |
8.6 本章小结 |
9 中国在全球化新变革中的国际物流发展对策建议 |
9.1 中欧班列发展的对策建议 |
9.2 “一带一路”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3 经济全球化新阶段国际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完成的主要工作与结论 |
10.1.1 完成的主要工作 |
10.1.2 主要结论 |
10.2 本文贡献与创新之处 |
10.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中欧班列到发欧洲国家的主要线路情况 |
附录 B 中欧班列影响因素调查问卷 |
附录 C 中欧班列问卷调查受访专家情况 |
附录 D 班列企业与班轮公司运价及政府最优补贴决策求解过程 |
附录 E 正文中专有名词简称、译文及缩写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民国时期天津生活类洋货贸易变迁研究(1912-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理路 |
四、概念界定 |
五、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介绍 |
第一章 北方洋货集散地:民国时期的天津港进口贸易总体情况 |
1.1 国际航运视域下的民国时期天津港口与进口船舶情况 |
1.2 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洋货的情况与变化趋势 |
1.2.1 进口洋货的总体情况 |
1.2.2 进口洋货的历年变化趋势 |
1.3 民国时期天津港进口货品结构与民众生活之间的关系 |
小结 |
第二章 穿戴与装扮 |
2.1 棉纱与棉布——天津港进口大宗纺织品情况 |
2.1.1 棉纱的情况 |
2.1.2 棉布的情况 |
2.1.3 纺织品的贸易——“西货”与“东货”的此消彼长 |
2.2 洋装在身——天津港进口洋装、洋帽及装饰物情况 |
2.2.1 洋装成衣与国产“机制洋装” |
2.2.2 进口洋帽及装饰物 |
2.3 从“多余物”到“必需品”——天津港进口日化用品情况 |
2.3.1 进口香皂与天津制皂工业 |
2.3.2 进口牙膏、香水和其他化妆品 |
小结 |
第三章 饮食与医药 |
3.1 天津港进口大宗食品及相关商品情况 |
3.1.1 面粉与糖——天津港进口大宗食品的规模化 |
3.1.2 农作物种子、肥料——农业相关产品的进口 |
3.1.3 从传统香料到味精——调味品的转变 |
3.2 天津港新式食品、饮料的进口与餐饮风气变迁 |
3.2.1 进口洋酒的销售与管控 |
3.2.2 西式汽水饮料与甜品的引进 |
3.2.3 罐头食品的进口与国产化 |
3.2.4 天津与世界非主要国家食品贸易情形 |
3.3 天津港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进口与转运 |
小结 |
第四章 建筑工程与居住环境 |
4.1 天津近代住建材料的引进与使用 |
4.1.1 从木材到钢筋水泥——天津进口住建材料的新变化 |
4.1.2 从洋漆垄断到国货崛起——天津油漆工业的奇迹 |
4.2 天津港进口工程机器及设备的情况 |
4.2.1 精密建工仪器的引进 |
4.2.2 大型建工机器的引进 |
4.3 天津港进口贸易下的城市住宅内部空间变迁 |
4.3.1 新式室内用品的进口情形 |
4.3.2 冰箱——现代家用电器的出现 |
小结 |
第五章 交通工具与通讯传媒设备 |
5.1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交通工具的引进 |
5.1.1 汽车入津与民众对汽车的认识 |
5.1.2 自行车的传入及在华北地区的推广 |
5.2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通讯设备的引进 |
5.2.1 无线电设备与技术在天津及华北的扩散 |
5.2.2 电话设备与技术在天津及华北的扩散 |
5.3 天津港口贸易与近代新型传媒设备及传媒技术的引进 |
5.3.1 照相机的引进与国产化 |
5.3.2 电影、电视技术的传播 |
小结 |
第六章 繁盛与幻象:对天津港口贸易与华北民众生活变迁的思考 |
6.1 洋货贸易影响下的民国时期天津民众生活 |
6.2 数据繁盛的背后 |
6.2.1 关税与主权 |
6.2.2 城市与乡村 |
6.2.3 洋货与国货 |
6.3 日本因素与走私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新三板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以银都传媒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与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和研究框架 |
2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关于审计失败的相关研究 |
2.1.2 关于审计质量的相关研究 |
2.1.3 关于新三板审计的相关研究 |
2.1.4 概括性评论 |
2.2 理论基础 |
2.2.1 现代风险导向审计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理性经济人假设 |
3 我国新三板审计概述 |
3.1 新三板市场发展概况 |
3.1.1 发展沿革 |
3.1.2 行业分布 |
3.1.3 挂牌要求 |
3.2 挂牌企业特点 |
3.2.1 专业性突出 |
3.2.2 公司治理机制尚待完善 |
3.2.3 发展具有高度不确定性 |
3.3 新三板审计的特点 |
3.3.1 审计费用低,工作强度大 |
3.3.2 专业要求高,审计难度大 |
