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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然在概念上各不相同,但是,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上,而这却是可以统筹的,它们是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城市规划离不开土地规划,后者是前者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规划也离不开城市规划,前者需要以后者作为坐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所以,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必须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统筹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形成互补协调、互利共赢的格局。
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统筹发展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现状
1、城市布局不合理,标准难统一,土地利用率低
城市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城市布局是伴随着城市的出现而兴起的,与此同时,城市所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困扰着人类。如今中国的城市规划大多呈现新、老城区夹杂,工业、居民区混杂,居民区中又混合服务区的布局形态。布局不尽合理,且难以形成规模体系,用地混乱的同时也降低了土地利用率,并对人民生活造成不便,甚至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与此同时单位土地产出经济价值也大大降低,对城市的美学,安全,经济,社会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2、大量新型楼盘、空置房,造成土地资源明显浪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人均收入也大幅度提高,与此同时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进一步提升。作为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城市,其发展步伐也不可避免的逐步加快,从而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但部分新动工开发的房地产不仅占用了大量的耕地以及一些其他地类,而且建筑地点遍地开花、杂乱无章,缺乏有力监管。混乱的规划和大量的兴建远远超出了实际的购买需求,以至于产生了大量的空置房,这些散乱分布的新建建筑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而且还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浪费。
二、现代生态城市规划设计的理念创新和发展
(一)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在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对于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确保生态城市的建设,必须做到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密切联系,把握人和生态的统一。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逐渐形成了一个人工形式的生态系统,但是有相当一部分资源是无法独立生产的,只能从自然中汲取。换言之,人工生态体系是不可能完全代替自然生态系统的,人类对于自然环境的依赖性仍然较大。因此,要对生态学原则进行合理应用。
首先,生态城市虽然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但是其本身只能算是一个相对统一的整体,其中存在的独立部分是有限的,要想真正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态环境,需要切实做好城市的布局和规划工作,两者之间既相互影响又相互配合,对于城市整体系统有着巨大的影响。
其次,在当前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观念也在不断降低。例如,我国东南沿海城市,虽然得到了飞速发展,但是违规用地、汽车尾气、人口的不断增长等现象相继出现,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这样的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了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因此,在对城市进行建设的同时,要加大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力度,关注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城市生态化建设的方案,确保生态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然后,从目前来看,影响城市发展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能源紧缺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减排,促进资源的重复利用,是摆在人们面前的关键。
(二)做好生态要素调查
在对现代生态城市进行规划设计时,首先要做的就是生态要素调查工作。对于城市而言,能否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直接受到城市所处的生态环境的影响。生态要素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包括植物、阳光、水分、大气等天然因素,以及建筑等人为因素。在对生态因素进行调查后,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完善的数据,确保城市规划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三)建立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的职能机构
在生态城市的规划设计中,机构以及人员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建立一个适应城市生态化发展需求的职能机构,对城市的规划和设计进行管理,监督城市生态化发展战略的实施,对于生态城市建设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四)充分利用自然生态基础
在我国大部分南方城市,如杭州、深圳等,都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因此,在对生态城市进行建设时,应该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合理的利用。一方面,要做好自然生态基础的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有面貌;另一方面,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提高和完善,通过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生态效益和共享性进行维持和提高。从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对自然生态基础进行充分利用,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城市。
三、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协调对策
1、建立“两规”编制协调机制
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涉及的部门较多,两规实现统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各用地部门之间的协调,必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建议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规划领导小组,负责两大规划编制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工作,避免两个规划分头编制而出现的用地空间布局相左甚至是矛盾的情况。另外,还要从有利于城市发展和城市土地管理的角度出发,对“两规”中的人口规模、城市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城镇用地分类标准和用地的内涵等重新界定和统一,并争取尽快统一规划基期、期限、规划基础工作底图等问题,做到两规融合、互相渗透。
2、紧抓规划和审批环节
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构建一个从总体上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策略,策略的首要监督者是政府相关部门。所以要改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两规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的论证以及审批力度。
对于规划的合理性政府部门需制定一系列规范措施,并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进行统一性改革和管理,使得在利益冲突时可以选择倾向更科学的部分;城市规划更倾向于布局,所以在审批环节要紧紧围绕城市规划布局的合理性进行考核,秉着工业区、居民区和服务区分离的原则,对不符合布局的用地需求,在规划审批时一律驳回。只有紧抓规划与审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才会在求同存异中获得利益最大化以及得到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3、合理配置资源、集约节约用地
城市规划与土地规划的不协调部分主要表现在老城区与新城区方面。现有老城区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而新城区大量空置房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所以要实现两规的协调性发展,需要合理配置资源、集约节约用地,盘活老城区低效用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并加强新城区土地的合理利用,在建设方面进行两规的双重考虑,综合平衡土地数量限制和城市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寻求更加科学和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
4、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机制
完善土地规划管理机制,首先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规划管理的范围从全面管理走向公共管理,提高管理的深度和有效性;其次要从过去的技术导向走向技术与制度的综合;再次要从服务于经济发展为主导走向满足自然条件适宜、经济有效、环境可持续的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方向。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过程中的土地资源利用,是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课题。合理高效地利用城市土地资源,决定着一个城市未来发展的潜能。城市功能和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需要城市规划管理者、城市建设者们努力去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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