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包含了法的适用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选题提纲参考文献及外文文献翻译,主要关键词:观察法,着作,法律,线性化,习惯法,反不,类型。
法的适用论文文献综述
张世明[1](2019)在《由简约通达正义:税法类型化观察法的适用》一文中研究指出类型化立法旨在透过税收简化实现税收正义。税法中的类型化一般根据效力的强弱可以分为实质类型化和形式类型化,前者属于法律拟制,后者属于法律推定。避税调整可能不属于推定范畴。经济观察法与类型化观察法虽然角度对立,但均强调税法经济上的特殊性,以达致消除避税的共同目标。在中国作为大国的社会背景下,税务工作繁剧而复杂,稽征水平无法与西方发达国家肩背相望,具有简化税法功能的类型化观察法在这方面可以大显身手,其广为援用对于建构中国式税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恰恰是中国法治化程度方面的短板决定了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应用存在政策之治的特征,导致税收行政机关法外设权的滥用核定权,类型化方法在税法中的应用尤其面临与税收法定、量能课税等原则的遵从问题。(本文来源于《经济法论丛》期刊2019年02期)
王海波,何崇检,贾耀威[2](2019)在《增维精细积分法的适用范围研究》一文中研究指出对线性定常结构动力系统提出的增维精细积分法,能够将非齐次动力方程转化为齐次动力方程,不用对状态矩阵求逆就能方便高效地求解出结构的动力响应。本文在仔细分析增维精细积分法性质的基础上,提出了其适用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其应用范围,并给出了将荷载项展开成傅里叶级数时,相应增维精细积分法的表达式。同时,在一个时间步长内,通过对非齐次项作线性化假设,成功地将增维精细积分法应用到了非线性动力分析领域。本文方法计算格式统一,易于编程,具有很高的计算效率。数值算例证明了本文方法的有效性。(本文来源于《计算力学学报》期刊2019年05期)
刘佳[3](2019)在《论网络表演直播的着作权法适用与完善》一文中研究指出网络表演直播相关的权利包括表演直播内容创造者的权利和表演直播表演者的权利两种类型。网络表演直播中表演者适用的着作权比较明晰,但涉及表演作品创作者的传播类着作权在适用时则存在缺失,其主要原因为传播类着作权内涵界定与类型化的不足,可以通过丰富表演权与广播权的内涵、科学整合权利类型等方式完善着作权制度。(本文来源于《南京社会科学》期刊2019年09期)
董向芸[4](2019)在《边境少数民族纠纷调解中习惯法适用逻辑变迁——以中缅边境佤族YH村的纠纷调解过程为例》一文中研究指出结构主义视角下的法人类学研究,多通过规则适用过程来剖析习惯法效用的发挥,社会层级分类由此成为习惯法适用中的文化切入前提。既有研究显示,对于习惯法的阐释多基于对象群体对传统规则的一致性理解与遵从。与此设定所不同,通过对中缅边境佤族YH村纠纷调解的个案分析发现,现代化带来的价值认知分化推动了个体化发展趋向,并在利益诉求和价值判断两个层面凸显出族群习惯法从"面"到"点"的适用逻辑变迁,进而为重塑规范有效性提供了新视域。(本文来源于《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期刊2019年05期)
李叁虎[5](2019)在《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一文中研究指出基于共同维护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目标,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很多时候都会相遇,往往某件知识产权侵权案中会有反不正竞争法的影子,虽然二者分属于不同法律运行机制但二者竞争情况常常发生,一旦某件案子中出现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情况时两种法律适用关系不明确很难将原本侵权案件适当解决,本文通过对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探讨希望能够为两种法律适用带来一定借鉴意义。(本文来源于《2019全国教育教学创新与发展高端论坛论文集(卷九)》期刊2019-09-01)
许新承[6](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困境及其对策》一文中研究指出近年来,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多样化趋势。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较于原法,在一般条款、专门条款层面均能更加满足实践中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进行规制的需要。但现行法在适用过程中仍面临类型化条款明确规制的行为种类有限、类型化条款的适用有过度干扰自由竞争之嫌、一般条款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行为正当性的考量因素阙如等困境。为破解上述困境,须通过总结司法案例群、准确界定"恶意"的内涵、谨慎适用一般条款、建立健全行业行为准则、多维度考量相关利益等路径实现对现行法相关条款的优化适用。(本文来源于《福建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刘杰俊,何恒攀[7](2019)在《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冲突与衔接》一文中研究指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反恐怖主义法》存在紧密的联系,但在同类违法行为的定性以及处罚的力度上却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导致两法存在诸多冲突,需要从法律适用、立法完善等层面解决两法的冲突问题,以更为合理的处罚力度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惩处。(本文来源于《铁道警察学院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陶利军[8](2019)在《对电子商务法适用范围的几点思考》一文中研究指出一部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最基本、也最需要全面了解的规定。