3.3.3 管理基础差,审计风险高 |
4 新三板审计失败案例分析 |
4.1 基本情况 |
4.1.1 银都传媒概述 |
4.1.2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
4.2 案例回顾 |
4.2.1 银都传媒违规事实 |
4.2.2 处罚结果 |
4.2.3 审计失败的影响 |
4.3 审计执行过程问题分析 |
4.3.1 风险评估程序执行缺陷 |
4.3.2 实质性程序执行缺陷 |
4.3.3 业务承接与保持问题 |
4.3.4 业务质量控制问题 |
4.4 审计失败原因分析 |
4.4.1 会计师事务所内乱的“后遗症” |
4.4.2 审计人员未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
4.4.3 行业竞争压力导致盲目承接业务 |
4.4.4 监管不到位,威慑力不足 |
5 新三板审计失败的防范对策 |
5.1 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
5.1.1 完善业务承接与保持制度 |
5.1.2 加强业务质量控制 |
5.2 注册会计师方面 |
5.2.1 严格遵守审计准则要求 |
5.2.2 重视分析程序 |
5.2.3 提高职业道德水平 |
5.3 外部监管方面 |
5.3.1 完善政府监管 |
5.3.2 完善行业自律管理 |
5.3.3 鼓励公众监督 |
6 结论与不足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全球经济走势与行业破产潮 |
1.1.2 中国对外投资现状与投资环境 |
1.1.3 中国现代跨界破产法制的发展 |
1.1.4 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实践 |
1.2 文献评述 |
1.2.1 国外文献评述 |
1.2.2 国内文献评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与研究结构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与突破 第2章 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厘清与理论剖析 |
2.1 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厘清 |
2.1.1 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概念澄清 |
2.1.2 协调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规则的国际实践 |
2.2 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典型理论 |
2.2.1 国际礼让对承认与救济实践的影响 |
2.2.2 博弈论对承认与救济实践的剖析 第3章 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中的“主要利益中心”规则 |
3.1 “主要利益中心”内涵及适用 |
3.1.1 “主要利益中心”的内涵 |
3.1.2 “主要利益中心”的功能定位 |
3.1.3 “主要利益中心”的早期实践与争议 |
3.2 “主要利益中心”认定的时间标准 |
3.2.1 “以启动时为准”的认定模式 |
3.2.2 “以申请时为准”的认定模式 |
3.3 “主要利益中心”的实体认定 |
3.3.1 个人案件中的“主要利益中心”实体认定 |
3.3.2 公司案件中的“主要利益中心”实体认定 第4章 跨界破产承认制度中的审查要素 |
4.1 正当程序审查要素的适用 |
4.1.1 正当程序在涉外民商事纠纷中的适用 |
4.1.2 跨界破产案件中的正当程序审查 |
4.2 互惠审查要素的适用 |
4.2.1 互惠审查的宗旨及类型 |
4.2.2 互惠原则的软化趋势 |
4.2.3 互惠原则的证明责任分配 |
4.2.4 互惠审查的代表性实践与启示 |
4.3 公共政策审查要素的适用 |
4.3.1 公共政策的内涵界定 |
4.3.2 公共政策例外条款的司法适用 |
4.3.3 公共政策例外条款与其它条款的关系认定 第5章 跨界破产中的救济模式与合作要求 |
5.1 救济制度中的主辅模式 |
5.1.1 主辅模式的典型特征 |
5.1.2 日韩对主辅模式的改良与发展 |
5.2 救济制度中的主从模式 |
5.2.1 主从模式的特征及功能定位 |
5.2.2 主从模式中的假设救济机制 |
5.3 跨界破产救济中的合作要求 |
5.3.1 跨界破产合作中的代表性规则 |
5.3.2 欧盟多维度的合作机制与启示 第6章 企业集团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的特殊问题 |
6.1 企业集团破产特殊性及理论争议 |
6.1.1 企业集团破产问题的诱因 |
6.1.2 企业集团破产问题的特殊性 |
6.1.3 企业集团破产处置的理论争议 |
6.2 企业集团跨界破产处置的国际路径 |
6.2.1 欧盟跨界破产规则中的双重规制路径 |
6.2.2 《企业集团草案》中的“计划程序”路径 |
6.3 议定书在企业集团跨界破产处置中的使命 |
6.3.1 议定书的宗旨与渊源 |
6.3.2 议定书的早期实践与发展 |
6.3.3 议定书的弊端与改革 第7章 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完善 |
7.1 中国现行的跨界破产规制 |
7.1.1 关于域外效力的规定 |
7.1.2 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破产裁决的规定 |
7.2 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宏观设想 |
7.2.1 采纳《示范法》的基本框架 |
