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问题

简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问题

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的根本目的在于用最低成本达到工程项目质量要求,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也是一项科学、系统的工作,需要以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科学的管理方式为手段。当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配套管理规范性文件不健全、管理工具落后、缺少风险管理机制等。结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也需要从建立完善的管理实施办法、形成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体系、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入手,弥补管理中的问题。

一、我国地质灾害的特征与危害

我国地理位置独特,地质构造较为复杂,生态环境多变,加上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经济较为落后,承灾能力较弱等因素,我国的地质灾害形成了灾害类型多、分布广、强度大、频度高、影响较宽的格局。据相关统计资料,滑坡、泥石流、地陷、地面沉降等多种地质灾害在我国广泛分布。其中滑坡、泥石流的分布范围大约占国土面积的一半,西南、西北地区最为严重。地质灾害的发生还会破坏铁路、公路、航运、通信、水库等工程设施,破坏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以及生态环境。

地质灾害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自然因素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即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另一类是由人为活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又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于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往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的分析,全国一半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是人类行为引起的,建设工程的不合理是主要诱因。

二、地质灾害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2.1没有完善的制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

在进行工程建设时,进行不当的操作容易造成山体滑坡,需要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评估以及在进行坡地建设或采空区工程建设时,同样需要规划部门具备国土管理部门的相关批准意见方可施工。尽管政府具有坡地工程建设、地质灾害评估制度,但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时常发生由于人为原因使得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地质灾害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规划部门没有取得国土管理部门的批准,或工程实施之前未开展相关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此外某些私人住宅建设,由于本身属于违法建设用房,在没有进行报批手续时就进行施工而容易引发未知的地质灾害。

2.2群众对地质灾害认识不够

南方多雨地区政府对地质灾害防治很重视,每年都要治理一批灾害点。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居民不配合的情况。部分干部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对地质灾害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十几年这样过来了都没事,不会发生危险。特别是在汛期暴雨来临要求危险区人员撤离的时候,矛盾表现得尤为突出。

2.3监管后续工作不到位

南方山区,山脚、山坡、山顶一般建筑密集。经常有住户、单位或者村组织私自开挖山坡现象,目的是平整土地后建房子。市国土局接到群众举报后,一般立即到现场,要求停止这种行为。但是由于地质环境管理部门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而现在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监察部门主要查处违法用地案件,没有介入地质环境保护管理,导致没有硬性手段来制止私自开挖山体现象,很多此类事件的最终结果是山体最终被开挖,既破坏了山林,又导致地质灾害的产生。

2.4地质灾害治理规范不完善

全国各地每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层出不穷,大小不同,工程规模大至几百万、千万,小至几十万元规模。一般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来确定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来承担,而由于国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没有完善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导致一般的设计方案出于安全考虑而过于保守,容易导致工程造价过于浪费。

2.5地质灾害治理缺少专项资金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治理。但是现在国家没有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地方也没有专项资金。每年地质灾害需要治理的点很多,但是资金不能落实。目前的情况是,除非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某个隐患点有批示,才能到市财政部门落实治理资金,否则由于每年的治理资金没有纳入到财政预算,很难争取到治理资金。

三、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及建议

3.1提高市民的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工作核心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但光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少数的科学研究工作者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广大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里面来。只有广大的群众懂得了如何爱护环境,如何识别、预防地质灾害,才能够更加全面地掌握地区的地质灾害发生环境,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实施相关的预防与治理工作措施。所以需要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向人们普及地学知识、宣传地质灾害的危险与防治知识,促使人们有意识地减少破坏地质环境的行为、避免由于人为原因产生地质灾害而危害他人或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3.2快地区性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建设,应在根据相关的地质灾害防治计划以及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统筹规划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逐步完善,实行领导负责制,加强地方地质灾害管理机构对于所辖地的地质灾害的管理,及时发现地质灾害,严肃处理违反地质灾害规划相关条文的有害行为。

3.3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完善地区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需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需要加强推广针对地质灾害监控的最新的技术,在拥有了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测与控制设备的基础上,可以全面地将地方的地质灾害预警水平提高。充分认识到"3S"技术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可靠性,结合该技术搭建地区性的地质灾害信息管理平台,根据对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系统的信息采集、储存、汇总和分析,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地质灾害状况,可以实时反映地质灾害并予以快速准确地提供援助措施;其次是强化地质灾害的监控,面对具有突发状况的地质灾害,可以充分发挥先进的地质灾害监控体系的优势,加强监控的力度与频度,做到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由地质灾害发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最后还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控技术的政策支持,确保地方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可以获得足够的技术条件和财政支持。

3.4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需要加快完善针对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的应急方案的预先制定工作,组建相关的指挥专家库与救援搜救队伍。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方案的分工,细化不同预案所需的应急安置工作计划、设置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强化地质灾害监控管理部门的专业力量,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的应急处置演习工作,提供广大群众面对地质灾害时的自救与防治伤害的能力,并提升人民群众配合地质灾害管理部门工作的能力,加强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管理能力。

3.5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力度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重视,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地质灾害得到及时调查、勘查与治理。努力探索地质灾害防治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新机制,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利、交通、城市建设和防汛抗旱、扶贫等结合起来,要充分发挥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加大对威胁零星分散农户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的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政策的研究,支持社会力量加大对地灾防治经费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资金扶持、优惠政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地质灾害开发性综合防治新机制。

3.6积极探索矿山环境保护新思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落实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要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地质调查专业队伍的技术优势,形成相对全面的调查工作成果。根据调查结果,加强对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的监测与信息化管理,对于发现的滥采乱挖等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惩罚;对于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的企业,限期责令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结束语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是一个新领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必然存在问题。而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高发国家,地质灾害每年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损失,每个从业者都需要以正视自身问题,从日常工作中积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积极借鉴国外相似工程项目管理的优点,提升自身水平,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1]卢永.浅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策2016

[2]梁春生.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中的应用2017

[3]马运成.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管理中的应用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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