《电子商务法》对适用范围作出的明确规定,看似简单,实则复杂。本文围绕适用区域、适用行为、适用主体、不适用范围、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一些问题,表述一些看法。笔者认为,在适用区域方面,不管买卖双方发生交易活动时在什么国家,也不管平台服务器地址或平台域名注册地在国内或国外,只要发生交易的平台或网站经营者的公司住所在国内,就属于《电子商务法》的适用区域。在适用行为方面,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应该包括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也就是说,微商、广播电台和电视的购物频道开展的商务活动都应受到《电子商务法》调整。网络中的销售商品行为应该包括仅发布商品信息的企业网站(网页)的经营活动,网络中的提供服务行为应该包括网络基础服务、网络交易衍生性服务、网络交易支撑性服务、网络推广服务以及线下实体线上服务等。在不适用范围方面,应该不包括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方面的交易活动。在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关系中,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立法规定。(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研究》期刊2019年07期)
高重迎,于良东[9](2019)在《新型市场下反垄断法的适用困境与破解》一文中研究指出传统市场下制定的反垄断法适用于新型市场时将遭遇能否适用抑或限制适用以及现行反垄断分析工具是否有效等困境,反垄断法具有适用于新型市场的正当性与合理性。认定市场主体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是判断反垄断法适用于改革类新型市场的关键要件,需要通过制定反垄断指南来破解反垄断法与行业法的协调适用与重复适用难题。互联网新型市场下需要利用双边市场理论,分析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与产品特征以及竞争状况等因素来破解界定相关市场之难题,考量互联网市场的锁定效应、技术创新、用户数量、数据保有量、用户依赖、市场进入障碍等因素破解平台企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难题。改进平台营业额、市场份额的计算方法与审查程序,注重评估市场竞争状况以及对消费者利益、技术创新的影响,审慎控制互联网新型市场中的经营者集中行为等是新型市场下反垄断法适用困境之破解路径。(本文来源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期刊2019年04期)
陈猛[10](2019)在《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中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建议》一文中研究指出结合铁路建设物资招标采购现行政策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了最低投标价法的优势和劣势,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评标办法使用的建议。(本文来源于《铁路采购与物流》期刊2019年06期)
法的适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对线性定常结构动力系统提出的增维精细积分法,能够将非齐次动力方程转化为齐次动力方程,不用对状态矩阵求逆就能方便高效地求解出结构的动力响应。本文在仔细分析增维精细积分法性质的基础上,提出了其适用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其应用范围,并给出了将荷载项展开成傅里叶级数时,相应增维精细积分法的表达式。同时,在一个时间步长内,通过对非齐次项作线性化假设,成功地将增维精细积分法应用到了非线性动力分析领域。本文方法计算格式统一,易于编程,具有很高的计算效率。数值算例证明了本文方法的有效性。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法的适用论文参考文献
[1].张世明.由简约通达正义:税法类型化观察法的适用[J].经济法论丛.2019
[2].王海波,何崇检,贾耀威.增维精细积分法的适用范围研究[J].计算力学学报.2019
[3].刘佳.论网络表演直播的着作权法适用与完善[J].南京社会科学.2019
[4].董向芸.边境少数民族纠纷调解中习惯法适用逻辑变迁——以中缅边境佤族YH村的纠纷调解过程为例[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
[5].李叁虎.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关系[C].2019全国教育教学创新与发展高端论坛论文集(卷九).2019
[6].许新承.互联网背景下《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的困境及其对策[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9
[7].刘杰俊,何恒攀.论《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冲突与衔接[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9
[8].陶利军.对电子商务法适用范围的几点思考[J].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9
[9].高重迎,于良东.新型市场下反垄断法的适用困境与破解[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9
[10].陈猛.铁路建设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中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建议[J].铁路采购与物流.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