7.2.2 兼顾跨界破产领域的前沿问题 |
7.2.3 关注国内区际跨界破产问题的特殊安排 |
7.3 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具体构思 |
7.3.1 认同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的基础概念 |
7.3.2 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承认制度的具体建议 |
7.3.3 完善中国跨界破产救济制度与合作机制的具体建议 第8章 结论及进一步思考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对象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之处 |
四、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工程分包的理论诠释 |
第一节 工程分包的界定 |
一、不同文献对工程分包的理解 |
二、工程分包的外延 |
三、工程分包的内涵 |
四、本文对工程分包的界定 |
第二节 工程分包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 |
一、工程分包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
二、工程分包是由建筑业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
第三节 工程分包的法律性质 |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说 |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说 |
三、特殊性质说 |
四、委托代理说 |
五、从属的法律关系说 |
六、第三人代为履行说较为妥当 |
第二章 工程分包范围-客体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工程发包模式与分包范围的关系 |
一、传统发包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二、设计-建造一体化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三、设计-管理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四、CM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五、PPP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六、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 |
第二节 工程分包范围 |
一、承包人的本质任务在于管理 |
二、分包范围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
第三节 工程转包 |
一、我国对工程转包的界定 |
二、限制无价值增值的转包 |
三、我国转包界定过宽 |
四、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
五、缩小转包概念的立法建议 |
第四节 主体结构能否分包 |
一、梳理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规定 |
二、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政策考量与评价 |
三、我国立法应解禁主体结构分包 |
第五节 扩大劳务分包是否正当 |
一、我国对劳务分包的界定 |
二、劳务分包是工程分包 |
三、扩大劳务分包应予鼓励 |
第三章 分包人的资质-主体资格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我国工程资质的本质与特点 |
第二节 注册制与许可制 |
一、注册制 |
二、许可制 |
三、注册与许可并行 |
第三节 差异分析与政策选择 |
一、应将许可与注册分开 |
二、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 |
三、应降低资质许可标准 |
四、建议取消劳务资质 |
第四章 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
一、合同的相对性 |
二、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单点责任 |
三、承包人不应就指定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
四、分包人对发包人不应负连带责任 |
五、立法建议 |
第二节 对承包人分包权的限制 |
一、承包人的分包权与发包人的同意权日趋平衡 |
二、对我国相关规定的分析评价 |
三、立法建议 |
第三节 对分包人再分包权的限制 |
一、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 |
二、我国禁止再分包的逻辑分析 |
三、再分包合法化刻不容缓 |
第五章 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 |
第一节 比较法考察 |
一、英美法系的违约主义 |
二、大陆法系的强制规范理论 |
三、趋势分析与启示 |
第二节 对我国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宏观思考 |
一、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 |
二、合同无效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 |
三、合同无效损害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 |
四、合同无效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 |
五、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
第三节 对我国违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具体分析 |
一、违反资质规范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
二、转包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
三、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应导致合同无效 |
四、其他分包限制规定亦不应影响合同效力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一、我国实定法应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 |
二、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 |
三、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 |
第二节 展望 |
一、如何实施 |
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6)近代民营出版机构的英语函授教育(1915-1946)(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选题意义及价值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研究理论及方法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结构 |
第五节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办学历史背景与办学条件 |
第一节 历史背景 |
第二节 办学主观条件 |
第三节 办学客观条件 |
第二章 社会变迁中的办学经历 |
第一节 英语函授教育的兴起(1915年—1918年) |
第二节 英语函授教育的发展(1919年—1931年) |
第三节 英语函授教育的兴盛(1932年—1937年) |
第四节 英语函授教育的衰落(1938年—1946年) |
第三章 英语函授教育的办学特点、效果及问题 |
第一节 办学特点的总结 |
第二节 显着的办学效果 |
第三节 存在的办学问题 |
第四章 主要历史作用、启示 |
第一节 英语函授教育与近代函授教育的发展 |
第二节 英语函授教育与民国出版事业的发展 |
第三节 英语函授教育推动民国社会的进步 |
第四节 英语函授教育的现代启示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与读博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7)济宁市邮政局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 研究的内容和框架结构 |
第2章 战略管理理论和商函广告业务概述 |
2.1 企业战略的概念 |
2.2 基本竞争战略理论 |
2.3 战略分析的工具与方法 |
2.4 商函广告的概念、特征 |
2.4.1 商函广告的概念 |
2.4.2 商函广告的特征 |
2.5 广告的主要媒介及特点 |
2.5.1 商函广告 |
2.5.2 电话广告 |
2.5.3 目录广告 |
2.5.4 电视广告 |
2.5.5 网络广告 |
2.6 商函广告的重中之重—商函数据库 |
第3章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外部环境分析 |
3.1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PEST分析 |
3.1.1 经济环境 |
3.1.2 政策与法律环境 |
3.1.3 科学技术环境 |
3.1.4 社会文化环境 |
3.2 商函广告业务五力模型分析 |
3.2.1 现有竞争对手分析 |
3.2.2 新型替代业务威胁分析 |
3.2.3 潜在竞争对手分析 |
3.2.4 需求商谈判能力分析 |
3.2.5 供应商谈判能力分析 |
第4章 济宁邮政资源能力分析 |
4.1 人力资源与品牌资源 |
4.2 投递网络资源 |
4.3 商函名址数据库资源 |
4.4 封闭式信报箱群资源 |
4.5 济宁邮政的核心竞争力 |
4.5.1 投递网络 |
4.5.2 商函数据库 |
4.6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市场竞争的优势和劣势 |
第5章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选择 |
5.1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竞争SWOT分析 |
5.1.1 强势分析 |
5.1.2 弱势分析 |
5.1.3 机会分析 |
5.1.4 威胁分析 |
5.1.5 组合分析 |
5.2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竞争战略选择 |
5.3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竞争战略——集中差异化战略实现途径分析 |
5.3.1 有的放矢的提升城市市场竞争优势 |
5.3.2 持续重视大客户市场 |
5.3.3 积极利用邮政的网络资源优势开发个人消费品商户市场和农村市场 |
5.3.4 产品由能力支撑向差异性优势转变 |
5.3.5 促销模式由"推销营销"向"策划营销"转变 |
第6章 济宁邮政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建立商函广告中心 |
6.1.1 机构设置及具体职责 |
6.1.2 根据市场需要设置以客户为中心的商函广告客户体验中心 |
6.1.3 设置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的商函广告运作中心 |
6.1.4 设置以效益为目标的商函广告媒介整合运作中心 |
6.2 围绕客户需求,不断为客户完善个性化商函数据库 |
6.3 根据市场要求,加强客户关系管理与维护 |
6.4 继续加强投递质量管理,确保"最后一公里"的优势地位 |
6.5 业务宣传从单一形象宣传向实用化的有效宣传转变 |
6.6 依托网络技术开发"商函混合广告业务" |
6.7 实行联合共赢的发展思路及策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作业成本法在邮政企业的应用研究 ——以广州邮政同城函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选题的目的及研究方法 |
1.3 内容架构 |
2 作业成本管理理论综述 |
2.1 作业成本管理理论介绍 |
2.2 作业成本管理研究及应用现状 |
3 邮政企业的行业特点及管理现状 |
3.1 我国邮政企业的行业特点 |
3.2. 广州邮政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
3.3 广州邮政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4 广州邮政应用作业成本法方案设计 |
4.1 应用作业成本法的范围的选择 |
4.2 广州邮政同城函件产品作业流程及成本现状 |
4.3 作业成本法在广州邮政同城函件成本计算方面的应用 |
4.4 作业成本法核算结果与传统成本核算结果对比 |
4.5 应用作业成本法的效果展望 |
5 结论 |
5.1 主要结论 |
5.2 应用作业成本法应注意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意义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赫德对晚清税务司海关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
第一节 从宏观层面构建海关管理框架 |
第二节 从微观层面制定和完善各类配套制度 |
第三节 小结:赫德促使晚清海关基本实现近代化 |
第二章 赫德对晚清政府内政的影响 |
第一节 影响晚清政府中枢的决策 |
第二节 倡导并参与洋务运动 |
第三节 改变中国财税分配关系,影响财政体制改革 |
第四节 小结:全方位影响了晚清内政 |
第三章 赫德对晚清政府外交的影响 |
第一节 在晚清政府对外签约谈判过程中周旋撮合 |
第二节 组织参加万国博览会,增进西方对中国的了解 |
第三节 帮助清政府遣使出访 |
第四节 设立海关驻伦敦办事处 |
第五节 参与其他外交活动 |
第六节 小结:"无事可中立,有事即为英国人" |
第四章 赫德对晚清军事的影响 |
第一节 涉足中国的对外军火购置 |
第二节 意图染指北洋海军 |
第三节 谋求担任总海防司 |
第四节 直接参与清军对太平天国的军事行动 |
第五节 对中国军事改革的建议 |
第六节 小结:觊觎军事,但没有实现掌控的图谋 |
第五章 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影响的评价 |
第一节 西方人评价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 |
第二节 中国人评价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 |
第三节 中、西方评价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影响的观点比较 |
第四节 关于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影响的再认识 |
第五节 小结:一位晚清中国社会历史演进过程中心存异心的洋仆 |
第六章 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影响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时代赋予赫德影响晚清中国社会的机会 |
第二节 个性心理特征为赫德影响晚清中国社会提供了助力 |
第三节 特殊的政治性格对赫德影响晚清中国社会所起的作用 |
第四节 小结:特殊的个性心理特征和丰富的政治性格使赫德深深影响了晚清中国社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研究论文情况 |
(10)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产业背景 |
1.1.1 国际普邮业务概念和分类 |
1.1.2 国际普邮业务发展情况 |
1.1.2.1 全球国际业务发展情况 |
1.1.2.2 中国邮政国际普邮业务发展情况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营销策略理论 |
2.1 4Ps营销组合策略 |
2.2 4Cs营销组合策略 |
2.3 4Rs营销组合策略 |
2.3.1 关联 |
2.3.2 反应 |
2.3.3 关系 |
2.3.4 回报 |
2.4 4Ps营销策略计划 |
2.4.1 市场探查 |
2.4.2 市场分割 |
2.4.3 市场优化 |
2.4.4 市场定位 |
2.5 7Ps服务营销 |
2.6 6Ps大营销 |
2.7 营销策略体系小结 |
2.8 PEST模型 |
2.9 波特五力模型 |
2.10 SWOT分析 |
第三章 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内外部环境分析 |
3.1 外部环境分析 |
3.1.1 宏观环境 |
3.1.1.1 政治环境 |
3.1.1.2 经济、社会环境 |
3.1.1.3 技术环境 |
3.1.2 微观环境 |
3.1.2.1 购买者谈判力量分析 |
3.1.2.2 产业内部对抗形势分析 |
3.2 内部环境分析 |
3.2.1 业务规模 |
3.2.2 业务所占比重 |
3.2.3 分项业务比重 |
3.2.4 管理体制 |
3.3 SWOT分析 |
3.3.1 优势 |
3.3.2 劣势 |
3.3.3 机会 |
3.3.4 威胁 |
3.3.5 小结 |
第四章 市场细分和营销策略制定 |
4.1 总体营销策略目标 |
4.2 国际普邮业务市场细分 |
4.2.1 用户细分 |
4.2.2 时限细分 |
4.2.3 业务细分 |
4.2.4 需求细分 |
4.2.4.1 国际普邮业务的速度要求快,资费要求低 |
4.2.4.2 向具有一定内涵的国际普邮业务发展 |
4.2.4.3 用户对邮政的服务水平提出了史高的要求 |
4.2.5 目标市场确定 |
4.3 产品策略 |
4.3.1 产品服务策略 |
4.3.1.1 规范化服务策略 |
4.3.1.2 人性化服务策略 |
4.3.1.3 差别化和高档次服务策略 |
4.3.2 产品品牌策略 |
4.3.2.1 塑造精品线路品牌 |
4.3.2.2 树立邮政强势品牌形象 |
4.3.3 产品开发策略 |
4.3.3.1 要做好市场调查 |
4.3.3.2 推行上门营销 |
4.3.3.3 开发国际普邮其他业务 |
4.4 价格策略 |
4.4.1 用好资费优惠政策 |
4.4.2 逐步取消按重量计费方式 |
4.4.3 采取协议价、"一票一议"等方式,活化定价方式 |
4.4.4 引进行业外竞争经验,对客户实行积分制 |
4.5 渠道策略 |
4.5.1 提供不同的服务方式 |
4.5.2 尝试新经营渠道 |
4.6 促销策略 |
4.6.1 广告促销 |
4.6.1.1 报纸广告 |
4.6.1.2 DM广告 |
4.6.1.3 交通广告 |
4.6.2 人员促销 |
4.6.2.1 稳步增加营销人员的数量,提高营销一线人员所占比重 |
4.6.2.2 加强营销人员培训 |
4.6.2.3 为营销人员提供销售工具 |
4.6.2.4 试行项目开发负责制和客户经理分片营销和包干推进制 |
4.6.3 营业推广 |
4.7 新业务营销策略 |
4.7.1 国际包裹新业务营销策略 |
4.7.1.1 卡哈拉航空包裹 |
4.7.1.2 国际包裹新业务营销策略 |
4.7.2 国际函件新业务营销策略 |
4.7.2.1 新业务开发背景 |
4.7.2.2 新业务的目标市场 |
4.7.2.3 国际商函套餐业务 |
4.7.2.4 国际邮资封、卡片业务 |
4.7.2.5 国际函件新业务营销策略 |
4.8 国际包裹营销策略 |
4.8.1 国际包裹散户策略 |
4.8.2 国际包裹商户策略 |
4.8.3 国际包裹区域策略 |
4.8.4 国际包裹产品策略 |
第五章 营销策略的实施与控制 |
5.1 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营销策略实施 |
5.1.1 注重普邮业务营销策略研究与管理 |
5.1.2 努力建立自己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
5.1.3 完善激励机制,建设人才队伍 |
5.2 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营销策略的控制 |
5.2.1 营销策略控制体系的组成 |
5.2.1.1 目标管理体系 |
5.2.1.2 过程管理体系 |
5.2.2 营销策略控制的过程 |
5.2.2.1 设定绩效标准 |
5.2.2.2 衡量实施绩效 |
5.2.2.3 纠正偏差 |
5.2.3 战略控制的保证 |
5.2.3.1 组织保障 |
5.2.3.2 人员保障 |
第六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加拿大邮政的商务回函系统(论文参考文献)
- [1]经济全球化中的国际物流影响因素及中国的应对策略研究[D]. 谢雨蓉.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2]民国时期天津生活类洋货贸易变迁研究(1912-1937)[D]. 吕天石. 河北大学, 2019(05)
- [3]新三板审计失败案例研究 ——以银都传媒为例[D]. 毛新淼.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4]跨界破产承认与救济制度研究[D]. 黄圆圆.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5]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D]. 张剑. 武汉大学, 2016(01)
- [6]近代民营出版机构的英语函授教育(1915-1946)[D]. 丁伟. 浙江大学, 2015(07)
- [7]济宁市邮政局商函广告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宋波. 山东大学, 2011(06)
- [8]作业成本法在邮政企业的应用研究 ——以广州邮政同城函件为例[D]. 赵晓晨. 暨南大学, 2011(10)
- [9]赫德对晚清中国社会的影响[D]. 曹传清. 湖南师范大学, 2010(08)
- [10]沈阳邮政国际普邮业务营销策略研究[D]. 杨菡. 东北大学, 20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